【原文】
《军势》曰:出军行师,将在自专。进退内御,则功难成。
【注释】
《军势》:相传为古代兵书,已佚。
行师:打仗。
自专:自主权。
内御:指君主控制在外行军的将帅。
【译文】
《军势》上说:将帅出兵打仗,要有自主指挥权,如果军队前进后退都受制于朝廷的约束,那么就很难有战功。
【简析】
用人之道要明其责,投其权。将帅在出兵打仗时一定要有自主权,而作为君主在不熟悉战场的情况下不能约束军队的具体行动。战争是瞬息万变的事情,倘若君主遥控,不悉实情,必然战败。做为君主,能容忍不受君命,表现的不仅仅是宽容,更是信任,是用人的高超艺术。但这种不受君命是不能肆无忌惮地使用的,否则就会发生叛变易帜的事情。
【例文】
岳飞抗金
岳飞是南宋着名军事家,曾率岳家军屡次岳飞抗击入侵的金兵,是中国历史上的民族英雄。他勤奋好学,遇高人学得满身武艺及兵书战略。岳飞生于北宋末期,当时正是北宋政权风雨飘摇之际。
岳飞投军后,很快因作战勇敢升秉义郎。这时宋都开封被金军围困,岳飞随副元帅宗泽前去救援,多次打败金军,受到宗泽的赏识,称赞他“智勇才艺,古良将不能过”。同年,金军攻破开封,俘获了徽、钦二帝,北宋王朝灭亡。靖康二年五月,康王赵构登基,是为高宗,迁都临安,建立南宋。岳飞上书高宗,要求收复失地,被革职。岳飞遂改投河北都统张所,任中军统领,在太行山一带抗击金军,屡建战功。后复归东京留守宗泽,以战功转武功郎。
1129年,金将兀术率金兵再次南侵,建康(今江苏南京)留守杜充不战而降。金军得以渡过长江天险,很快就攻下临安、越州等地,南宋高宗被迫流亡海上。岳飞率孤军敌后作战,先在广德攻击金兵,六战六捷。又在金兵攻常州时,率部救援,四战四胜。次年,在牛头山设伏,大破金兀术,收复建康。
后来,岳飞又率军剿灭李成、张用,钟相、杨么等农民军队,收编精兵达五六万之多,得高宗奖“精忠岳飞”的锦旗。从此,岳飞威名传遍大江南北,并建立起一支纪律严明、作战勇敢的“岳家军”。
绍兴九年(1139年),高宗和秦桧与金议和,南宋向金称臣纳贡。这使岳飞不胜愤懑,上表要求“解罢兵务,退处林泉”,以示抗议。次年,兀术撕毁和约,再次大举南侵。岳飞奉命出兵反击。相继收复郑州、洛阳等地,在郾城大破金军精锐铁骑兵“铁浮图”和“拐子马”,乘胜进占朱先镇,距开封仅四十五里。兀术被迫退守开封,金军士气沮丧,发出“撼山易,撼岳家军难”的哀叹,不敢出战。
岳飞继续招兵买马,联络河北义军,积极准备渡过黄河收复失地,直捣黄龙府。他激动地对诸将说“直捣黄龙府,与诸君痛饮耳!”
但就在此一派大好形势下,高宗和秦桧却一心求和,连发十二道金字牌班师诏,命令岳飞退兵。岳飞抑制不住内心的悲奋,仰天长叹:“十年之功,毁于一旦!所得州郡,一朝全休!社稷江山,难以中兴!乾坤世界,无由再复!”他壮志难酬,只好挥泪班师。
岳飞回临安后,即被解除兵权,任枢密副使。绍兴十一年(1141年)八月,高宗和秦桧派人向金求和,金兀术要求“必先杀岳飞,方可议和”。秦桧乃诬岳飞谋反,将其下狱。绍兴十二年(1142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秦桧以“莫须有”的罪名将岳飞毒死于临安风波亭,是年岳飞仅三十九岁。其子岳云及部将张宪也同时被害。宁宗时,岳飞得以昭雪,被追封鄂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