狐狸般的笑容让倒霉蛋谨慎了起来,身子不自觉的往后挪了几步,仿佛在规避危险。
夏倾城微微叹了口气,但神色很是兴奋的样子:“老家伙曾今跟我说过,当你面对大量金钱摆在你面前的时候,第一反应就是看看眼前拥有这钱的家伙,如果他比你武功高,那就忍气吞声,别想钱的事情了。”
她故意放慢了说话的语速,接着又说道:“如果那家伙在你面前没有丝毫反抗之力,那就把钱抢过来,让这家伙尝尝被抢劫的滋味。很荣幸,你是我第一个遇到的家伙,我是不介意尝试一下老家伙说的。”
倒霉蛋已经明白了过来,眼前这个家伙是打算抢劫了。
在倒霉蛋看来,夏倾城虽然嘴巴有些恶毒,但至少也是个心地善良的姑娘,尤其是她还救过自己两次。
但是,倒霉蛋还是太年轻,没有听说过一句老话:穷山恶水出刁民!
显然,夏倾城就是这种刁民,更何况,她可是经受了“无耻”的老家伙十几年的熏陶,而且,生活的地方还是混乱的黑山镇。
先看看黑山镇上面都是什么人吧:小偷,强奸犯,强盗,通缉犯......
要想在这里生存,就必须适应这里的环境,让自己变得狡猾起来。
夏倾城从小就很有生存的天赋,尤其是她笑起来的样子就特别像一个乖宝宝,她的眼神,在一般的时候都会让人感觉萌萌哒,根本没有一点侵略性。
可是有一点,夏倾城还是和黑山镇人不同的,因为她内心还是有些善良,虽然现在已经残存不多了,但是,老家伙以前为此没少骂过她。
用老家伙的话来讲:你早晚有一天会死在这上面。
当然了,这些都不是重点了,现在重点是那五十两黄金,五十两黄金在夏倾城面前算是一笔巨款了。
首先一坛子普通的酒只要一个铜板。而上等的酒则要三个铜板。
而一坛酒,就夏倾城这个酒鬼都够痛痛快快喝一天了。
一两黄金等于十两白银,一两白银等于一百个铜板。
一两白银买的酒就够夏倾城喝两个月了。
五十两黄金用来买酒的话,可以把夏倾城淹死无数次了!
面对这么一笔巨款,夏倾城怎么能不动心。
夏倾城让自己变得越发的严肃了起来,神情看上去像强盗,“我现在宣布,你的这些钱开始都归我了。”
紧接着夏倾城很快的就一把抢过了倒霉蛋手上的皮袋,将地上的黄金捡了进去,美滋滋的在手里掂量的一下,兴奋道:“难怪昨天扶着你的时候感觉那么重,感情是这些黄金的重量啊!”
说着,她便把这装满黄金的皮袋小心翼翼的装进了自己的怀里,因为东西的填入,胸前也越发的鼓了起来。
拿了倒霉蛋的黄金,夏倾城没有半点不好意思,在她的思想中,这些都是理所应当的。
夏倾城的表情依旧有些恶狠狠的,但在倒霉蛋的眼里却有些滑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