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长官(生卒年不详),名无考,五代时宁海县令。时吴越王钱镠赋税累增,官吏重敛以阿谀上司,独他体恤民情,力加抗争,自称“可使一身被杀戮,毋令百姓苦万世”,上书言宁海依山傍海,土瘠收薄,难以加税。钱镠怒,逮入狱。他在狱中题诗:“要使茧丝殚地力,愿将骨肉伴枷头。”后被杀,而宁海赋税未加。
在历代宁海县令中,最受宁海人民敬仰的首推五代陈长官。
陈长官,生平籍贯不详,名字亦无从考证,五代吴越王钱镠时任宁海县令,尊称长官。当时朝廷苛捐杂税累增,各地官吏俱以重敛阿谀上司,唯有陈长官体恤民情,拒绝加税,意坚辞激,称“可使一身被杀戮,毋令百姓苦万世”。上书言宁海依山傍海,土瘠收薄,难以加税。钱王阅后大怒,将陈长官逮捕入狱。陈长官悲愤交加,在狱中作诗一首:
按则增科不自由,
未曾举笔泪先流。
高田沙瘦常忧旱,
沿海涂咸少有秋。
要使茧丝殚地力,
愿将骨肉伴枷头。
一时种了黄连籽,
万代令人苦不休。
陈长官《狱中诗》残碑(现收藏在宁海县文管会)
陈长官后被五马分尸。他死后,吴越王终同意免去宁海赋税,从此宁海税赋世代低于三门、奉化。陈长官可谓恩泽宁海万代。
宁海人民感其恩德,收其残尸,铸金为颅,葬于崇寺山东南,为陈长官墓。墓额镌“履亩铭恩”四字,意为走在宁海每一亩地上都感其恩德。墓前石碑刻“陈父神道”。治东及梅林、西店等处皆建祠堂供奉纪念,今西店镇宁海标牌厂内仍有陈长官遗址。
城关的“长官祠”原建在学宫名宦祠内(现宁海宾馆),明正德十五年(1520),县令毛驭在县内妙相寺右侧废址上另建专祠(旧址在原卫生局),又名“遗惠祠”,即陈长官牺牲自己生命,把恩惠遗给平民百姓。民国23年(1934),宁海第一所县立女子高等小学从城隍庙迁移至妙相寺之北,改名“遗惠小学”,兼收男女生。这是纪念陈长官舍命为百姓的第二个地名。
城内桥梁、学校等以“怡(遗)惠”命名者,皆有感念陈长官遗惠于宁海人民之意。今宁海怡惠路、怡惠小学,皆是以此为念。
宋代宝庆年间吴子良所作的《县尹题名碑》与明方孝孺撰写的《良吏篇》,皆提及陈长官。
陈长官虽被钱王残酷杀害,但他不畏强权、体察民情、为民请命的硬骨头精神,在宁海流芳百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