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最早歌舞的产生,可追溯到5000多年前的远古时期。在那时的氏族部落中,歌舞是丰富多彩的。虽然那时的文化艺术不够发达,乐器也比较原始,但是,歌、舞、乐三位一体的表演形式都风靡一时。
当时,有个叫葛天氏的氏族,在这个部落中流传着一个由三人表演的《牛尾》舞。这个舞蹈别具一格:每人手里执着一条牛尾,上下舞动变换着各种动作,两脚很有节奏地踏着拍子,并且边歌边舞,演唱了八首歌曲。他们尽情地歌颂大自然,盼望着风调雨顺、丰衣足食。在另外一个叫康氏的部落中,人们还纷纷参加跳集体舞。传说,该部落在潮湿的地带定居,由于人们受潮湿,筋骨和精神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为了增强体质、抵抗湿气,这个部落便创作了一种集体舞,以此来振奋精神、锻炼身体。当时的歌舞表演形式多样,长短不一,有一首《弹歌》,只有一句歌词:“断竹、续竹、飞土、逐宍(肉)”,意思是说:我们砍断了竹子,做成了弓,发出泥土制成的子弹,进行捕猎。
原始的歌舞表演,表演者常常裸露着上半个身子,根据内容的需要,手里拿着各种不同的道具。人们有时把自己化装成鸟类,有时化装成野兽,有时又将自己化装成想象中的神物,边歌边舞,千姿百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