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夜晚型的作家,每到写作长篇的那几个月,总要熬到夜深人静才能写,我的“文字妖精”在那时才会出现。这个习惯是1998年写《一个分成两辦的女孩》时养成的。我白天睡大觉,玩,东游西逛,到了夜晚我才进入书房,就像进入一只美丽斑斓的玻璃鱼缸,“文字妖精”像黑夜里的蝴蝶一样,呼呼朝我飞过来,我坐在电脑前捕捉它们,充满快感。
看到不少有关我的报导,说我是新世纪女性写作的“领头羊”,因为我在新的世纪里出版了7部长篇小说,短短两年时间出版7部长篇小说,他们说这是文坛的一个奇迹。
我无法跟每一个人解释,这7部长篇小说不是一天写成的,这是四五年写作的结晶。五年来几乎所有的夜晚,都被我化作文字,我在黑夜里拼命吸吮、摇曳、放纵、飞翔,写《女人胸口的火山》实际上一直处于眩晕状态,小说中的雪、雾和哈气,一一出现在我的“玻璃鱼缸”里,我感到文字升浮与下沉的力量,字与字有时像金属那样坚硬,彼此擦出火花。有时则像水那样柔软,我抚摸着那些汉字,就像抚摸自己的身体和皮肤。
我对雪白的皮肤是有些自恋的,对文字的感觉也是一样,怎么爱也爱不够。我看电影,常常觉得画面不如文字来得有力,画面总是把一些事情简单化、直观化了,而文字表达出来的画面具有更多种的可能性,是留有空间的更高级的幻觉艺术,记得我曾经说过,写作对我来说就像呼吸和恋爱,既是自然的,又是必需的。
那么黑夜呢?我为什么总要等待黑夜的来临?我的“文字妖精”为什么总藏在那里?
在写《有毒的婚姻》的时候,我曾经尝试过白天写作。但后来我才知道,白天是我的写作毒药,特别是上午,我无法打起精神来面对电脑,每写一个字都要打一个哈欠,我只想睡觉。新作《胭脂帝国》写得异常顺利,是因为我把写作时间全部安排在了晚上。
我的临阵状态是把一天分成三段:上午不工作,睡觉。下午接受采访、接电话、处理版税合同、拍封面照片、看新书校样、回答记者问题、收发电子邮件、去超市买吃的东西、到购物中心买内衣等日用品、到精品店买裙子和牛仔裤,等等,跟正常人相比,我是个购物狂,我像热爱写小说一样热爱买衣服,很少穿重样的裙子,热爱凉鞋和染得十分精致的脚趾,热爱长及腰际的黑色长发,热爱口红,讨厌戴眼镜。就是在长篇写到最较劲的时候,同样会利用下午四点以后的一点时间去逛街,买回一些在男人看来毫无用处的东西。
天色一点点暗下来,我的黄金时间就要来了。在夜晚写作,有迷人的灯火,安静的、无人打扰的整块时间,不需要吃东西,只要一杯绿茶放电脑边。大片的、飞舞的思绪便如黑夜里的蝴蝶,源源不断向我涌来。我的7部长篇小说,我的拥有众多读者的散文作品,便都是在这个时间写成的。
我是一个在黑夜里出生的孩子,一朵在黑夜里绽放的花,一个被黑夜驱赶着不停写作的女人。如果黑夜有形,我想忘情地吻一吻它,就像亲吻我的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