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多嘴是很难看的。
即使与最亲密的人说话,即使说最亲密的话,也应该如黄河断流,言简意赅,甚至抠到吐血。男人气质,常常是营造出来的,也常常是被破坏掉的,而言语太多太华丽太抒情,往往会把男人味给覆盖掉,所以罗西的忠告是,与其读一段莎士比亚式的冗长告白,不如一个简单的吻来得短促有力、实在实用。
女人的天职是做梦,男人则有义务吻醒她。
某男发给情人的短信是:你要午睡了吗?我刚买衣裤,也买了内裤,黑色三角,中间是棉布,两侧是带点网状的弹性丝布,很漂亮吧,你一定喜欢……
他的女人是这样回复的:我喜欢男人穿纯棉质朴的内裤,不喜欢花哨的。
显然,这位先生吃力不讨好,其表现谈不上对错,但是极端不性感。他把无聊琐事郑重其事地倾囊相告,不妥,这是男人的性感大忌讳。能省则省,说太多了,就倒胃口了;如同他喜欢的内裤,其实也太抒情,甚至华丽如蕾丝,这是很女性化的描绘与喜好,男人穿这样的内裤,如同男人朗诵诗歌上床,会让人起一身鸡皮疙瘩。
简单朴素如纯棉的内裤,比较有男人味道,也比较性感,对女人而言。所以,罗西的观点是,情爱语言、简言情话,是男人最后未脱的那条纯棉内裤,或者那条领带,简单到此地无银,又暧昧到欲盖弥彰。
另外一个男人的语言风格,就很有男人的果断与深沉之美。面对心爱的女人,他一般喜欢深情专注地看着,不爱说话,懒得说话,甚至不屑说话。平常发短信,都跟旧时代发电报似的,一个字一个字地落下。奇妙的是,每个字都那么有分量,那么有男人的质感,那么让他的女人沉醉、遐想、玩味,然后再期待。他最常用的两个词,是“乖”与“小傻瓜”,前者有霸道与呵护,后者有疼爱与宽忍,基本不带兵器,就一点鼻息,就把他的女人轻易弄到甜蜜、微醺。即使说长一点的有断句的,也是落实到“动作”里,而不是云雾缭绕的务虚,如“来,亲口。”基本是动词,句子简明到只有骨头,没有肉,却中心明确,还营造出一种男人特有的干脆利索却“性”致勃勃的性感味道,而且有种警棍裹绸缎的含蓄力道,让女人想入非非,含笑而睡不着……
抒情,是女性化的。
特别在私下暧昧场合,男人要少说话,言多必失,失去的是一种男性的光芒,一种很sexy的东西。而废话,是最无力的抒情。在冷兵器时代,男人抒情还可圈可点,当下如果还依托语言来铺张爱,就很苍白无力。号称“硬汉作家”的海明威据说喜欢站着写作,目的就是克服语言啰唆,有屁就放,一气呵成,简明扼要,这样才有纯爷们的做派。山比水更有男人气质,就是因为山更倾向于沉默。远古时代,男人在打猎,怎么可以乱说话暴露目标;女人在采摘果实,当然就可以更娘地闲聊。看来,男人少说话而有魅力,是有历史依据的。
简化男人亲密语言,不是让男人做哑巴或者木讷呆子,而是促进其多行动,多动手,比如带有欣赏的眼神凝视着她,女人最有成就感的事情之一,是被看,被男人看;比如揽腰抱起她,带点专制的狠,“做”是男人最铿锵有力的语言……做男人真是很合算,事半功倍轻而易举地就赢得女人的芳心。我们在社交场合,常常会看到这样的一幕:那个侃侃而谈的男人也许可以成为女人攀谈的焦点,但是最后挽着她们臂弯走到静谧处的往往是角落里那些不说话的男人。女人的身体是不会撒谎的,她知道谁合自己的口味,不是依据对方的语言来鉴别,而是一种身体的磁场,一种很美妙的感觉,所以肢体语言比口头语言更生动,更有魄力。
男人的性感,主要表现在两点:力量与深沉。而短促简明的男性情话风格鲜明地凸显出其坚定、拽酷、深刻等性征。男人是做出来的,不是说出来的;男人是用了之后才知道有多好,所以男人越不说,越让人琢磨,也隐约暗示出他内在的自信与能量。回到原始,忘记了语言,只剩下男人的荒漠、身体、喜欢与一望无际的冲动,那是一幅多么衣不蔽体而峥嵘不驯的性感……语言的荒漠,身体的天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