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以铁的手腕压制了众臣不满:削弱旗主,打造自己的秘书办,杀戮不平者,肃清了局势,掩住了悠悠之口。看着那些过往的敌人、被推倒的旧官吏、敢怒不敢言的书生,天下之大,唯朕独大。“古来圣贤皆寂寞”,高处不胜寒,他寂寞吗?孤独吗?高处有高处的狂欢。
整顿民风的根本目的,是为了维持社会的稳定,维护皇权。雍正一生痴迷权力,在维护皇权方面,简单的《圣谕广训》肯定是不够的。八旗改制,是他在维护皇权方面的一个大手笔。
八旗制度是清太祖努尔哈赤创立的,按顺序分为正黄、镶黄、正白、正蓝、镶白、正红、镶红、镶蓝八旗,统率满、蒙、汉族军队。满洲人在马上得天下,在清初的历史上,八旗制度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早期的八旗制度,八旗是由各旗旗主直接统治,旗下只隶属于本旗旗主。旗主拥有很高的权力,哪个旗主的力量强,占据的人力、物力多,哪个旗主的势力也最大。旗主与皇帝之间,只是并列关系,不是隶属关系。
清朝的江山稳定之后,八旗军不需要再行军打仗了,已经成为统治者的旗人变得骄纵起来,腐败日益滋生。原本在战场上追逐功名的旗主们,在和平时代,自发将“战场”转移到朝政上,各旗首领都对权力虎视眈眈,旧的八旗制度已经成为皇权的阻碍。
雍正之前的皇帝不是没有意识到各旗主对自己的不利。早在皇太极时期,皇帝就不断打击诸王和旗主的权力。最初的八旗各自拥有自己一旗的兵力,皇太极便将八旗分为两等:上三旗和下五旗,其中上三旗为镶黄旗、正黄旗、正白旗,由皇帝直接控制,其余五旗各听命自己的旗主。到了康熙时期,康熙以原有都统(一旗的最高军政长官)、副都统“起家微贱,专意循庇,耽于安逸,旷废公务”为由,命皇七子胤祐管理正蓝旗满洲、蒙古、汉军三旗旗务;皇十子胤管理正黄旗满洲、蒙古、汉军三旗事务;皇十二子胤祹管理正白旗满洲、蒙古、汉军三旗事务。诸皇子既管理旗务,又兼任都统,使得该旗直属皇帝管辖,进一步削弱了原旗主的权力。
这样,到了雍正继位的时候,属于皇帝的上三旗,现在由自己的兄弟掌管,其余的五旗,按照旧有的八旗制度,由各自的旗主暂时管理,留给雍正自己的,只有自己藩邸所在的镶白旗兵力。若不尽快改变这种格局,那么久而久之,雍正兄弟们的后代,将会成为新的旗主,成为新的分裂力量,而皇帝只有先在旗内居于绝对优势,才能得到普遍拥护。若想维护专制皇权,必须改变这种现状,雍正朝的八旗改制,就是在这种形势下展开的。
继位的第十天,雍正就全面撤换了正黄旗满洲、蒙古、汉军三旗都统,此后又逐渐撤换了正蓝旗汉军都统、正白旗蒙古都统、正蓝旗满洲都统、正白旗汉军都统甚至镶黄旗的三旗都统。到了雍正元年(1723)五月,除了正蓝旗蒙古都统并非允祐兼任没有撤换外,其余归允祐、允、允祹所管的旗务全部撤换掉,雍正完全拿回了自己身为皇帝应得的那一份。
对于下五旗的旗务管理,雍正承袭了康熙的方法,任命自己的亲信兄弟和王公管理,称为“管主”,负责监督原来的旗主,这样下五旗原旗主的身份无形中就降低了。
与此同时,雍正还从意识形态上革除原有旗主的痕迹。八旗都统,在满文中为“固山额真”,“额真”一词的意思,就是主、主人。雍正采纳给事中硕塞的建议,认为“额真”一词关系重大,臣子不能滥用,应新改名字,重新定名分。其余旗主的“额真”便被改为“昂邦”,只有皇帝所在旗的旗主仍然可以用“额真”一词。昂邦的意思是臣、臣子,这样原有的旗主,就成了固山臣子,明确了君臣主仆名分,即使名为旗主,实际上跟皇帝也只是君臣关系,各旗下便知道自己的旗主上面还有皇帝。
即使如此,那些被派去监督各旗的管主们,权力也很大,仍然影响皇帝对八旗直接行使权力,况且管主与原来的都统等官员职权难分,容易产生矛盾,影响公事。于是雍正六年(1728),雍正干脆取消崇安、锡保及信郡王德昭等人管理旗务,减少各旗管主,改任庄亲王允禄管理镶白旗满洲都统。雍正九年,又改命允禄管理正红旗满洲都统事务,雍正十年(1732),他又任命平郡王福彭管理镶蓝旗满洲都统事务。
乍一看,仍然是管主管理旗务,但实际上,此旗务已经非彼旗务。以允禄为例,他现在的职责是管旗务,都统对他得惟命是从,管主本身变成了原来的都统或兼职都统。但同时,允禄也由原来的王公,变成一旗长官,只是朝廷的一个行政长官而已,没有太多自主权力。这就意味着,皇子、亲王在八旗中的地位也降低了,八旗已被皇帝直辖。
至此,八旗旗主的身份已经经历了三个变化。最早的旗主,在本旗内有绝对的权威,是世袭王权。后来管主代替了旗主,削弱了旗主的势力,但由于管主的职务是皇帝临时指派的,属于行政长官,不能世袭,也就与旗下没有主从关系了。到最后一个阶段,连管主这样一个小小的行政长官,也都成了皇帝自家人的囊中物,原有旗主是谁,已经没有人知道了。就这样,雍正在各旗内一步步削弱原有的主从关系,强化皇权,促使集团内部权力逐渐集中。
到了后来,雍正还将整顿旗务与打击朋党、整顿吏治结合在一起,削弱亲王与属下的私属关系。如,允禩集团有很多追随者,雍正就收回了王公任用属下的权力,阻断王公与大臣之间的联系,自然也就取消了王公与臣子的隶属关系。他还规定,若朝廷惩罚属下,王公也不得包庇属人,当然,王公也不得妄加残害。雍正还就此事制定了许多制度,制度的目的只有一个——收缴王公权力,进一步分化八旗集团势力。结果,王公贵族的特权消失了,权力又流向皇帝手中,集权进一步加强。从此,王公贵族成为有名无实的闲人。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八旗旗主的控制,雍正还在八旗内改革选官制度。雍正之前,官员的缺额向来分为旗缺、翼缺和公缺多种。这三种缺额,只有公缺是所有的八旗子弟均可担任,其他两种则有一定的限制。其中旗缺是指,某旗若有缺的官位,只能由某旗内部人员充任。八旗有左右两翼之分,专属于某一翼的人员的官缺,称为翼缺。这样一来,旗主就对缺位有一定的控制权,也便于本旗人团结自固。只是这样做有一定的弊端:八个旗内人才不一样,各旗力量也不同,这样就不易得到合适的人选,在选择人才的时候难免有失公允。
雍正就以这个借口为由,将旗缺、翼缺的各堂主事、郎中、员外郎等各级官吏,全部改为公缺。这样一来,旗主就不能控制缺位,对旗内官员的部分任免权就没有了。旗主的力量弱化,那么就意味着皇权的力量加强。
最后,雍正创设八旗衙门,令八旗都统从原来的只在家里办公的习俗,改为集体办公。他还严格要求各旗都统、副都统尽职尽责,轮流当值处理朝廷事务。后来,雍正还根据现有的八旗关系,重新制定八旗新例,重新修订民事法律关系,旗人犯了罪,跟汉人一样该发配的发配,该流放的流放,旗人与汉人没有区别,这就意味着特权等级的权力进一步削弱。
就这样,通过八旗改制,雍正一步步将权力集中在自己的手中,在巩固皇权的同时,还顺带打击了朋党势力,一举多得。从此,八旗主子从八个变成一个,八旗改制成为雍正加强君主专制的重要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