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没有见过像诗人伊沙这样“坦白交代”似的写小说的。从他的小说合集《俗人理解不了的幸福》中几乎到处可以找到他的影子。他甚至用了许多真名实姓,使生活中的“真人”充斥在他的小说当中,在他的小说中走动,说话,谈恋爱或者哭哭啼啼,以强调他所写的故事全都是“真的”。
我本人并不喜欢这种实录式的写法,太“真实”的小说会使虚幻的空间变小,成为一部自传或者启示录式的东西。但伊沙的小说是个例外,他的这本小说是充满八十年代味道的小说,坦白,真诚,血性,激情。他那老老实实的叙事方式让人读起来颇为轻松,一句是一句,决不“偷奸耍滑”,故弄玄虚。他的小说与他的诗比起来似乎少了一些聪明,多了一些拙朴。
《俗人理解不了的幸福》这本书中共收入诗人创作的小说十二篇。其中《哨楼》是他中短篇中悬念感最强的一篇,通篇弥漫着一股“恐怖的旧剧场”(伊沙的诗)情绪。小说的节奏控制得恰到好处,悬念迭起,层层深入。我喜欢这样的小说,在阅读的时候你需要提着口气,不到节骨眼儿上不会吐出来。小说的主人公伊沙和马非像被人推进了一个处处潜伏着某种危险的恐怖地带,一会儿撞见一个骗吃骗喝的“鸡”,一会儿又杀出个足蹬玻璃丝袜女里女气的门卫。随着故事的逐渐深入,“不对劲”的地方越来越多,他们简直像走进了一个大阴谋、一场大骗局,但事已至此只好硬着头皮走下去了。故事不经意间营造了一种隐喻氛围,是对生活的某种暗示,让人读来欲念横生,毛骨惊然。小说的成功之处还在于那种身临其境的感觉,正如作者本人在此书的开场白中所说的那样:“我要写一种充满俗人(低级?)趣味的好看的小说。生活的秘史,惊人的发现。真实感来自于小说营建的亲历感,我的小说杜绝第三人称——那上帝全知的角度不存在!那机器人般的客观叙述不存在!高明的叙述不留痕迹……”
小说集中另一个中篇《摇着来兮滚着去》是此书中的点睛之作。伊沙小说带有他们那个时代(作者最血性、青春、激情、反叛的八十年代中后期)的明显特质。伊沙诗歌中的“摇滚节奏”在他小说中体现为真实具体的摇滚情节:那个“摇普办”的主力蒋涛在小说中蹿来蹿去,充满活力;那个阴郁内向的摇滚乐手辛磊,在台上台下的反差是那样大;还有那个敢“扑”崔健的摇滚女孩向梅梅,神神叨叨,疯疯癫癫,但却可爱之极。这些都被伊沙看上去有些笨拙的笔写得精彩传神,极具热力和美感。伊沙自己说他要写一种男人的小说,“血性激情与幽默好读兼有之作”。其实他的小说可以拿来当他的青春史来读,那一个时代壮烈激情的场面全在里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