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熟人买了整整一架子书,遮天蔽日,几乎占了大半个屋子。而且全都是精装书,平装的书他一律不要。我觉得很怪,就去问他:“平装的也有不少好书呢,你怎么——”
他回答我说:“你以为我真有工夫读这些书呢?这些书买来不过是些摆设,充充门面罢了,透着咱也有文化。”
书就成了这样一种装腔作势的东西。后来我还听说有整柜子的书随书柜出售的,这样就省得房间的主人一本本上书店去挑了。这倒是一个一劳永逸的办法,可能有人到死都没把那些书打开过一回,虽然他们的的确确拥有过这些书。
我在客厅里是不放书的。因为我认为书像其他私人物品一样,不宜展览给别人看。图书的拥有量并不是学问的见证,不要以为客厅里摆着大书柜的人他一定懂得多。好书都是藏起来看的,没谁敲锣打鼓招集起一帮人来,然后再开始读书。那是请客吃饭不是读书爱书。总喜欢热热闹闹的人是没心情一个人坐下来品一本书的。读书的心境与品茶颇为类似,是属于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一本好书从书店里买了来,放在擦得干干净净的案头上,总好像在勾人心头的痒痒肉。即使当时没有时间细读,也总想先忙中偷闲翻上两页,看他个只言片语。好小说断章取义从中间看两眼也能看得进去,这就是语言本身的魅力。而那些立意很好、语言却干巴巴的小说,冷不丁从哪儿一读感觉就很难受。有人写小说纯粹是在写“新闻报告”,语言干涩得好像便秘,每一下都很吃力。这类书并不是因为多深刻使人看不进去,只是因为它太难看了。一个要演技没演技、要长相没长相的丑女在台上扭来扭去,观众当然有权唾弃她。读书也是这样,写得太差的书,干脆一眼也不要看,省得污染眼睛。
要找那些和自己精神上能够相通的书去读,读的时候才能体会精神上类似于飞翔的感觉。只有书才能带我们到达平常到不了的地方。平俗的书读来只是自添烦恼。我身边很有几本像伙伴那样关系亲密的书,每天一睁眼我要看到它们。这些书并不是装潢顶顶漂亮的书,也都不是精装版。我不看重那些,喜欢一本书是爱屋及乌的,包括里面排版的错字。读书是在与人格上令你钦佩的人交谈,读书是最自由的一种会话,没谁能钻到你内心去,只有书籍能够做到。
那些买来书装饰墙壁的人家,是很难明白书的妙处的。书里的话印在纸上,并不像电脑里的信息那样过眼烟云。书是值得反复体味、细细追究、一句一句掰开了揉碎了看的。小说更是话里有话、音里有音的东西,并不是只看故事。单纯看故事的读者可以去看电视连续剧。
在我个人看来,一个人藏书不宜过多、过杂。这就好像交友,泛泛的皮毛之交,这种朋友不如不交。书太多、太杂、太新、太昂贵,反倒成了一个人精神上的负担而不是财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