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写作的缘故有一阵子我喝茶喝得很凶。不管茶好不好,只要浓只要够劲儿就成。我对茶有种天生的喜好,很小的时候就从茶壶里倒大人的茶喝。这有点儿“偷”的味道。因为小孩子家是不许喝茶的,要喝只能喝白开水。那时还没有雪碧和可乐,一毛五一瓶的橘子汽水也只有在夏天最热的时候才偶尔能喝到。茶,成了最诱人,最简便(只要从家里的大茶壶中往外倒,不管它是哪儿来的),也最神奇的一种饮料。
在家喝茶用的是一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茶杯。茶杯和茶杯盖还不是原配,上面是一顶青花瓷的帽子,下面穿的却是一身白衣。原来我的茶杯是从上到下一身白,有一回不慎将盖子掉在地上摔成了八瓣。后来在街上花五毛钱配到一只盖,盖子沉甸甸的比杯子本身还要沉。我这一套不配套的茶具终于有了一点特色。我每天把它放在案头,边写边喝。
我喝茶喝得很不讲究,极少有时间坐下来细品慢咽。茶对我来说就像粮食一样必不可少。无论我坐在电脑前写什么,一杯烫嘴的热茶是绝对不可少的,渐渐地,我发觉自己就像别人依赖香烟一样,有了茶瘾。茶瘾是一种外表看不太出来的病态。喝惯浓茶的人对白水喝起来感觉像没喝一样——没反应。淡茶比白水要好些,但有些茶过于轻描淡写。最好就是那种放半杯茶叶冲来极浓极苦的茶。喝起来脑门出汗胸口怦怦直跳,思路像通了电的电脑那样畅通起来。
如果用玻璃杯泡茶,随着热水的注入,茶叶根根站立起来。杯中出现一片绿森森的森林,茶的香气扑面而来,人也随之心思飘荡。这一刻,对有茶瘾的人来说是多么幸福和满足啊。
瘾,就是写了还想写;瘾,就是喝了还想喝;瘾,就是一种畅快和迷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