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以后,九品官人法成为正式选士的途径,这种方法可说是两汉的乡举里选与当时现实环境结合而成的制度,它是将选士的责任托付给中正官,这个中正官的性质类似人物评论家,但他的评论需以乡里的舆论为基础,这又多少保持了乡举里选的余风。
地方属吏辟召时,常以地方名望家为固定对象,中正官在评论人物时,也有相同倾向。中正官是以品来评论人物,愈少品就愈是上品,为了与正式官吏的品第区别,中正官所下之品,史家因其为乡邑中的品第,另以“乡品”称之。中正官评价后,中央的吏部再比照乡品给予官品。至东晋南朝时,九品官人法逐渐变质,乡举里选之风消失殆尽,成为计资定品的选士制度,以父祖的经历来定乡品的上下,这与当时政治的发展有十分密切的关系。
重建于建康的东晋政权,是晋元帝司马睿及其僚属王导等凭藉司马氏的宗室身份及北方优位的传统,使久居臣属地位的江南人士,拥立他们而成立的政权。这个晋室政权虽由南人与北人一同缔造,但政府中南人不多,一些较重要的职位,多由司马睿的僚属及北人担任。江南的豪族、有力人士,对于政府罔顾他们政治利益之事,自然不满。曾三定江南的阳羡大豪族周氏,便曾联合了不少江南豪族起事,由于周氏内讧,乱事很快平定。东晋这个外来政权为了要巩固它的地位,也像刘焉一样,将北方流民组成军队。除加强政府的军事力量,晋室北人官僚也想在政治方面找到适当的方法,确保其政治地位。魏文帝以来施行的九品官人法,在这种情况下,对没有乡里社会基础的北人政府而言,若照制度原来的精神认真执行,这个北人政府将逐渐由南人来取代,这种未来可能发生的趋势,叫当时执政的北人官僚如何接受呢?九品官人法的原始精神不仅不能保障他们的政治地位,还造成南人取代他们的机会。这个新的选士制度,在现实的政治环境下,其执行方式,逐渐与其原来精神背道而驰。取士的中正官不再倾听乡里的舆论,而是秉承上司的旨意,授予其子弟及亲友较高的乡品,造成计资定品的情形,演变到后来,世代为官的门第,已不需再做任何考核,就能给与较高的品第,这就是所谓的“门第二品”,中正官授予二品的人,任官时就是六品官,对初任官的人而言,这是相当高的职位。东晋南朝“门第二品”之家,便是如此保障了他们子弟继任高官的特权。至于中正给予之品到五品的对象,与门第二品之家相比较时,是所谓的寒门,但他们仍属于士的范围,是政府选士的对象之一。至于那些没有乡品的人,是注定没有参与政治机会的庶人,这个时代是“士庶自天隔”,出生之际,便决定“士”或“庶”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