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倩的速度很快,她的快在于算计,当她穿过这十四点四公里,除了最初故意的一个红灯,她竟然一路通畅。
这就是车神,她知道十方市的每一条路,知道每一条路的长度,知道以什么样的速度通过能避开红灯,知道哪条路在哪个时间会堵车,也知道哪条路最省时间。
当然,她的运气也很好,就像所有胖子一样,老天总是会多些眷顾,多些青睐。
快要到达目的地的时候,慕容小花看着姿态如龙,表情如龙,动作如龙的何倩,有些期许的开了口。
“你是送我到地方就离开,还是跟着我行动?”
“燕总让我跟着你。”何倩有些无奈的回道,似乎很不愿这个安排。
“太好了——”
“不过,”慕容小花刚刚发出欢呼,何倩揶揄的声音传来,“他说了,我的出场费他不负责,得你自己解决。”
“不是吧,大家都知道我没钱——”慕容小花顿时苦着一张脸,“而且你的出场费那么贵。”
“你可以以身相许,我不介意。”
“我可不敢,我怕你男人打死我。”
“他不会打死你,太费力气,而且不解气,我猜他会给你下毒,让你七窍流血,生不如死。”
何倩嘻嘻的说着,仿佛嘴里吐出的不是恶毒而是祝福。慕容小花打了一个哆嗦,似乎想起了什么恐怖的事情,然后脸色一正,又道。
“说起这个,让你帮忙准备的东西准备的怎么样?”
“你不说我都忘了——”何倩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塑料袋,递给慕容小花,指着里面放着一小试管的透明溶液,和两颗红色的药丸,说道,“红色的是解药,用的时候先吃一颗。”
“效果怎么样?”慕容小花接过东西,仔细的瞧了瞧,反问。
“还用说,这是他最新的研究,揭开塞子,十秒钟挥发,一刻钟起作用。除非戴了防毒面具,否则大象也得倒。”
“好东西啊——”
“这个,不二价,十万。”何倩伸出一支粗壮的手指,在慕容小花面前晃了晃,脸上挂着得意,“还有我的出场费,四十万,也是不二价。”
“杀了我吧你们。”慕容小花一阵头大,那手指仿佛怀表晃动着,让他眼花,但更晕乎的是他的心脏,着实被这两个数字吓到了。
“杀你干嘛?我那位说了,如果你没钱,他那里缺一个人体实验,你可以试试,干满一周,就两清。”
何倩笑得像一个狐狸,声音甜的发腻,让人一看就知道这提议是个圈套。慕容小花更清楚,他知道何倩的男人是什么人,在做什么实验。别说一周,一天,一小时他都撑不下去。
“我付钱,真金白银,绝不欠债。”
“好吧。”何倩似乎很遗憾,语气都变得兴致缺缺。
两人说着,目的地已在眼前。
那是一家狗场,大大的霓虹灯招牌上,“有家狗场”四个大字醒目的悬挂在夜幕中,仿佛烧着的火焰。
还没下车,一阵接着一阵的狗吠,便摄人心魄的传来,让人不自觉胆颤,以为来到了原始恐怖的森林。
“你......你一个人去吧,我就在这儿等......等你。”何倩是第一次来,明显被吓到了,哆嗦着说。
“好吧——”慕容小花想了想,反正里面也没她的事,便答应了。
也许是嗅到了熟悉的气味,当他打开门,那乱吠的狗叫竟然一下子消失了,周围变得寂静,就像这夜晚的其他人迹罕至地方。
黑暗中突来响起一阵脚步声,朦胧中可以看出是一个人,他藏在树后,手似乎捏着喉咙,所以声音显得很奇怪。
“我是一棵松。”
这似乎是一个暗号,一般电视里人们接头都用这个
”什么松,”慕容小花没好气的嚷道。“老三,别来这一套,我是慕容——”
慕容小花所说的老三,自然就是前面提过的炒饭,真名叫安平。
他是个厨子,今年三十好几,还是个光棍。平生喜欢三件事,炒饭,恶作剧和除暴安良。
他是最早跟着捕头的人,人很机灵,就是总像个长不大的孩子,经常做一些啼笑皆非的事。说起来,他还算慕容小花的半个师傅,慕容小花那些装疯卖傻的本事,就是从他那里学去的,倒是帮着欺骗了不少人。
”没意思,”眼见作弄失败,炒饭一脸不爽的从暗处走出,嘟囔着,“我说老九,你就不会配合一下么?”
“现在这时间你还有心情恶作剧,我是说你心大呢?还是说你心大呢?还是说你心大呢?”
慕容小花一连三个设问,表达着自己的无语。
“他们人呢?”等到炒饭嬉笑着走进,他才又问道。
“捕头老大,老五,老八都来了,还有......”
“怎么这么快?”
“我们接到了捕头老大的通知,恰好跟着那辆面包车到这附近,按你的吩咐,就直接过来会合,所以这么快。”
“哦,对了,你说还有,难道除了你们,子弹他们也来了?”
听到慕容小花的问题,炒饭露出一副意味深长的表情,看得慕容小花莫名其妙。
“嘿嘿,你进去就知道了——”
也许是想起被打断过一次,炒饭竟然没有直接回答,嬉笑着率先进了狗场。慕容小花暗道一句“莫名其妙”,追了上去。
当他到了狗场后面的一幢别墅,还没走近,便看见一个人站在门口,一个女人,一个本不该在这里的女人。
虽然只是一个昏暗下的背影,甚至背影还被树枝挡住了一大半,可是他还是一眼认出李红颜来。
然后他便知道炒饭为何那样一副表情,为何眼神揶揄,欲言又止。
也许是听到了脚步声,或者是察觉了这道凝视的目光,李红颜转身,抬头,恰好看见了慕容小花。她张着嘴唇,似乎有话要说,眼神带着惊喜,带着疑惑,也带着着急。
慕容小花从那个眼神里看到许多,只有一点他不敢肯定,便是那一丝着急,她究竟是担心自己,还是担心她的儿子李须臾。
如果是因为自己,那便没事。而要是因为李须臾,便证明她已经知道了绑架的事。
慕容小花头疼了,他似乎忘了提醒捕头他们,别将绑架的事情说出去。其实也不算忘了,他只是没想到李红颜会跟着来,而和尚竟然没有拒绝她跟着,捕头也没有拒绝她进来。
为什么不拒绝呢?
他们应该拒绝的。
为什么应该拒绝的他们没拒绝呢?
为什么呢?
他在问自己,不停的问,因为他想不通,他找不到他们不拒绝李红颜的理由。
像许多次一样,他没想到也许是因为他自己,因为李红颜和他的关系。
所以和尚他们才一反常态,放入一个陌生人。
因为他们相信他,而他相信她。
说来,慕容小花似乎总是如此,总是下意识的忽略自己,好像他只是一个旁观者,可以置身事外。
这似乎成了他的一种习惯,成了他的本能,连他自己也没注意到。
这是一种好习惯,尤其当他是一位侦探,没有外物干扰,也没有私人情感的掺杂,让他常常可以冷静的看,冷静的想,然后冷静做出结论,解开谜题。
这也是个坏习惯,因为置身事外,他会忽略很多事。有些的确无关紧要,忽略也不打紧,可是有一些却至关重要。当他看不见,自然便想不到,而既然连想都想不到,何谈解开谜题,何谈取得先机,何谈防患于未然。
比如:这次绑架。
比如:李红颜的到来。
比如:夏桔梗的最终目的。
比如:其实,他可以直接结束这场游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