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好狗不挡道,小猪快跑
真是人怕出名猪怕壮啊,出来逛个街,跟国家主席游街一样,桃妖和白青走在路中间,两边尽是人群,你们是商量好了的吗,给我们让路,不要以为我不好意思走,这么通顺的路不走,我傻啊,你们爱看不看,爱说不说,我看不见,听不到,心不烦,无视的功力已经登峰造极。
“朱展,不对呀,这些人虽然平时很怕我们,可是也不至于给我们让个这么大的路啊,事出反常必有妖啊,走去前面看看发生了什么事?”一个带点尖锐的声音出来。
“苟元,还是算了吧,看这架势不对劲啊,要是我们惹不起。”又有一个沙哑的声音接上。
“怕什么,好歹我们也是皇城的小霸王啊,走!”那个叫“苟元”的很嚣张嘛,我最讨厌有人比我嚣张,就让本大爷来会会你们这两个“小王八”。
说话的时候,就碰面啦。一个瘦子和一个胖子,都是十一二岁的样子,瘦的高高,胖的呼呼,瘦高高,胖乎乎,小鸡不好惹啊,呸,谁是小鸡啊。据我的目测,瘦的应该是苟元,胖的应该是朱展,长得还算对得起观众。
那个瘦高高看到是我和白青,尖锐的嗓门霎时很是嚣张地扯了起来:“哎呦喂,我当是谁啊,一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屁孩和一个丫鬟,还是没见过的,说你们哪来的,给小爷我哪来的回哪去,听到。。”了没有,话还没说完,就一个抛物线飞了出去,在十几米的地方砸下,又连着滚了几个圈,停了下来,没动静了。
小伙伴们都惊呆了,一个个都下巴掉在了地上,表示不太理解这是肿么回事,然后都机械的转头看向站在路中间,正在拍拍小手,整理自己衣服的我,然后惊悚了,靠,有没有搞错,动动手就让一个比自己大几倍的人飞一会儿,可是为毛就把人给拍飞了,那可是皇城小霸王之一啊,好歹也让人把话说完吧,不然不礼貌的,话说真是他大爷的爽啊。
“我最讨厌有人比我嚣张啦,还是在我面前,好狗不挡道。大爷我今天心情好,就不和你计较了,以后看到我要叫大佬,要不然就滚远点,切什么玩意啊。”好像是知道小伙伴们心中所不解,桃妖很是好心的回答到,说完还很帅气的甩了甩额前的碎发,胸前两手交叉,那拽得二五八万的二世祖模样,要有多嚣张就有多嚣张,要有多可爱就有多可爱。顿时,人群里的雌性生物母爱泛滥,一个个都恨不的把桃妖抱在怀里好好疼爱,把最好的都给桃妖。所以,小包子的杀伤力有多强,不过是出了个门,打了个人,就收获了一大袋的粉。
“猪是吧,一猪一狗,猪朋狗友,别说本大爷不给你机会,我出三个题,你答对了,我放你走,你对错了嘛,呵呵,我送你走,怎么样?”桃妖好玩之心大起,早在小说里就知道那些古人有多好玩,现在就拿你来开刀,正式做一个嚣张狂傲的二世祖,正式开始异地大陆之旅。
朱展正想开口说话,桃妖可不给他机会:“请听题,第一题黑鸡厉害还是白鸡厉害,为什么?”
人群里也开始议论纷纷,这里也有很多平民百姓,可是他们也表示不知道啊,所以都很好奇,到底是黑鸡厉害还是白鸡厉害,很快又安静下来,看戏。
朱展:“。。”什么?!有没有搞错啊,我一个大家族公子哪里知道有毛的鸡长什么样,一般都是熟的,这不是故意的吗?您就不能把我当个屁给放了吗?深思熟虑只下,吃过最多的就是白切鸡啦:“白鸡。”
“不好意思,回答错误,是黑鸡。因为黑鸡能下白蛋,而白鸡下不了黑蛋。”
人群:“。。”
朱展:“。。”
桃妖不给多余的时间:“第二题,为什么我们先看到闪电然后才听见雷声?”
“因为光速比声速快。”朱展自信满满地回答,还好自己上课有听话,这次绝对是对的。可是桃妖怎么可能会出那么简单的题呢?
“错,因为眼睛长在耳朵前面。”
人群:“。。”
朱展:“。。”
“第三题,最后一题啦,你也不想我送你走是吧,听好啦,小明的爹爹有三个儿子,大的叫大宝,二的叫二宝,三的叫什么?”想当初咱也在这一题上栽了好几次,后来学聪明啦,也用来考别人,百试不爽。
朱展顺口就回答到:“三宝。”这应该错不了了吧。
“错,是小明。你已经没有机会了,小猪你要跑快点,要不然你会飞得很远哦,看我佛山无影脚,走起!”桃妖伸脚就是一踹,还来不及反应的朱展童鞋就如流星般消失在天边。
众人:“。。”要不要这么帅啊,要不要这么潇洒啊,要不要这么嚣张啊,一个个下巴都掉地上了,都表示今天心脏有点不太好。桃妖可不管别人在想些什么,抬脚就从还没爬起来的苟元身上踩过去了,白青看到公子都走了,摸了摸自己的小心肝,连忙快步跟上,边走还边安慰自己:要淡定啊,要淡定,这种事情指不定以后还多着呢,看来要跟在公子身边需要一颗足够强大的心脏啊,要慢慢适应。
要是桃妖知道白青心中所想指不定还来一句“这都不是事”。
真是狗血剧情啊,每一个主角高调的时候都会有那么几个不长眼的,每个猪脚出门都会有意外,因为这样才会知道到底谁是猪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