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宋文人中存在着“雅俗之辨”,忌俗尚雅是宋代士人雅俗观念的核心,但“并非只有非此即彼的单一选择,而是打通雅俗、圆融二谛,才是最终的审美目标”。王水照主编:《宋代文学通论》,第50—61页。而黄庭坚并不是求“雅”,他追求的是“免俗”。黄庭坚融合儒道佛三家思想,形成了自己既坚持操守、又超脱放达的人生哲学,并以做人为喻来说明,他在《书嵇叔夜诗与侄榎》中写道:
叔夜此诗豪壮清丽,无一点尘俗气。凡学作诗者,不可不成诵在心。想见其人,虽沈于世故者,暂而揽其余芳,便可扑去面上三斗俗尘矣,何况探其义味者乎……余尝为诸弟子言:“士生于世,可以百为,唯不可俗,俗便不可医也。”或问不俗之状,余曰:“难言也。视其平居无以异于俗人,临大节而不可夺,此不俗人也。士之处世,或出、或处、或刚、或柔,未易以一节尽其蕴,然率以是观之。”
这种“不俗”是表现在人的内在品质上,而不是外在的言行举止上,是人的精神本原。山谷提倡“免俗”的“俗”不是一般的“俗气”,而是受到佛教思想的影响,尤与大乘中观学派的“真俗二谛说”颇有相通之处。此派佛教学说旨在借助“二谛”来调和世间和出世间的对立,但也在断定世俗世界的世俗认识虚幻性的同时,又从另一角度来肯定它们的真实性,为佛教之深入世俗生活提供理论依据。这种思想和思维方式深深地为宋代士人所习染,山谷也深谙此理,并将“俗”分为两个层面:一个是当时社会的流俗,一个是内心精神方面的卑俗。
黄庭坚为了创立自己的书法风格,首先要与流俗不同,写出自己独特的个性。他认为“俗”是书法一大弊病,一定要革除,在《跋东坡〈蔡州道中和子由雪诗〉》中写道:“此字和而劲,似晋宋间人书。中有草书数字极佳,每能如此,便胜文与可十倍,盖都无俗气耳。”山谷并没有从东坡书之点画着手,而将是否“俗”作为评价的标准,推崇东坡书的“无俗气”,认为这是此帖的佳处所在,可见山谷对此的重视程度。而黄庭坚本人在书法创作中,更是力求去掉这种“俗气”。据《砚山斋杂记》卷二《书纪》载:
山谷草书青莲《秋浦歌》一卷,后自跋云:“已所作草书举世并谓佳,独钱穆父以为俗。反自思省,尽改去俗,则世人见之则又不谓佳。嗟乎!去俗之作,安能责俗人赏识?此政宜世人不识为佳。王子敬有言:‘外人那得知!’诚然矣。”
山谷接受钱勰(穆父)建议,去除了己书之“俗”(即社会流俗),时人却不以为佳,可见“俗人”是难以欣赏“去俗之作”的。他本人也是时加锤炼,追求一种独特的审美价值,所以在点画上过分张扬,以一种略显夸张的形式表明个性。尤其是在晚年,其书更是以夸张的点画形式来张扬个性,与“流俗”分道扬镳。
黄庭坚认为本性“不俗”才能在诗、书中“脱俗”,他在一些诗中也表达出这样的观点,如《次韵高子勉十首》其六:“一点无俗气,相期林下同。”(宋)任渊、史容、史季温注,刘尚荣校点:《黄庭坚诗集注》。《再次韵兼简履中南玉三首》其一中云:“句中稍觉道战胜,胸次不使俗尘生。”可以看出山谷对于诗中“不俗”看作是主体精神的外在反映,注重为人之“不俗”。另《再用前韵赠子勉四首》其二:“行要争光日月,诗须皆可弦歌。”对个人品行的要求亦极高。前引《书嵇叔夜诗与侄榎》中以做人为喻,认为“不俗”最主要的是指作家的主体精神,而非一些外在形式的标新立异,只有“临大节而不改其志”,才能守住根本,也才是真正与流俗区分开,发而为诗、书才能“不俗”。
又如他在《题意可诗后》中云:
宁律不谐而不使句弱,用字不工不使语俗,此庾开府之所长也,然有意于为诗也。至于渊明,则所谓不烦绳削而自合……说者曰:“若以法眼观,无俗不真;若以世眼观,无真不俗。”渊明之诗要当与一丘一壑者共之耳。《豫章黄先生文集》卷二十六,《四部丛刊》本。
“法眼”、“世眼”,也即是“真谛”、“世谛”,山谷从对佛家中观学派的体认和发挥中,深刻地把握陶诗“与一丘一壑者共之”的真不离俗、即真即俗的自然契合之境,正是这一点,才使陶翁高出庾信,而不是简单地追求“不使语俗”。山谷还反复强调,此种诗品之极诣,来源于人品,他在《次韵答王眘中》中云:“俗里光尘合,胸中泾渭分”,又在《戏效禅月作远公咏》中云:“胸次九流清似镜,人间万事醉如泥”,只要自身保持高雅襟怀,尽可和光同尘,并进而认为只有从卑俗低微的尘世生活中才能寻求真谛,才能“免俗”。
黄庭坚在评论他人诗文作品时,也往往从其人格精神着眼,“人”若“不俗”其诗亦“不俗”。如《跋范文正公诗》、《跋欧阳公〈红梨花〉诗》、《跋王荆公禅简》中对范仲淹、欧阳修、王安石诸公诗文评价均首先着眼于他们的高尚人格,认为其人格精神“不俗”其作品才“脱去流俗”,显得卓尔不群。山谷同时还指出,诗、书的好坏完全取决于主体精神的“俗”与“不俗”,如《姨母李夫人墨竹二首》其二:“小竹扶疏大竹枯,笔端真有造化炉。人间俗气一点无,健妇果胜大丈夫。”诗中对李夫人所画墨竹进行评赏,但结语仍归为李夫人有如大丈夫般胸襟开阔,首先是缘自人之“不俗”,才至所画墨竹之“不俗”。山谷以主体精神之“免俗”为文艺思想核心的观点表达得十分清楚。
2.重“韵”:山谷品评文艺作品的标准
黄庭坚所推重之“韵”已非单纯的字句、点画,他同时强调主体内在的学识修养对诗、书创作的影响,在品评书法时常常提及“韵”字,将字是否有“韵”作为一个重要标准。如他在《题东坡小字两轴卷尾》中评价苏轼书:“此一卷多东坡平时得意语,又是醉困已过后书,用李北海、徐季海法,虽有笔不到处,亦韵胜也”。另在《跋常山公书》、《跋崔公巽所藏石刻》、《跋周子发帖》中批评王著、周越二人书“无韵”,原因是二人胸怀不够宽广,并不是功夫不到或笔法不好。那么怎么能做到“书不病韵”呢?山谷在《跋周子发帖》中认为应“胸中有书数千卷,不随世碌碌”,此处所重之“韵”涉及到书家的内在学识、修养等,而非点画等外在介质。
黄庭坚在《论书》中又进一步指出二者关系:“笔墨各系其人工拙,要须其韵胜耳。病在此处,笔墨虽工,终不近也。”山谷认为每个人字的“工拙”与否并不是最根本的,重要的是以“韵胜”,把内在之“韵”放在首要位置。他所追求的“韵”是指通过点画等外在媒介传达出来书家内在的修养、精神,是含蓄的,不一定能明确言说但能感受到,即范温所云“有余意”。
黄庭坚重“韵”思想在评论文艺作品时都是一致的,在《题北齐校书图后》中指出“书画以韵为主”。《题摹〈燕郭尚父图〉》又云:“凡书画当观韵……此与文章同一关纽,但难得人入神会耳。”山谷将书画中所倡导的“韵”,引申到文章中,以是否能达到“引而不发”之境界,是否具有内在回味作为评价文艺作品的标准。欣赏者在欣赏这些文艺作品时,应着力揣摩其中蕴含之深意,去探求“言外之意,味外之旨”,去体味“韵”。不论是山谷还是东坡,都能够找到文学与艺术相通之处。东坡提倡“意”,山谷追寻“韵”,究其根源,都是作家主体精神在作品中之体现,至此才能够透过作品表面去探求创作主体丰富的内心世界。也只有真正了解了创作主体的精神世界,才能认识到其作品的真正价值。
黄庭坚以多读书、提高主体学识修养来获得和孕育“韵”。前引“若使胸中有书数千卷,不随世碌碌,则书不病韵”,指出通过多读书可提升书家内在学识修养,那么展现在外在点画上就“不病韵”,也就“不俗”了。黄庭坚认为作诗同写字一样,只有多读书,才能“不俗”,通过山谷对他人诗作评价可以看出这点:
余尝评景文胸中有万卷书,笔下无一点俗气。(《书刘景文诗后》)非胸中有万卷书,笔下无一点尘俗气,孰能至此?(《跋东坡乐府》)力学,有暇更精读千卷书,乃可毕兹能事。(《书舅诗与洪龟父跋其后》)词意高胜,要从学问中来尔。(《论作诗文》)从上引材料可以看出,山谷认为作诗要以学问为基础才能有“韵”,才能“不俗”。他一方面推崇陶渊明的“自然”,另一方面又强调学问修养,其实二者已形成了矛盾。陶诗往往不加修饰,任性而为,山谷也反对雕琢,但又强调学识,要进行不露痕迹的模仿和修饰,也试图掩盖模仿和修饰的痕迹。山谷又提出以“拙”来同流俗“巧”相区分,“拙”即不加雕饰,任性自然,但如何将“万卷书”、“学问”化为“拙”,同时在平淡自然的形式中彰显出来,则颇费思量了。
黄庭坚指出,诗人具有了深厚学识修养再发而为诗,则能应对自如。他在《答秦少章帖六》中云:“文章虽末学,要须茂其根本,深其渊源,以身为度,以声为律,不加开凿之功而自闳深矣。”另《答王子飞书》中云:“读书如禹之治水,知天下之络脉有开有塞,而至于九州涤源、四海会同者也。”又《答洪驹父书三首》中云:“凡作一文,皆须有宗有趣,终始关键,有开有阖,如四渎虽纳百川,或汇而为广泽,汪洋千里,要自发源注海耳。”黄庭坚认为要想作好文章一定要“茂其根本,深其渊源”,也就是多读书,提高学识修养,好的文章就会自然显现出来。而在这个过程中就像“四时之运”、“九州涤源、四海会同”一样,自有其内在规律,不能急于求成,要循序渐进。
对于山谷以重“韵”来免“俗”的观点,清代刘熙载认识得非常清楚,他在《艺概》卷5中云:
黄山谷论书最重一“韵”字,盖俗气未尽者,皆不足以言韵也。观其《书嵇叔夜诗与侄榎》,称其诗无一点俗气,因言“士生于世,可以百为,唯不可俗,俗便不可医也”。是则其去俗务尽也,岂惟书哉!
山谷不但在书法中力求“去俗”,在诗歌创作上亦是如此。他追求之“数万卷书气象”也尽情展现在诗歌中,所以才有“以才学为诗”。以山谷为首的“江西诗派”在诗歌中展示才学,其实也是山谷重“韵”思想在文学创作上的贯彻,是追求作家内在学识、修养的一种体现。山谷认为做到这点,诗歌便也能够“免俗”,达到“自成一家”目的。但需要注意的是,山谷在书法上学古人又能跳出古人,着重展现自己的主体精神,诗歌上也学古人,但外在的遣词造句上学得过多,与自己的诗学思想发生了一定程度的背离。
3.求“拙”:山谷文艺作品的形式特点
黄庭坚为了“免俗”,甚至在诗、书中有意求“拙”,以与时人之“巧”相区别。“拙”是技术层面的,是其追求“免俗”与重“韵”的手段之一。山谷通过对诗歌与书法外在字句、点画“拙”的追求,来寻求一种新的审美方式,表达独特的审美感受,形成与众不同的诗风与书风。
黄庭坚认为时人作书,缺乏一种内在精神,过于追求外在形式的华美,为了摆脱流俗,他提倡字要“拙”,在《李致尧乞书卷后》中云:“凡书要拙多于巧。近世少年作字,如新妇子梳妆,百种点缀,终无烈妇态也。”指出流俗书风就像新娘子梳妆一样虽形式上艳美,但却没有内在神韵。烈妇之“态”其实就是一种感觉,一种精神面貌的展现。山谷求“拙”目的是与时俗分流,自成一种风格,清人黄炳堃对此赞叹有加:“点缀妆梳百种施,终无烈妇不凡姿。何如拙笔多于巧,此是涪翁自得师”。水赉佑编:《黄庭坚书法史料集》,上海书画出版社,1993年,公草书真迹赞》中所写的:“纵而能收,放而能留。用拙非拙,似流非流”(《眼福编·三集》卷二)同上,第360页……其实黄庭坚的字能如此收放自如,在拙与巧之间随心所欲,原因在于他以“韵”、“意”为主,“笔”为辅,着重表现内在精神。观山谷之书,点画不合法度的现象颇多,线条并不流畅,这乃是他有意求“拙”之结果。
黄庭坚在论诗时也有意求“拙”,注重诗中与流俗不同之处。如《评意可诗后》中论陶渊明诗:“巧于斧斤者多疑其拙,窘于捡括者辄病其放。孔子曰:‘甯武子其智可及也,其愚不可及也。’渊明之拙与放,岂可为不知者道哉?”又在《书陶渊明〈责子〉诗后》中云:“观渊明之诗,想见其人岂弟慈祥,戏谑可观也。俗人便谓渊明诸子皆不肖,而渊明愁叹见于诗,可谓痴人前不得说梦也。”山谷认为陶诗之“拙”是出于本性自然,是主体精神的真实表达,与流俗迥然不同。这样“不俗”的诗歌作品同自己“去俗”之后的书法作品一样,不能被“俗人”所接受和认同。另《李致尧乞书书卷后》中所云:“无智人前莫说,打你头破百裂”,《砚山斋杂记》卷二中所载山谷语:“去俗之作,安能责俗人赏识?”俱是指此意,是黄庭坚由衷的感慨,均表明了山谷在诗歌和书法方面特立独行、力求免“俗”的思想。
黄庭坚所求之“拙”并非笨拙之意,而是追求一种本真自然,不要刻意地去雕琢修饰。他在《与王观复书三首》其二中明确指出:“简易而大巧出焉,平淡而山高水深,似欲不可企及。文章成就,更无斧凿痕乃为佳作耳。”主张诗文要少“雕琢”之功,追求一种“简易”、“平淡”,这样就与流俗区别开来。而这样的“拙”才是主体真实性情的表达,是作诗文的根本所在,这与范温所推崇的“行于简易闲淡之中,而有深远无穷之味”是一致的。山谷在《论作诗文》中不满王定国诗的“巧”,认为其诗少“本”,也就是缺乏主体精神。从山谷把“拙”与“巧”对举来看,他认为只有“拙”才能真实、自然,才能真正表达作家真实的思想感情。
三、随人作计终后人自成一家始逼真
黄庭坚提出“自成一家”主张并成为他一生中对诗、书的不倦追求。“自成一家”本是宋祁论诗之语,据《王直方诗话》载:“宋景文云:‘诗人必自成一家,然后传不朽。若体规画圆,准方作矩,终为人之臣仆。’故山谷诗云:‘文章最忌随人后。’又云:‘自成一家始逼真。’诚不易之论。”《增修诗话总龟》前卷九,《四部丛刊》本。黄庭坚深服此理并推而广之到书中,在诗、书方面做到“不俗”之后,还要建立自己的理论体系,形成自己独特风格,他在《以右军书数种赠邱十四》中明确表达了希求另立门派的思想:“随人作计终后人,自成一家始逼真。”山谷要创立自己的风格,“自成一家”就是其独立宣言。在诗歌方面,苏轼曾夸山谷有“黄庭坚体”,在书法方面,山谷也在唐人和苏轼之后找到了自己的路。
1.书法方面“自成一家”
黄庭坚虽然说“随人作计终后人”,但他并不反对学习古人,相反,认为只有正确学习古人,汲取古人书法精华,才能形成自己独特风格。山谷多次强调学习古人的重要性,认为首先要从“形”入手,临摹到“形似”,然后深入体会,领略古人书法中的“神”。这样由外及内循序渐进,方能体味到古人书法真谛。如在《书赠福州陈继月》中提到:“学书时时临摹,可得形似。大要多取古书细看,令入神,乃到妙处。唯用心不杂,乃是入神要路。”在《论作字》、《与王子飞书七首》、《与赵伯充帖》等中也强调了学古人书时“入神”的重要性,并指出应以名家为师,无论是作书还是写诗,选择好的范本、学习对象,可以指引正确方向,否则容易走弯路,或误入歧途。
但黄庭坚并不盲目学习古人,不迷信权威,其学习方法颇合孔子“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思想,比如对“天下第一行书”《兰亭序》,山谷就采取了辩证的学习态度,在《又跋〈兰亭〉》中写道:“《兰亭》虽是真行书之宗,然不必一笔一画以为准。譬如周公、孔子不能无小过,过而不害其聪明睿圣,所以为圣人。不善学者,即圣人之过处而学之,故蔽于一曲。今世学《兰亭》者,多此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