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成冢,墨成池,不及羲之即献之;笔秃千管,墨磨万铤,不作张芝作索靖。
一些学者多以此则材料说明苏轼主张勤学苦练,但笔者以为,东坡此则题跋乃是对前人书法理念的一种否定。我们知道,王氏父子与张、索二人之书法成就,绝非单靠勤学苦练就能得来的,他们是在前代书法的基础上,用心揣摩,加以适当变化、改造,再加上个人的才气,才取得如此造诣的。而东坡说简单地磨秃若干管笔,即可追及几人,显然是不实之词。其用意乃是打破对前代书家的崇拜,建立起属于自己的书学价值观。
另有学者引苏轼《柳氏二外甥求笔迹》其一诗中“退笔如山未足珍,读书万卷始通神”句,来说明苏轼主张在书法中参以学问,笔者以为不妥。且看全诗:
退笔如山未足珍,读书万卷始通神。
君家自有元和脚,莫厌家鸡更问人。
柳氏二外甥,乃是苏轼妹婿柳仲远之子闳、闢。黄山谷《诗序》云:“柳闳展如,苏子瞻之甥也,才德甚美,有意于学。”苏诗中“退笔如山”典见《太平广记》:“公(智永)住吴兴永欣寺。积学书后,有秃笔头十瓮,每瓮皆数千……后取笔头瘗之,号为‘退笔冢’。”此则材料不可信。假使每瓮笔头三千,则共计三万,若以智永学书六十年算,每天几废两支笔,与常理不符,苏轼用此典指代刻苦学书而已。“读书万卷始通神”,乃是告戒二位外甥要好好读书,因为苦练书法“未足珍”,是没什么出息的。所以要去用心刻苦读书,以求进身之阶,而非说练好书法的前提是去“读书破万卷”。“君家自有元和脚,莫厌家鸡更问人”句,借用柳宗元《苏轼诗集》引王文浩注縯曰:柳公权,在唐元和间,书有名。刘禹锡《酬柳宗元诗》:“柳家新样元和脚,且尽薑芽敛手徒。”、庾翼《南史·王僧虔传》:庾征西翼书,少时与右军齐名。右军后进,庾犹不分,在荆州与都下人云:“小儿辈贱家鸡,皆学逸少书。”的典故,说你柳家就有善书之人,何必来求我这外人呢?柳氏二外甥之祖父柳子玉善草书,所以东坡有此语。总观全诗,苏轼乃是劝戒二外甥好好读书,并没有说练好书法一定要多读书之意。
二、“以貌取人,且犹不可,而况书乎”——书品与人品的关系自魏晋以来,形成了以人品论书的风气,苏轼对此是抱有怀疑态度的,并不是有些学者所说的东坡也以人品论书。他有一些评论,表面看起来是重人品的。如:
其(子敬)气节高逸,有足嘉者。此书一卷,尤可爱。(《题子敬书》)人貌有好丑,而君子小人之态不可掩也。言有辩讷,而君子小人之气不可欺也。书有工拙,而君子小人之心不可乱也。钱公虽不学书,然观其书,知其为挺然忠信礼仪人也。(《跋钱君倚书〈遗教经〉》)凡书象其为人。率更貌寒寝,敏悟绝人,今观其书,劲险刻厉,正称其貌耳……古之论书者,兼论其平生,苟非其人,虽工不贵也。(《书唐氏六家书后》)丛文俊教授认为,看历代书论应放到当时的具体语境中去分析、考察、甄别真伪。很多书家作题跋时多因顾及作书之人或请提之人的情面,常有虚夸不实之辞。苏轼这几则题跋,虽具体情境不可考,但均可见是不实之辞。,乃是避重就轻;第二则,大论“君子”、“小人”、“气”、“态”、“心”等,但一句“钱公虽不学书”,就暴露了钱倚书实无可观之处,碍于情面又不得不写几句恭维的话,是以写了些不着边际的东西。第三则,其实苏轼对书论中“苟非其人,虽工不贵”的观点抱怀疑态度,他在《题鲁公帖》中就明确表态:
观其书,有以得其为人,则君子小人必见于书。是殆不然。以貌取人,且犹不可,而况书乎?吾观颜公书,未尝不想见其风采,非徒得其为人而已,凛乎若见诮卢杞而叱希烈,何也?其理与韩非窃斧之说无异。然人之字画工拙之外,盖皆有趣,亦有以见其为人邪正之粗云。
又《书唐氏六家书后》云:
世之小人,书字虽工,而其神情终有睢盱侧媚之态,不知人情随想而见,如韩子所谓窃斧者乎?抑真尔也!然至使人见其书而犹憎之,则其人可知矣。
苏轼对以人品论书提出了怀疑,认为通过书法能够看出人品是不可信的,“以貌取人,且犹不可,而况书乎?”通过一个人的面貌尚且不能推断其品格之优劣,何况是更为间接的字呢?接着苏轼指出,在观赏一些品格高尚的书家的书法时,如颜书,能够体悟到其人品的高尚,原因是像“韩非窃斧”《列子》卷八:人有亡斧者,意其邻之子,视其行步,窃斧也;颜色,窃斧也;言语,窃斧也;作动态度,无为而不窃斧也。俄而其谷,而得其斧。他日复见其邻人之子,动作态度无似窃斧者。一样,是先入为主,在心里预先定下了品评的基调。东坡的观点是正确的,书法作品中点画、布局、艺术特征等方面能够反映出书家的性格特点和审美取向,但不可能反映出书家人品的高下。苏轼把这些性格方面的东西称为“趣”。“然人之字画工拙之外,盖皆有趣”,品评一个书家的作品要把字内的点画和字外的“趣”结合在一起,才能作出全面正确的评价。苏轼虽然表明对从书法看人品的怀疑,但又说“然至使人见其书而犹憎之,则其人可知矣”,却又以书评人品,陷入了自己的对立面,是自相矛盾的。从中也可以看出苏轼对这一观点尚未形成自己完全成熟的理论,只是有些朦胧的感觉罢了。
一个对书法和诗歌都非常精通的人,在表达自己思想感情时必然在这两种形式中都有所流露。诗歌是抒情性的文学载体,“诗贵隐”,但同书法比较起来却是“显”,因为书法表达主体的情感更朦胧、更隐晦。诗歌受文字、格律、时代背景、社会环境等的限制,诗人不可能、也不敢把自己的思想感情完全坦露出来。但书法就不同了,书家可以借助点画、线条尽情挥洒自己的情感,不必保留和顾忌什么,所以在书法作品中显现出的书家主体精神,往往比在诗歌中展现的更真实,更全面。王水照先生指出:“‘问题意识’确是治学的要领。在苏轼研究中,与其简单重复一些老生常谈的大题目,不如切实地开掘出一批富有学术内涵的中、小型课题,有根有据地予以研讨与阐明,必能提高我们研究的总体水平。”王水照:《王水照自选集》,第400页。这为我们指明了一条现在苏轼研究的正确道路。笔者认为,苏轼的人格精神、主体思想在诗歌中有所表现,但是不全面的;在书法中也有所展现,但也是不全面的。二者有一个交集,但苏轼真正的人格和情感应该是二者的并集,是在诗歌和书法中展现出的情感的合并。探求苏轼书法艺术观,并同其诗歌观结合起来,我们可以发现一个真正的苏轼,也就能形成其完整的人格精神,这就是本文研究苏轼书法艺术观的意义。
黄庭坚的书法艺术观
黄庭坚是我国著名诗人,也是著名的书法家,他对中国诗歌、艺术、文化的贡献都是非常大的。通过对黄庭坚书法艺术观的研究,能够发现作家更深层的心灵世界,发现其精神意韵在文学、艺术中展现的脉络,对全面研究山谷是大有益处的。
一、内外兼修,“韵”、“笔”并重
黄庭坚论书,既注重内在精神的展现,又注重点画结构,做到内外兼修。他分别用“韵”和“笔”来概括书法的内在精神和外在形式,追求二者的和谐统一。
1.重“韵”的思想
黄庭坚品评书法,常常提及“韵”字,将字是否有“韵”作为品评的一个重要条件。如他评价苏轼的字:“虽有笔不到处,亦韵胜也。”(《题东坡小字两轴卷尾》)黄宝华、胡静宜:《黄庭坚集》,海南国际新闻出版中心,1996年,第179页。本文所引黄庭坚文均出自该本。那么何为“韵”呢?他在《跋周子发帖》中指出:“若使胸中有书数千卷,不随世碌碌,则书不病韵。”从中可以看出这里所说的“韵”是指书家内在的学识、修养等,而非点画等外在的介质。山谷认为每个人字的“工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以“韵胜”(《论书》)。“韵”是含蓄的,是看不到但能感受到的,同苏轼所倡导的“意”是基本相同的。
黄庭坚重“韵”的思想,在评论书、画、文学时都是一致的,如他在《题摹〈燕郭尚父图〉》中云:“凡书画当观韵。”山谷以是否能达到“引而不发”的境界,是否具有内在的回味作为评价文学、艺术的标准,这样就赋予了文学、艺术以立体的感觉,而不是平面化的。
2.“笔”的重要性
黄庭坚对内在的“韵”推崇备至,但他并不排斥外在的点画,多次强调书法中“笔”的重要性:“字中有笔,如禅家句中有眼”(《题李西台书》);“盖字中无笔,如禅句中无眼,非深解宗理者,未易及此”(《论写字法》)。曹宝麟先生指出:“‘字中有笔,如禅家句中有眼’,这是他‘深解宗趣’即深刻理解禅宗旨趣之后最觉得意的一句话,几乎成了他的口头禅,不止一次地翻用……从黄庭坚自抑元祐年间书法的评价中,我们终于弄懂了他用‘眼’比喻的‘笔’,实际上即是指‘禽(擒)纵’和‘起倒’。前者为收为放,可以望文生义;后者有俯仰、轻重、起伏之义,那么,既涉及到字法又关系到笔法。不知擒纵和起倒,势必造成结字的平庸和用笔的单调。从黄庭坚遭贬以后的字迹中,我们能清楚地看到他对症下药的努力。他的具体做法,说穿了就是强化视觉对比,在结构上夸张了聚散关系,紧缩中宫而扩张四维,使之呈辐射状态。这种结构方式,形成了黄氏字法的强烈个性特征。笔法上,也增加了提按起伏,以战掣的涩劲用笔,写出真力弥漫的槎枒线条。加上他本身字形的方正和字势的欹侧,因而顿时与苏轼拉开了距离。”曹宝麟:《中国书法史·宋辽金卷》,第134—135页。可见山谷是用重“笔”来展现个性的。
3.注重书法基本功
黄庭坚作书,注重执笔姿势,用双钩,讲究心手配合。山谷还强调以楷书为基础,先练好楷书,然后再行、草书。他多次强调执笔的重要性:“凡学书欲先学用笔,用笔之法,欲双钩回腕,掌虚指实,以无名指倚笔则有力……欲学草书,须精真书,知下笔向背,则识草书法,草书不难工矣”(《跋与张载熙书卷尾》)。“凡学字时,先当双钩,用两指相叠,蹙笔压无名指,高提笔,令腕随己意左右;然后观人字格,则不患其难矣,异日当成一家之法焉”(《论写字法》)。黄庭坚对用笔深有研究,针对不同的纸张采取不同的用笔方法。明人黄鏊、黄钺的《内阁秘传字府》中记载《黄鲁直论笔法》,说得很详细:“若书虚纸用强笔,若书强纸用弱笔。强弱不等,则蹉跌不入。用笔著墨不过三分,不得深浸,毛弱无势。墨用松节同妍,久久不动,弥佳矣。”《墨薮》卷二。从黄庭坚对执笔法的研究可以看出,他十分注重一些细节,虽把“意”、“韵”放在首位,但对一些外在的因素考虑得很周全,可见是用心之人。
4.内外兼修
黄庭坚认为,学习书法光有外在的形式是不够的,书家主体的学识、修养是非常关键的。只有具有了内在的“道义”,再辅以外在的形式,书才可贵。他在《书僧卷后》中云:“学书要须胸中有道义,又广之以圣哲之学,书乃可贵。若其灵府无程政,使笔墨不减元常、逸少,只是俗人耳。”黄庭坚虽然强调“韵”、“意”、“笔”的重要性,但同时指出,书法并无成规,不要被束缚住,“书意与笔,皆非人间轨辙,所谓‘无智人前莫说,打你头破百裂’者也”(《李致尧乞书书卷后》)。这种看法是很客观、很辩证的,指出“意”与“笔”不是现成的,也不是“轨辙”,不要单纯去追求二者,否则就犯了机械主义的错误。
二、“随人作计终后人,自成一家始逼真”
黄庭坚在书法方面具有强烈的叛逆思想,他在《以右军书数种赠邱十四》诗中道:“随人作计终后人,自成一家始逼真”(宋)任渊、史容、史季温注,刘尚荣校点:《黄庭坚诗集注》,第1604页。,就明确表达了希求另立门派的思想。那么,黄氏既然“自成一家”,又何谈“逼真”呢?“对于‘自成一家始逼真’,有人往往只强调前面四字,仿佛绝去依傍、戛戛独造方足崇尚,实际上不少人就是这样误解黄庭坚的。但是什么叫‘逼真’呢?逼真就是仿造到与‘真’相去无几。因此黄庭坚的本意要顾全七个字才完整而真实。当然,他所谓逼真的‘真’,不是躯壳的伪真,而是精神的相似……他们师徒二人的共同目标,就是以力矫唐人‘尚法’以来因循守旧、不思自振的积弊为己任,他们所要唤回的,也正是失落已久的推陈出新的精神。”曹宝麟:《中国书法史·宋辽金卷》,第138—139页。东坡自诩“自出新意,不践古人”,山谷不但要跳出古人,连今人也要跳出,要创立自己的风格,“自成一家”。他所做的第一步,就是力求免“俗”。
1.力求免“俗”
黄庭坚为了创立自己的书法风格,首先要与流俗不同,写出自己独特的个性。他认为“俗”是书法一大弊病,是一定要革除的。那么如何做到“不俗”呢?黄庭坚以做人来比喻,在《书嵇叔夜诗与侄榎》中道:“余尝为诸弟子言:‘士生于世,可以百为,唯不可俗,俗便不可医也。’或问不俗之状,余曰:‘难言也。视其平居无以异于俗人,临大节而不可夺,此不俗人也。士之处世,或出、或处、或刚、或柔,未易以一节尽其蕴,然率以是观之。’”这种“不俗”是表现在人的内在品质上,而不是外在的言行举止上,这同山谷推崇书法中的“韵”意义是一样的,要求内在品质、精神的展现,而非外在的形式。
黄庭坚为了摆脱流俗,提倡字要“拙”,曾云:“凡书要拙多于巧。近世少年作字,如新妇子梳妆,百种点缀,终无烈妇态也”(《李致尧乞书书卷后》)。指出流俗书风就象新娘子梳妆一样,虽形式上艳美,但却没有内在的那种精神。烈妇的“态”其实就是一种感觉,一种精神面貌的展现。山谷求“拙”的目的是与时俗分流,自成一种风格。清人黄炳堃对此赞叹有加:“点缀妆梳百种施,终无烈妇不凡姿。何如拙笔多于巧,此是涪翁自得师。”《希古堂诗存》卷五。“自得”二字,准确说出了山谷追求“自成一家”的目的。山谷所追求的“拙”,并非真正意义上的笨拙,而是为了与时人流俗的“巧”不同,他以“韵”、“意”为主,“笔”为辅,着重表现内在精神。观山谷之书,点画不合法度的现象很多,线条并不流畅,这乃是他有意求“拙”的结果。
2.学古而不泥古
黄庭坚虽然说“随人作计终后人”,但他并不反对学习古人,相反,认为只有正确学习古人,汲取古人书法精华,才能写出自己独特风格,才能“自成一家”。山谷多次强调学习古人的重要性,在《书赠福州陈继月》中提到:“学书时时临摹,可得形似。大要多取古书细看,令入神,乃到妙处。”在《论作字》中又道:“古人学书不尽摹,张古人书于壁间,观之入神,则下笔时笔随人意。”黄庭坚都强调了学古人书时“入神”的重要性,在观、摹时,俱要“入神”,这样自己在书写时才能“笔随人意”。
但黄庭坚并不盲目学习古人,不迷信权威,他在《又跋〈兰亭〉》中写道:“《兰亭》虽是真行书之宗,然不必一笔一画以为准。譬如周公、孔子不能无小过,过而不害其聪明睿圣,所以为圣人。不善学者,即圣人之过处而学之,故蔽于一曲。今世学《兰亭》者,多此也。”正因为山谷具有这种辩证的思想,不盲目崇拜权威,才有“自成一家”的豪情,才敢于在书法、诗歌领域中自立门派。
三、注重勤学苦练,善于总结经验
苏轼在书法方面更多的是注重个人才气,而黄庭坚是注重勤学苦练。从黄庭坚自己的评论来看,他远学颜真卿,近师周越、苏轼。山谷对颜书推崇备至,对误学周越懊恼不已,师法东坡却不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