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单一民族国家不是解决当代民族问题的必然途径
作为民族自觉的结果,当代主要民族问题仍倾向于国家政治是可以理解的。因为正如前述,民族自觉发生后总会自然地发展到争取自身的政治权利,希望通过国家来表现自己的存在,维护或、扩大自己的民族利益。然而与以往民族运动不同的是,当代民族主义对政治权利的要求过于极端,直至希望建立单一民族国家,这显然又不合时宜,也是绝对行不通的了。
(一)建立单一民族国家不再成为世界进步的杠杆
马克思讲:“日益明显日益自觉地建立民族国家(Nationalstate)的趋向,是中世纪进步的最重要杠杆之一。”其所以如此,在于当时民族国家的建立成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得以发展的必要条件,没有民族国家,就没有统一的资本主义市场。民族解放运动产生的民族国家同样成为世界进步的杠杆,因为它打碎了殖民主义和帝国主义套在被压迫民族身上的枷锁,解放了生产力,赋予了世界资本主义或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发展的动力。然而,当代民族主义追求单一民族国家已不再成为世界进步的杠杆了。
1.当代单一民族国家的建立已与解放生产力、促进社会进步无直接的关系。从整体来看,当代建立单一民族国家的主要动因已不是对束缚自身发展的旧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冲击,而在于民族意识中的消极因素所引发的民族利己主义对民族利益的非份追逐或民族自我中心主义对异族的无理排拒。应该说,当代绝大多数民族运动已没有更新生产关系的历史使命,这一使命在近代以来的社会革命和前两轮民族运动中已经完成了。建立新的国家也不纯粹是出于对某种民族统治和民族政策的不满,若是那样,他们只需打破原来的统治或代之以新的民族政策便足够了,而无需单立门户,以“纯粹”的单一民族国家取而代之。相反,已取得单一民族国家地位的民族是以割断已有的较大范围的经济、文化和政治联系为代价的,而这种联系却实在又是现代社会发展所应该建立和增强的。现代社会的发展只能是愈来愈走向更大范围的联合,而把已有的联合切断,追求以分离为前提的“民族独立”,满足的只能是出于独尊的眼前利益,丧失的却是长远利益。兄弟之间的摩擦和邻里之间的矛盾毕竟是有性质区别的。把国内民族之间的兄弟关系变为国家之间的邻里关系,无论如何是得不偿失的。
2.追求单一民族国家造成的分裂和局势动荡,迟滞了社会发展。当代世界的两大主题是和平与发展,而冷战结束后为追求单一民族国家而出现的民族分离主义已成为与这两大主题相对的巨大逆流。它为世界发展带来的损失是巨大的。据统计,本世纪70和80年代世界各地武装冲突和局部战争平均每年新发生4起,而到90年代急剧提高。1991年世界共有各种规模的冲突29起,其中新发生7起;1992年30起,新发生12起;1993年34起,新发生13起,1994年38起,新发生15起;1995年45起,其中新发生11起。①显然,90年代上半期世界上的武装冲突呈上升趋势。而众所周知,这新起的冲突又主要是民族冲突,如波黑、车臣的战争,以及主张独立的土耳其库尔德人的斗争等。人们痛苦地看到,民族主义和各种民族利己主义行为已成为武装冲突的主要根源。冲突使无数生命惨遭途炭,无数人群流离失所。此外,这些冲突和战争给人类带来的损失也不仅限于民族冲突发生的地区。据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公署1995年1月提供的材料,1994年,世界上的难民总数已达2741.89万人。这些难民的涌动是跨国、甚至是跨洲的。波黑战争以及东欧国家的裂变造成了整个欧洲的动荡,难民成为西欧排外及新法西斯主义和极右势力猖獗的直接诱因。卢旺达和布隆迪的仇杀造成了整个非洲的不稳定,由此逃离的264.6万难民流落它国。残酷的拼杀是为了换得单一民族国家的独立,而这种独立所同时带来的原有国家的分裂更给这些国家带来了难以估量的损失。以前苏联的分裂为例,由于大量的俄罗斯族人在其他加盟共和国定居,苏联解体形成不同的民族国家之后,这些俄罗斯人便成了“外国人”,其总数有2500万之多。作家索尔仁尼琴曾说:俄罗斯的独立是抛弃了2500万同胞的独立。随着这些俄罗斯人所居国家的独立,以及由此发生的内战、民族排拒和贫困使他们不得不返回俄罗斯。到1994年底有200万人发生了这种迁移,而在其后还会有更多的人卷入这种迁移。这将成为俄罗斯的沉重负担。同样,因各民族国家独立,各国之内的非主体民族的居民也随即成了“外国人”,他们也面临着这种迁移。这给原苏联的各国的影响之大是可以想见的。此外,因各共和国之间传统的经济联系中断造成的企业停产、商品紧缺、人民生活下降,以及因边界纠纷等引发的冲突等更给人民带来极大灾难。几年来前苏联解体后各民族面临的各种问题正是这种分裂造成的必然苦果。而分裂了的前南斯拉夫地区的战乱更是人所共知。
(二)单一民族国家是现实世界难以实现的追求
这也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看:
1.既有的国家很难容忍领土和人口的分割。领土和人口是国家的基本要素,现代国家一经形成便很难容忍这两个要素的完整性遭到破坏。前苏联和东欧地区的新的民族国家的出现是和这些国家的解体同时发生的,但除此之外,在国家政权存在且正常发挥职能的情况下,任何民族分离活动企图割裂一部分国土建立新的国家的活动都是极难成功的。这种难以成功除了国家本身强有力的遏制以外,国际力量的制约也是强大的因素。以库尔德人的独立运动为例。库尔德人跨居四个国家,他们分别在自己所居地区为实现自己的政治目标而努力。库尔德人所居的伊朗、伊拉克、土耳其和叙利亚虽然都想利用库尔德人给其他邻国增加麻烦,为自己捞取利益,但同时他们又都不愿意库尔德人的斗争取得成功。因为库尔德人如果要独立,无论他们处在边界哪一侧,都是各有关政府所不能接受的。换句话说,各国当权者在利用库尔德人时,各有各的目的,但在反对库尔德人独立这一点上又有共同的利益。所以,只要这四个国家都会因自己的利益不允许库尔德人独立,那么库尔德人建立自己民族国家的愿望是无法实现的。巴尔干地区的跨境民族若要打破现有的国界实现联合也会遇到这种情况。马其顿地区地跨马其顿共和国、希腊和保加利亚三国,而马其顿族人想要实现民族独立,建立自己的国家,至少要得到希腊和保加利亚的同意,而这又是根本不可能的。同样,该地区的阿尔巴尼亚族人想要联合建立自己的统一国家,又必然影响到意大利、土耳其以及前南斯拉夫地区一些国家的利益,这又是他们所绝对不允许的。所以国际之间利益的交叉、纠葛使得处在这些关系夹缝中的民族独立极难获得成功的机会。波黑三方苦战三年,最后还是得屈从于国际干预在一个国度中生存;车臣在与俄罗斯中央政府的抗争中尽管得到了伊斯兰国家的大量资金和秘密武器援助,但它建立的“独立”政府始终没有一个国家予以承认;科索沃的民族分离运动尽管日渐高涨,但国际社会的普遍态度还是认为这是南斯拉夫联盟的内政,不予干预,实际上默认了南斯拉夫联盟政府对这一分离运动的镇压。
2.已获得独立的所谓单一民族国家其民族结构也绝对不会单一。对此,前述前苏联解体后几千万人成为“单一民族国家”中的异族成分就是说明。未来,或许近几年内将有一些人因各种原因回归自己民族占多数的国家,但那只能是一部分,而不会是全部。实际上,前苏联15个加盟共和国中没有一个是单一民族结构的。俄罗斯联邦中俄罗斯人占82%,而中亚六国主体民族在其国内人口的比例也分别是:阿塞拜疆,83%;哈萨克斯坦,40%;吉尔吉斯斯坦,52%;塔吉克斯坦,58%;土库曼斯坦,72%;乌兹别克,71%。这种民族结构,使得这些国家决不可能实现民族单一化。俄罗斯美加研究所美国外交政策研究室主任A·科尔图诺夫谈到,解决苏联解体后的民族冲突有三种方案可以考虑:(1)根据人口的民族结构修定各加盟共和国之间的边界,这个方案在不诉诸武力的条件下是不可能作到的,而且因为不可能把修改边界的意愿只限定在原苏联的版图上,同样不可避免的是会席卷中欧,从波兰人到比利时人,实际上所有的国家都会对邻国提出要求,也可能影响到远东和中东。修改边界面临着导致整个欧亚大陆动荡的现实威胁。(2)大规模的内部移民和加盟共和国之间相互交换少数民族,同时保留现存的边界不动。这仍然会破坏国际安全。因为移民流动的范围不可能只限于原苏境内。难民潮会席卷全欧,可能会触及世界上遥远的地方。(3)各加盟共和国相互保证少数民族的权利,包括文化和领土自治的权利。这个方案无疑是最理想的,在一定的条件下也是可以实现的。前两种方案即是按一族一国原则对民族问题作出处理,但它们的结局也只能象科尔图诺夫所预料的。所以,新出现的这些国家根本无法改变多民族结构的现实。正因为新国家是多民族的,在民族分离主义倾向的影响下,它们本身也受到了民族分离主义的冲击。如就在俄罗斯联邦脱离苏联的同时和稍后,俄境内的各自治共和国就纷纷效法发表各自的“主权宣言”,在车臣正式宣布“独立”,与中央政府公开分庭抗礼之后,俄罗斯联邦境内的鞑靼斯坦、巴什科尔托斯坦、图瓦、卡累利阿、北高加索以及西伯利亚远东地区的少数民族也闻风而动,纷纷提出独立或自治要求,成为苏联解体之后俄罗斯境内的另一次分离主义浪潮。至1993年底,俄境内至少出现了12个不受中央控制的经济独立自治地区,5个共和国不向中央政府纳税,3个州、一个边疆区宣传建立共和国。可以说,这正是追求单一民族国家的引火烧身。建立单一民族国家的企图尽管在现实中是难以实现的,但这种民族主义浪潮造成的影响是极为强烈的。人们担心“在历史的砧板上被剁碎的,不会只限于苏联和前南斯拉夫这样难以驾驭的大国。印度和巴基斯坦可能因民族与宗教冲突而分崩离析;伊拉克则可能分离为由库尔德人统治的北方,什叶派教徒控制的南方,以及听名于巴格达的中央。南非的民族和解还有可能失败,而俄罗斯本身也在受着阿布哈兹等分裂主义的困扰。”正由于存在着这种继续分离下去的威胁,人们在以各种手段加以制止的同时,也在舆论上不断劝戒这种倾向的蔓延。日本学者高桥进在谈到中欧和巴尔干地区的问题时说:“这一地区的民族问题,不可能靠民
族自决原则来使每个民族都成为一个国家。从克罗地亚争取独立的南斯拉夫内战中可以看出,这是一个多民族混杂区,说到底,对国界的任何划法都会留下少数民族问题。如果少数民族的独立得到承认,还会从中再冒出少数民族问题。所以作为解决民族问题的对策,不应采取分离和独立的老办法,而应着眼于在各民族间建立一种协调与和睦的关系。”联合国土著居民工作组主席戴埃斯教授也指出:“一个国家一旦建立并被国际社会承认,则这个国家的各民族人民应当通过国家政治体系表达自己的意愿,而不是去建立新的国家。”她这里是对土著民族运动的规谏,也是对其他民族主义建立单一民族国家倾向的规谏。鉴于前苏联解体和俄罗斯民族问题的现状,近年来俄罗斯的民族理论也提出,应用“国家民族主义”来代替“民族民族主义”,即应该使生活在某个国家的所有民族懂得,这个国家是生活在这里的所有民族的国家,而不是某个民族的国家;“自决”应该理解为“国家自决”,而不是某个民族的“自决”;应该用“国家利益”、“国家经济”、“国家安全”、“国家军队”等提法来代替“民族利益”、“民族经济”、“民族安全”和“民族军队”等提法,这样才能有利于维护国家的统一和民族的团结。这正是人们痛定思痛后的理智反思。
当代民族主义对单一民族国家的追求总是把“民族自决”作为实现自己目的的思想武器。应该看到,民族自决是近代西方民族主义运动和民族国家建立的理论基础,它在欧洲近代资本主义革命、民族统一,以及其后世界范围的民族解放运动,乃至现代国家格局的构建过程中都起过十分积极的作用,列宁在领导俄国革命运动中也曾充分地利用和阐发过这一口号。但这一口号毕竟是一定历史时代的产物,它的本意是推翻封建专制制度、建立民主自由的统一国家,以及后来具有的推翻压迫民族的殖民统治,建立自己民族的国家。我们不能否认,当今世界仍有民族压迫和各种旧的社会统治机构,在这样的社会中进行革命,提倡“民族自决”,推翻异族统治和旧和统治机构是正义的行为,应当得到鼓励和支持。但在世界已经完成了非殖民化过程,奠定了以民族国家为基本内容的世界格局之后,仍继续笼统地以“民族自决”为号召发动民族运动,大多只能是对既有的正常秩序的破坏,这也正是现在愈来愈多的人对“民族自决”理论加以重新审视甚或批评的原因。
二、多民族国家和谐稳定的实现及民族自觉的满足
民族过程有它自身的行进规律,人们无法阻遏它的正常发展。作为民族过程的一个阶段,民族必然要走向自觉,而走向自觉的民族又必然要通过国家来表现自己的存在,维护自己的利益。这是各个民族正当的政治要求,人们无法阻止和改变。然而民族过程只有顺应总体社会发展进程才可获得健康的发展,各个民族的政治要求只有切合既有的社会现实才可获得应有的满足。当代世界大多数国家是一国多族,国家的多民族结构是人类社会发展历程造成的既有社会现实。这种现实既是当代民族问题产生的渊薮,又是解决这些问题的基础。这也就是说,民族问题既产生于多民族国家,又只能在多民族国家内求得解决,任何超脱这种现实的想法和行为都是最终要碰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