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血缘关系的利用在日本曾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日本明治政府在1911年颁布的国定修身教科书中明确规定:“我国以家族制度为基础,举国构成一大家族,皇家是我等之宗室,我等国民以对父母敬爱之情崇敬万世一系之皇位,是以忠孝为一不可分。”武寅著文对此作了历史分析,认为近代日本国家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家族国家。“在家族国家的组织形式下,家族被视作整个民族、整个国家的一个缩影,而国家则被视作扩大了的家族。”这里,国家对血缘关系的利用再清楚不过了。
以上情况说明,由于国家与民族血缘关系的兼容性,族体形态从血缘向地缘的转变经历了长期而缓慢的过程。但必须明确的是,国家与血缘民族的兼容是相对的,而排拒和对立则是绝对的。因此,尽管血缘民族向地缘民族的转变缓慢,但却是持续不断的。在谈到血缘民族存在于国家社会的同时,我们还不得不指出这种存在在很大程度上是虚拟的。也即说在氏族、血缘关系的背后,实质上已是地缘关系的内容。例如,所谓家族国家的日本,其家族制度仅是一种“拟制血缘关系”,这种关系“实际上是祖孙纵列式血缘关系的一种扩大,主从关系,上下关系,领属关系等等非血缘关系,都可以模拟父子关系的形式。”国家社会的一般氏族组织,由于历经流徙交融,也多已血缘混杂。
其实,血缘关系和氏族存在的虚拟恰恰反映着国家和血缘民族既相容又对立的关系:血缘关系和氏族形式的存在反映着国家与这种族体形态的相容;而这种关系和形式的虚拟又反映着国家与这种族体本质上的对立。因其相容和利用,需要有这种关系和形式的存在;因其对立和排拒,又使得这种关系和形式不能不发生性质上的转变,从而使得国家仍然需要的这种形式和关系填充着另外的内容。然而,向地缘关系转化既然是本质,是主流,那么那些虚拟的形式和关系最终会褪去,显示出国家社会真实的地缘民族内容。
(二)民族文化向普同文化的演化
民族是具有相同文化的人类群体;民族差别本质上是文化差别。因此,在族体形态过程当中,文化因素的演化具有更本质的意义。
族体形态中的文化构成可分民族文化和普同文化两部分。族体形态中的文化因素演化也即民族文化向普同语文化的演化。
“民族文化”一词具有两种解释,一是指一个民族的文化,即一个民族所拥有的全部文化,二是指本民族的独特文化。这里取第二种解释,或者可以说,民族文化即是一个民族的特征文化。正是有了民族文化,才可使不同的民族有了区别。不少学者都谈及文化的民族功能,由此也可以说,民族文化也即在民族生活中执行民族功能的文化。
“普同文化”即为各民族所共有的文化。由于任何人类社会都有着共同的基本需求,也由于人类社会总是处在不断的交往和互动之中,所以任何民族都会因此而产生和接受与其他民族共有的文化,这即是普同文化。普同文化可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各民族在满足基本需要基础上产生的共同文化。它主要表现在物质文化方面,如作为劳动产品的粮食、畜产品、矿产、简陋的居所、工具、蔽体之物、交通工具等。这些文化在各民族相互隔绝的条件下都能够由各民族不同程度地共同创造出来,成为普同文化。另一部分即是由民族文化演化而来的文化。自民族出现以来,除了因基本需要而产生的共同文化以外,各民族总是在各自的发展环境中创造着新的文化。这些文化起初无疑表现着自身的特殊创造,属于民族文化,但当与外界交往,被其它民族所接受以后,便成为与其它民族所共有的文化,即普同文化了。
由人类满足基本需要产生的共同文化和由民族文化转化而来的文化,在普同文化中的比例是不断变化的。起初以前者为主,这在早期社会民族之间交往不多的历史条件下只能是这样的。但出于人类基本需求的共同文化毕竟是有限的,当这种文化达到一定累积之后,普同文化的扩展便只能由民放文化转化了。而且,社会愈发展,这种转化的速率愈大,在普同文化中所占的比重也愈大。
普同文化两个构成比例的变化反映着民族文化向普同文化流动的历史趋势,同时,这也正是族体形态过程中文化演化的历史趋势。然而,在我们指出这种历史趋势的同时,也必须指出民族文化和普同文化的界限是相对的:一种民族文化被其它民族所接受从而转化成了普同文化,但这种普同文化又会在新的民族环境中被改造,从而形成新的民族文化;新的民族文化又会传输出去,再为其他民族所接受,成为新的普同文化……。因此,民族文化和普同文化既是客观存在的,又是相互转易的和相对的。但普同文化正是通过这种螺旋式的转易扩大着范围,实现着绝对。
国家社会是民族文化向普同文化持续转化的历史阶段。作为人类历史的巨大飞跃,国家社会的这种转化发生的规模之大、范围之广、程度之深都是前国家社会所不可企及的。
国家社会民族文化向普同文化的演化在国内和国际两个层面上发生。
国内层面的演化首先是与血缘民族向地缘民族的演化相对应的。血缘民族向地缘民族的演化实际上是国家社会发生的新的民族组合。这种组合首先使得组合各方的民族文化扩散出来,使它们在一定的范围内弥漫,成为一种普同文化。然而,随着地缘民族的形成,这种普同文化又与之结合形成一种新的民族文化,完成一轮循环。正如前述,血缘民族向地缘民族的转化是一个相当长久的历史过程,因而这一轮民族文化向普同文化的转化也是一个长久的历史过程。在这一转化进行的同时或完成之后,建立在地缘民族发展基础上的新的转化也在发生或开始发生。地缘民族文化的不断创造和民族交流的发展为这种转化提供了源源不断的保证,而国家社会加速发展的历史进程和国家对民族过程的强大干预又使得这种转化呈现着加速度的态势。
首先,国家社会对社会生产力的有力推动为民族文化向普同文化的转化提供了物质保证。国家社会原本是生产力达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而进入国家社会会极大地推动生产力的进步。这种进步对民族文化向普同文化的转化起着支撑作用,因为民族文化的存在和不断创造是它向普同文化转易的前提,而这种存在和创造是与生产力发展的物质条件分不开的。又因为民族文化向普同文化的转化需要民族间的交流方可完成,而国家社会经济的发展,尤其是商品经济的发展,使得这种交流成为一种必不可少的生产和生活内容。同时,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也使得民族交流的规模不断扩大,程度不断深入,形式不断多样。前国家社会只有通过直接接触方可实现民族交流,国家社会则通过间接传媒即能完成,且这种交流产生的影响又要广泛得多,对民族文化向普同文化转易所起的作用也有效得多。
其次,国家社会的整体性为国内各民族的交流提供了必要性和必然性。国家社会是一个整体社会,它的整体性质规定了国内的政治、经济、意识形态和其他社会领域都须统一在以国家为范围的一个社会系统之内。于是,在这个统一社会之内的各个民族实施交流不但是必要的也是必须的。正如列宁所讲:“只要各个民族住在一个国家里,它们在经济上、法律上和生活习惯上便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事实上,国家社会内的这种交流和联系不但促进着民族文化向普同文化的转易,而且导致着国家范围内新的社会一体性的形成。
再次,国家行为对民族文化向普同文化的转化实施着干预,这种干预尽管大多数情况下是不自觉的,但却是强大有力的。国家实施的民族不平等政策是这种干预的最突出表现,民族不平等是以民族在国家社会中的地位差异为前提的。于是那些处在统治地位或主导地位的民族文化便会自觉或不自觉地传入到被统治或地位较低的民族之中。这种传人或是通过国家的强力推行,或是因其占据主导地位而逐渐渗入的。另外,国家为维系统治、管理社会而实施的政治、经济和军事等行为总是超民族的,各个民族的成员也往往因此而被卷入到这些由国家发动的社会活动中去。于是,脱离自己的民族社会,将自己的民族文化带入新的社会环境中相互交流也便是不可避免的了。
民族文化向普同文化的演化在国际层面上的发生要比国内的演化滞后一些、迟缓一些,这是因为这种演化需要突破国家界限。但自国家社会出现以来,国际层面的演化也从未停止过,而且也同国内层面的演化一样,呈现的是加速度的态势,尤其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建立以来,这种态势表现得更为剧烈。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讲到:“资产阶级,由于开拓了世界市场,使一切国家的生产和消费都成为世界性的了。……过去那种地方的和民族的自给自足和闭关自守状态,被各民族的各方面的互相往来和各力面的互相依赖所代替了。物质的生产是如此,精神的生产也是如此。各民族的精神产品成了公共的财产。民族的片面性和局限性日益成为不可能,于是由许多种民族的和地方的文学形成了一种世界的文学。”这里,马克思恩格斯讲到了国家社会进入资本主义阶段以后,由于资本主义生产的国际化所带来的民族文化向普同文化演化的加剧。此外,国际层面民族文化向普同文化演化的原因还在于下述两个方面:
其一,国家扩张使得国际之间的战争和冲突从未停止过,从而也使通过这种方式的民族文化交流未曾停止过。国家扩张是剥削阶级国家阶级属性的必然表现。正是由于这种扩张,征服国家在对被征服国家实施领土占领、经济掠夺和政治统治的同时,也自觉或不自觉地将自己民族的文化向被征服民族输出。所谓自觉,是说征服国家有目的地,通常又是强制性地将自己民族的文化推行于被征服国家和地区。诸如国家制度、宗教信仰、语言文字、风俗习惯等都可以成为输出内容。阿拉伯帝国扩张时对伊斯兰教的推广,西方殖民者在殖民地区的传教活动,日本帝国主义当年对我国和朝鲜等国家搞的奴化教育等都是这方面的事例。所谓不自觉是说征服国家的民族文化向被征服国家和地区的流入是未经自觉行为推动的。由于征服国家的统治和主导地位,其民族文化的辐射面和穿透力都是很大的。因此,即使征服国家未利用强制手段予以推行,这种文化为被征服民族所接受也是正常的。当代拉丁美洲和亚非一些国家对其原宗主国语言的广泛使用即是这方面的事例。由国家扩张而造成的民族文化向普同文化的演化,其流向主要是指向被征服国家和地区,或者说,由这种途径转化而成的普同文化其来源主要是征服国家民族的。但这里只能说主要,而不能说全部。因为任何文化的交流都是相互的。即使在这种征服和被征服的关系中,注入普同文化的仍会有被征服民族的文化成分。
第二,战争之外自觉的国际交流呈扩大的趋势。在内外条件相等的条件下,一个民族的发展关键在于交流。著名人类学家弗朗兹·博厄斯曾说:“人类的历史证明,一个社会集团,其文化的进步往往取决于它是否有机会吸取邻近社会集团的经验。一个社会集团所获得的种种发现可以传给其它社会集团;彼此之间的交流愈多样化,相互学习的机会也就愈多。”应该说,这个道理是深刻的,也是为人们所普遍认可的。因此,在人类历史上,除战争外,各民族之间的和平交流也从未停止过。战争曾是古代社会国家间民族交流的主要形式,但随着社会进步和国际制衡力量的增强,现代社会国家间的民族交往则越来越多的仰赖经济贸易、文化体育等非战争的形式。这些交流的目的即是汲取,因而参与交流的民族文化向普同文化的转化便是十分自然的。同时由于国家的介入,民族交流的规模和范围也是大而广泛的。科学技术的发展同样刺激和加速着这些交流。借助于先进的科学技术,国际间的文化交往也可以、而且越来越多地在间接渠道上进行。世界的距离在缩小,各民族的文化在接近正是这种交流的结果。
国家社会是民族文化向普同文化大规模、加速度转化的时期。我们无法估量当今世界这两种文化的比率,但普同文化向民族文化猛烈的蚕食,普同文化对人们生活的全面覆盖,我们无一例外都是会感受得到的。这里,较长地引述一段林顿的的有意思的文字或许更能深刻地说明这一点:
“醒了过来,他躺着的这张床的式样起源于近东,但在传人美洲之前在北欧已有所改变。他掀开被子,它可能是用印度首先栽培的棉花制成的,或者是由近东首先栽培的亚麻制成的,也可能是由中国首先发现其用途的丝绸制成的。所有这些材料都是用在近东发明的方法纺织而成的。……他脱下印度发明的睡衣,用古代高卢人发明的肥皂洗干净。然后刮胡子,这种近乎受虐狂的礼仪是在苏美尔和古埃及产生的。在出去吃早饭之前,他透过窗子向外看了看,窗子是用埃及发明的玻璃镶制的。如果天正在下雨,他要穿上用中美洲印第安人发现的橡胶做成的雨鞋,并带上在东南亚发明的雨伞。……在去吃早饭的路上他停了下来,买了一张报纸,用古代吕底亚人发明的硬币付了款。……他的吃饭菜篮子是用中国发明的制陶术制成的。他的刀是钢的,这是印度南部发明的一种合金,叉是中世纪意大利的发明,汤匙是罗马的发明。……在吃完水果(吃的是美洲西瓜)和喝了第一道咖啡(一种阿比西尼亚植物)之后……他可能会吃在印度支那驯养的一种鸟的蛋,或者吃小片的东亚驯养的一种动物的肉,这种肉又是用北欧创造的方法腌熏过……他一边抽烟(美洲印第安人的一种习俗)一边读着当天的新闻,新闻是用德国发明的方法把古代闪米特人发明的符号印刷在中国发明的材料上的。如果他是一位非常保守的市民的话,那么,当他被外国的动乱报道所吸引的时候,会为自己是个纯粹的美国人而用印欧语言来感谢一位希伯来神。”
(三)族体规模由小到大的演化
与血缘民族向地缘民族的演化及民族文化向普同文化的演化同步而行的是族体规模由小到大的演化。
族体规模由小到大的发展不外通过两种途径,一是人口的自然增长,二是不同族体的联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