蜡烛还在静静燃烧着,吴东哆嗦了一下,问:“这是怎么一回事?”
李勇沉默了一下,道:“我去厨房看看。”
“一起去吧。”明薇伸了个懒腰,首先向厨房走去。
厨房干净、整洁,就好像一直没有人来做饭一样,明薇记得顾朗在篮子里拿了几个鸡蛋,她重新数了数,十三个,一个都没少,切掉的番茄还在案台上,五个码在一起,而事实上,他们切了两个,后来李勇他们做饭也切了两个,理应只剩下一个番茄才对。
其他人虽然不像他们想的那样记得清楚,可是却也发现了不同之处,孙天问:“这是怎么一回事?”
“嘘。”明薇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顺便看了看自己的手表,然后不幸地发现,这块价值两百万美金且号称精确到纳米的百达翡丽腕表……失灵了。
顾朗一看她的表情就知道她的意思:“大概是二十分钟左右的时间。”
明薇噢了一声,拖出一把椅子坐下,其他人快被他们这种奇怪的态度逼疯了:“怎么一回事,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你看下去就知道了。”明薇的脾气比顾朗暴躁很多,懒得和他们废话,“现在我也不知道怎么和你说这事儿。”
刘嘉面色惨白,颤抖着说:“所以说,之前的传闻是真的吗?”
“什么传闻?”明薇扭头问。
“这里曾经发生过一些很匪夷所思的事情。”刘嘉紧张地瞪大了眼睛,声音却低了下去,不过一句话,就营造出了紧张而恐怖的气氛,“传说,这是一座充满了迷雾的山林,被附近的人称之为……不归山。”
明薇:“……因为进了这所山的人再也没有回来?”
“是的。”刘嘉一脸认真地点了点头。
明薇提醒她:“我们不是第一次来了。”
刘嘉幽幽道:“是吗?”她原本甜美的面容严肃起来,竟然有让人信服的味道,“从我们进入这家旅馆开始,就发生了奇怪的事情,我们眼睛看到的,真的是真实的东西吗?”
明薇秒懂她的意思:“哦,我知道了,你是说恐怖片里常有这样的情形,也许死了的人还徘徊在这里,不知道自己死去,重复着生前的事情,因为没有人能证明,你们是不是死在途中,灵魂还在继续,或者说,是我们是不是已经死了,亡灵还徘徊在这里没有离去。”
刘嘉道:“对,你们说是回乡探亲,但是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这件事情。”
“那很简单啊。”明薇伸出手腕,露出自己腕上已经失灵了的手表,“百达翡丽最新款,三天前刚出的,价值两百五十万美金。”
刘嘉:“……”土豪的世界我们不懂。
明薇托着脑袋,斜睨着她:“醒醒吧,现实不是小说,而且世界上是否存在着鬼魂还有待商榷。”
刘嘉尴尬极了,好在吴东为她解围:“但是这里的确发生过一些奇怪的事情,这些东西,你怎么解释?”
“我想先听她把故事讲完。”明薇指了指刘嘉,若有所思。
刘嘉便道:“其实,我也是听附近的村民说的,这座不归山从很早以前就流传着很多传闻,也的确有很多人进了山就再也没有回来,有回来的人,好像也神经错乱了,说见到了神仙,要么说见了鬼。”
“继续。”
“呃,没了。”刘嘉道,“但是他们一直强调,在这里会发生很多匪夷所思的事情,尤其是,在这样的暴雨天。”她说完,仿佛配合她说话的气氛似的,又是一道闪电劈过天幕,雷声轰鸣。
明薇看了顾朗一眼,他微微颔首:“是的,这里会发生一些匪夷所思的事情,你们马上就会看到了。”
他话音刚落,那扇窗户就被人清脆地叩响了,笃笃笃,节奏还十分富有韵律,那五个人飞快紧绷了身体:“那是什么声音。”
明薇没有回答,只是看了顾朗一眼,他道:“时间一样。”
明薇就抓了抓头发,叹了口气:“果然。”
谁也没有想到,最先反应过来的竟然是张晴,她突然问:“之前你们进厨房二十分钟后,就有人开始敲窗,我记得她还出去看了看,”她说话很急促,仿佛对自己说的也没有信心,“那是不是半个多小时以后,又有人会敲门?”
“你很聪明。”顾朗道,“如果是这样,这一次不要再去开门了。”
吴东还在抓狂:“什么,你们在说什么,我没有听明白!”
孙天拍了拍他的肩膀:“他们的意思是,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人敲窗,然后敲门。”
“什么?”吴东大惊失色,“那究竟是什么东西?鬼?”
明薇撑着下巴:“我觉得你最好不要知道是什么东西比较好,没有意思。”
吴东急了:“什么?不行,我要离开这里!”他说着就要冲出去,结果被顾朗揪着领子拎了回来:“你出去了,多半我们就得在雨停以后给你收尸,你只要安安静静待在这里,等到雨停了,你们就能走了。”
李勇问:“听起来你们对这样的状况很熟悉?”
“我都说了,我们是回乡探亲的,对于家乡的一些情况,总比你们清楚,这些善意的忠告,希望你们记得。”顾朗道。
“你确定我们可以平安离开?”
对于这个问题,明薇懒洋洋道:“一般情况下,就是这样。”
“你们曾经经历过?”刘嘉好奇地问。
明薇摊了摊手:“差不多吧。”
“能给我们说说吗?”
“好吧,打发打发时间也好。”
故事是怎么发生的呢?那要追溯到很多年以前了,那是一个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暑假,这种时候他们照例是要回到山里学艺的,当时明薇读初中,顾朗已经升了高中了,处于在青春期的少年少女,总是会有那么一点点的微妙的。
就比如说某天晚上下大雨,顾朗偷偷吻了吻他可爱的小金鱼那件事儿,就是发生在这样的一个情况下。
那个暑假的某一天,两个人闲着没事,四处溜达,这一带他们都很熟悉了,所以一边说话一边漫无目的地走着,当然,谈话的内容依旧没有摆脱谈情说爱的范畴。
明薇问:“我听说校花和你表白了?”
“谁?”他明知故问。
明薇和他形容:“就是那个校服衣领又低,裙子又短,皮肤白,眼睛大,你隔壁班的那个!”
“我没事为什么要去注意人家的衣领裙子?”顾朗说到这里的时候,还看了她的衣服,那个时候的明薇穿着一件特别漂亮的小裙子,哪怕是在山林里,也不能阻止她爱美的天性——毕竟当时还只是一个爱臭美的小姑娘。
那件小裙子蕾丝花边,粉红色,带有蝴蝶结,因为设计的好看,没有显得庸俗,只是把她衬得像是一个小公主,还有白色的长筒袜和圆头皮鞋。
不过那件裙子有个缺点,把她平坦,哦,好吧,是尚且还平坦的胸部展露无遗,想当年,她还是平胸……所以顾朗看了两眼,明薇就很激动了:“看什么看,我平胸我骄傲!”
顾朗没接话。
明薇气呼呼地在前面走了会儿,又问起来:“你接受她了没有?”
“谁?”
“和你表白的那个!”
“太多了,你指的是哪个?”顾朗的口吻一点都没有炫耀的意思,因为他只是客观叙述一个事实而已,他从小到大都收情书,当然,后来随着时代的发展,有收到短信的,有直接投怀送抱的……也包括凌岚那会儿两个人眉目传情什么的,以及和某个明薇一直不知道的舞蹈家在台上台下什么的,简直数不胜数。
顾朗在这个时候稍微走了走神,回忆起了他能够回忆出来的几个有印象的女人,凌岚自然不用说,可以说在他的生活里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当然,也让明薇一直耿耿于怀,时不时提起来让她刷一把存在感。
凌岚无疑是出色的女人,聪明,漂亮,野性,胆大,她身上有许多顾朗欣赏的品质,当然,同时她的很多毛病也让他难以忍受,所以他们分手了。
但是其他女人难道没有吗?怎么可能!在故事快要结束之际,必须披露一下他曾经有印象,有印象的概念是说不仅仅是那么几个……比如说那位舞蹈家吧。
那是一位非常非常迷人的女人,女性所应该拥有的美丽、优雅、端庄、高傲、柔美,都能够淋漓尽致地在她身上所体现,顾朗被她所吸引,是因为看了她的一次舞蹈表演,那支独舞的名字叫《涅槃》,顾名思义,模仿了凤凰涅槃重生的样子,她的舞蹈极具震撼力,简直让人浑身发颤,顾朗一见之下,便能感觉到她传达出来的强烈的情感。
他们交往的时间不长,却也不算短,作为艺术家,他们谈天说地,说电影,说舞蹈,说油画,无所不谈。
可最令人震撼的一次,是他们两个人在空无一人的舞蹈室里,背景是一副著名的油画,她模仿着画里的人,在背上画上了繁复而惊艳的黑色翅膀,宛若坠入地狱的天使,双手交握在胸前,在油画前摆出一个姿势,人和画几乎融为一体,然后她从画里走下来,翅膀漆黑华丽,她的胴体却洁白无垢。
那个画面真的是一辈子都不能忘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