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薇从前一直以为自己很容易会对男伴厌倦,事实上从前也的确如此,又一次在巴黎街头邂逅一个长得极为英俊的艺术家,长得像泰坦尼克号里的男主角,一头金发,会玩会讲俏皮话。
他请她喝咖啡,然后和她谈艺术谈画作,说她像是拉斐尔画中的天使,拉着她在巴黎的街头走,谈天说地,不是不开心的。
在莱茵河边漫步,他把她拥在怀里,亲吻她的额头。
带她参观自己的小小画室,让她看自己作画,一个混血的女郎是他的模特,****站在灯光下,肌肤一点瑕疵都没有,美得不像真人,可是一旦结束工作,模特与他暧昧调笑,她转身就走,没有再回过头。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长得好看的男人,也有很多有趣的男人,一开始,总是觉得新鲜的,男伴这样登样,还会讨人欢心。
但是她渴望的爱情是怎么样的呢,说过好多遍了,就是她一刹那会心神激荡,不能自己的。
可惜这样的人始终没有遇见过,唯一一次体验,还是假的。
和她最亲密的人始终是顾朗,他们知道彼此的一切,他们同床共枕,她甚至不介意在他面前换衣服睡觉,早晨睡醒不用洗脸刷牙就可以见他。
与他拥抱的时候,也从未觉得脸红心跳过,从前不曾有,现在也没有,唯一不变的是安心。
窝在他的怀里,懒洋洋的,什么都可以不必想,不会想到,某个时刻我该离开了,她没有离开的欲望。
只觉得靠在这个胸膛上是多么的安心,什么烦恼都不会有,什么都不用担心。
危机感还是有的,在看到凌岚以后,她突然发觉一件事,那就是在他怀里的那个人,随时随地可能被别人取代,他会拥抱另一个女人,可能会和她结婚生子,组建另一个家庭,他们才是一家人。
到时候她算是什么呢?青梅竹马也是外人。
她渴望地是一辈子他都属于他。
这个阴暗的念头使得她晓得自己的嫉妒,又从妒忌看出了自己的内心,那个时候,怎么说呢,又是怅惘又是欢喜。
欢喜自然是欢喜的,毕竟不是不乐意的,怅惘也是怅惘的,寻寻觅觅那么多年,那真是蓦然回首却在灯火阑珊处了。
迟迟不说,时时拿腔作势,不过是害怕自己自作多情而已。
“晚上睡觉,想到你可能在想从前的女朋友,恨不得把你掐醒。”明薇酸溜溜地说,“所以我就是不说,不告诉你,我难受了,怎么能叫你好过。”
顾朗听得汗颜无比:“就因为这样?”
“当然。”她嚷嚷道,“早晨起来看见眼圈乌黑,头重脚轻,好像晚上被人揍过一顿,此仇不报非君子。”
顾朗彻底无言:“女人的心思。”
“你还没有告诉我。”她想翻过身去,可是沙发太小,没法转身,哦,是了,他们两个人此时正紧贴着侧身躺在一张沙发里,平日里一个成年人躺着都嫌小,何况是两个人,顾朗侧躺在里面,把她紧紧拥在胸口,一只胳膊搂着她的腰,一只胳膊给她枕着。
明薇看不到他的表情,但是听他的语气颇为微妙:“男人的感情,总是和肉体相关的。”
她大为惊异:“你对我有非分之想?”
他不肯给她落下话柄,不肯说,明薇怎么肯放弃,连连催促追问:“快,坦白从宽。”
“哎呀你当心摔下去。”他拍拍她,示意她安分一点。
明薇艰难地翻过个身,无果,只能退而求其次,整个人趴在他身上,眼睛炯炯似猫瞳:“告诉我,你从来都不瞒我任何事的。”
顾朗谨慎道:“这可未必,就算是夫妻也有权利保留彼此的秘密。”
她眯了眯眼睛:“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意思是,我从不追究你之前有过什么男朋友,你也不必来追究我。”他温柔道。
明薇咬了咬嘴唇,不怎么甘心,顾朗忍不住笑:“你总不至于让我迄今还记得某天在酒吧里遇过的艳女,我也不介意你从前和谁度过良宵啊。”
“一点都不曾介怀过?”
“只有对自己没有信心的男人才总会介意女朋友的过去,是,你我中间曾经走过岔路,但是那有什么关系,最初的时候我们在一起,最后依然会在一起,这就够了。”
明薇想了片刻,终究叹了口气:“不行,不能不承认,我没有你潇洒。”
他捧着她的面孔,在她唇边吻一吻:“女人终究是女人,这有什么,我也没有什么可以瞒你的,你想想看,二十年了,什么事情能瞒你?”
说起来,他也感慨:“从来没有在一个人身上花过这样多的心思,迁就你都成了习惯,你不爱吃什么,我也很久不碰了,你爱吃什么,也成了我的爱好,真要命,如果和别的女人在一起,恐怕一日都不得安宁。”
明薇还得寸进尺:“有这样的事情,我怎么不知道?”
“从前花瓶里插百合,多么新鲜芬芳,你一进我的屋子,就皱眉头说‘那么浓的香气,熏死个人’,之后你瞧家里有过百合没有,次次都是玫瑰,红玫瑰蓝玫瑰绿玫瑰黄玫瑰,还不是有人喜欢玫瑰。”
她笑弯了腰:“不记得了,我还以为你不喜欢百合呢,我现在不讨厌了。”
“晚了,都成习惯了,真可怕。”顾朗坐起来,将她抱在腿上,明薇蜷缩起来,像是一只猫咪,他爱怜地亲吻她的额角,喃喃道,“真奇怪,二十多年前也是这样。”
明薇也想起来了,那一年明大海把她自山村接出来,坐在轿车里,她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钢铁怪物,吓得脸色发青,顾朗当时虽小,却已有今日风采,把她抱在怀里,整整十几个小时的车程,她是在他怀里度过的。
可见冥冥之中真的自有缘分,那么多年了,还是这个怀抱最让人眷恋不已。
明薇伸了个懒腰,:“都开学了,你还不回去?”
“回去?回去我要天天上班,你要天天上学,什么乱七八糟的事情都会有,你要是乐意,我也没有意见。”
明薇十分踌躇,最后颓然道:“真烦,不想了。”
欢乐的时光容易过,她本以为两人朝夕相对,总有相顾无言的那一天,没有想到从早到晚,三个月的****夜夜,一眨眼就过去了。
这么想来,一辈子也容易过。
结束这样的隐居生活,实属无奈和意外——忠叔召唤,不能不回。
这忠叔是何许人也?那是明大海的心腹,肱骨之臣,跟随他鞍前马后那么多年,一直忠心不变,明大海失踪不少时日,全赖他与三个儿子鼎力支撑明氏集团。
他对明薇来说就像是叔叔一样,他有事传唤,明薇怎么都得抽身去一趟。
明家的大宅也在明珠市,占地面积约四五千平米,人称微园,见微知著是大家以为的意思,但是熟人一听名字就知道是明大海以爱女的名字命名的,园中有玫瑰园,种满了各色各样种类的玫瑰,凡是世界上有的玫瑰品种,在园中都看得到。
当然,园中挂着的名画古董,家具是楠木紫檀木之类的,不可尽数。
明大海用天文数字的钱财为爱女构筑了一个城堡,她比真正的公主还要富有,但是……但是自从明大海失踪以后,这个她曾经的家她就不爱回了。
“这排场,比起英国女皇都差不了多少了。”顾朗调侃她。
忠叔笑容满面迎上来:“大小姐回来了。”
明薇与他握了握手,没有说话,忠叔后面站了三个相似的男子,老大英武,老二英俊,老三一张娃娃脸,分外可亲,明大海没有儿子,如今产业都靠这三位打理,日进斗金不在话下。
“大小姐可算是回来了,想煞老父亲。”老三吹了声口哨,调皮地一眨眼。
忠叔脸一板,训斥道:“怎么能和大小姐这样说话。”
明薇都很无奈,忠叔实在是老派人,当初明大海救他一家,他就忠心耿耿跟随他一辈子,三个儿子如此出色,在他眼里却依旧是明家的下人:“不要紧忠叔,你喊我回来,可有什么事情?”
忠叔道:“有些文件需要小姐过目一下。”
她顿时没有了兴致,挥了挥手,看都不看,老大最像忠叔,还对她一份一份解释,明薇捂住耳朵根本不想听:“我只管签名就行了。”
“你当心公司被我们做空,叫你倾家荡产!”老三吓唬她,被忠叔一顿好揍:“你敢说这样大逆不道的话试试!”
老三抱头鼠窜,连连哀求:“爸,我只是开个玩笑,哎呦老爸!”
可怜在外鼎鼎有名的方三少爷,在家竟然被老父揍得不敢吭声,忠叔将他揍了一顿之后,笑容满面地对明薇道:“大小姐,房间已经收拾好了。”
明薇却没有什么心思,只是问:“有我爸爸的消息了吗?”
忠叔摇了摇头,对她道:“大小姐,明先生做什么事都有他的道理,您不必忧心。”
明薇长长叹了口气,她的父亲明大海的失踪其实不能算是失踪,否则他们早就报警了,确切的说,是明大海自己要离开的。
就在某一天晚上,他给远在外国逍遥的明薇打了个电话,父女两人说了好长一段时间的话,末了,他轻描淡写地对她说要去办点事情,可能会一段时间不在。
明薇压根没放在心上,她爹和她一样满世界飞,那是真的四海为家,可是真没有想到,明大海这一走,竟然一直没有消息。
“我父亲离开前有和您说什么吗?”明薇问。
忠叔道:“先生那天在书房里把我叫去,吩咐了我一些事情,告诉我他要去办一件很重要的事,也许会很久,让我照顾好小姐。”
“他没有说什么时候回来?”
“没有。”
明薇不甘心:“就算是我结婚,他也不回来?”
她这句话一出口,方忠和方老大、方老二、方老三齐齐侧目,忠叔惊讶地问:“小姐要结婚?”
“嗯。”
忠叔踌躇了一番,叹了口气:“原本这并非我该置喙的事情,只是……不知大小姐中意的人是谁?”他小心翼翼地询问,神情紧张,像是害怕她被人欺骗。
顾朗举手示意:“我。”
然后他就好笑地看到方家的四个人松了好大一口气,尤其是方忠,肩膀都松弛下来,笑容掩都掩不住:“这好,这真好,小姐想什么时候办婚礼,我马上就去准备。”
“……”明薇斜睨了顾朗一眼,道,“爸不来,我才不结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