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薇舒舒服服泡了个澡,在浴室宽敞的躺椅上抹各式各样的护肤品,真要细细做来,起码要两个钟头,她平日里不耐烦这个,可是今天倒是想借着这样独处的机会好好把事情想一想。
她还是在想那个只有一面之缘的男人,说来也奇怪,几杯酒下肚,他的影响力好像不如一开始的时候那样强烈,那双眼睛依旧残留在心头,叫她头晕目眩,却也不至于失去自我。
真奇怪,难不成马上就不爱了?还是和唐黎打完了一个电话以后,他的影响就被那位大巫师给抵消了?
顾朗在外敲了敲门:“你进去都快三个钟头了,是生孩子呢?”
明薇把一件浴巾裹在身上去开门:“呸,你才生孩子呢。”
顾朗见她气色尚好,不复刚才的惊慌失措,也放下心来,在她房里放下一瓶酒:“没事就好,你刚刚真像是活见了鬼。”
明薇竟然点点头:“吓得我丢了半条命,你想想,当自己不受自己控制,能不吓人吗?”
顾朗啼笑皆非:“我仍然不明白你在怕什么,小金鱼,从小到大,你可没怕过什么,真要喜欢他,去争就是了。”
明薇本想反驳,但话到嘴边突然一变:“哪怕他的心另有所属?”
顾朗踌躇,人家若是两情相悦的有情人,鼓动她去插足实在不道德,可是这个人不是别人,是小金鱼,他怎么忍心,所以为难半天,只能长叹一声:“是,哪怕他心有所属。”
明薇抿了抿唇:“你鼓励我去当第三者插足,你知道我不屑于此,他不爱我,我绝不会自讨没趣,惹人生厌。”
“但是我希望你高兴,我有百八十种借口替你开脱,放心好了。”顾朗温言安慰,他始终认为她只是迟了一步,所爱的人心有所属。
明薇被他逗笑了:“你偏心我。”
顾朗忍不住捏了捏她的脸颊:“真是没有良心,我不偏心你还偏心谁?”
明薇上前一步,如小鸟一般依偎在他肩头,顾朗还拍着她的背脊安慰她:“不怕,你还年轻呢,尽管去试试,不管结果怎么样,总不要叫自己后悔。”
“跌倒了也没事,我会扶你起来,小金鱼,我在呢。”
他这样温情脉脉的话语让她心头微酸,明薇咬着嘴唇,几乎没落下眼泪来。
到底是二十年的感情,她心里想着,将眼泪逼回眼眶,故作恼怒:“呸,少诅咒我,我觉得这件事情有些古怪,非刨根究底不可。”
顾朗只要她不像开始那样彷徨无助,已经觉得十分安慰,管她打算弄出什么幺蛾子来:“随你随你。”
不过他也未曾料到明薇动作那么快,第二天一早,他刚刚做完一杯咖啡,就听见有人按响门铃,他开门一看:“是你?”
唐黎扬了扬手:“欢迎我进来吗?”
“请进。”
唐黎穿得很休闲随意,大冬天依旧是薄薄一件衬衫,顾朗自觉吃不消,这等天气,他要在衬衫外面加一件青灰色的羊绒背心才好。
顾朗端了杯咖啡给他,唐黎笑容满面:“我来找阿薇。”
“我猜也是,你总不至于大清早登门来找我。”顾朗平静应对,“她大概还没有起来,你等一等,我去喊她。”
谁知唐黎眉毛一挑,道:“不必,我从不打扰女人睡美容觉。”
顾朗便道:“总不好叫客人等。”
唐黎端着咖啡杯,翘着腿坐在沙发里,姿态悠闲:“哪个女人不叫男人等,这有什么要紧的。”
顾朗觉得唐黎的腔调像极了花花公子,他对待猎物的时候有足够的耐心和精力,真不晓得他怎么忙得过来:“那随你,我要出趟门。”
“放心留我在此?”唐黎有点意外。
顾朗一听,没好气道:“不放心,怕你把我家拆了,所以和我一起走可好?”
“好。”唐黎竟然一口答应,“你是要去学校上课?”
顾朗套上外套:“嗯,你有兴趣?”
“很久没有逛过大学校园,当然有兴趣。”唐黎真的站起身来随他走,两个出色年轻男人并肩走在一起,实在够赏心悦目,周围的人纷纷侧目,窃窃私语。
唐黎听了会儿,差点笑弯了腰:“她们说我俩是一对,这年头,搞基都快成了时尚。”
“社会风气一年比一年怪,当年抵触地恨不得把同性恋烧死,现在又巴不得所有人男人都有暧昧,”顾朗摇了摇头,十分无奈,“都太极端。”
唐黎笑得眼泪都出来了:“她们在说你我谁上谁下,争执不定,笑死我了。”
顾朗把车停到停车场里去:“有这么好笑?”
“有一点点。”唐黎竭力忍住笑容,但是失败了,“总觉得和你特别搞笑。”
顾朗拔了车钥匙:“我要去办公室,你呢?”
“我随便逛逛好了,中午我会回去约阿薇吃饭,你不介意吧?”
“我为什么要介意?”
唐黎意味深长地笑笑:“那我就放心了。”
他在和平大学里逛了整整一个上午,不停有女生过来搭讪,他轻而易举在她们口中得知了叶老头和仇英子的故事,每个女生都怪同情叶老头的:“苦等那么多年,杨过都等到小龙女了,他还在等。”
“现在再也没有那么痴情的男人了。”
“别说三十年,能等上三年就已经够不容易的了,毕业出国,大家都默契地和平分手,谁都不看为对方耽误。”
“三十年呵,从青春到耄耋,叶教授爱仇教授至深,实为难得。”
“可惜她始终不肯答应,不知道为什么。”
“多半是另有所爱,而那人已不在人世。”
唐黎在紫藤花树下听这些青春娇俏的女孩子谈论这件事情,实在是觉得赏心悦目极了。
他是一个懂得享受的人,追逐美女也是生活的情趣之一,当初想要追求明薇,不过是因为她长得漂亮,后来才觉得她有趣,两人做起朋友来。
否则以唐黎更换女伴的速度,此时身边早已换了一位佳人,这个世界上的姑娘们如果被仔细发掘,每一个都有意思。
快中午的时候,婉拒和其他美女们共进午餐的邀请,他去接明薇出来吃饭,明薇那时刚刚起床没多久,看见他站在门外惊讶极了:“你怎么来了?”
“你有事,我自然义不容辞。”他春风满面走上去和她拥抱,并且亲吻她的脸颊。
两个人去附近的餐厅吃饭,明薇精神不大好,和他抱怨:“做了一晚上的噩梦。”
唐黎佯装高兴:“不是春梦?幸好幸好,我还有机会。”
明薇被他俏皮的话语逗笑了:“等会儿同我去见叶老头?”
“自然。”
外头飘起了小雪,明薇穿着织锦缎宽身旗袍和大衣,戴了一只别致的帽子,有一小块面纱从帽檐垂下来,遮住了她的面容,只露出小小的一截下巴,光洁诱人,像是上个世纪上海滩时髦女郎的打扮。
感觉时光一下子倒回过去了。
叶老头一见她,有好一会儿没有反应过来,直到明薇喊他,他才如梦初醒,自嘲道:“真的是老了,我还记得家母年轻的时候,常做这样的打扮。”
明薇微笑以对:“叶老师今天看起来精神许多。”
叶老头苦笑一声:“你走后,英子来找过我,她都同我说清楚了。”
明薇脱掉大衣,坐在他对面:“说清楚什么,她已另有所爱,让你放弃?”
叶老头没有吭声,明薇为他不值:“就这么放弃了,太没有志气了,把她抢回来啊。”
叶老头苦涩道:“我已经老了,不年轻了,年轻时的壮志豪情,现在也已经被消磨干净……我也不求什么,余生能和她比邻而居,做个好朋友,也未尝不可。”
他明明不复当日的颓唐,可是偏偏这样说出来的话更是让人心酸。
“况且,英子对他执着那么多年……如今得偿所愿,我应该为她高兴才对。”
明薇大感奇怪:“什么执着多年?”
叶老头沉默半晌,告诉他们这么多年来仇英子始终未嫁的原因,一切皆是因为多年前的一个意外。
当年,他们也是如同他们一般年轻的后生,毕业的论文他们决定以那片原始森林为题,大家收拾行囊来到这一片未曾开发的土地。
一切都很顺利,直到那一次大雨,他们发生意外,仇英子失踪,时隔两天他们才找到她,仇英子说有一名神秘人救了她,悉心照料,她虽然半昏半睡,却依然能感觉到他的温柔体贴。
“从此,她深爱上这个落难时对她有救命之恩的男人。”叶老头淡淡道,“多年不曾忘记,她试过寻找他,但是那样的原始森林里怎么会有人居住,我们都说她是魔怔了,她不信。”
“再后来,她说是树化为精灵来救她,你说得对,山中多艳遇,她遇见了山中之神,从此念念不忘。”
明薇骇笑:“山神?”
“是。”叶老头无奈而疲惫地笑着,“她是那么说的,你看看,英子还像是个小女孩呢。”
他的语气里充满了爱怜的意味,或许在他心里,仇英子永远是那个气质颇佳的少女,三四十年不曾改变。
明薇突然开口:“那个人……”
叶老头接口:“那个男人,唉,我一见他,就不怪英子,是个女人都不能幸免,我怎么能怪英子,她看起来那么快活,之前四十年,我都不曾见到她那么快活过,她的爱情来得迟,但是还是到了,我该为她感到高兴才对,我应该为她高兴的。”
他越说,越是令人觉得心酸,三十年的等待,不过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她不是说爱着那个救命恩人吗,怎么一转眼就移情别恋?”
叶老头轻轻道:“你难道还不明白吗,英子觉得他就是他。”
他就是他?明薇怔了怔:“这可能吗?三十年前他还没有出生。”
叶老头道:“我也想说,他是在欺骗她,可是看她那么欢喜雀跃,实在不忍心,也罢,随她去吧,只要她高兴。”
蓦地,明薇觉得如果这么下去,叶老头和仇英子的今天,就是她和顾朗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