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生和皮氏两人恳求说:“老妈妈再忍受一会儿,我们罪名能洗脱,一定会重重地报答你。”柜中的吏员听到这些话,就大声说:“三个人已全部招供了。”官员把吏员放出来作证,三个人全承认了罪名。王生让同乡人假装妓女的兄弟,把她领回原籍,暗中置买别墅安顿玉堂舂,把她作为偏房。
此则掌故描写玉堂春与王生之间曲折的爱情经历,揭露了封建势力对玉堂春的摧残和迫害,在激烈的矛盾冲突中塑造了一个机智勇敢、忠于感情的女性形象。这个动人的爱情掌故,经冯梦龙改写为通俗小说《玉堂春落难逢夫》流传得更加广泛,至今戏曲舞台长演不衰。
余杭人为什么到钱塘来做贼
明朝隆庆末年,乡民在夜间抓获一个盗贼,是惯偷。送到里长那儿,里长怕事不肯受理;交给巡捕,巡捕与贼熟悉不抓他。没有办法,送到驿丞那儿。驿丞审问他:“你是什么地方的人?”回答说;“余杭人。”驿丞说:“余杭人为什么到我们钱塘来做贼?”公堂下的衙役听了都遮着嘴笑。这个贼只是不应当越境吗?驿丞又用自己的酒和食品犒劳他,说:“你太受苦了。”并且把他放走了,是在两次向他索取贿赂后才罢手的。有人私下对驿丞说:“抓贼怎么能这样?”驿丞笑着说:“这些人都是供给我衣食的父母。”
当时推行保甲制度,有民谣说:“要民安,先保官;官养贼,贼生翼。”
此掌故讽刺明代吏的腐败,说驿丞格盗贼视作衣食父母,可谓辛辣至极。驿丞视盗贼为父母,殊不知官吏是盗贼的祖宗!
关汉卿《窦娥冤》写张驴儿拖窦娥到官府告状,太守桃抚见了告状的就下跪,说“但来告状的,就是我衣食父母”。可见驿丞所为,自有师承。
罗道宗断诗案
罗道宗,唐朝名儒,高宗时官至太学博士。为人慷慨尚义,处事果断明白。国子祭酒辛弘智曾作诗一首:
君为河边草,逢春心剩生。
妾如台上镜,照得始分明。
辛弘智的同房学士常定宗,将第四句的“始”字改为“转”字。于是,二人各争此诗为己作,一直闹到太学博士罗道宗那里,请这位名儒予以定夺。罗道宗判的结果是:“取词多为主。诗归弘智,‘转’还定宗。”时人皆以为罗道宗对此诗案判断得公平合理。
将“始”字改为“转”字,未尝不好。然而,替别人的诗改动一个字,即以全诗据为已有,这种行为确实恶劣。罗道宗的判决是高明的,即或这个字改得再好,原作者也宁可维持原貌了。
金陵女子王善聪
王善聪是金陵城中的一个女子,12岁时失去了母亲,姐姐也嫁了人。
父亲某人,一向在江北各县做贩卖线香的生意。因为考虑到女儿年纪幼小,又是孤身一人,留在家中不放心,就把她假扮为男孩,带着同行。后来父亲死了改换姓氏,名字叫作张胜。碰见同乡人李英,因而与他合伙,仍然从事贩卖线香的业务。两人同睡同起有一年多,王善聪只说有病,从不脱去衣衫长裤,大小便一定要等到晚上,睡觉也不脱鞋袜。李英起初不知她是女子。
明弘治癸丑年春天,王善聪与李英到金陵,这时善聪已20多岁了。善聪去看姐姐,姐姐不认识她,并且说:“我上面没有哥哥,下面没有弟弟,只有妹妹。我父亲把她带到别的地方去了,做了几年买卖,消息不通,活着还是死了全不知道。”善聪哭着说:“我就是你妹妹。父亲去世了,我孤苦伶仃又贫困潦倒,不能回家,不得已与同乡李英合伙做生意。如今才回来拜访姐姐。”姐姐说:“男女相处久了,难道没有私情吗?”于是到密室检验,善聪果然还是处女。善聪就仍恢复女儿打扮。过了两天,李英来问候,善聪躲着不肯出来,姐姐硬是叫她出来。李英一见十分惊讶,经过询问才知道事情的原由。当时李英还没有娶亲,就亲自当面求婚,善聪害羞,默默无语地赶紧退出。李英回家后,不停地想念善聪,随即派媒人前去提亲。善聪坚决地拒绝说:“男女相处有嫌疑的时候,不可以不谨慎,今天假若与他结合,当初没有私情也变得有私情了,几年的贞节付之流水,不怕人嘲笑吗?”李英钦佩她有操守,对她的爱慕更加迫切。李英请媒人提亲往复四次,善聪始终不答应。这件事被东西厂和锦衣卫知道了,太监赞赏善聪的节义,下令逼她成婚,并且赠送了资金。善聪不敢违抗。就与李英结为夫妇。
可惜绝好的一件事,却被太监做去了。
王善聪女扮男妆,经商数载,确有其精明过人处。在我国历史传说中,不乏女扮男妆的故事,或求学,或从军,或做官,但以往没有经商者。在古板的道学家看来,女子当家理财,牝鸡司晨是为不祥。经商是贱业,女扮男妆,混淆了阴阳乾坤之道,抛头露面经营商业,更为人所不齿。这则掌故赞美了王善聪女扮男妆经营商业的行为,在肯定妇女的聪明才智同时,表现出对商业的重视。
笼中鹦鹉
有位姓段的富商,得到一只美丽的鹦鹉。这只鹦鹉十分聪慧伶俐,不仅通人语,还能读诗念经。商人分外喜爱,生怕它飞了,剪去双翅,用紫竹雕笼精心关养起来。
有一年,这位富商因事被官府拘捕。半年后,富商被释放回家,他问鹦鹉:“我这半年在监牢里失去自由,吃尽苦头;你在家中,家人喂养还周到吗?”鹦鹉回答:“主人只关了半年,就不堪忍受;我在笼里关了多少年,难道就不会生一点怨恨吗?”富商忽然领悟过来,马上打开笼子,放出鹦鹉远走高飞了。
自由是可贵的;但是把个人的自由建筑在剥夺或侵犯他人的自由上则是可耻的。有些人只知道自己不自由的痛苫,却不去想想别人不自由是什么滋味,甚至还极力放纵和扩大个人自由,而妨碍和束缚了别人的自由。
一桩错综复杂的版权争讼案
商务、中华、世界、大东和开明,是民国时期的五大民营书店,相互之间倾轧排挤,竞争激烈。商务印书馆曾出版周越然编的《模范英文读本》,全国绝大部分中学竟相采用,销路越来越红。开明书店老板章锡琛为之心动,请来精通英文的林语堂博士编写《开明英文读本》,又请丰子恺配画插图,使人耳目一新。加上开明出版物素重装帧,该书一出版,各中学纷纷抢购,不到几年,几乎把商务的周编《模范英文读本》的市场挤掉。不料,1930年世界书局老板沈知方,请林汉达编写出《标准英语读本》。林语堂见了,大为惊诧,认为《标准英语读本》是抄袭《开明英文读本》,要求章锡琛向世界书局进行交涉,从而拉开了争讼的序幕。
世界书局要抢开明书店的饭碗,章锡琛当然不敢怠慢,要求世界书局老板沈知方停止出版该书,实行改编。沈当然不买账,章就请其律师袁希濂致书沈,以“世界”侵犯“开明”著作权相告,要求停止发行,并赔偿损失。沈知方将信交给《标准英语读本》编者林汉达,要他个人去负责解决。无奈,林乃一初出茅庐的大学毕业生,毫无社会阅历,对此束手无策。
这时,“世界”一名编辑范云六,自恃与“开明”老板章锡琛有旧,亲撰介绍信,建议林去找章。章见信中有“敝局出版之《标准英语读本》,与贵店《开明英文读本》有雷同之处”的话,如获至宝,因“雷同”一语给他抓住了把柄。章不露声色,对林表示,这封律师信本来出自林语堂的主张,只要林语堂愿意和解,他自己没有什么意见。并写了张条子,请林汉达去找林语堂。林汉达接连两次拜访林语堂,林语堂都闭门不出,林汉达只好留下一张名片,并附上短言,大意云:两次拜访,均未亲晤,那个课本认为哪处应当修改,请予明告,鄙人愿意接受。不料这些信和名片,被章、林制成照相锌板,以“世界书局标准英语读本抄袭冒效开明英文读本之铁证”作标题,在上海各大报遍登广告。世界书局见到广告,也不甘示弱,先下手为强,以诽谤罪向租界法院起诉开明书店,同时请律师驳复“开明”的广告。
此时的上海司法界可谓黑暗一片,法官任免权由南京司法部一手掌握,王宠惠部长跟上海女律师郑毓秀关系密切,凡郑经办之案,只许胜诉不许败诉,否则法官难保饭碗。世界书局势在必胜,出3000两银子请郑起诉。法庭一审,法官一味偏袒“世界”,使得“开明”的律师袁希濂气得发抖,回来把皮包往桌上一扔,说:“毫无把握,敬谢不敏!”章锡琛见此情形,心急如焚,一面在报上继续登广告,跟“世界”往复辩驳,一面把两个读本形式、内容有类似之处撕下贴在一起,加以说明,请求南京教育部鉴定抄袭真伪。南京教育部内部意见不一,大多数认为《标准英语读本》有其独特之处,某些地方更胜《开明英文读本》一筹,甚至有一位编审还写了一篇称赞《标准英语读本》的文章,见诸报端。但毕竟林语堂高山打虎,名声在外,在教育部颇有人望。当时教育部长蒋梦麟,亲发批词,断定《标准英语读本》确有抄袭冒效《开明英文读本》之处,不予审定,并禁止发行。教育部次长朱经农,还奚落林汉达说:“人家是博士,你是什么?一个大学毕业生竟敢顶撞林(语堂)博士!”林汉达受此刺激,一怒之下跑到美国刻苦攻读,终于获得博士头衔,不过此是后话。
教育部的批词,使得案情审理起伏跌宕,一波三折,可谓有人欢喜有人忧。在上海租界法院最后开庭的前几天,这个批词寄到了“开明”,章锡琛乐不可支,当晚把公文制成照相锌版,在各大报遍登广告。租界法官早已拟好判决书。判定“开明”为诬枉,待见到广告之后,大吃一惊,手忙脚乱地改写判决书,仅判决“开明”刊登的广告有侮辱林汉达之处,按照诽谤罪罚金30元了事。
然而,此时的“开明”,有恃无恐,非将“世界”斗垮不成。“开明”声明对法院判决不服,提起上诉,一面抓住教育部的“护身符”不放,在全国各地报纸刊登“开明英文读本何故被人抄袭冒效”的广告,大肆渲染。
这样一来,原已采用《标准英语读本》的学校,纷纷向“世界”退书索款,给了“世界”致命的一击。“世界”走投无路,只好请教育部常务次长刘大白出面,代为调解。刘大白和章锡琛是同乡,加以次长的职位,“开明”当然得买他的面子。调解结果,由“世界”赔偿“开明”损失,并将其课本的纸型送交“开明”销毁,“开明”则不再登报攻讦。一桩版权纠纷案,就此了结。
抢饭碗是商业间常有的事。“开明”和“世界”都想抢饭碗各登广告,旷日持久,相互驳难,结果开明获胜,这无形中将《开明英文读本》广而告之,为其作了义务宣传。从此,该教材销路看长,持续发行20余年,经久不衰。“世界”算是走了霉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