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十二点,这个城市里所有人的钟表归零,老乔才结束了今天的节目。关上电脑,他展了展脊背,倚靠在宽大松软的椅背上。闭目休息片刻,他起身走出播音室。楼层大厅是个敞开的露台,南方盛夏的暖风裹着深夜里浑浊的气味扑面而来,老乔挽了挽衬衣袖口,从裤子口袋里摸出香烟,独自在这空荡荡的露台上抽烟。
清醒着的深夜是老乔享受自己的时间。这么多年了,几乎记不起那些曾经拥着她入眠的时光是何种滋味。然而失去了她,老乔才明白对于他这样的人,爱情是多么奢侈的一件事情。自己想要的感情那么纯粹,不为伦常世俗,不愿随时间懈怠的爱情不是可以轻而易举地找到一个搭档的。现在的老乔,只想安安静静过好自己的人生,独自体会这人间喜剧,这也是为什么他只身离开北方的家乡,独自一人来到南国,就再也没有回去过的原因。
打开手机随便翻翻,老乔看到记录在短信息里面的电话号码,这才想起来今天还答应了这么一件“拯救小朋友”的善事,不由得自我嘲讽式地笑了一下,“老乔啊老乔,你也有颗循循善诱的心啊!”他把快燃到尽头的烟头叼在嘴里,飘出来的烟雾直熏眼睛。他也就这么凑合着一边咪缝着眼睛一边用两只手在手机屏幕上按起了那个电话号码。对老乔而言,他最经常做的事情,就是不遵守寻常的所谓“礼貌”。
半夜十二点十七分,早已进入深度睡眠的殷亦可妈妈被一串家里的电话铃声惊醒,她努力挣扎着起来,伸手努力去够床头柜上的分机,心想这么晚来的电话,是不是出了什么急事。
“喂,您好,哪位?”殷亦可妈妈接起了电话。
“喂,是我啊,老乔。”电话里的声音低沉却温和,慢条斯理。
“老乔?哦,老乔啊!是你啊!”殷亦可妈妈一时没有反应过来,等想起来了,心中不由地惊讶,这人果然是风格不羁,这么大晚上的,想起来帮忙的事情,这也不是常规谈事情的时间啊。
“嗯,不好意思,我这才刚下班,想起来白天你托我的那个事情,我就打电话来了。你闺女在家吗?我跟她聊聊。”
“哦,对对。”殷亦可妈妈一边有点勉强,一边又觉得毕竟是请人帮忙,也不好因为对方的原因而又说现在不需要帮忙,她只能应付道,“她在家,就是不知道这么晚了,睡了没有,我这就去看看。”
“好。”老乔应到。
殷亦可妈妈拿着电话,轻声起来准备去殷亦可的房间,殷亦可爸爸这才醒来,拖着沙哑的没睡醒嗓音问“是谁呀?这么晚了……”
“是老乔,我白天跟你说的那个老乔,他这才下班所以就这么晚才打电话来。我去看看女儿睡了没有。”
“哦,真是有点晚了,让他们明天再说吧。”殷亦可爸爸翻了个身,叮嘱道。
女儿房间里果然还是点着灯,像这两周以来一样。打开房门,果然殷亦可还带着她那个耳机在摇头晃脑地听音乐,坐着的位置都没变过。
妈妈走进来,殷亦可摘下耳机,转过头怔怔地看着妈妈,就好像在用眼神问,什么事?
“亦可啊,是这样,虽然现在是挺晚的了,但是今天妈妈跟你提过的那个电台的叔叔,刚才打来电话,他这是才下班有空,所以这才打来电话,你要不要去接一下?”
“哦,这样啊。我一定要接吗?”殷亦可不是那么感兴趣。
“出于礼貌,还是接一下吧,你可以和这个叔叔先认识一下,然后可以说今天太晚了,你明天回电话给他。”
殷亦可想想,她知道自己是不会马上睡觉的,但是为了妈妈,她也希望是给别人一个礼貌得体的印象。所以还是答应了,“哦,那好吧。”
走到客厅,她拎起话筒,“喂,你好,我是殷亦可。”
殷亦可妈妈看女儿这么听话,心里很安慰,她走回房间,挂了分机。躺下来,却忍不住听着客厅里女儿的谈话。
电话那边老乔依然是一副低沉如大提琴般优雅缓慢的嗓音,
“喂你好,小姑娘,我是你妈妈的朋友。”
“哦,叔叔好。”
殷亦可显然不知道怎么去推进谈话,既不知道怎么开展,也不知道怎么结束。只能是跟着对方的节奏走。
“我听你妈妈说,你很喜欢听音乐,最近一直都在听,你和我说说,你听的都是什么音乐?”
老乔完全不介意在这个时间准备展开一场自己也不知道会进行多久的谈话,事实上他也没有设计过这场谈话的前因后果,他有的只有感觉和直觉。在直觉里,他知道自己面对的局面完全在掌握之中。这就是所谓“过来人”的自信。
“哦,也没什么,就是一些外国的乐队。”
殷亦可依然是被动地应付着,心底里有点清高,心想年纪这么大的一位大叔,成天在电台里播一些没内容的流行音乐,他能知道什么?
“叫什么名字,你和我说说。”
老乔的话带着一种气势正面劈开这个十几岁小姑娘自以为是的自我防卫,豪不由得她左躲右挡。她的壁垒在老乔面前就像一张纸一般,可以轻而易举地穿透,也可以在上面作画。
“好吧,有一个我挺喜欢的,叫Metallica,还有一些像Oasis,Nirvana,LedZepplin…”
“可以啊,小姑娘,你这是听的摇滚啊!”
老乔没等殷亦可列举完,就用一种兴奋的语气打断了她,斩钉截铁地抛出了这句话,像是为这个懵懵懂懂的小姑娘下定义一般,一下子将她划入了一个独特的世界,归属进了一群特立独行的人。
而不知道为什么,当殷亦可听到这句话的时候,站在深夜漆黑客厅里的她,忽然觉得头顶像有一束光芒照射下来,一下子照进了自己的心里,照出了她真实的样子,她希望自己是的样子。而这一瞬间,她没有做任何解释,却像是电话那段那个人已经看到了自己,一下子穿透了哪怕是身边亲人也穿不透的那层茧,直接和自己紧紧包裹起来的心握了握手。
“嗯,那……你也知道这些乐队吗?”殷亦可开始有点感兴趣。
“哈哈,我当然认识了,小姑娘,你大叔我听摇滚的年岁可比你活的年岁还要久咯!”
“是这样啊……”这个十六岁的小姑娘,不谙世事地磨蹭出这几个尴尬的字。现在她是真的有点想和这位大叔聊聊了,但依旧不知道在电话里面该怎么客套。
然而老乔毫不介意,从他的专业和阅历来说,聊天是个完全没有压力的事情。无数次节目里没有一个听众来电互动,他还不是那么一场一场地自嗨下来。
眼下,他就豪不冷场地聊起来:“不过我听你说的这些乐队,有些杂啊,你听得多,但是貌似没什么门路。比如说,我问你,你喜欢的Oasis是什么风格的?”
“风格?我不知道……我只是觉得他们的歌挺好听的。”
“呵呵,你看,光是和oasis一样风格的乐队大叔就能给你列举出好几个来,这些乐队的歌估计你也会喜欢的,比如说blur,比如说James,他们都是英伦摇滚。还有你喜欢的Metallica,那就是很正统的金属乐,金属乐只是摇滚当中的一个分支,而金属乐里面,还有好多种分类呢,都个有门道,比如有激流金属,速度金属,重金属,死亡金属,新金属,那太多了,可够你听好几年的了……”
老乔在电话里面喋喋不休地说起来,而听着他说话的殷亦可完全被震撼了,她觉得自己彷佛措不及防地被人拽上了一列飞速奔跑的列车,自己还没有缓过神来,列车就已经翻山越岭呼啸着向前奔跑去,路上的风景一个接一个地向自己扑过来,殷亦可急急忙忙地想要用眼睛捕捉每一处风景,可还来不及留恋,列车已经朝着自己梦寐以求的地方狂奔而去了。
这种激荡的心情在凌晨一点的深夜里并发出强烈而绚烂的光芒,将人带入热烈的狂潮,不仅仅是殷亦可,电话那头的老乔也似乎在这个过程里回味起来自己当年初识的摇滚时的兴奋——那个曾经轻狂、不相信一切的少年却在街角的一家音像店将自己的心虔诚地交给了架子上一排排听不完的摇滚唱片,那歌曲里面一字一句的英文歌词,他都深深印在心上,奉之为圣经一般,以至于惊讶了他的英文老师——在一片赤色的成绩单上,只有英语一科傲视群雄。
就这样,一个摇滚老炮儿和一个灵魂初成的女孩隔着无尽的深夜庆祝着共同的信仰——放弃所有成见、世俗标准而唯独求问世界真相的决心——不知疲倦。
两人这么彻夜聊着音乐,相互交流着感动过自己的歌词和旋律,老乔的手机一直打到发烫而几乎要没电了,这才告了晚安挂下电话。
这一晚,殷亦可自高考结束以后,第一次觉得开心起来,因为她曾经一直将信将疑的信念被另一个人比自己年长一倍的人无比坚定地确认了,而她模模糊糊希望去展开的生活方式正在被另一个人真实地进行着。这个人,如此真实地存在着,和蔼地、毫无保留地将要把他所知道的一切都告诉自己,而即将获得的这些见闻和信念,这扇即将在她生命里正式敞开的大门,这一双邀请的手原来长久以来都是她多么渴望的啊。
老乔的电话没电了。他把手机放进裤子口袋。手表上的指针已经指到数字三。他毫不觉得疲倦,望着远处延伸进海里的墨色天空,海边上零星的渔船上发出摇曳黯淡的光,他想起了好多年少时候感动着自己的瞬间。
“乔木生啊乔木生,你的心像野马啊,可惜你不知道这世上,没有适合你的草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