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伊斯兰教各教派的形成、发展过程中,也陆续产生了许多在一范围内有效的伦理道德学说或规范,丰富了中国伊斯兰教伦理道德思想。如虎夫耶派各支系门宦学说中,虽然都有苏非神秘主义出世倾向,但都不否定人生的世俗生活,而是主张充实这种生活,认为伊斯兰教义中从不教人背弃物质生活,一味地追求弃世隐居的苦修行为,教门来自为真主而虔诚生活的人生中。即使是专门进行宗教功修的人,如华寺门宦的创始人马来迟,也一再强调“闹中静”的主张,劝导人们既要静修参悟,虔诚事主,也不能避开现世生活。嘎的林耶派大拱北门宦非常重视伦理道德,专为出家人制定了清规。在清规前言中,开宗明义就讲闻头等人,讲道德,二等人,讲名誉,三等人,讲法律,名言伟论,中外同钦”,接着怀念前辈“名贤辈出,讲道论德,声名洋溢”的盛况,并指出了道德方面出现的严峻局面及制定清规的必要性等。清规共有15条,分别为:“一、朋比结党,欺凌家长;二、颠倒黑白,挑唆是非;三、交朋结友,出人茶馆;四、囤积居奇,揣摩街头;五、放债吃利,计收锱铢;六、饮酒聚赌,问花寻柳;七、认拜干亲,往来俗家;八、诊脉看病,不避女妫;九、游手好闲,不习经典;十、送徒陪地,扶持家长;十一、不惜公物,争多论少;十二、不求同意,任收门徒;十三、不事静修,好吃懒做;十四、不遵天命,轻视五典;十五、私养牲畜,行同贩侩。”(转引自马通着《中国伊斯兰教派与门宦制度史赂》,宁夏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338-339页)这些清规以朴素易懂的语言对出家人道德生活的各个方面提出了要求,为历代大拱北出家人遵循不逾。西道堂是一个受中国传统文化影响较大的教派,因主张用汉文宣传伊斯兰教义,故有“汉学派”之称。它的创始人马启西(1857-1914)是清末的秀才,熟读“四书”、“五经”,并精研明末清初着名中国伊斯兰教学者刘智等的汉文伊斯兰教着作,光绪十七年(1891)在家乡临潭旧城西凤山下设帐讲学,公开宣称要以中国传统文化宣传伊斯兰教学理,从而创立了独具特色的西道堂教派。他一生曾创作了不少汉文对联,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伦理道德方面的,如:“体大公而遵主命,善身,善世,洵哉仁精义熟;本真诚以履圣行,成己,成人,允矣道全德备。”该联中融儒家哲理于伊斯兰教哲理之中,把“遵主命”和“履圣行”提到当时社会的道德标准上,认为信主信圣者,“仁精义熟”,“道全德备”。又如命如春风,仁如春理,感物如春信,一生都在春光里;学是天成,品是天纵,启口是天言,万事不出天定中。”这副对联指出,人的学识、品格等等“万事不出天定中”,但人的“仁如春理”,只要加强道德修养,履行穆斯林的义务,就可以做到“一生都在春光里”。还有“忠厚留有余地步,和平养无限天机”、“居广居由正路方能保合元气,友良友亲明师不啻坐于春风”、“名实兼收不独润身还润屋,经营倶到真能成己更成人”等对联,也都带有鲜明的道德教化色彩。西道堂教众对这些对联非常喜爱,几乎每家都书写张贴着几幅,长此以往,其潜移默化、陶冶情操的作用自不待言。各教派有特色的伦理道德还有不少,此处再不列举。这些特色充分说明,伊斯兰教伦理道德有着很强的社会适应力,它比较成功地实现了与中国传统文化的沟通,对历史上回、东乡等信仰伊斯兰教民族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及经济文化的发展等都起了很大作用。历史上的这种相适应尝试及成就,对当代伊斯兰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实践有着较强的启迪意义,值得我们认真回顾、总结。
三、伊斯兰教伦理道德思想在甘肃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体制的转轨时期。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一场深刻的变革,它对意识形态的各个领域、人们的道德观念、生活方式产生着深刻的影响,既对计划经济条件下的道德观念产生巨大冲击,又催生着新的道德观念的形成。最为明显的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民群众的主体意识大大增强,自立、自主、自尊、自强、创新、进取以及平等竞争、讲求效率等与现代文明相适应的道德观念逐步形成。但是,我们也不能不看到市场经济对社会的负面影响。它主要表现在:拜金主义和利己主义风行,人们对物质生活和个人需要过分看重,对精神生活和集体事业的普遍冷淡,集体观念和道德责任感淡化,一些消极的思想道德观念如金钱至上、唯利是图、见利忘义、损人利己等蔓延,一些人的是非善恶评价标准出现混乱,一些领域道德失范,等等。因此,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提高全民族道德水平,巳成为一项摆在全社会面前的紧迫而又意义深远的任务。1996年10月10日,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其中把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作为提高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质的一个重要任务提了出来,并明确了它的目标、要求和基本内容。“决议”指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在全社会形成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前进的人际关系。“决议”公开发布后不久,甘肃就作出了积极响应,1996年10月27日,中共甘肃八届五次全会通过《中共甘肃省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的实施意见》,其中也把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列为全省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循序渐进地进行。在道德建设中,各地有各地的具体情形,如经济发展程度、教育文化水准等,各民族也有各自的文化传统,且社会发展水平也不一样,这些因素对于道德建设进程有着很大的影响。因此,各地各民族道德建设的侧重应有所不同,发展速度也不能强求一致,诸如发达的沿海地区与欠发达的西北地区相比,汉族与回、东乡等信仰伊斯兰教民族相比,面临的道德建设任务,虽有大同,但也存在不少小异,这是我们所不应忽视的。甘肃进行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就要对省情有个清醒的认识,区分缓急轻重,做到合乎实际,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用。那么,甘肃的基本省情是什么呢?我认为,一是多民族多宗教,传统文化呈现多元色彩,二是经济教育发展相对滞后,与发达地区有一定差距。研究甘肃问题,就应把握好上述两点基本省情。甘肃的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直面本省现实,在弘扬社会主义革命道德传统的同时,吸收、借鉴各民族优秀的传统伦理道德思想,其中也应包括宗教伦理道德思想,正如《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指出的那样,“把先进性要求同广泛性要求结合起来,鼓励支持一切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的思想道德,一切有利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进步的思想道德,一切有利于追求真善美、抵制假恶丑,弘扬正气的思想道德,一切有利于履行公民权利与义务、用诚实劳动争取美好生活的思想道德。伊斯兰教是甘肃境内影响最大的宗教之一,传入迄今已有1300多年的悠久历史,为回、东乡、保安、撒拉、哈萨克等民族信仰。长期以来,伊斯兰教传理道德思想对这些民族发生着重大而深刻的影响。在新中国成立后,这些民族通过自己的实践,对伊斯兰教伦理道德不断作出相应的调整,以造应发生了翻天覆地变化的当代社会。历史证明,他们的实践是成功的,应予充分肯定。目前,伊斯兰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进程已走过了近半个世纪,相适应实践可说是处于历史的最好时期。伊斯兰教伦理道德思想作为伊斯兰教全部思想学说中社会适应性最强的部分,在甘肃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中有无积极作用呢?我想回答将是肯定的。因为伊斯兰教伦理道德思想中具有普遍意义的成分、方面,它们与社会主义道德之间有着许多共同点、联结点,充分挖掘、弘扬这些方面,加强甘肃各信仰伊斯兰教民族道德建设,对甘肃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将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具体说来,伊斯兰教伦理道德思想在甘肃道德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人生观方面。人生观是人的道德价值体系中最重要的一个方面,对人的一生影响极大。伊斯兰教伦理道德思想中的“两世并重”政,对于在广大穆斯林中树立积极进取的人生观具有积极意义。作为穆斯林,他自然相信后世,但强调“两世并重”,又能使他重视现实世界,这对于当前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快甘肃脱贫致富步伐的日寸代主旋律而言,无疑有着重要的意义。因此,在对甘肃广大穆斯林进行社士主义人生观教育的同时,还应多提倡伊斯兰教的“两世并重”人生观,以使他们积极主动地投身到现代化建设的历史洪流中来。
2.社会公德方面。社会公德是社会公共生活中的基本行为规范,是社会共同利益的反映,是社会文明程度的表征,是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公德是有层次的,简言之,它包括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层面,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层面和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层面。在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层面上,社会公德主要包括:①个体文明举止。伊斯兰教提倡服饰整洁、讲“善言”、讲究卫生等伦理道德,对穆斯林个体仪表风度提出了具体要求,对甘肃穆斯林地区的社会公德建设仍具有积极意义。②人际交往中自尊与尊重他人。伊斯兰教主张公正、宽恕、平等,善待邻人、残疾人,仍有现实性。③社会交往中的诚实守信。伊斯兰教主张严守誓约,反对轻诺寡信,鼓励穆斯林在处世待人中做到忠诚信实。在人与社会关系的层面上,社会公德主要包括:①遵守公共秩序;②尊重与维护社会公益;③爱护与保护他人的劳动成果。伊斯兰教在这些方面也有一些伦理道德,如劝人行善,止人作恶,施舍济贫,个人利益服从公众利益,遵守会场等公共场所秩序等,在今天也应提倡。在人与自然关系的层面上,社会公德主要是:保护自然环境,包括人的自然环境。伊斯兰教伦理道德思想在这方面也有反对滥伐树木、善待一切有生之物等内容,有助于穆斯林形成热爱自然,保护环境的道德风尚。
3.职业道德方面。职业道德是高度社会化的角色道德,抓好坪业道德,对于开创甘肃经济转型期精神文明建设的新局面,具有关键性的意义。职业道德主要是针对职业行为的道德原则和规范,它通过人们的职业活动、职业关系、职业态度、职业作风以及它们的社会效果表现出来。不同的职业有不同的道德规范,但无论什么职业的道德,其基本原则都是一致的。也就是说,人的职业行为要与行业或岗位的社会地位、职能、权利和义务相一致,从而保证行业自身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整体效益相互促进,相互协调。在伊斯兰教伦理道德思想中,有关这方面的主要是在经济,特别是在商业贸易方面,如主张买卖公平,抑制克扣盘剥,鼓励经营,严禁重利,提倡自食其力,鄙视非法谋取等。回、东乡等族穆斯林长于经商,改革开放后,他们非常活跃,走南闯北,从事各种贸易活动,伊斯兰教的上述商业伦理道德,对于他们职业道德水平的提高起着明显的作用。这种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伦理道德是应该进一步提倡并发扬的。
4.家庭伦理道德方面。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人最早参与的群体,也是人一生中归属时间最长的社会组织。要使家庭有效地发挥其社会职能,必须重视家庭伦理道德的不可替代的调节作用,传统格言“家和万事兴”表达的就是这个意思。伊斯兰教伦理道德思想中关于家庭伦理道德的观点,与社会主义家庭美德的要求多有共同之处,如主张父母应慈爱子女,同生同育,不以子喜,不因女忧,以身作则,以善言善行教育子女成长;要求子女孝敬父母,关心其起居和困难;要求丈夫爱护妻子,平等待妻,尽夫之责,赡养妻室;要求妻子贤淑端庄,尽妻之责,敬爱夫君,做贤内助,等等。提倡这些美德,对建立和睦稳定的穆斯林家庭关系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展望未来,甘肃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仍任重道远,因此,我们应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以一步步实现道德建设的各顼宏伟目标。甘肃宗教管理部门应和伊斯兰教研究界、宗教界共同努力,充分挖掘、弘扬伊斯兰教伦理道德思想中的积极成分。这将对全省整体道德建设水平的提高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并将引导伊斯兰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进程更上一层楼,从而推动甘肃两个文明建设更快更好地全面发展。
西北民族地区的发展与宗教问题
一、西北民族地区的发展与宗教的关系
西北向来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地区。历史上曾有羌、氐、匈奴、月氏、乌孙、鲜卑、吐谷浑、柔然、高车、突厥、吐蕃等古代民族在西北游牧耕植,与汉民族一起开发了西北这片广袤的土地。目前,聚居在西北的少数民族主要为:回族、维吾尔族、藏族、蒙古族、哈萨克族、东乡族、土族、柯尔克孜族、撒拉族、锡伯族、塔吉克族、乌孜别克族、裕固族、保安族、俄罗斯族、塔塔尔族。这16个民族当中,还有一些属于跨界民族,这更增加了西北地区民族宗教的复杂程度。西北民族地区幅员辽阔,陕甘宁青新五省区中,宁夏是回族自治区,新疆是维吾尔族自治区,区内还含有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昌吉回族自治州、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以及焉耆回族自治县、察布查尔锡伯族自治县、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甘肃、青海又是民族省份,其中甘肃有2个自治州,即甘南藏族自治州和临夏回族自治州,7个自治县,即天祝藏族自治县、肃北蒙古族自治县、东乡族自治县、张家川回族自治县、肃南裕固族自治县、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青海有6个自治州,即玉树、果洛、海南、海北、黄南5个藏族自治州和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7个自治县,门源回族自治县、互助土族自治县、化隆回族自治县、循化撒拉族自治县、河南蒙古族自治县、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