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特么还躲什么,你倒是把她衣服给脱了!”
“我,我,我不敢”
床上躺着一个长相清丽的女孩,一身粉红睡衣裙,白净的皮肤,红嫩的唇瓣,加上香肩上那若隐若现的里衣带,很难不让人有垂涎三尺的冲动,可在场却有一位哆哆嗦嗦的小兄弟。
而说话很有痞味一脸坏笑的是那位一直扯着他衣角浑身发抖且支支吾吾小兄弟的大哥。
这位大哥带着四、五个兄弟来我头牌姑娘飘红的房内大吵大闹,为的就是给这位小兄弟尝尝女人,而他小弟一副孬样的原因当然是昨晚看到了不该看到的东西。
不该看到的东西就是变身,鬼变身。
女人嘛,总有小脾气不是。虽然人死了,脾气绝对不会跟那口气一样断停,只能说那小兄弟运气不好,碰到咱家鬼姑娘闹脾气。
“你还是不是男人,赶紧脱,还愣着干啥子,这种事还要我教?”
“不,不,大哥,她,她,她有,她有问题”
“有啥问题,原来你真的不行?”
这对话刚停到这里,旁边的四、五个男人顿时轰然大笑,满是嘲弄与歧视的声音响彻房内,只有那位见鬼的小弟满脸惊恐未定。
任大家如何推拉,小兄弟就是不敢向前一步,双手一直紧拽着门上的门把,瑟瑟发抖。
凡是到天光,哪怕只有微微一点亮光,我的员工,也就是这些美鬼们就要休息了。我家窗户没装窗帘,属于单玻中的特殊材质,不仅外面看不里面,还非常渗光,就算她们想躲避也是无法的,不过倒是为我省去了很多麻烦。她们道行都不高,又怎么可能在阳光下活动自如呢,包夜早已申明只提供前半夜来的,否则后果自负。
结果偏偏有人不听,尤其是那几位嘲笑的男人就没有信昨夜小兄弟说的话,大概都认为他是在掩饰第一次而撒谎。
此刻房内持续传来猥亵嘲弄的笑声,是那种让人听后就有伸张正义想报警的冲动。
而我此时凌乱着头发,甚至只穿了个裤衩,光着膀子,连鞋也没来得及穿的一副窘样站在大门口,看了看手上的电子表,不禁伸了个懒腰。
我慵懒的靠在墙上,将手里握着的哨子放在唇边,用力一吹。
一声略刺耳的哨音在刹那间惊响起来。
这是一只还魂哨,吹一声,可让白日里休眠的女鬼短暂复活。
不到万不得已,我是不会用的,因为短暂复活是会让其呈现原尸貌,也就是尸体被腐蚀的有多烂就会呈现一模一样的状态,哪怕有尸虫从眼耳口鼻钻出来,也是没办法控制的事。
我曾试过有次正在吃饭看到飘红五官里有尸虫从眼口鼻耳冒出来,当时给我恶心到差点口吐白沫的昏厥过去,但从此后我便时刻警醒自己,绝对不能随便乱吹还魂哨给自己添堵了。
一大清早的就被这几个地痞流氓吵醒,我也忍了,但他们这种欺鬼行为,我是没办法容忍的,虽然我家飘红是鬼,但好歹也是女人嘛,几个大老爷们居然连这点尊重都没有。
我心想等她一会儿活过来,尸变的时候吓死你们也是活该。
果然不出一秒,数声惊声尖叫从门屋内连绵不绝的传来。
“啊,鬼啊”
“啊,救命啊,鬼啊”
“啊,啊,啊”
随后他们几个人连滚带爬的从屋里逃出来,脸上布满了恐惧。
“靠,叫的跟杀猪似得”其实也是可以理解的,毕竟见鬼嘛,我冲他们挥了挥手“喂,晚上再来玩啊”
他们却头也没回的落荒而逃。
我叫黄使,是个高三学生,19岁,之所以会在自家房子里经营飘香窑,不是因为我色,也不是因为有什么变态的兴趣,纯粹是因为爱钱,还有就是帮助提供给怨念太重而暂时下不了地府投胎的女鬼们一个栖身之地。另外我家头牌经常我说像天使,虽然听起来有些恶心,但我也只有不要脸的承认我在对待美女方面确实蛮有爱心的,还有就是我真的是一个老实的人。
打我出生那刻被村里德高望重的老教士看出我是阴阳体质后,我就成了过街老鼠般人人疏远。从初中开始,父母便把我寄送到城里,按月打钱,从开始的每月五百块到现在的一千生活费,我也是从那时起开始独自租房居住。
问题是这些生活费根本不够我的生活,房租水电气费,加上吃喝拉撒等日常开销都很勉强,更别说买台电脑这种妄想。
好在我有经商头脑,我才能从狭小的出租屋搬到现在的独套大房子,虽然是与鬼住一起。
其实想要得到她们甘愿来奉献那种事是很难的。我家现在只有两个姑娘,不,是五个,另外三个已经在上个月下地府投胎去了,所以迄今还有三个房间是空的,所以得计划去招鬼才行。
而我之所以能号集并挑选到这些鬼,除了我天生阴阳体质,还有就是会一些鬼术。
说起鬼术也是我无意之中在一个坟墓堆里挖到的一本秘籍,这都是三年前的事了。
那时候与同学玩比谁胆大,玩起必须在墓地里挖一件东西带走的游戏,为此我们还故意在天黑后潜入墓园进行挖坟,结果我无意中挖掘到了这本书与还魂哨,就带回了家直到现在。
人家都说坟墓堆里的东西晦气,会把人带衰,我却并没有这种感觉。
事实上这本书不仅让我学到了很多意想不到的东西,能与鬼沟通,了解他们所需所想,还让我建立了享誉全市男人向往的红灯区,几个大美鬼在我家造就了飘香窑的存在,尤其是给我带来了不错的经济效应,我一天高兴都来不及,又怎会有晦气一感。
当然免不了有时也会带来些麻烦,但鬼与人相比,至少在我看来鬼要比人要好解决的多,而且用鬼来解决事情更是痛快,比如吓人。
三年前我认识了她,飘红,19岁,长腿,标准模特身材,清丽的脸蛋,重要的是死了那么久都还那么有气质。
当初发现她尸体是在小区的垃圾箱内,我仍记得当时拎着两袋垃圾站在箱前,自己被吓的全身僵硬时的场景,现在想起来还是挺佩服自己的,起码没有像那几个没种的爷们落荒而逃。
飘红是被初恋男朋友亲手掐死的,至于初恋男友为何要如此,她到现在也不去查探清楚,解不开心里的结,自然无法离开人间,更无法去地府投胎,即使我想帮,也是爱莫能助,因为她什么都不说。
飘红是跟我时间最长,默契程度相对是最好的,而她的姐姐任香,26岁,死的比飘红早两年,是飘红介绍来的,据说也是因为情这个字而亡命,刚来我家那阵子她是整天哭哭啼啼,简直是夜半哭啼声,瘆死人不偿命。
那段时间我天天顶着熊猫眼去学校上课,足足半年啊,我的天啊,为此我还去看过精神科,让医生给我开些具有强烈性辅助睡眠的药物。
后来她有事做了,就不再那么悲伤,一天换一个男人能悲伤个啥,天天在我家上演人鬼情未了。
由于飘红姐姐是被弃尸荒野焚烧掉的,为了找回飘红姐姐的尸身,或者说一丁点骨灰,我可是费了相当大的劲,很辛苦才寻得任香那半勺汤匙量剂的骨灰,但也不错了,总比没有好,对吧。
鬼术里记载,人死后要转世投胎,必须要有真身庇佑,可以是骨灰,可以是被尸虫蛀蚀的腐尸,取它们的量不必多,但必须要有。这样的话在转世投胎时,选择轮回道的时候,就不必担心是否会被转为牲口。
她们的尸体或骨灰被我集中埋在附近的一座花园里,现在已经被立了五座碑墓,三年来靠她们赚的钱,已足够买地,算是我为犒劳她们所购买的象征性私家墓地。
为了防止尸臭,才特意在上面种植了大片多种芳香四溢的花草,要的就是香盖过臭这种感觉,才不会有人发现。
但我现在要做的是为家里的三间空房寻找主人,我得去打探看哪家有美女死了且将其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