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段文笔悠长,这哪里只是一只藏獒?已是一个活生生的人,是一个一辈子远离故土,至死也没回到故土的人。一条鲜活的生命在我们面前顷刻化为一具僵卧。不论是人是狗,对故土的思念每每总能拨动我们心中每一根柔弱的弦,在它的面前,留下来的惟有敬意。风吹不动,雨淋不透。藏獒死时对处境的无可奈何,拒绝了它的灵魂的再生,只是愿望一辈子厮守祖先世居的草地。愿意就这么留着,待着,几百几千世的一直守在那儿。
本书最后一段概括了小说的一切,关于獒的一切都能从中找出。并且体现了小说诗化的倾向。
“它们果然来了,在父亲的梦境里,它们裹夹一路风尘,以无比轻灵的生命姿态,带来了草原和雪山的气息。那种高贵典雅、沉稳威严的藏獒仪表,那种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藏獒风格,那种大义凛然、勇敢忠诚的藏獒精神,在那片你只要望一眼就会终身萦的有血有肉的草原上,变成了激荡的风、伤逝的水,远远的去了,又隐隐的来了。永远都是这样,生活,当你经历着的时候,它就已经不属于你了。父亲的藏獒,就这样,成了我们永恒的梦念。”
当然,还有这一类情况,比方说许多的译著,典型为《威尔斯的科幻小说》,这部作品集写得地道,写得厚实。但读起来一点也不轻松。我曾试图用不同的姿势去读完它:坐直身子看,下颌支在桌面趴着看,站起来抱着枕头看,像喇嘛一样盘腿捧着看,倒着身子边退边看,躺在床上垫起腿看……
十八般武艺全用上了,这里每种姿势换来的最终结果是犯头疼,继而导致昏睡。睡意来袭时将书搁在书架上,任由窗缝挤进来的风翻着“哗哗”响,周公已在向我招手。
第二次去借,心怀有不甘。这次连上回读过的部分都忘了,耐着性子勉强读一半,实在撑不下去,最终还是把它还了。
我想这里边的原因,一半是文学修养不够,一半是书不对味。大抵两者叠加,便把一本好书抹煞了。必须得说,作者把书写好了,还得有一批与之相称的读者接受它,欣赏它。俩者对味了,这事才成。
看得多了,我也试着为朋友们推荐一些我读过的,奉为上等的作品。有些人借书阅后,果然叹服不已。而有些朋友借去后,草草翻几页敷衍了事,算是给我面子,隔三天便把它还了。前辈们呕心沥血写出书,陈列在我们伸手可及的地方。我们不去读,算是对牛弹琴。但这不是作者的错,而是我们的过。余秋雨先生在他的散文集《山居笔记》的序文中最后写了一句自我嘲解的话:读者诸君如若碰到它,那就请随意翻翻吧,余秋雨。文学造诣高深至余先生尚不得如此自我调侃,小至我这类默默无闻之辈还有什么好说的。也就尽力为一些真正爱读书的人谨慎的推荐几本好书,尽分份虔诚的读者与忠实的朋友应作的努力。至于其他便不是我所能顾及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