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也正是这路上的种种痕迹,也指明了他们前进的路,这些新鲜的血迹是最好的指引,三人虽然匆匆赶路,但也相当的警觉,警惕着突然的偷袭。
进入森林五分钟后,残枝断叶更是凌乱,甚至还能隐约的见到一些已经断掉的残肢,不知道这是什么野兽造成的,命好的话,身体还能复原,要是命不好,估计黏上了毒,这一辈子都无法恢复了。
“吼——”
一声巨响,果然没有料错,这些猛兽绝对不会这么快的撤退,他们潜伏在这里,刚才追杀逃兵,现在更是在伺机等待侥幸存活的人类,不过黄大启他们的出现,也是他们所不及的。
站出来的是巨大的穿山甲,就像一座小山,足有四五个人加起来一般大,浑身皮甲回映着反光,就像玻璃面一样,光滑、冰冷。
尖利的脑袋上一双眼睛盯着眼前的三人,像是在思索什么,又像是在决定先吃谁好。
黄大启头疼了,这样的怪物是他最不愿意遇到的,如果说只是一般的猛兽倒还好些,实力强的,至少还能有的一拼,不过像是这种皮厚得离谱,就像钢板一样坚硬的皮肤,它就算不动让你打,想杀死它,那也够呛的。
“李风,你分散他的注意力,我来杀这这个家伙。”黄大启抽出血饮神剑,一下子释放了烈碳模式,蓄势待发,妹子神劲还是隐隐发作。
不过,李风却没有听从黄大启的指挥,上前一步,走到最前方,拦住了黄大启,然后严肃又自信的道:“不用出手,让我一个人来就好。”
“李风!开什么玩笑,我知道你拿到枪后实力变强了,不过,这种怪物可不是一般的怪物,他身上的防御甲就算我也没有把握一击击破,你这样太危险了,还是按我说的做,分开进攻!”黄大启当然不会相信李风一人能够应付的过来,这穿山甲,就算自己来,恐怕一个人也不是对手,莫说是连他都不如的李风了。
看着两人推让,青云雅倒是闲的自在,摘了狗尾巴草拨弄着玩,反正没有叫她出手,她也不会这么傻的自己去和两个男人争。
“大启,看我的,你还是先保留体力好了,要是遇到下一个野兽,我再让给你。”李风没有等黄大启说完,卸下了背上的那柄长枪。
扯去黑布,全身漆黑的枪身暴露在阳光下,折射着反光映出墨般黑漆,从枪口到尾部,通体乌黑,没有一点杂质,一眼看去,令人下意识发寒。
这把狙击枪,全长1500mm,但光是枪管长就占了一大半,枪管上有一个小拎把,不知道是做什么用的,不看着李风扛了这么一把接近人高的狙击枪,光是气势上,就足以震慑了一般人。
“这是一把仿‘匈牙利猎豹M1式’的狙击步枪,不过,通过我认识的一个魔都的朋友的改造,这把狙击枪的威力,恐怕已经远远超过了许多我们生前的武器,都两百多年没有用它的,今天刚好拿这个大家伙来给我练练手,算是给我的‘黑岚’祭血开封吧。”
李风说着,左手伸上前去,捏住了那个在前头上的拎把,用枪上的带子环过脖子,右手则是捏住了握把,出乎意料的,李风居然不是趴着匍匐射击,而是意外的拎在手里,这种姿势,能把精确度瞄准吗?这不是最容易打偏的动作吗?
“李风,你别闹……”
“砰——”
黄大启的话还没说完,一声巨响,子弹出膛的声音,震耳欲聋,而眼前不远处的穿山甲,身上一个血窟窿正在向外不断的冒着鲜血……
“这、这怎么可能!”最让黄大启惊讶的并不是子弹射中了穿山甲,而是那枚子弹不偏不倚,分毫不差的射穿了穿山甲的额头,一枪致命,手段那般利落,甚至连对手都来不及出手,便已死亡。
要知道,把枪挂在腰部左右,用双手一前一后的捏着这么大的一柄枪,光是固定不动就已经相当的困难了,还想要开枪,更是难上加难,不过李风不但开得了枪,居然还准确无误,这种现实,让黄大启难以接受。
不只是黄大启,连青云雅也傻了,手里的狗尾巴草掉在地上,从没想过一直排名在自己后面的李风居然用起枪来这么震慑,不说这把枪的威力如何,光是看刚才那熟练的动作,没有一点多余,简直就像这把枪就是他身体的一部分,随意而动,肆意操作,这可是远比他用剑时候,不知要熟练的多少。
“李风,你的枪法,怎么会这么准?拎着枪,怎么可以令设计分毫不差?”
李风收好他的黑岚,背到背上,示意两人继续朝前走,一边才道:“拎着枪,难道就不能准确的发射吗?这有什么不可能的。我给你举个例子,钢丝是非常柔软的东西,一板就弯,不过,你只要将钢丝的两点死死的固定,不让他动,这根钢丝也能吊起千斤重物。同样的,一个人的双手只要力道够大,前后固定枪身的两端那也能把枪牢牢固定,不动分毫,然后再用来射击,这有何难?难道,你就以为我这‘枪神’的称号是那么好拿的?”
“双手一前一后分别固定两端?这种事情也能做到?这可是需要多大的力气,太离谱了,人能够做得到这种程度?”黄大启似乎比刚才看到李风开枪的时候更加的吃惊了。
李风笑了笑,只是脚步没有减缓,“大启,你错了,的确,在生前的世界,一个人想要练习到这样的水平,的确是没有可能,一个人身体再好,最健壮的时间也就二十年到三十年,想要有这样的成就,的确不可能,不过不要忘了,这里是冥界,以我壮年的身体整整生活了近四百年,如此漫长的时间,想要锻炼出生前无法达到的那种强壮程度,有什么不可能的?用活人的定义来看待死人的造就,黄大启,你的目光对这世界还是看的不够透彻。”
的确,李风在这个世界的时间远远比黄大启的长,不管是阅历上还是体质上,比黄大启要强太多了,虽然剑法上稍逊一筹,不过,李风的这个枪法,恐怕就是整个冥界也是数一数二的。
黄大启突然想到了天龙集团的那个老板龙曲,当日出现救走了叶孤藤,只记得他用的也是一柄手枪,恐怕那个龙曲也是枪法高手,而且身为一个势力的头目,实力恐怕比起紫衣保镖还要高,不知道他和李风比起来,谁会更加的厉害。
这三人逐渐深入进去,路上又遇到了不少的猛兽,虽然李风刚才显露的实力证明了他是三人之中最强的一个,但是碍于子弹有限,黄大启还是极少让他出手,遇到一般不是强到离谱的猛兽,都是他自己解决。
“吼——”
一只黑熊低吼着,用巨大的身体妄图冲了过来,一般这样的猛兽,冲撞力大的吓人,想要一次性撞倒几棵大树也不是难事,换做常人,遇到这种情况,也就只能避开了,不过,黄大启自恃体力过人,伸出双掌红光熠熠,打算迎面对抗。
“嗤嗤——”
由于强大的冲撞力,黄大启脚下的泥土被一一拱开,泥土和血迹已经脏了整个裤腿,不过黑熊过人的冲撞力就算是黄大启也暗惊,妹子拳七成拳劲居然无法挡住这个傻大个,熊的蛮力还真不是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