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国藩还认为,如果一个人早享盛名,就会停止进取心,以后就会很难超越自我。少年得志固然值得庆幸,但是成名太早,因为根基浅、器量小,就容易沾沾自喜,视天下事过易,就会掉以轻心,临以狂傲,结果一不小心可能就会掉入矛盾复杂的境地。于应得之时,得应得之势是他的主张。
贪是正常欲望之外的错误意识,是应该及早摒除的东西。不贪图财势,无欲无求者反而有所得。
7.积极进取,无不成之事
“没有间歇是最难做到了,就是圣人那么伟大纯正,也从不停止进取。”一倭仁每个想做成点事情的人都应该全神贯注、有头有尾、有始有终,坐着这山想那山,没有积极的态度和持之以恒的精神是不可取的,是会有很大的危害的。
一个人能否有所成就,关键在于他是否能够做到“恒久”。曾国藩认为只要能不断努力、积极进取,就可以实现自己的目标。他曾经引用理学大师倭仁的话说:“没有间歇是最难做到了,就是圣人那么伟大纯正也从不停止进取。颜回三个月没违师命,这一点很不容易学。像日月那么至高至洁,也并非所有圣贤都能企及的。”
曾国藩的救世人生哲学观非常突出,这也是他“苟能立志,何事不可为”
的思想的核心。曾国藩一生以“敬德修业”四个字来不断勉励自己,督促自己去积极地思考,积极地去做事,以求取每一次进步。
曾国藩认为事业得不到发展,道路闭塞不通,是因为行为不正的奸佞之徒当道而造成的。奸佞当道,道德高尚、坚守正道的人是吃不开的。这种时刻,做什么事情总是失去的多,得到的少。奸人当道,小人得势,不会政通人和,正直的人很难发挥作用,如果直言或试图有所作为,不仅无济于事,反而会遭受陷害。大的方针政策不能变动,只好在具体工作的小地方做些补救,损失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如果一味顺从,成为逆境的奴隶,也就不能改善自己的处境,更谈不到有所为了。
俗话说“狭路相逢勇者胜”,曾国藩认为除了勇气还要有恒心。只要坚持下来,就有抗衡的机会,积极进取的同时,要注意等待时机。
曾国藩从“湘军首领”到“中兴之臣”,可以说是成就了自己一生的大业,这与他不断进取有很大的关系。在曾国藩身上,特别体现出一种自我修养的力量,正如他自己所说:“吾人只有敬德、修业两事靠得住。敬德,则孝悌仁义是也,修业,则诗文作字是也。此二者由我做主,得尺则我之尺也,得寸则我之寸也。今日进一分德,便算积了一升谷;明日修一分业,又算余了一文钱,德业并增,则家私日起。至于功名富贵,悉由命定,丝毫不能做主。”他还这样讲道:“遇逆境,须有志有恒,乃有成就,遇逆境,正可困心横意,大加卧薪尝胆之功,切不可固愤废学。”他把学习作为提高个人修养的基本要求,并且要求子孙后代不可抛弃积极进取的精神,要有志、有恒。
曾国藩非常注重自己的“敬德修业”,并且把“敬德修业”看做是每日有所进步的必要基础,这也是一种积极进取的表现。他希望“德业并增”,这是他人生之所以进取的重要原因。他认为,要实现“敬德修业”的远大抱负,就必须付出艰辛的劳动。因此,他主张:“圣贤之所以为圣贤,所争皆在大难磨折之日。”
他在日记中这样写道:与子序言圣人之道,亦由学问,阅历渐推渐广,渐习渐熟,以致以四达不悖。因戏称日:乡人有终年赌博而破家者,语人日:
“吾赌则输矣,而赌之道精矣。”从古圣贤未有不由勉强以几自然,由阅历悔悟以几成熟者也。程子解《孟子》“苦劳饿乏,拂乱动忍”等,语日“若安熟也,须从这里过”。
曾国藩认为,若想成为成功者,就要积极进取。没有百折不挠、坚忍不拔的精神是难以成就一番大事业的。人生的进取,是从一个人的内心开始的,只要能够坚持下去,阅历就会逐渐增多,就可以获得成功。
积极进取是一种耐力与意志力的体现,一个人无论如何伟大,相对于奔腾不息的历史而言,总是渺小的。一个人不可能一生都是一帆风顺,出现逆境在所难免。对待逆境,不要逃避现实,不要做以卵击石般的无谓牺牲,而要有坚忍不拔的意志,懂得积极进取。积极进取是一种提升自我的动力,是人生修养中应该具备的一项基本要求,曾国藩就是在这样一种奋发进取的思想基础上不断完善自我,所以他终生都以全力为实现这个“敬德修业”的远大抱负和人生目标而锐意奋斗。
8。严戒自傲,谨言慎行
古来言凶德致败者约有二端:曰长傲,曰多言。——曾国藩人生之中有引以为傲的事情是值得人高兴的。但骄傲是给别人的,不能留给自己。亲朋好友哪一个都可以为你的行为成果感到骄傲,但唯独自己,可有傲骨,但不可有傲气。
傲气一生,势久便会盛气凌人,自然容易招来祸患。所以,无论在什么场合、什么时期,都应该时时戒傲。人生有许多因素可导致失败,傲为其一。
骄傲自满使人迷糊,难以对自己做出正确的判断,以至于当挑战到来时,做出不切合实际的目标,功败垂成。
曾国藩深知傲气的害处,他曾说:“古来言凶德致败者约有二端:日长傲,日多言。历观名公巨卿,多以此端败家丧生。余生乎颇病执拗,德之傲也;不甚多言,而笔下亦略近乎嚣讼。凡傲之凌物,不必定以言语加人,有以神气凌之者矣,有以面色凌之者也。凡心中不可有所恃,心中有所恃则达于面貌,以门第言,我之物望大减,方且恐为子弟之累;以才识言,近今军中练出人才颇多,弟等亦无过人之处,皆不可恃。”
可见,他认为人不可自傲不可多言,自傲和多言是人生的两大失误。自己享有大名,是因祖宗积德所致,自己没有理由傲气凌人,这是家族衰落的原因之一,并指出傲气的表现形式在言语、神气、面色三个方面,他谆谆告诫弟弟们要谦虚,对于没有经历过艰苦的后辈子弟更是如此,“谦”是曾氏家教的一个重要内容。
除此之外,曾国藩还认为“有福不可享尽,有势不可使尽”。他“势不多使”的内容是“多管闲事,少断是非,无感者也无怕者,自然悠久矣”。他也很喜欢古人“花未全开月未圆”七个字,认为“惜福之道,保泰之法莫精于此”。他主张减权位,好结局,他不希望自己的人生没有善终。
曾国藩于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5月25日)给弟弟们的信中教诲,大意说:常存一颗敬畏的心,不要因为家里有人做官就仗势欺人;不要因为自己读书就恃才傲物、不可一世。
后在军中,军务繁忙,他仍写信告诫沅弟,大意说:由古至今,天下的平庸之辈都是因为懒惰才未能成事的;天下有才‘学的人都是因为傲气而失败的。
曾国藩戒骄戒躁的思想几乎体现在生活的每一个方面。
1863年6月,曾国荃进军雨花台,立下战功,但是曾国藩要求弟弟不要争这个功劳,说:“吾辈不宜形诸奏牍,并不必腾诸口说,见诸书牍。”叫他不要表功,认为这是“谦字真功夫”。
曾氏为官不傲,也与磨炼有关。道光年问,他在京做官,年轻气盛,时有傲气,“好与诸有大名大位者为仇”,咸丰初年,他在长沙办团练,也动辄指摘别人,与巡抚等人结怨甚深,咸丰五六年间,在江西战场上,又与地方官员有隔阂。咸丰七八年在家守制,经过一年多的反省,他开始认识到自己办事常不顺手的原因。他自述道:“近岁在外,恶(即憎恶)人以白眼蔑视京官,又因本性倔强,渐进于愎,不知不觉做出许多不恕之事,说出许多不恕之话,至今愧耻无已。”
由此,他进一步悟出了一些为官之道:“长傲、多言二弊,历观前世卿大夫兴衰及近日官场所以致祸之由,未尝不视此二者为枢机。”因此,他自勉“只宜抑然自下”。在官场的磨砺之下,曾国藩日趋老成,到了晚年,他的“谦”守功夫实在了得。他不只对同僚、下属相当谦让,就是对手中的权势也常常辞让。
自从咸丰十一年(1861年)实授两江总督、钦差大臣之后,曾位高名重,却多次上疏奏请减少自己的职权,或请求朝廷另派大臣来江南协助他。
他的谦让是出于真心,特别是后来身体状况日趋恶化,他更认为“居官不能视事,实属有玷此官”,多次恳请朝廷削减他的官职,使自己肩负的责任小些,以图保全晚节。
曾国藩一生功名卓著,正是他善于从“名利两淡”的“淡”字上下工夫,讲求谦让退让之术,而被一些人颂为“古今完人”。
曾国藩戒除傲气几乎是方方面面的。因为他认为“傲为凶德,惰为衰气,二者皆败家之道……戒傲莫如多走路,少坐轿”。他不仅自律甚严,对自己的兄弟、子侄也严戒其傲。
在家里他有戒傲主张。咸丰十一年(1861年)3月14日,他曾给专在家中主持家务的澄弟写信,要他加强对在家子弟的教育,并对骄傲的几种表现形式做了阐述:
凡畏人,不敢妄议论者,谦谨者也,凡好讥评人短者,骄傲者也……谚云:“富家子弟多骄,贵家子弟多傲。”非必锦衣玉食,动手打人而后谓之骄傲,但使志得意满毫无畏忌,开口议人短长,即是极骄极傲耳。
他说自己以不轻易讥笑人为第一要义。对澄弟表现出来的骄傲,进行了尖锐的批评,说他对军营中的“诸君子”“讥评其短,且有讥到两三次者”,由此可推知澄弟对乡间熟识之人,更是鄙夷之至了!他认为傲气可表现在言语、神气和脸色上,所以要做到“谦退”,须时时检点自己的言行。
曾国藩告诫子弟,千万要做到富不忘贫,贵不忘贱。既已做了仕宦之家,子弟便应力戒沾染官气,他说:“吾家子侄半耕半读,以守先人之旧,慎无存半点官气。不许坐轿,不许唤人取水添茶等事。其拾柴、收粪等事须一一为之;插田、莳禾等事,亦时时学之。”他对家人坐轿一事都严加规范,指出四抬大轿“纪泽断不可坐,澄弟只可偶一坐之”,这种大轿不可入湘乡县城、衡阳府城,更不可入省城。并嘱咐澄弟对轿夫、挑夫要“有减无增”,随时留心此事。
曾国藩也力戒家人在家乡干预地方行政。他给家中写信说:我家既为乡绅,万不可入署说公事,致为官长所鄙薄。即本家有事,情愿吃亏,万不可与人构讼,令长官疑为倚势凌人。
又告诫诸弟:宜常存敬畏,勿谓家中有人做官,而遂敢于侮人。
他力戒子弟不要递条子,走后门。曾纪鸿中秀才后,数次到府城参加岁考科考,都不顺利。同治七年,已是大学士的曾国藩特地写信告诫纪鸿:“场前不可与州县来往,不可送条子。进身之始,务知自重。”纪鸿没有中举,曾国藩就把儿子接到金陵衙署中亲自教学,始终未去走后门。
同治三年(1864年1月),纪鸿由长沙前往金陵,其父要他沿途不可惊动地方长官,能避开的尽量避开,并叮嘱船上的人帅旗“余未在船,不可误挂”。事无巨细,均考虑到一个“谦”字,可谓用心良苦。
除此之外,做学问他也有戒傲的主张。
千古以来,文人相轻已成为一种老毛病。曾氏对此有清醒认识,力倡以“戒傲”医文人之短。
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11月20日,他给家中的四位弟弟写信说:
吾人为学最要虚心。尝见朋友中有美材者,往往恃才傲物,动谓人不如己,见乡墨则骂乡墨不通,见会墨则骂会墨不通,既骂房官,又骂主考,未入学者则骂学院。平心而论,己之所作诗文,实无胜人之处;不特无胜人之处,而且有不堪对人之处。只为不肯反求诸己,便都见得人家不是,既骂考官,又骂同考而先得者。傲气既长,终不进功,所以潦倒一生而无寸进也。
告诫弟弟们不要恃才傲物,不见人家一点是处。傲气一旦增长,则终生难有进步。在信中他又以自己的求学经历劝勉弟弟们,他写道:余平生科名极为顺遂,惟小考七次,然每次不进,未尝敢出一怨言,但深愧自己试场之诗文大且而已。至今思之,如芒在背……盖场屋之中,只有文丑而侥幸者,断无文佳而埋没者,此一定之理也。
曾国藩还用其他人因傲气而不能有所成就或被人哂笑的例子来告诫弟弟们,他写道:
三房十四叔非不勤读,只为傲气太盛,自满自足,遂不能有所威。京城之中,亦多有自满之人,识者见之,发一冷笑而已,又有当名士者,鄙科名为粪土,或好作诗文,或好讲考据,或好谈理学,嚣嚣自以为压倒一切矣。
自识者现之,彼其所造,臂无几何,亦足发一冷笑而已。
为此他总结道:吾人用功,力除傲气,力戒自满,毋为人所冷笑,乃有进步也。曾国藩深知“谦受益,满招损”之理,在他所有的事业中,戒傲是第一要义,也是他人生不败之法。
“常傲、多言二弊,历观前世卿大夫兴衰及近日官场所以致祸福之由,未尝不视此二者为枢机。”这句话是曾国藩做官的体会。他认为,桀骜不驯定会招致别人的敌视,以致众人群起攻之;多嘴多舌同样要不得,它也会让自己陷入被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