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会的起源与发展
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始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的1948年。当时,英国神经外科医生路德维格·格特曼爵士和一些热心于残疾人事业的知名人士,在1948年伦敦奥运会期间组织了由轮椅运动员(多为脊椎伤残的二战老兵)参加的比赛,称为斯托克曼德维尔运动会。
1952年,荷兰退役军人也加入了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于是成立了国际斯托克曼德维尔运动会联合会,在英国的斯托克曼德维尔首次举办了国际残疾人运动会,当时只有两个国家的130名运动员参赛。以后该赛事固定下来,每年都举办国际斯托克曼德维尔运动会,至1959年,实际上已举行了8届国际残疾人运动会。
经过英国的路德维格·格特曼爵士和意大利的安东尼娅·马里奥教授为期两年的精心组织策划,1960年罗马奥运会结束两周后,来自世界23个国家的400名残疾人运动员参加了在罗马举行的第一届“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会”。这届运动会后来被正式承认为第九届国际斯托克曼德维尔运动会。而“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会”这一称谓,一直到1984年才得到国际奥委会的正式批准。
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会进行比赛时,按照一套预先制定好的分类和分级标准,残疾性质和残疾程度不同的运动员分别参加不同类别和级别的角逐。
从1964年起,国际奥委会决定由举办夏季奥运会的国家承办残疾人奥运会,但举办地点可不在同一城市。1982年3月11日,国际残疾人体育协调委员会(icc)成立。鉴于残疾人体育需要更强有力的国际组织,在国际残疾人体育基金会的积极支持下,1989年,国际残疾人体育协调委员会与其他5个国际残疾人体育组织共同创建了国际残疾人奥林匹克委员会。该委员会现有160个会员协会。
国际残疾人奥委会的任务是组成一个在国际上代表残疾人运动员的组织,授予残疾人奥运会的举办权,并对该运动会进行监督和协助,协调残疾人运动员的国际和地区比赛日程,尊重各类残疾人群体的运动技术需要,将残疾人体育融入国际体育运动,同时保持其特点;与国际奥委会和其他国际体育组织交往,支持并鼓励有助于实现其目标的各种教育与康复计划和促进活动,反对残疾人体育中任何出于政治、宗教、经济、能力、性别或社会原因的歧视,扩大残疾人参与体育运动和提高成绩的机会等。
从1960年开始,残奥会每4年举办一次,1988年汉城第八届残奥会以后,形成了每届残奥会和夏季奥运会在同一城市举行的惯例。44年过去了,从最初的只有23个国家和地区的400多名运动员报名,到第12届雅典残奥会136个国家和地区的3806名选手参赛,这不仅标志着时代的发展,也体现了人类社会文明的进步。
我们经常用“身残志坚”来赞颂那些在残奥会赛场上奋力搏击的运动员们。在观看残奥会比赛的过程中,我们自然而然地会为运动员所创造的优异成绩而欢呼、呐喊。而同时,在欢呼声中传递出的是我们对这些运动员们怀有一种真诚的敬意。我们尊敬这些运动员一方面是因为这些运动健儿们在残奥会上为国家争得了荣誉;另一方面我们尊敬他们是因为,他们身上那种坚忍不拔的毅力让我们深深折服。不管是自行车、射击、足球、游泳、乒乓球、轮椅篮球……任何一个项目中,残疾运动员们要完成规定动作、要完成比赛进程、要创造出这样的成绩都是必然要克服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付出多于正常人十倍、百倍的艰辛与努力。
我们对残疾运动员是心怀敬意的,但是如何将这种尊敬准确、恰当地表达出来就是我们今天这一主题的重点。由于残奥会的一些特殊性,熟悉残奥会的比赛规则、了解残奥会运动员的心理需求、在合适的场合用正确的语言为他们加油等等都是我们传达对残疾人运动员敬意的良好渠道。因此,今天我们再次将关注的目光聚集到了残奥会上,希望我们所设置的内容能帮助即将成为残奥会观众的人们成为内行人,让传达爱与敬意的渠道更加畅通。
残奥会的比赛项目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和淘汰,几乎每届都有所变化,有些仅仅是昙花一现,有些则经久不衰,保留至今。目前,国际残疾人奥林匹克委员会规定的正式比赛项目有射箭、田径、意式滚木球、自行车、马术、击剑、门球、柔道、力量举重、帆船、射击、足球、游泳、乒乓球、轮椅篮球、轮椅橄榄球、轮椅网球、排球18个大项。
国际残疾人奥林匹克委员会(ipc)是残疾人高水平竞技体育的国际性代表组织,负责组织并指导、协调残疾人奥运会和其他由多种残疾人士参加的高水平体育竞赛,特别是世界和地区性的锦标赛。国际残疾人奥委会是非盈利性国际组织,目前由157个国家及地区的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委员会npc和5个特定类别残疾人国际体育联合会组成,它的全球总部设在德国波恩,其官方语言为英语,最高权力机构是全体大会,下设执行委员会、管理委员会等多个委员会。现任国际残疾人奥委会执行委员会主席是来自英国的菲利普·克雷文先生。其他国际残疾人体育组织或是只面向某个特定残疾人群体,或是只针对某种体育运动;而国际残疾人奥委会作为一个综合性组织,代表的是所有的残疾人士群体和所有体育运动。创建国际残疾人奥委会的各国残奥委坚信,残疾人士体育运动的未来在于使身患不同残疾的运动员联合起来,举办共同的体育竞赛。
二、残奥会项目的规则例举
在残奥会上也有举重、篮球、游泳等项目的比赛,但跟一般的奥运会项目相比,残奥会项目在项目设置、比赛方式、场地、器具等方面都有着自己的特殊规则。因此,我们在观看残奥会比赛之前首先应该熟悉残奥会项目的专门规定。
1.力举
参加残奥会力举比赛的运动员,一般是脊髓损伤、脑瘫和肢体残疾的伤残人士。
规则:力举运动员按体重划分为男、女各10个级别,每个级别的比赛都直接进入决赛。每位选手有三次试举机会,允许第四次试举,但只作为记录,不计入最后成绩。运动员参加比赛的动作必须采用国际残奥会承认的方式,即运动员平躺在长凳上,双手握杠,将杠铃从支架上推起。当裁判发出“开始”口令后将杠铃降至胸部,并有明显停顿,然后双臂同时用力将杠铃举至两臂完全伸直,在裁判发出“下”口令后,将杠铃平稳地放回到支架上。
器械:力举比赛的器材装备由力举凳、支架及支架调节设备等组成。其中长凳长度为2100毫米,宽度为610毫米,但靠近运动员头部一端705毫米的地方宽度为305毫米。支架的高度不得低于770毫米,不得高于1000毫米,两个支架间距离为1100毫米。
特殊规定:
①.称量体重时截肢运动员须附加体重。
②.运动员平躺在力举凳上进行比赛。
③.比赛时,横杠须触及运动员胸部并有明显停顿后,方能进行上举。
④.在试举过程中,运动员头部、肩部、臀部、足部不能离开凳面。
⑤.两臂伸展不均、上推过程中横杠有下降,或试举过程中,杠铃触及支架均视为犯规。
⑥.在试举过程中,两手在横杠上侧向移动,即改变握距,也视为犯规。
⑦.横杠触及胸部后,利用杠铃下沉或借助胸部反弹完成动作视为犯规动作。
2.轮椅篮球
轮椅篮球选手是由下肢截肢、儿麻或脊柱损伤运动员组成。
规则:根据运动员在投篮、传球、抢篮板球、带球、移动轮椅时躯干的活动能力不同,分为1,1.5,2,2.5,3,3.5,4,4.5共8个分值。
场上5名运动员分值总和不能超过14分。如果第四节结束后比分相同,需要继续进行一个或多个5分钟的加时赛,直至比赛分出胜负。各队由5个场上队员和7个替补队员组成。
器械:残奥会轮篮场地与奥运会篮球场地相同,轮椅是比赛中的特殊装备,要求:.轮椅整体高度不能超过53厘米,不能有突出物或尖锐物体,应有三个或四个轮子,大轮最大直径为69厘米,轮椅的搁脚板离地面距离最高不能超过11厘米,轮椅后可安装防滑轮小轮,但不得有操纵装备、刹车器或齿轮。
特殊规定:
运动员在推动轮椅的同时运球,或推动与运球交替进行。球放在腿上时,不能夹在两腿之间,每推动轮椅一次或两次,必须运球一次。同时,注意:
①.由轮椅倾斜造成除轮胎以外任何部位触及地面算违例。
②.比赛中为获得优势,臀部离开轮椅座面,脚落地等都属犯规。
③.场上5名队员的总残疾分超过14分,将判为技术犯规。
3.游泳
参加残奥会游泳比赛的选手为肢体残疾或是盲人运动员。
规则:残奥会游泳比赛设自由泳、仰泳、蛙泳、蝶泳、混合泳等五种形式的比赛,其中包括:个人赛和接力赛。残奥会游泳比赛场地与奥运会游泳比赛场地规格一致,采用50米标准泳池。游泳运动员的功能分级分为医学测试和水中测试两项,其中运动员水中测试占分数的60%。“s”作为自由泳、仰泳、蝶泳的标志,按肢体不同残疾程度分为s1-s10十个级别;“sb”表示蛙泳,分为sb1-sb9九个级别;“m”表示混合泳,分为sm1-sm10十个级别。如为盲人运动员,则按其视力或视野受损情况以及泳姿分别划分为s或sb、sm11、12、13三个级别。
特殊规定:
①.对于自己保持平衡困难的运动员,允许辅助人员协助。
②.下肢残疾的运动员可以在起跳台上采用坐姿入水。
③.视力残疾者可以直接从水中出发。
④.s1、s2和s3级别的运动员在听到出发命令前可用辅助设备将脚固定在池壁上,但不允许借助任何外力获取推动力。
⑤.下肢残疾运动员为防滑,可以在起跳台上垫一层毛巾或其他保护用具,但不能明显增加跳台高度。
⑥.蛙泳比赛中无法用脚蹬池壁的运动员,允许在入水后和转身时采用一次不对称划水以保持身体平衡。
⑦.蛙泳比赛中双臂不等长的运动员,允许只用较长的手臂单臂触壁,但另一手臂必须同时伸出做触壁动作。
三、超越·融合·共享——北京残奥会
2008年第十三届残奥会,将于2008年9月6日至17日在北京举行。届时将有来自约150个国家和地区的4000名运动员,2500多名教练员、裁判员,4000名记者及相关技术人员参加这届运动会。北京奥组委是第一个按照规定,由一个组委会筹办两个奥运会的奥组委,这在奥运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的夏季奥运会和残奥会,是中国和北京向世界做出的郑重承诺。2004年3月2日胡锦涛主席在会见国际特奥会主席时表示,中国政府将全力支持北京办好2008年北京奥运会和北京残奥会。2005年11月,温家宝总理在会见国际残奥委会主席时明确表示,中国政府将全力支持北京承办残奥会,做到"两个奥运同样精彩"。刘淇主席在北京奥组委历次执委会上都强调残奥会的相关特殊要求要落实。北京奥组委设置了残奥会部。奥组委各个部门也都承担了残奥会的相应筹备工作。残奥会的各项筹备工作进展顺利,得到了国际残奥委会的高度评价。
北京残奥会的比赛项目有20个大项:田径、游泳、射击、射箭、举重、乒乓球、自行车、轮椅击剑、盲人柔道、轮椅网球、坐式排球、帆船、马术、赛艇、盲人门球、轮椅篮球、硬地滚球、轮椅橄榄球、五人制盲人足球、七人制脑瘫足球。此外,还有在青岛的帆船项目和在香港的马术项目。在这20个大项中,各比赛项目将根据运动员的残疾类别和残疾程度进行分级,以保证公平竞争原则。
"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既是北京奥运会的口号,又是残奥会的口号。鲜明表达了残疾人与健全人"同属一个世界,共圆美好梦想"的主题。
"超越·融合·共享"是北京残奥会的理念。"超越"的核心是超越自我、挑战极限。体现了残疾人超越生理和心理障碍的勇气和信心,以及残疾人渴望平等参与的诉求。"融合"体现奥林匹克"团结""和平""和谐"的价值观和中国传统的"天人合一"理念。"共享"是要让残疾人与健全人在奥林匹克运动和社会生活中共享欢乐、友谊、梦想与成功,共享社会文明成果。
残奥会会徽"天地人"的要素是红、蓝、绿三色构成的"之"字形;"之"字形曲折盘屈,寓意历经坎坷最终获得成功。会徽所使用的色彩中,红色,寓意太阳;深蓝色,寓意蓝天;绿色,寓意大地。3种颜色的3个笔划综合起来成为一个运动的人形,表达了追求运动的和谐,人与自然、社会和谐的理念。残奥会会徽以汉字作会徽图案,奥运会会徽以印章作会徽图案,"中国字"和"中国印"在艺术风格上遥相呼应,相映成辉。
残奥会吉祥物"福牛乐乐"是中国呈献给残奥会和世界的形象大使。我们没有选择白鳍豚等珍稀动物,而选择了扎实、勤恳、坚韧的最普通的牛,它蕴含着残疾人运动员自强不息、顽强拼搏的精神和奋发向上的品格。"乐乐"吸收了中国民间版画、年画的设计风格,体现了传统民族风格、大众情趣与时代气息的完美结合。
为了使更多的国家与地区的运动员参加北京残奥会,北京奥组委将第一次向各参赛代表团配额内的人员提供国际旅费,并依照惯例,提供免费食宿,且免收报名费。这一承诺得到了国际残奥委会和各国残奥委会的赞赏。
近年来中国残奥代表团的组建工作取得了很大的进展。2003年,国家批准成立中国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管理中心。我们从150多万参加基层运动会的残疾人中逐层选拔,选出约400名运动员参加集训。中国残奥代表团参加2008年残奥会的目标是:保持优势,挖掘潜力,参加2008年残奥会所设全部项目,代表团规模和运动成绩与东道国地位相适应,取得运动成绩和精神文明双丰收。
2008残奥会是一个大舞台,这个舞台将上演残疾人运动员顽强拼搏、挑战生命极限的壮歌,无论在北京的"鸟巢"、"水立方",还是在香港的赛马场上、青岛的碧海之中,大家都有机会目睹残疾人运动员的英姿。他们将在天地之间书写出一个闪烁着人道主义光辉的大写的"人"字。
走近残疾人,参与残奥会。我相信这对我们每一位北京人都将会是一段难以忘怀的人生经历。2008的北京将让全世界都能感受人道主义精神和人文奥运理念在华夏大地的升华,都能观赏到一个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隆重庆典。
让我们与来自同一个世界的残疾兄弟姐妹们一起,共同构筑和谐温馨的奥林匹克大家庭,共圆心中的同一个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