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房地产和住宅研究会的一位副会长指出,“北京至少有20%-30%的人群处于‘夹心层’之列”,如果加上大约两成的低收入阶层,那么处于保障房范围内的中低收入群体比例会达到40%到60%。然而,目前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比例甚至连10%都不到,公共租赁房和限价房的供应也远远满足不了广大用户的需求。这位会长还表示:“在曾经的‘国11条’中明确规定了五类住房,小型商品房用于中等收入家庭,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用于低收入家庭,公共租赁房和限价房则是针对于‘夹心层’的需求。”
北京国际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的总裁表示,如果按照北京市常住人口和户籍人口的比例估算,则至少有100多万“夹心层”的住房需求不能得到满足,那些没有北京市户籍并且买不起中小套型的人群所占比例非常大。
当居民的收入和房价发生一定的变化时,“夹心层”的范围比例也会发生一定的变化。这两年,房价上涨的速度远远超过了居民收入的上涨速度。一些勉强能买得起房子的人,伴随着房价的上涨也加入到了“夹心层”大军中,“夹心层”的比例进一步扩大,住房问题就会凸显得更加明显。
终结强制拆迁的年代
2005年12月17日晚上,住在济南济齐路原东岳机械厂的洪女士正在做美梦,突然一声巨响把她从美梦中惊醒。洪女士正觉得莫名其妙,随之发生的一切又让她目瞪口呆:房顶什么时候没了?厨具、冰箱被砸得粉碎……紧接着,一辆大铲车出现在洪女士眼前,根本就不容她有任何发言,对方甚至连通知都没有,直到她被惊醒才知道房子被拆毁了。
60岁的徐女士住在苏州市吴中区郭巷街道,2008年3月27日凌晨,几十名身份不明的男子闯入家中将她和老伴拖出屋外,随后拆了房子。大清早的,徐女士怀里抱着一只老母鸡在街道上痛哭流涕,嘴里不断吼着“我的家啊!”过一阵子又独自对着面前的断壁残垣自言自语,那场景真叫人辛酸。那天晚上遭受同样暴行的,还有街道里的其他几户邻居。
2009年12月1日晚上,在西安市西户路口铺尚村发生了一幕在电影里才有的情景,20多位住户被人绑上手脚,拉到空地上,然后,让大家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家人、邻居遭受殴打,家园被夷为平地。在当天晚上11点之前,那里还是一排完好的二层小楼,住户们还都在正常地生活。
一条已经走了十几年的老路,一个脑子没任何异样的人,会突然找不到回家的路吗?
那必然不会。但在这拆迁横行霸道的年代,人们还真不敢保证前方的路是否真是回家的路了。可不,家住宁波望春街道的陈阿姨就遇到了如此的怪事:她就出去过了一个平安夜,回来就发现房子被踏平了!怪了,陈阿姨拿纸巾把眼睛揩了又揩,心下琢磨:确实没错啊,这里就是我的家,可怎么这么快就成了废墟?
事情发生在2009年12月24日晚上,对于信奉基督的陈阿姨一家人来说,这天晚上意义非凡,他们要去郊外的教堂做祷告。很遗憾,一家子喊了一晚上的“阿门耶稣”,“赞美耶稣”也没能遏制住拆迁的“强暴”。第二天一家子兴冲冲地回家,谁料,好端端的两层小楼竟然没了。
陈阿姨的房子坐落在中山立交桥旁,据说这套房子已经有几十年历史了,陈阿姨在十几年前成为这套房子的主人,但买房子时因为她没有本地户口,于是就借亲戚的户口本来买了这套房,可一直没过户。2009年宁波开始实施轨道交通施工,陈阿姨的房子也在拆迁榜上。本来拆迁都是有补偿的,对方给的承诺是以旧换新,因此居民们很快就签了拆迁合同。但是陈阿姨家的房子产权有问题,拆迁合同一直拖着没了下文,直到房子被突然踏成平地。
这对于陈阿姨一家来说,无异于晴天霹雳,意识到受到不公平待遇后,陈阿姨哭着打电话到派出所:“我就一天晚上不在家,结果家就被拆了,到底是谁拆的?”派出所的人得到消息后也非常震惊,赶紧来到现场,最后只得出一个结论:肯定是拆迁办做的事情,只有那一批人才干得出来。然后陈阿姨便赶到拆迁办讨个说法,但拆迁办并不承认,于是陈阿姨只好报警。
以为报警便可以揪出“凶手”,陈阿姨又一次失望了。警察局要她去找拆迁办,拆迁办死活不承认干了这档子事儿。那些天她就像皮球一样被这两个单位踢来踢去,一家人的委屈不知道该向谁诉说,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后来记者去采访陈阿姨周围的住户,有人说:“25号那天凌晨就被外面机器轰鸣的动静闹醒了,糊里糊涂地还以为是附近的工程队在加班。”几乎周围的所有住户都听到了“夜半响声,更有精神好的、不怕冷的居民还披着衣服出来见证了拆房的场景。是一个小工程队,十几号人,有一台挖掘机,记得动工之前那帮人还敲门了,证实了里面确实没有人之后才开始动手的。这帮人很明显是拆迁高手,没费多大工夫房子就被踏平,然后拍拍屁股开车闪掉。
毫无疑问,这件事就算不是拆迁办的人亲自干的,干这件事情的人也和他们有着扯不清的关系。
房子已经强行地被拆了,紧接着该如何“迁”走这家人呢?十几天过去了,陈阿姨一家人都还没得到应有的安置,甚至拆迁合同也没有一份,陈阿姨和家人只能过着无家可归的日子,今天在这家借住,明天在那家借住。后来望春街道看她一家人实在可怜决定给陈阿姨家分一套拆迁安置房。
陈阿姨家的房子没被拆之前,这一带一直没有施工,等房子被踏平后,施工队紧接着就开进来了。那帮为了赶进度的老板,为了自己的利益而置老百姓的死活于度外。为了买房,为了建房,为了炒房,很多人要么失去了理智,甘愿被房子压迫得喘不过气来,要么失去了良知,甚至连最起码的社会公德也懒得顾及。这就是我们生存面临的现实,房子成为人存活的理由。一位施工现场的工人如实说:“强拆不是容易起冲突吗,为了避免血案,那好,咱就不当面拆他们的房子,就专门候着他们家里没人的时候拆,这已经不叫强拆了,该叫偷拆,比强拆高一级……”
的确,这样是省去了和居民打斗的过程,也避免了惨不忍见的血腥场景。北京“太阳宫”半夜拆迁事件曝光以后,不但没有引起拆迁办的反省,反倒为其他地方政府指点了迷津,全国各地的半夜拆迁事件从此此起彼伏,大有愈演愈烈的架势。
在开发商眼里,在某些地方政府官员的眼里,拆迁就是为了新建,一旦搞新建便有大大的利润可图。很显然,个人一时的经济利益已经超越了法律的约束,凌驾于老百姓的生命财产之上。
如今的拆迁办特别喜欢上演“霸王硬上弓”的戏码,跟不合理补偿有关,跟个人最大利益有关,却跟良知无关。在强大的拆迁阵容面前,拆迁户的抵抗力量实在显得太微弱了。拆迁户说几句“狠话”,就像是案上鱼肉的“哀鸣”,能起多大作用?
对于强行拆迁,首先应该依法,如果根据国家规划而必须拆迁,是完全可以通过一些合法手段来达到拆迁目的的。而“依法”,不光是老百姓单方面的事,房产商更应该遵法、守法,既不能为了可耻的暴利也不能为了可耻的暴利幻想而把痛苦施加于民,应该看清楚“强制拆迁”存在的巨额成本,不能死咬着利益不放。老百姓也应该积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要懂得如何在“抗争”中维护自己的利益和人身安全,切莫怀揣小市民心态与房产商纠缠,这样的你是不会受到“优待”的。
国家应该专门制定一系列保护拆迁户利益和安危的法律,并让拆迁人性化、明朗化、合法化、互利化,坚决打击暴力强制化。这样就需要政府任命一批负责任、心怀正义的工作人员,这些人不代表开发商的利益,也不代表政府的利益,而是真正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人民真正实现“居者有其屋”的理想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