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揽子购入的无形资产,其成本通常应按该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公允价值相对比例确定。采用公允价值相对比例来确定与其他资产一同购入的无形资产的成本,须考虑该无形资产的相对价值的大小。如果相对价值较小,则无须单独核算,可以计入其他资产的成本,视为其他资产的组成部分核算;反之,则需要单独核算。例如,只是作为计算机必不可少的附件随机购入的、金额相对较小的软件,就不必单独核算;但如果是连同一组计算机购入、金额也相对较大(甚至占主要部分)的管理系统软件,则应单独核算。
2.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
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在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情况下,应按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入账,并以所确认初始成本与实收资本或股本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
3.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债务重组取得的无形资产
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债务重组取得的无形资产,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无形资产,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有关规定确定其成本。
4.土地使用权的处理
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确认为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地上建筑物时,相关的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不转入在建工程成本。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分别进行摊销和提取折旧。但下列情况除外:
(1)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
(2)企业外购的房屋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应当在地上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分配,无法合理分配的,应全部确认为固定资产。
企业改变土地使用权的用途,将其作为用于出租或增值目的时,应将其账面价值转为投资性房地产。
[例]2007年1月1日,甲公司购入一块土地的使用权,以银行存款转账支付8000万元,并在该土地上自行建造厂房等工程,发生材料支出12000万元,工资费用8000万元,其他相关费用10000万元。该工程已经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假定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50年,该厂房的使用年限为25年,两者都没有净残值,都采用直线法摊销和计提折旧。为简化核算,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
分析:甲公司购入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为50年,表明它属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该土地上自行建造厂房,应将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并分别摊销和计提折旧。甲公司账务处理如下。
①支付土地使用权价款时:
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80000000
贷:银行存款80000000
②在土地上自行建造厂房时:
借:在建工程300000000
贷:工程物资120000000
应付职工薪酬80000000
银行存款100000000
③厂房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
借:固定资产300000000
贷:在建工程300000000
④每年分期摊销土地使用权和对厂房计提折旧:
借:管理费用1600000
制造费用12000000
贷:累计摊销1600000
累计折旧12000000
5.企业合并中取得无形资产的成本
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按被合并企业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确认为取得时的初始成本;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合并方在合并日编制合并报表时,应当按被合并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合并基础。
6.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
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自满足确认条件至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但是对于以前期间已经费用化的支出不再调整。
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其中,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其特点在于研究阶段是探索性的,为进一步的开发活动进行资料收集及相关方面的准备。从已经进行的研究活动看,将来是否转入开发、开发后是否会形成资产等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如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的应用研究、评价和最终选择等。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相对于研究阶段而言,开发阶段已经完成了研究阶段的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形成一项新产品或新技术的基本条件已经具备,如生产前或使用前的原型和模型的设计、建造和测试等。
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包括发生的材料费用、直接参与开发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开发过程中发生的租金、借款费用等,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判断无形资产的开发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应当以目前阶段的成果为基础,并提供相关材料和证据,证明企业进行开发所需的技术条件等已经具备,不存在技术上的障碍或其他不确定性因素。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且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研发支出,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应将其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已经计入各期费用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在该项无形资产获得成功并依法申请取得时,不得再将原已计入费用的研究与开发费用资本化。
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应设置“研发支出”科目核算企业进行研究与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该科目借方登记发生的各项研发支出,贷方登记期末结转形成的无形资产的资本化支出金额和计入当期损益的费用化支出金额,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正在进行中的研究开发项目中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支出。该科目分别设置“费用化支出”和“资本化支出”两个明细科目。
企业发生各项研发支出时,借记“研发支出”科目,贷记“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银行存款”等科目。期末,按满足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资本化金额,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研发支出”科目;不满足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研发支出”科目。
二、无形资产摊销的含义
无形资产通常具有一定的有效期限,在这个期限内,伴随着无形资产为企业经济利益的提供,其价值会转移,或有价值的权利会消失。因此,无形资产的价值应在其有效期限内进行摊销。
决定无形资产摊销的主要因素包括无形资产的成本、预计残值、使用寿命、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
三、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
1.估计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应考虑的因素
(1)运用该资产生产的产品通常的寿命周期、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
(2)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阶段情况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
(3)以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提供服务的市场需求情况;
(4)现在或潜在的竞争者预期采取的行动;
(5)为维持该资产产生未来经济利益的能力预期的维护支出及企业预计支付有关支出的能力;
(6)对该资产的控制期限,对该资产使用的法律或类似限制;
(7)与企业持有的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
2.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确定的依据原则
(1)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取得的无形资产,其使用寿命不应超过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的期限。
(2)合同或法律没有规定使用寿命的,企业应当综合各方面判断,如与同行业比较、参考历史经验,或聘请相关专家进行论证等,以确定无形资产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3)经过上述努力仍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再将其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3.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复核
(1)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使用寿命不同于以前的估计,则应改变其摊销年限,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进行处理。
(2)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如果有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进行处理,并按照无形资产准则中关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处理原则进行处理。
四、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
1.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
(1)摊销期和摊销方法。无形资产的摊销期自其可供使用(即其达到预定用途)时起至终止确认时止。即当月增加的无形资产当月开始摊销,当月减少的无形资产当月停止摊销。
企业应依据从资产中获取的未来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来选择,并一致地运用于不同会计期间。无法可靠确定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
(2)摊销金额和残值。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应当视为零,但下列情况除外:
①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
②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
无形资产的估计残值应以资产处置的可收回金额为基础,残值确定以后,在持有无形资产的期间,至少应于每年年末进行复核,预计其残值与原估计金额不同的,按照会计变更进行处理。如果无形资产的残值重新估计后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则无形资产不再摊销,直至残值降低至低于账面价值时再恢复摊销。
(3)摊销的会计处理。
对于自用的无形资产:
借:管理费用、制造费用等
贷:累计摊销
对于出租的无形资产: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累计摊销
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摊销
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内不需要摊销,但需要至少每一会计期末进行减值测试,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需要计提减值准备的,相应计提有关的减值准备。
五、无形资产的处置和报废
企业所拥有的无形资产可以依法出售,出售无形资产实质上是将对无形资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及处置的权利转让给受让方。出售无形资产时,应将所得价款存入银行,按已计提的累计摊销,借记“累计摊销”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及其他费用,贷记“应交税费”、“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或借记“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科目。
如果无形资产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从而不再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则应将其按照账面价值转销。企业转销某项无形资产时,按无形资产的初始入账价值,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按已摊销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借记“累计摊销”科目,按无形资产的初始入账价值,贷记“无形资产”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