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众多民族中不乏仍处于原始状态的民族,但时至今日均无“走婚”这一特殊的风俗。对于“阿夏”走婚为什么能够历经沧桑后仍存在于泸沽湖摩梭人中间,至今是一道世界级的未解之谜。
人类的婚姻家庭形式,经历了漫长的变迁,从群婚到血缘家庭,再到那普那路亚家庭,再从对偶婚到现在的一夫一妻制。在全人类都普遍实行一夫一妻制的今天,在泸沽湖却仍然保留着古代早期对偶婚特点的“阿夏”婚姻形态。
“阿夏”是泸沽湖摩梭人中有****关系的男女双方的互称。婚姻的显著特点是:亲密的伴侣之间不存在男娶女嫁。男女双方仍然属于自己原有的家庭,婚姻形式是男方到女方家走访、住宿,次晨回到自己家中。因为是由男方的“走”而实现的婚姻,所以当地人又称这种关系为“走婚”。双方所生子女属于女方,采用母亲的姓氏。男方一般不承担抚养的责任,一个男子或一个女子的“阿夏”数目有多有少,双方的“阿夏”关系不是固定不变的。
这种婚姻关系不受家长、亲族的干预、强迫,也不太注重对方的门第、身份和地位。选择上较为注重家族(母系血缘的男女之间禁止结交),看重对方的人品、才干、外貌等。在结交“阿夏”中,女方的意愿受到最大限度的尊重,一般以女方的爱憎取舍。
“阿夏”关系的建立较为自由,而且以感情为主要基础。一般是男方向女方赠送诸如花头巾、衣服等礼物,如果对方乐意接受便可建立关系。如果女方有意,也可以大胆表露,例如主动从男方身上“抢”走一支钢笔、一块手巾,或者主动赠送男方自己绣的腰带、做的食物,如果对方乐意也可以建立关系。
还有一种形式是,男女结交“阿夏”,必须先由男方请人履行一种当地人叫“佐佐嘎”的手续(意为互换东西)。当一个男子看中一个女子后,男子要请媒人带着给女方的衣裙、腰带、鞋子、茶叶等物品,到女方家给女子的母亲说明来意。母亲先要征求女儿的意见,如果同意,当即收下礼物,回赠一条女子亲手制作的麻布裤子和麻布腰带。经过“佐佐嘎”的男子首次走访女“阿夏”时必须邀上媒人或自己较亲密的男友一人,随身带着茶叶、糖食等。经过一段时间相处,双方如果觉得性格不合,感情淡漠或破裂,无论男方或女方,任何一方要结束这种关系都可以。一般情况是假若男方不愿再维持“阿夏”关系,只要给女方说一声“我以后不来了”就行了;或者长期不走访女方,婚约自行解除。如果是女方不愿意,就可以当面告诉男方“你不要来了”;或者在男方走访时面带难色或拒绝进入花房,男方自觉没趣,就会理智地退出。
世界众多民族中不乏仍处于原始状态的民族,但时至今日均无“走婚”这一特殊的风俗。对于“阿夏”走婚为什么能够历经沧桑后仍存在于泸沽湖摩梭人中间,至今是一道世界级的未解之谜。
为此,国内外学者做过大量调查研究,并运用各种人类学现有理论进行分析,然而得出的结论似乎尚不足以解开这道难题。最为详细的调查是詹永绪先生等于1963年、1965年和1976年进行的调查研究。他认为有五个原因:一是摩梭人的母系社会尚未完全瓦解,而外界的影响又还软弱;二是社会生产力落后,尚未形成个体私有制,而以家庭集体所有制为主;三是妇女仍然充当谋取生活资料的主力;四是血缘纽结关系使传统的观念根深蒂固;五是上层土司不反对“阿夏”婚姻。
这些说法虽有一些道理,但是,为什么外界的影响对摩梭人母系社会的作用如此软弱?为什么不少比摩梭人生产力低下的民族已进入一夫一妻制而摩梭人仍然实行走婚?为什么摩梭人大多愿意选择走婚而不愿其他形式的婚姻?这许许多多疑问,仍然是摩梭婚姻的难解之谜。
泸沽湖养育的摩梭女儿,各个美丽健壮、勤劳善良、情深似海。她们在属于自己个人所有的花房里编织少女的梦,实现她情真意挚的爱。她们没有古圣先贤留下的清规戒律,没有孤寂、失落的烦恼、忧伤。
她们不奢求不属于自己的一切;她们不会做金钱、物质和权力的奴隶;她们按照自己的质朴本性,遵循自己心灵的指引,在这块神奇的土地上无忧无虑地劳动、生活、恋爱;她们在母亲湖的山光水色中,最大限度地展示自己纯朴的本色;她们在摩梭人最隆重、最热烈、最欢乐的格母女神的庆典——转山节中尽情地唱,尽情地跳,尽情地享受生活的甘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