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太人的经商史就是一部契约的签订和履行的历史。他们一旦签订了契约就会百分之百地执行,因为他们认为这是与上帝在约定,神的旨意绝对不能更改。
商人的游戏规则就是契约
据《创世纪》记载,上帝为了惩罚世人,决定降大雨毁灭人类,只有诺亚及其一家被作为人类新的始祖给予赦免。于是,上帝命诺亚造了一艘长约150米、宽约25米、高约15米的三层方舟,诺亚一家带着各种鸟类和兽类避在里面。大雨一连下了40个昼夜,淹没了所有的陆地,只有诺亚一家得以劫后余生。洪水退后,诺亚建起祭坛,献上供品,感谢上帝的庇护。上帝接受了供品,并和诺亚约定,今后不再来毁世上的生物,而且还在天地之间画了彩虹来作为凭证。这就是所谓的“彩虹之约”。从此,犹太人便认为上帝和人类之间就有一层契约关系。
犹太人从不违背契约的规则意识,也许就是从那个时候形成的。由此代代相传,成为犹太人经商中必须遵守的准则。
犹太人的经商史就是一部契约的签订和履行的历史。他们一旦签订了契约就百分之百地执行,因为他们认为这是与上帝在约定,神的旨意绝对不能更改。
《犹太法典》有这样一个故事:一个犹太拉比以砍柴为生,经常把砍好的木柴从山上运往城里卖。为了缩短往返的路程,以便节省时间用来研读《犹太法典》,他决定购买一头驴子帮助驮货。于是,他向城里的阿拉伯人买了一头驴子。在他用河水来洗刷驴身的时候,驴子的颈项间突然掉落一颗钻石。弟子们高兴地说,拉比这下子可以脱离贫苦了,能拥有更多时间来教导我们了。
可是,拉比立即返回了城里,将钻石归还给阿拉伯商人。他对那位阿拉伯商人说:“根据犹太人传统,我们只能获取所买之物。钻石并非我所购买的东西,因此特地送来归还给你。”回来后,他又教育弟子:“我买的是驴子,而不是钻石。我只取自己应得之物,这才是正当的行为。”
在生活中,规则无处不在,开车有交通规则,踢球有竞赛规则,做游戏有游戏规则。所谓规则,就是大家都应该遵守的做事规程和行动准则。属于自己的权利,一定要享用;属于自己的义务,绝对要履行,这就是犹太人可贵的规则意识。
某天的一大早,牛奶店前排起了长龙一样的队伍,人们都要购买鲜牛奶。大家都在按秩序排队购买时,一个人却不排队而是挤进了队伍。犹太青年约翰看不下去,就将那个人的帽子扯下甩在队伍最后面,然后对着那个人大声喊:“你的帽子都在排队,你怎么就不排队呢?”这就是犹太人的规则意识,他们自己不违反规则,也不容许别人随意地践踏大家形成的规则。
犹太人之间没有国家和政府,当然就没有了法律、法官、监狱这些监督性、强制性的事物。但犹太人并不因此恣意妄为,而是竭尽全力维护规则。他们明白,如果大家都不遵守规则,都违背、破坏规则,那将会天下大乱。
《塔木德》(《塔木德》全称为《塔木德和米德拉西》是注释、讲解犹太教律法的著作,其地位仅次于《圣经》。)上说:我们的存在是履行和神的签约,绝不可毁。类似还有“遵守契约、尊重契约,你获得的将不只是尊重”;“契约是衡量一个人道德品质的天平”;“不讲诚信会受炼狱的惩罚”等等。这些观念,被公认为现代商业法规的思想渊源。
《塔木德》对维护规则还有十分具体的描述,比如规定:用作丈量的绳尺,冬天和夏天应有所区别,因为热胀冷缩;作为量器的瓶子,底下不能有残留;砝码底部必须清洁,以保持分量的准足;卖牛禁止涂上不同的颜色。
犹太人中有这样一个故事,说明了违约要受到上天的惩罚。
在很久以前,一个女孩在一口水井边喝水时,不慎掉进了井里。此时恰好有个年轻男子路过此地,听到哭喊的声音,便将姑娘救了上来。这个姑娘为了报答他的救命之恩,就以身相许,与男子私订了终身。
两人订下婚约后,一时找不到合适的证婚人,恰好见到一只黄鼠狼。于是,黄鼠狼和那口水井就成了他们的证婚人。
两人因事要做短暂的分别,但男子却一去不复返,并在他乡结了婚,生了孩子,早把山盟海誓的婚约忘得一干二净了。男人的妻子给他生了两个孩子,而他们的两个孩子,同一天里一个孩子在外玩耍时,被一只黄鼠狼咬死了;而另一个孩子,也在井边玩耍时,掉进井里淹死了。
这时候,年轻男子才想起了他和姑娘的婚约,以及当证人的黄鼠狼和水井。因为自己的违约,两个孩子分别被两个“证婚人”害死了。
这个故事虽然有点残酷,因为孩子是无辜的。但或许正是这样,说明了犹太人警告违约者违约的后果有多么严重。任何人都不得违约,否则,就一定会遭受上天的最严厉惩罚。
从历史的角度来看,犹太人长期流浪,经常迁移,一生中生活过的地区很多,相处过的种族很杂,加上未来不可预知的心理压力,使得犹太人极其重视契约的约束力,以及对契约绝对遵守的意识。
犹太人认为,人与人之间的契约,就好比人与上帝间的约定,是神圣不可违背的。所以,犹太人相互之间做生意时,甚至经常连合同也不需要。在他们那里,口头的允许也有足够的约束力,因为他们相信承诺是上帝都听得见的。他们在做生意时,从来都是丝毫不让、分厘必赚,但一旦有了承诺,纵使吃大亏,也要绝对遵守。
犹太人做生意十分注重合同。有一位出口商与犹太商人签订了1万箱罐头的合同,合同规定为:“每箱20罐,每罐100克。”但出口商在出货时,却装运了1万箱150克的罐头。因为货物的重量比合同多了一半,犹太商人就拒绝收货。出口商表示超出合同重量不收钱,犹太商人仍然不同意收货,并要求索赔。出口商无可奈何,只好赔了犹太商人10多万美圆,然后把货物另做处理。
此事看来似乎犹太商人太傻了,多给他货物也不要。而事实上,这正是犹太人的聪明之处。因为犹太人的规则意识,决定了他们一切按照合同办,该怎么做就怎么做,不能因为自己能占便宜就破坏了规则。如果没有了规则,下次吃亏的就可能是自己;而有了规则,大家永远是在公平交易。
几千年来,犹太人信守着与上帝的约定,这种执著于契约的规则意识,至今仍影响着世界上所有的商人。
宁可赔钱,也不违约
犹太人可以说是契约之民,对于契约他们犹如崇拜图腾那样敬畏。在他们的眼中,契约是神圣不可亵渎的。毁约行为,犹如中国人杀害父母那样,在犹太人那里是绝对不允许发生的。只有契约一经约定,哪怕天塌下来了,都是不可毁约的。
第四次中东战争时期,一犹太商人的货物困在战区,为了准时交货,他只有花高价在其他地方买了货物交给对方。本来对方做好了合同被延期或者被废除的心理准备。毕竟犹太人在打仗嘛,怎么好意思还按照原来的合同要求人家呢?但犹太人就是犹太人,只要签订了契约,为了履行契约,自己倾家荡产也在所不惜。
在犹太人那里,因履行合同而破产,肯定还有东山再起的机会;而那些违背了合同的害群之马,则会被驱逐出犹太社会,永远别想与犹太人做生意了。所以有人说,犹太商人经商的奥秘全在于遵守契约,他们正是在这张契约的保护下赚到利润,成为世界财富大亨的。
有一个犹太老板和雇工订了契约,规定雇工为老板工作,每周发一次工资,但工资不是现金,而是从附近的一家商店里买来与工作等价的物品,然后由商店老板结清账目到犹太老板那里领取现款。
但后来,雇工说商店老板非要现金才给物品,而商店老板则说雇工已经拿走了物品。双方各执一词,谁也不能证明对方说谎。没有办法,犹太老板只好花了两份开销,因为他同时向双方做了许诺,有了许诺就得兑现。
现在,履行合同成为世界各国商人在商业活动中越来越重视的商业行为。合同就是约束双方的法律性文件,有关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双方都必须遵守和执行。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都必须承担责任。
虽然现在遵守合同的商人越来越多,但很多地方的商人遵守合同,是出于对合同本身所具有的约束力的畏惧。而犹太人则完完全全是自觉性的行为,是深入内心的行为。
犹太人认为,世界上万物都在不断地发生变化,只有契约的内容是永恒不变的。遵守契约、维护契约是保证利益不受侵犯的前提,是做生意赚钱最有力的保障。
犹太人在谈判中非常讲究谈判艺术,会千方百计地讨价还价。因为合同不签订是你的权利,一旦签订就要履行合同,承担自己的责任。因此,凡是想与犹太人长期做生意的商人,坚决不能违约。
1968年,日本商人藤田接受了美国油料公司订制的300万个刀叉。因为制造商的拖沓,他耽误了交货日期。为了不违约,只好不惜血本,租下波音七○七飞机,将货物从东京运到芝加哥。
藤田知道,与犹太人做生意,不论怎样必须如期交货,一旦失约,犹太人绝对不再相信他了。虽然藤田损失了3万美圆的空运费用,却保全了犹太人对他的信任。
第二年,美国油料公司又向藤田订制西餐用刀叉600万个。结果这次他又耽误了交货日期,无奈只好又租机空运交货。
两度包飞机空运交货,藤田是吃了很大的亏,但却换来了金钱难以买到的犹太人的信任。犹太人称他是“银座的犹太人”,其意思就是“银座惟一像犹太人一样遵守约定的商人”。
在商业活动中,每个人都应该明白这个道理,契约的真正目的就是双方能够守约,能够履行自己的责任,相关惩罚、赔偿的内容并不是契约的本意。因此,犹太人对契约的信仰以及对合同的严格遵守,不仅为犹太人赢得了至高无上的商业信誉,而且,还为整个商业世界树立了良好的榜样。
税是商人与国家的契约
犹太人的契约观是十分严肃认真的,他们认为,纳税就是和国家订的“契约”,无论发生什么问题,自己也要履行契约。谁偷税、逃税、漏税,那就是违背了和国家所签的契约,违背与上帝的约定,对犹太人来说是不可容忍的。
不过,犹太人“绝不漏税”的意识并不表明对税收的不闻不问。他们在做每一笔生意之前,总是要首先经过认真计算,这笔生意是否能挣钱,先粗略算出除去税款以外,他们有多少钱能装入自己的口袋。
一般商人在算利润时,总是把税钱算在里面。例如,中国人说获利20万元,那其中一定包括税钱在内。而犹太人的利润则是除掉税钱的净利。“我想在这场交易中,赚10万美圆的利润。”当犹太人这样说时,他所讲的10万美圆利润中,绝对不包括税钱。如果税钱为利润的50%时,犹太人就必须赚取中国人所说的20万美圆的利润了。
不要因为犹太人绝不漏税就说犹太人傻,看看下面这个例子。
某个北方人到海外旅行,回来时,暗带钻石,企图不通过纳税入境,结果被海关查出扣留,钻石全部被没收。
犹太人面对这种情况时,大为惊奇,他们十分不理解,为什么不依法纳税,堂堂正正地入境呢?钻石的输出费,一般最多不会超过7%,如果照纳输入费,堂堂正正地进入国境,那在国内再把钻石出卖时,只要设法提价7%就可以了,这样简单的数字计算,谁不会?可见,犹太人的依法纳税实在是一个明智之举。
事实上,犹太人表现出来的并不仅仅是明智。因为他们知道,依法纳税,是需要一笔数额很大的税款的。要是可能,谁不愿意自己多赚点钱,少交点税。为了减轻“税金”,犹太人不像那些自作聪明的人去逃税,而是想出其他绝妙的避税的办法。
有个美国犹太商人,准备从法国进口一批女式手套,但货物抵达美国后必须先交一笔昂贵的进口税。为了省下这笔钱,他采用的策略是,先将在法国买好的一万副手套一分为二,只将其中的一万只左手套发运美国。手套抵达后,他一直不去取,直到过了提货期。当海关将这批手套视为无货主按“规矩”拍卖时,因其全是左手套,没法戴,没人买,而他也就以极便宜的价格买下了这批货;不久,他又以同样的技巧在另一个港口进口了另外一万只右手套,自然,他成功了——省了一大笔钱。
很多犹太人之所以想加入“列支敦士登”国籍,就是因为那里税少。犹太人宁可通过正当的途径,找到一个税少的地方,也绝不漏税。
犹太人拥有世界上最多的财富,却比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的商人都重视交税。“绝不漏税”是犹太人的又一句经典的经商格言,是犹太人为什么能赚钱的又一个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