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素庭
法者,治之正也。崇法,是人们对法律所表现出的忠诚意识、崇高追求、巨大热情和高度信任,它包含着社会对法治的理性推崇,寄托着公民对法治的理想情感。崇法,表现了太原人民追求公正、敬仰法律的文明风范。
崇法之于人类,是文明社会的基本风范,是现代公民追求的价值标志
人类的文明史就是一部法治的发展史。崇法不仅是文明社会的重要标志,也是法治社会的精神基础,还是现代公民的基本素质。
当前社会正处于转型发展关键期,各种思想交汇、关系交织、矛盾交错、利益交冲,不协调不和谐不稳定因素在增加,亟须秉持公平正义,崇法尚治,达致事事有法可依、人人知法明理、各方依法行事。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已成人们崇法箴言。作为重要的社会价值,崇法已经升华为一种文明风尚,融入到人们的精神领域、价值观念、生活方式和日常行为中。
太原之于崇法,有着丰厚的文化底蕴、深刻的探索实践、强烈的发展需求
追至远古,周成王封弟叔虞为唐侯,对治理当时太原提出要“启以夏政,疆以戎索”,夏政、戎索即为法式制度。溯及明清,太原之晋商更凭奉行公平竞争、机会均等、遵守契约、规范操作的经营理念而纵横天下,享誉海内。
今日太原,建设一流省会城市的任务繁重艰巨,面对的矛盾问题纷繁复杂。在总结多年来依法治市生动实践的基础上,力倡力行“崇法”的价值取向,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建设“法治太原”的需要;是创新社会管理,保障人民权益,坚持走民生导向发展之路的需要;是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把权力纳入民主法治轨道,为经济社会健康运行提供制度支撑和法治保障的需要。
崇法,不仅应成为执政者的应有特质,也应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共行
一切法律,最重要不是镌写在铜表碑石上,而是铭刻在每一个公民的内心里。要让社会规则的产生立足于大多数人的认同,让司法公正成为社会不公的最后终结者,让每位社会成员真正从心底信法、守法、认法,让遵守契约、信守约定成为社会常态。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各个方面都要实现法制化,都要依法治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一个社会,公正的底线在于“法”,公正的体现也在于“法”。法要崇尚以人为本、崇尚正义公平,崇尚民主法治,崇尚和谐发展,崇尚政治文明。同时,要把制定良好的法律公正、合理、及时、有效地付诸实施,实现“良法”的内在价值追求。
我们不仅要尊崇宪法和法律,还要遵循各种法式法度、规章制度、方针政策和工作要求。尤其注重用法治的眼光审视发展中的问题,用法治的手段创新社会管理、用法治的方法维护大局稳定,让人民群众从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中认知、享受法律的公平和正义。
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一切活动都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进行,做严格遵纪守法的表率。全体公职人员要自觉敬仰法律、恪守公正,逐步把知法守法、依法办事作为一种重要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各级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尤其要把“崇法”奉为圭臬,努力做到心中有法、言必合法、行必依法,真正成为法律权威的坚定维护者、法律规章的模范遵守者、法治进程的有力推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