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乔北方离开那段时间里,我找到一处僻静的别院,坐走廊上发呆,漫无边际思考那对袖扣究竟去了哪儿。
周围的廊柱上被一片绿油油的蔓藤缠绕,可惜末尾处的叶子已经有些泛黄,似乎昭示着夏天很快就要过去。这片生机令我想起小镇的气象所,花红柳绿,四季分明,梧桐叶子的黄干净而纯粹,连漏下来的阳光都像一场洗礼。我不知所谓地叹一口气,抬头,发现不远处的玫瑰花中间,还站着一端红酒杯的人。
这件事我从来没有告诉过杜见襄,有一天,我见过一个长相朦胧的男人,他站在花园里,背脊伶仃,眼神凋零,好像令这世界都要冰冻。而我在那一刻,很想拥抱他,要他别再冰冻。
为了抑制我像疯子一样的念头,我起身要离开现场,无奈动作太大,惊动了花园里的人。他品完最后一滴酒,在艳阳天下回过头,印着周围盛开得火红的玫瑰,那眼底带着世上最浓烈的色彩。
“嗨。”
见躲不过,我在他眼神的逼视下主动打了招呼,可杜见襄并不想借此化解我和他之间的矛盾,他一边踱步过来,一边挑衅我说:“你该不会傻到还以为我会帮秦月亮。”
瞬间击碎我方才的旖旎幻想,令我第一次做出了传说中轻描淡写的表情,睨他一眼转身就走,他却从后方拉住了我的手。
我的左手腕上方有一串佛珠,是大学时候,秦月亮班上组织去四川旅游的时候给我带回来的礼物,一带近四年,早已如身体的一部分。此时,杜见襄的五指熨帖在上边,那些珠子都仿佛带了他的温度,变相地朝我的皮肤挤压过来,令我下意识想要挣脱。
“不是丢脸。”
身后的人忽然说话,定住我的脚步。片刻,他再次重复。
“生气不是因为丢脸,是害怕。”
我不知因为杜见襄偶然的温柔回头,还是因为诧异,总之我正过身来面对他的时候,他是垂下头的姿势,眼角眉梢带着无限蔓延的伤痕。
“我妈就是这样死掉的啊,余笙。”
他叫我的名字,尾音仿佛都在颤抖。与此同时,头顶轰隆隆一声巨响,原先还艳阳的天此时阴云密布,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雨将我两困在花园的走廊里。
九岁以前的杜见襄,还不是传说中的天才孩子。如果非要说出与普通男孩不同的地方,大概除了得理不饶人外再没有其他,但怪异的是,他比事事都出色的杜见修更讨杜家人喜欢,连一向严辞令色的杜丰都对他发不起狠来。接着像所有故事里的陈词滥调,每个受欢迎的小孩背后都有一股嫉妒着他/她的暗黑势力,在杜家,这股势力无疑来自于杜见修。
杜见修比杜见襄大三岁,自小性格冷僻,却样样出类拔萃,可无论他多努力地去拿下多么难得的奖状,最终得到的不过是外界一片赞扬,家里人却鲜少做出亲近之举,这点与杜见襄的待遇背道而驰。我曾经看过一个教育频道的提问,母亲的一个吻究竟有多大力量?答案众说纷纭,但无疑都是厚重。可因为厚重,也拥有了毁天灭地的能力。
“虽然不同年,我和他的生日却是同一天。他十二岁生日,我九岁,为了让全家单独为他庆祝,他用陪我捉迷藏的名义将我骗进了杜宅酒窖锁起来。窖里藏的都是老爷子收的几十年老酒,酒窖内也温度不宜过高,建造的时候都是半地下室封闭型,没有灯光,只凿了无数个能透进光线的小洞,天一黑,就彻底成了密室,平常没事根本不会有人来这个地方,我在那里呆了三天三夜。”
由此我理解了杜见襄对黑暗封闭空间的恐惧来自哪里。阴暗天色下,他的轮廓明暗交替,令我恍惚到想起在望城岛上的那个拥抱。不知那时候,黑暗之中的他,是以怎样的勇气来安慰了脆弱的我。
“我失踪的第一个晚上,我妈心急如焚跑去大街上寻找,被一辆飞驰的摩托撞倒在地,再也没有起来。三天后,家里新来的一个佣人发现了奄奄一息的我。他父亲爱喝酒,原想来酒窖偷一点陈酿带回家。我被带出酒窖的时候眼睛已经无法适应光亮,在国外修复了很长时间,也因此没能亲眼见到她最后一面。”
我听豪门秘闻听得入迷,已然忘记了之前的剑拔弩张,舔舔有些干裂的嘴唇:“所以你才事事与他作对?”
杜见襄不作声表示默认,他偏过头认真地盯着我,眸如点墨,在狂风大作里闪烁。
“所以余笙,我就算娶猫、娶狗、娶你,也不会和许家那姑娘在一起,让他得偿所愿。”
在我差点就要因这段悲惨的童年经历而对面前人改观时,他忧伤的眼神已在十秒内恢复到了惯有的调戏。我眨眨眼,老半天才反应过来。
“什么叫……就算娶猫,娶狗,娶我?”
杜见襄他倚在走廊的柱子上,笑得东倒西歪:“有时真不是我想逗你啊余笙,可你那种无知的表情老是能取悦到我。”
我顿时觉得自己浑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为刚才的矫情,和差点就伸出去拥抱他的手。
“你又骗我?”
当日,若不是乔北方及时打来了电话,我应该会选择在那个后花园和杜见襄决一死战。
说来也怪,那场及时雨在杜见襄的骗术告破以后也缓缓停了,花园里发生的一切都像是幻觉。可在我离开杜宅后没多久,手机里收到的那条短信,却提示着我确实发生过什么:告诉你们家月亮,后天下午三点,我只有三十分钟。
发件人是杜见襄。
这么多天的忍辱负重终于有了结果,我喜出望外,甚至没来得及好好向乔北方告别,打开车门便转身冲上了楼。
回到家秦月亮果然在,却比我想象中悠闲,悠闲到自己去了一趟超市给我买了许多零食,喝一瓶看起来档次很高的红酒。我刚想问她是打算用醉死来解决问题吗,她却抢先一步告诉我说最近要代表报社去邻市参加一个高档舞会,社里给她双薪还配备了最好的团队。
我错愕地坐在沙发上,脱口而出:“啊?你不是犯了错误要被开除么?”
秦月亮傻眼,紧接着一巴掌拍上我脑门:“我是犯了错误,也就被数落了一顿而已,谁说要被开除?我这么一新世纪复合型人才会有被开除的时候吗?等我和你落得一样的下场等很久了吧?”
是的。我不仅没有得到想象中的感激,反而得到了一个晴天霹雳,让我这么多天自以为是的英勇就义啊挣扎啊妥协啊自取其辱啊都成为一个笑话。
之后秦月亮bla了大通我都没有听进去,因为这剧情反转得我太神魂颠倒,颠倒到直接用那两瓶红酒灌翻了自己和秦月亮,只记得最后我两倒在沙发上鬼哭狼嚎。好吧,是我哭我嚎。东倒西歪间,我断断续续向秦月亮数落了杜见襄的无耻行径,数落他居然嫌弃我坐摩托车丢脸,数落他在我出丑的时候没有来帮我渡过难关,数落他居然还编了一个狗血的故事来骗取同情,而我,居然相信了。
那天秦月亮似乎也喝醉了,她在听我数落杜见襄的时候愣了愣,最终抱着我无厘头说:“余笙,无论以后我做了什么事情,你都要原谅我。”
我一个劲儿地点头,因为我实在想不出,除了杀人放火以外,这世上还有什么事情我不能原谅。
第二天头痛欲裂醒来,秦月亮已经上班去了,桌上放着给我温好的白米粥。我望了望窗外雨过的蓝天,端着碗悠闲地穿梭在客厅,方姐却不合时宜地打来了电话,询问我专访的进度,令我哑口无言。
“方姐,其实我没有……”
正当我打算长痛不如短痛,要向方姐吐露真相的时候,我又眼尖地瞥见了那个杜见襄想要的魔方,忽然脑筋大幅度转弯——
脸已经丢了,而秦月亮又不需要这个机会,我干嘛不顺水推舟为自己所用?
总之,我最后阴差阳错地拿回了杜见襄的专访,其中忽略掉我又如何与他唇枪舌战大战了多少回合,好在专栏反响很好,惹得方姐在社里直夸。
“真不枉当初那么多实习生我偏偏挑中了你,我就说嘛,一个姑娘如果不漂亮,那一定会有其他特长!”
我也不知道这番夸奖我该该哭还是笑,但我总算顺利地拿到了实习证明,通过了毕业答辩,并正式进到《今事》。
在我工作步入正轨的那段时间,周围的人也忽然变得很忙。自从秦月亮参加舞会回来,她就直接被报社提为总策划,好像是那次信息抓取得很好,工资也跟着翻了一番,开始负责更多的版面,每天早出晚归奔命于选题策划。而为我制造混乱的杜见襄也很少露面,听说他们杜氏与某个工厂签了合约,要拓展业务,首次在N城进行有机蔬菜基地建造,整个项目由杜见襄负责,我见到他的大多时候是在报纸上。倒是乔北方来过几次电话,他们许氏研究的那款药品成型了,需要进行第一阶段试药。
“我觉得,你要不要再考虑考虑。”
他征询意见的语气里带着隐隐约约的关心,我却因此更坚定了决心。
试药的地点就是许氏名下的私人医院,我和乔北方重遇的地点。到大门口的时候,我透过玻璃车窗朝外眺望,不敢相信身旁坐着的,正是我寻找了十二年的男孩,尽管至今为止,他有关于我的记忆,依旧停留在梦里。
乔北方的助理林一接待了我,她笑着与我寒暄,然后低头向乔北方说了什么。我隐隐约约听见许初颜三个字,似乎是说她也来到了现场。乔北方略一点头,却没在第一时间去会她,而是与林一一起陪我去了无菌药房。整个环节很简单,无非先抽血查正常细胞,再服药,最后静待观察一上午,下午再服用一次,如果无副作用,半年后再来检查细胞。
为了缓解我的紧张,乔北方亲自为我抽血。他不清楚的是,因为他穿白大褂的样子太过好看,我压根没有注意力去紧张,只目不转睛盯着他的一举一动。离得过近的白炽灯光扫在男子睫毛上,跟着他眼皮跳跃,忽然连时光都仿佛绕了道。
房间里有休息的床,服药以后,我百无聊赖地躺在上边休息,可不知什么原因,十多分钟过去,我浑身都燥热得厉害。但鉴于我的体温自小比一般小孩儿高,这样的症状也没什么在意,直到手臂和背部开始热热辣辣的疼。乔北方中途出去过一次,应该是见许初颜,半小时后他进来,问我服药以后有没有不舒服的地方,那种隐忍里带着期待的眼神我从未见过,所以我在那样的眼神下摇头,站起身要进行二次抽血,却没想直接在他眼皮底下晕了过去。
迷迷糊糊间好像有人在焦急地叫我的名字。
“余笙?”
又好像是波澜不惊地在叫:“余笙。”
现实与幻境不断重叠,我能感觉自己的神经末梢在进行无数分叉,直到彻底失去意识。
再醒过来已经凌晨两点,手上挂着点滴,率先扑过来的人是秦月亮。明明住在一起,但我好像已经有很久不曾好好见过她。她的下巴更尖了,两眼依旧炯炯有神,并在此时喷着熊熊怒火,一点也不怜香惜玉给了我脑门一巴掌说:“我已经知道你乞丐般的喜欢有多了不起了,了不起到就算别人根本不将你放在心上你还上刀山下油锅死心塌地。”
我难得的气若游丝,我说:“月亮,你不懂。”
她持续增高分贝:“我不想懂,以前我也从未认真和你讨论过这个问题,那是因为在我心中,乔北方不过是你青春得二百五的时期偶然遇见过的一个男人而已。而如果你的喜欢还没到说出口的地步,那和不喜欢究竟有什么区别?”
我还想说什么,门口发出一声吱呀,因为病房太安静,那声音特别清晰。抬眼望去,乔北方的手正掌在门上,他的神色在走廊灯光下显得晦暗不明。我惊讶得差点从床上一蹴而起,秦月亮也发觉了异样,回过头定定地定了对方三秒,接着从病床边上起身,扭腰摆臀地点了火以后就走,真是应了中国好闺蜜这个称呼。
秦月亮离开没多久,乔北方便一如往常地朝我走了过来,我试图粉饰太平地转移话题。
“应该不是你们的药有问题,我一直都有过敏症,不过从没去医院查过敏源,可能是天气原因,每次输过液后就会好转,你不要太自责啊。”
乔北方却没搭我的话,弯腰替我整理秦月亮给我带来的日常用品和一个大榴莲,我的手暗自绞着被子不敢松开,再度找话说。
“你喜欢吃榴莲吗?也不知道她干嘛给我买榴莲,那么难闻哈哈。”
不知道秦月亮有没有躲在暗处偷听,在听见我不喜欢榴莲以后会不会突然手持菜刀冲出来和我决斗。可惜,我都搭讪已经如此明显,他还是没有回答我一字半句。
“这次试药因为我失败了吧?对不起啊,过两天我就回复正常了,到时候再……”
男子手下的动作终于停止,他抬起头,定定地看着我,清晰得我能从他眼里看见自己卑微的倒影。
“余笙,你为什么要对我百这般好。”
他的神情在每多问一个问题后越发凝重:“为什么要为陌生的我吞药?为什么要花心思为我庆祝生日?为什么明明讨厌初颜,却还是要为她试药?”
可是直到最后,直到我放在被子里的手颤抖后又恢复平静,我也没能回答出他的问题。我只是在他如炬的目光里,鬼使神差地问了他一个问题。
我说:“N城这么多家媒体,你知道我为什么选择去《今事》吗?”
这看起来与话题毫不相关的提问,令乔北方的神色出现瞬间的错愕。可是我却如释重负,第一次在面对他的时候觉得轻松,而不是如履薄冰。
“你现在能不能开车,送我去一趟报社。”
我和乔北方离开许氏医院的时候快凌晨四点,郊区离市区有一段距离,到达《今事》的大楼下已经是一个小时后的事情。我拿出员工卡刷进去,直接将他带到了楼顶。《今事》所在的大楼并不算高,被夹在N城最高的两幢建筑之间,俯瞰不完所有的风景,可是连秦月亮都不知道,在我还没有进《今事》的时候,从我发现这幢楼开始,每当心情不好时都会来这里。
楼顶风很大,我找到自己的老位置轻松翻身而上,即便在生病的时候也表现得如女汉子,顺带向不远处依旧满脸疑惑的人拍了拍身边的空位:“上次在望城,我陪你在两层公交上看日落,那今天换你陪我看日出,当是回馈啦。”
乔北方略一踌躇,终遂了我的愿。
五点半刻,淡金色的光芒开始从天际泛出,太阳初露头角,突破深灰色的云,一点点照耀它力所能及的范围。眼前的景物渐渐清晰,我看向两幢大厦的中央问他:“你看,像不像日不落大道?”
乔北方循声望去,他的侧脸在晨风和微茫下显得毛茸茸,眼睛眯成一条线,凝望大楼中间的小颗圆润。半晌,那圆润渐渐扩大,它身上的光芒终于彻底普济到大厦的镜面玻璃上,而手旁的男子也渐渐张开了狭长的眼角,瞳孔里写满凝聚了一个甲子的惊讶。
他视线所及之处,是N城那两幢最高的镜面大厦,当太阳越升越高,四散的光芒倒映在玻璃上,渐渐反射出两家公司的广告牌。此时的我已站起身,嘴里含着清晨的风,对镜面上的广告牌遥指过去,念出它们的名字。
“一路,向北。”
我始终记得,那是N城最美一天。我逆光回头,看向那个记忆中的少年,声音如蚊蚋,生怕将此情此景惊扰。
“这就是我选择来《今事》的原因啊,北方。”
乔北方眼底的惊讶根本来不及收起,他微微仰头看我,露出年少时般的懵懂,恍如隔世。
“你问我为什么要这么对你好,你一定是开玩笑吧?因为你从小就那么聪明,聪明到圆周率后边的小数点你记得比老师清晰,聪明到你小小年纪就可以推演出埃菲尔铁塔的精确高度,聪明到在我们都只知道灯泡是什么东西的时候,你已经会制作电力笔用它画出的电源线让整座大厦通电。所以,这么聪明的你,怎会用了十二年的时间都没有弄懂这么简单的问题,我喜欢你啊。”
“我喜欢你,从你出来到气象所的那一天就开始。我欺负了你家的猫,骄傲的你欺负了我。你旁观过我的难堪,我守候过你的落寞。那个夜凉如水的晚上,你流了泪,我流了血。你离开气象所那天留给我一副黑框眼镜,直到现在我还小心翼翼收着。我知道,你一直都觉得我很笨,什么都不做好,但你妈妈曾偷偷对我说,你其实非常羡慕,羡慕我拥有许多你永远都不可能有的勇气。就因为你唯一欣赏的这点勇气,在你离开后,我逼迫自己变得更加勇敢。我去学柔道,为所有的不正义据理力争,帮秦月亮揍她不争气的哥哥,在高中毕业个假期去蹦极,潜水到过54米的海底,我还去坐连环过山车,就算现在让我跳伞我可能也不会有丝毫的犹豫。可你知道,我怕什么吗?”
“我怕,我从来没有遇见过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