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乃天下万万佛,毁我诗篇不可活……
站在高二叔专用的黑板前,我默默地思索……
高二叔原是北京科技大学的高材生,毕业后,他别分配到一家非常有名的大公司做推销部经理,那年高二叔已经三十岁。
在推销部,有一位推销员叫莲碧,美丽,漂亮。高二叔很喜欢她。
莲碧的美在公司里是出名的,有很多男人喜欢她。
那天莲碧在自己的宿舍里洗澡,有人闯进了她的宿舍,强行霸占了她,莲碧报了警。
高二叔来了,默默地看着她,陪她流泪。
公司经理也来了,把莲碧叫去了经理部。
一会儿,警察也来了。
警察带走了莲碧。半个小时以后,高二叔被带上手铐带走了。那时我刚刚到法院工作。
开庭审理时,高二叔据理力辩:“我是喜欢莲碧,但是我没有强奸莲碧。”他拒不认罪。
后来。法庭传唤当事人,莲碧低着头,一眼也不看高二叔。
她说:“他喜欢我,但是我不愿意,他闯进了我的宿舍,强奸了我。”
我还记得当时高二叔,听完莲碧的证言,呆呆地望着她有二十分钟,说不出话来,那表情似乎麻木了,傻了,似乎魂出窍了。
当法院判他强奸罪,入狱八年时,他才回过神来。高二叔突然一阵狂笑,一声长吟:“豺狼成群乱我心……”
法医鉴定:高二叔疯了。八年狱灾,监外执行。而我成了他的监外监督人。
后来我听说,莲碧坐上了高二叔的位置,推销部经理,还很快买了房子。
高二叔回到了他的家乡。在他的家乡,有一个商店,商店的墙上,有一块黑板,这里成了高二叔的天地。每天早晨,太阳刚刚出来,高二叔就到了。手握粉笔写到:“即使手控美江山,最终被人所推翻。如同大海把地淹,不如上天统众仙。”
我对高二叔的监督作用,就是偶尔过来看看,他的行为有没有不妥之处。我不用去别处,在商店黑板处就可以找到他。商店的老板很慈善,高二叔想吃什么,就吃,没有要过钱,因为有高二叔在那里写诗文,这在无形中火了他的商店,这是其一。其二,据说村里的人都想沾高二叔的才气,让自己的孩子也考上科技大学。
高二叔其实不讨人嫌。
每次看到我来了,高二叔会问我:“天晴了么?”
我回答:“还没有。”高二叔摇摇头。
挥手在黑板上写到:“一切伟人的诞生都是从绝望中走出来的,而一部分败类,往往从金钱中诞生的。”
然后看着我傻笑。我隐约觉得高二叔有冤。
这样过了四年。在这四年中,高二叔一点劣迹也没有。如果非要给他找劣迹的话,就是有时他会吓唬小孩。
有时,村里的孩子顽皮,把他的诗文擦掉,一会儿他就会又写上:“我乃天下万万佛,毁我诗篇不可活”。
孩子们会围着他:“你乃天下万万佛,毁你诗篇照样活。”
他会一跺脚,一声大叫,把孩子们吓跑,然后哈哈大笑。
有时,高二叔也会给商店老板要账:“谁欠商店钱,赶快来归还。如若不听劝,派鬼拿你魂。”不知是人们的心理作用,还是人们觉得自己不能不如一个疯子,那些欠账的,看到了,居然把帐都还了。
不过有一次,高二叔差一点出现了劣迹,多亏我来了。
那次有一个十九岁的女孩子,从高二叔的村东头经过,那个女孩子长的非常像莲碧。他追上了,拉着人家的手:“莲碧,你说你说,强奸你的到底是谁?”
吓得那个女孩子哇哇大哭。
我赶紧劝开。说:“高二叔,她不是莲碧。”
“不是莲碧。天晴了么?”高二叔又问我。
“还没有晴。”我回答。
高二叔又摇摇头,拿起粉笔:“众神听令,人间败类太多,******管不过来了,随我下界,捉拿牛鬼蛇神。”
那是高二叔监外执行的第七年,那一年,四川地震了,山动了,地摇了。
我是带着法院的一些人,还有莲碧一起来的。
莲碧跪在了高二叔面前:“对不起你,那一年强奸我的不是你,是总经理,他找我谈,许诺我,只要我说强奸的不是他,他让我做推销部经理,还给了我二十万,买了房子,我当时迫于他的压力,也是我一时贪念,说是你。如今,他成了大贪污犯,承认了自己的罪行。是我不对,是我不对。因为作伪证,我也逃不脱法律的制裁。”
我拿出法院判给高二叔的四十万元精神损失赔偿费的支票。给他。
高二叔看着这张支票,仰天大笑:“天晴了,天晴了!哈哈!哈哈!我乃天下万万佛……”然后扬长而去。
后来,我听说,在四川地震灾区捐款处,一个人捐了一张四十万元的支票。落款:一狂颠之人。
我的眼角湿了。高二叔真的疯了,仰或他一直就没有疯。我这样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