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郎骑竹马来
我眼睁睁瞧着他又扭捏羞涩了一回,他本来低着的头却忽然扬起来,一双桃花眼真诚又热烈:“十三,我帮了你那么多,下次我能去昆仑山找你吗?”
我望了他半晌,怅然道:“只要你不怕被我二师兄打死,想去便去罢。”
他一脸瞧得出来的开心。
拿了五敛子我便马不停蹄的跑到凡间的雁骅洞,那里藏着我凡间夫君的肉身。我叫他夫君,他却从来没娶过我,也没说要娶我。没了师父,我只是甚想守着他。
在凡间的时候,我有个俗不可耐的名字,唤作七红的。怎么念怎么像花楼里红唇烈焰身段可人的卖唱女子。我略略懂事跟着隔壁私塾的教书先生学了几个字之后便私自做主把自己的名字改成了弃红,父亲大人没说什么,只是小家碧玉的娘亲日日跟我唠叨,姑娘家家的名字里带个弃字不好……
那时谁会听她的呢?
因着小时候身体瘦弱多病经常咳的不堪,娘亲每次唠叨我的时候我必然会以一段巨咳作为无言的拒绝。久而久之,竟练成一手咳嗽的绝技,娘亲一唠叨,我便开始咳嗽,动辄把脸憋的通红,好像下一刻就能背气死去。如此了几番,娘亲也唠叨的少了,我便可以不用再这样如此卖命的咳。然而娘亲她真正同意我改掉七红这个俗气的名字是在看到隔壁私塾的阿毛之后。
阿毛其实长得很俊秀,那时候十二三岁罢,便有一双招人的杏仁眼,眼角上挑半抿唇峰,一双手筋节分明,是我们那个镇上最聪明也最耐看的男孩子了,可他的名字偏偏叫阿毛。
娘亲见了这个阿毛曾半晌不语,最后与我说真是可惜了这个好孩子。默认了我改名弃红。
那时候还没有看许许多多的话本子,不知道这阿毛是不是有许多的故事。只是在隔壁私塾上课的时候,夫子曾讲过一个故事,那个故事里说有一个女人先是做了二次的寡妇,又被狼吃去了儿子的,那个故事里剥毛豆的被狼吃去的儿子便唤作阿毛。
我们全私塾的人便不在再唤他林之卿,大大小小的孩子都唤他阿毛。林之卿是他的大名。
忘了说说我识字的这个私塾,这个私塾不大,只有二十多个孩子,是附近方圆五里的唯一读书的地方,倒不是人家少,只是住的退隐的大官与富豪多些。他们动辄自己请德高望重的夫子来,动辄用马车送孩子去远一些的学府去,简而言之,这私塾是夫子专门开了来给我们这些维持生计而已的小户人家孩子识字的地方。这二十多个孩子里,仅有着我一个女孩子。倒不是我凡间的爹娘多么开明,尽管女娃去读书识字在神仙辈儿里看来是所谓的必须。阿爹阿娘肯送我去读书还有个神奇的故事,说是有一年一个眉清目秀仙风道骨的道士来我家借宿时见我缠着他问他看的书,便对我爹娘说我慧根不浅,让他们送我去识字,那样还能有个一品夫人什么的当当。
许是我爹娘对修道之人多半虔诚,许是一品夫人什么的真的对我们这种穷家僻壤来说是个诱惑,爹娘便送我去了这个私塾,反正道士说是识字嘛,又没说请夫子,能省钱还能混个一品夫人自然是最好的。
于是日日我都被爹爹送去读书,又在傍晚的时候被他接回家去。爹娘自是不放心我一个女娃混迹于男孩子的私塾,每天都要嘱咐我洁身自好保持距离女子无过露面即过……边说边给我套上一层又一层的衣服,致使一段时间里我的同窗们都笑我又胖又笨拙。
那么神奇的混了两三年之后,我还是成功的和同窗打成一片,就差打架滚泥巴没有参与进去了。因着那道士一句一品夫人,合私塾的同窗都对我颇为敬重,爹爹见我这两年也乖也没有惹什么事受什么伤便渐渐的放宽了对我的管束,不再日日来接我送我,娘亲也意外开明许多,那几****便玩的更开心。
在那个私塾厮混的时候我认识了阿毛。
春初某一日罢,风和日丽的,我刚刚换下厚重的难以自持的棉服,穿着一套崭新的黄裙子,那黄色有点像迎春将开。娘亲亲力亲为的与我扎了个随倭坠的头发,没配什么首饰,只在脖子间带了一块绿萤石,娘亲不敢把她的漂亮的首饰给我带,她可不觉得我有表面上那么乖。
那日是那年开学第一日,爹爹把我送入了学堂,我眼巴巴瞅着来的早的同窗却要听爹爹和夫子啰嗦。爹爹同夫子行了一回礼,又说了许多小女请夫子多多看护什么的,啰嗦了半天才堪堪离去。
我像模像样的跟夫子行了个礼,抬脚就要溜,同窗的小顺子小幸子们玩的那个游戏我心痒了好久。夫子却笑眯眯的捋了一捋自己的白胡子来捉我的手:“弃红,走,夫子有点事要拜托你。”
我三步一叹的被夫子拽走了。
和夫子拉拉扯扯的半天,也算被他扯到了学堂他批阅课业的地方,站在漆色斑驳的门前我重重的叹了自己的不幸,又被夫子拉来顶包吗?自去年以来,每次批改课业都须得我顶包把同窗们的课业分个类什么的,便于他批改。这次是年假课业必定少不了,我小小年纪便对那些小山包一样的课业群感到心累。
夫子没有像往常一样立时打开门来赶我去干活,而是稍稍顿了一下,打量了一眼我,点点头与我客气一番:“弃红今日穿的好看。”
我暗自撇嘴,他说的好看,不过保守正经四个字,嘴上却答道:“多谢夫子夸奖。”我懒洋洋的,对夫子的话提不起什么兴趣,却又糊弄不得,好不难过。
我跟在夫子后面进了房间,马上就要见到小山一样的课业本了,我隐隐有些头疼,不知道头疼这个理由能不能在夫子这里请个一天半日的假,我恍然记起,上次好像用过了罢……万一夫子不记得呢……万一他记得就说还没好罢?我正兀自纠结着,却听见一阵衣服窸窣的声音,紧接着一个清脆干净的声音响起:“学生林之卿拜见夫子。”
我好奇的从夫子身后探出头来看他,也是被夫子抓来的壮丁罢?只见夫子眼前站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一件青衫被洗的干净贴合身量,漆黑的长发被梳的一丝不苟,眉毛有些浓,不过眼睛大而有神,整个人像春天笔直的小树苗。以前没见过他,想来是新被夫子抓来的壮丁了,我很同情他。然而夫子终于想到找个人来帮忙了,我又很是欣慰。
后来我说给他听,他说:“唔……你真复杂。”
于是我自作主张的行了个同辈间的小礼,他赶忙回礼,趁着这个时间,我凑到他耳边说:“你也是被夫子抓来的壮丁吗?”
他脸上有一丝疑惑,然而还没等到他说什么,这个小礼就行完了。
我站的板板正正,自我介绍:“我叫弃红,今年十二岁,生辰是如月十七。”我这么说是因着今年生辰尚未过,想着我和他混熟了,届时生辰他怎么也得送份礼物,早告诉他他好早一日准备。我那时年幼的很,恨不得全天下都知道我生辰,好给我送礼物,那样我就能坐收礼物收到手软。好显示显示除了爹娘我弃红在这个世界上还是有人爱的,可是自己的生辰爹娘也记不住,同窗们也绝口不提。隔了段日子,我才知道只有自己想过生辰是不做数的,自己给自己下的长寿面再好吃也没有别人送的个桃子做礼物的好。我那时便是如此想。
他望了望我,白净的脸上不知为何忽然有些红:“林之卿,十三岁,生辰……腊月初八。”
夫子捋了捋他的白胡子,高深莫测的笑了笑:“弃红,第一次和男子见面是不能报自己的生辰的,我们大胤国四野八方九州一百八十县的唯一一模一样的风俗就是这个了——你同一个陌生的男子报了自己生辰,就意味着你在暗示那个男子可以去卜一卦找个良辰吉日去把你娶回家了。”
那林之卿的小脸便又红了红。
我讪讪了会子,满心想着开脱倒是也不脸红,开口朗声道:“我娘亲没教过我我并不知道,之卿兄你别介意。”
心虚的时候我声音总是很足,这个之卿兄一表人才的好像愿意娶我也不错。
只是好像为时尚早……
他与我客客气气的点了一回头道:“弃红姑娘不必自责。”
我很没见过世面的对他一丝不苟的头发颇为好奇,便又问他:“你娘亲给你梳的头发吗?”
他嘴唇动了动,犹豫了一会子:“我并没有娘亲,也没有父亲。自己一个人来这里听夫子杜陵授课,以后还请多多承让。”
我第一次觉得有个东西叫失言,后悔的想把刚才的话吃回去。他只比我大一点点,却无父无母,可说起这个的时候他眼睛里又空空荡荡的,依旧对我很尊重。我第一次见一个那么有礼貌的男孩子,他有点点像我听来的故事里的乘龙快婿,然而我第一次见他就戳了他心窝子一刀,有几分的罪无可恕。
我那之前并不知道这世上有人会没爹没娘,我只听过有个遥远的地方有个人被皇帝斩了全家,只留着一个命根子逃了出来。我从未把这件事放在心上,爹娘将我护的很好,对人来说太远的灾难也就算不得灾难了。
我仔细打量了他,他看起来很懂事,就像那种绝不给你找麻烦的懂事。见到长辈会问好,平辈会见礼,晚辈会给糖。我小时候脸皮甚厚,刚才的话只觉得有一丝来自母性的心疼,丝毫没有尴尬:“好,我来的早,我罩你。”
我冲着他嘿嘿一笑,他也笑了笑。
夫子点了点头:“你们亲也相过了,人也看好了。弃红,去帮夫子把那课业本收拾一下罢。”
我转头看了看案几上的三座大山,眼前黑了黑。
正恍然着,又听见夫子说:“阿毛啊,夫子还没有安排好,你先在这个书房里待上一会吧罢。”
他叫阿毛。
他如花似玉挺拔修长的一个男孩子叫阿毛。
我眼前又是一黑。
待啰啰嗦嗦的夫子踏出门去,我已在案几前站定,我一手提笔,一手翻书,冲着落入我魔爪的阿毛同窗林之卿公子森然一笑:“来帮我忙罢。不然我告诉其他人你小名叫阿毛哦。”
想来好像梦一场。
我坐在雁骅洞的阿毛的旁边等他醒来。
我已经枯坐了半个月,阿毛替那时还是凡人一个的我挡了一刀,死的痛快。历完劫我替他收尸,想报他一命。
我拿自己的血给他做了个棺材盛着他肉身放在雁骅洞里养着,他的魂我拿玉魂掺了点印迦和自己的几百年修为好好供着。据说五敛子能养人魂魄助人起死回生,我连抢带骗的弄到手给他灌下去了。
我唯一能做的就是等着他醒了。
可他还是不肯醒。我没法子了,只得施术探了探他的元神魂魄,才知道原是魂魄离肉身久了,没办法好好复合了。
我又发起愁来,使魂与体相合的法术我研习的并不精深,或许师父研习的精深可师父又不是医仙,他乃是个战神,教给我们的还是以打架的法术为主。我怕我那点不精深的修为会把阿毛赔进去。
或许那仲殷有办法罢?他族中有这种神树圣果,按常理对此类的法术也应该很精深。
可是我一连半个月收到二师兄的飞毛传书说一个叫仲殷的小子跑到昆仑山想要见我,日日被几位师兄揍得落花流水,日日不改的上山去,二师兄质问我说什么时候惹了这样一个烂桃花回来。近几日又传书信说那小子越发的变本加厉,赖在山下不走了,一日要上山去三四次。
我当真是不敢再用他。
上次他帮我要了几颗五敛子便日日到昆仑山见我,倘若此次又被他帮着救了阿毛,怕是我便要以身相许了。然而他又是个白泽族的小皇子,昆仑山与白泽族简直不共戴天,我是万万不能与他有什么纠葛的。
我忽然觉得我思虑的很多,九师兄跟我说做人做事一定要想周全,虽然慕云公主那档子事他没想周全,但是他却让我在这件事是想周全了,他在九牧居里掘野泉的时候也该安心了。
叹了口气,罢了罢了,还是自己来罢,我那么用心,想必上天会眷顾眷顾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