斋藤还为松下出了一个联络用户感情的主意:免费招待每月购入10台收音机的零售店老板到大阪总公司工厂参观和宝冢二日游,并向这些零售店赠送一台收音机,作为该店参加特约店的招牌。
这个富有创意的主意使松下电器公司的销售额成倍增加。而斋藤也因为自己的贡献,屡次得到升迁,后来还进入公司董事会,成为专务董事。
信任别人需要勇气。由于有个别价值观糜烂、极端自私的人存在,信任别人有时是一件很有风险的事情。不过,这其中有个风险概率的问题,只要你打算公平分配利益,绝大多数人是值得信任的。你信任的一百个人中,九十九个有益于你,一个人有损于你,你的风险概率很低,最后结算,必然得大于失。但是,假如你不打算公平给予别人应得利益,那么,别人对你的一切不忠实行为,都是你自己的过错。
“肯德基”和“麦当劳”都是来自大洋彼岸的一种洋快餐,如果用中国人的口味来品尝,可能会觉得这两家快餐没有太多的区别,应该是地地道道的同行。按照中国人的说法,“同行是冤家”,他们应该在竞争中决一雌雄,势不两立,或者其中的一家吃掉另一家,或者相互远离,避免直接冲突。而事实上“肯德基”和“麦当劳”的做法却完全相反,“不是冤家不聚头”,两家快餐店偏偏开在一起,一家“肯德基”开张,附近就有一家“麦当劳”。甚至连这两家的广告也经常连在一起,一边是“肯德基”,另一边就是“麦当劳”。这两个“冤家”不仅没有在竞争中被对方吃掉或挤垮,反而在竞争中都得到了发展,真正取得了“双赢”的效果。
在市场经济中,这种靠竞争取得“双赢”的例子屡见不鲜,一些集团公司,在竞争中取长补短,相互促进,相互借鉴,共同发展,最后都取得了各自的市场优势,得到了消费者的认可,创出了名牌。
市场经济不能没有竞争,竞争是活跃市场的动力,是市场经济的自然规律。但竞争不是“战争”,对手不是“敌人”。在竞争中,不能不顾“游戏规则”,不能违法经营,不能搞“小动作”,不能搞不正当竞争,不能把功夫下在如何挤垮对手上。真正健康的市场竞争,是一种内在潜质的竞争,是同业之间产品科技含量、人才、资金、管理等多方面的较量。在竞争过程中,企业都会不断地借鉴对方,修正自己,挖掘潜能,不断提高,最后树起自己产品的品牌。竞争的结果,不仅会使企业本身得到发展,还会使消费者真正得到实惠。
过于谨慎会束缚自己
有些人在商务谈判前,总喜欢提前下结论:“这家不可能”、“他们不会做那个”等等。事实上,往往这样的结论是靠不住的,从而错过了许多机会。
有一个朋友,在总结某地市场的开拓时,感叹:“最初派的都是谈判高手,一个个分析这,策划那的,最后还是后来的一批新手,发扬了‘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精神,打下了市场。我们固然要重视策划、分析,但不能失去尝试的胆量。”
每个人多多少少有一些恐惧心。为什么有恐惧心?就是他害怕失败,害怕拒绝。为什么呢?因为他觉得自己不够优秀。为什么觉得自己不够优秀?因为他不相信自己的能力。
如何相信自己的潜力?你首先要相信,你和那些成功者一样,本身存在着巨大的潜力。这种潜力,哪怕是一丁点儿,只要能唤起,就可以令你笑傲江湖,迈向成功。
无数事实和许多专家的研究成果告诉我们:每个人身上都有巨大的潜能没有开发出来。美国学者詹姆斯据其研究成果说:“与应当取得的成熟相比,我们不过是半醒者,我们只利用了我们身心资源的很小一部分……”既然人人都有巨大的潜能,为什么实际生活中人与人都有千差万别呢?这当然是由于心理态度与努力程度不同所决定的,同时也和所受的教育和所处的境遇不同有关。
一个人只有具备积极的自我意识,才会知道自己是个什么样的人,并知道能够成为什么样的人。因而他能积极地开发和利用自己身上的巨大潜能,干出非凡的事业来。罗斯福曾说过:“杰出的人不是那些天赋很高的人,而是那些把自己的才能尽可能内发挥到最高限度的人。”
有些人之所以很难发挥自身的潜力,还是因为他被许多繁文缛节所束缚,被太多的“应该怎么做”和“不应该怎么做”捆住了手脚。一位杰出的精神病学者指出:
各种所谓的“应该”标准必然给人造成精神压力,越是努力遵照这些“应该”标准行事,所受到的压力也就越大。……此外,由于这些“应该”标准是外界强加的条条框框,所以它们总是会影响到人与人的关系。
“应该”标准在你的生活中占据主导地位吗?你是否觉得自己应该照顾妻子、应该帮助孩子、应该和善地对待同事、应该努力工作?当然,这些“应该”标准或许并不是你自己制定的。假如这些标准是别人的发明,而你仅仅是搬来借用,那你就是陷入了生存的误区。
实际上,和“应该”的框框一样,“不应该”的框框也太多了,比如:不应该发脾气、不应该粗鲁、不应该糊里糊涂、不应该没羞没臊、不应该过于幼稚、不应该抑郁不乐等。然而,你没必要在精神上折磨自己。不能保持冷静或不善于理解人都是正常的。你只要愿意,就完全可以不去顾忌面子问题。没有人会给你打分,你不按照别人的意思说话办事也不会受到惩罚;更何况强迫自己做不情愿的事情肯定难以持久。
怎样摆脱束缚发挥潜力呢?
(1)制定适用于自己的行为准则
列出你所遵守,但实际上又不适用的规则和标准。你可能不赞成这些荒谬的规则,似乎又无法改变自己。在这种情况下,你应该制定出最适用于自己的“行为准则”。现在就动手写出来,别拖延。
(2)建议废除老规矩
你可以和亲戚朋友们共同讨论一下你所反感而大家都在遵守的老规矩,并建议废除它,同时提出一些大家都更为赞赏的新规矩。
(3)看看别人是怎么做的
看看别人是怎么办事的,他们的做法是否和你不同。
(4)生活在现实中
你应该生活在现实里,不要将所有的规矩都视为是普遍运用的,必须认识到,任何标准都仅仅适用于某一特定环境。
想像自己能够成功,用积极的动机推动行为的发展,通过不懈的努力,你就能达到目标。正如海伦·凯勒所说的那样:“当你感到有一种力量推动你翱翔的时候,你是不应该爬行的。”
你毕竟不是客户的主宰,也不是客户本身。新员工更不应该迷信所谓的“不可能”。因为如果又是初生牛犊,又怕虎,结果就很不妙了。
请你注重实力外交。许多同事,从事印刷行业许久了,操作的又是行业的先锋(媒体),可至今甚至都不知道CTP。这好比一个人声称自己是铁杆足球迷,却不知道中国队出线了。
趁年轻,我们可以用精美的皮肤、潇洒的外形、甜蜜的嗓音甚至是勤奋的拜访来打动客户。但青春饭我们能吃多久?
有一个搞广告的朋友总结他的经验,切实感到实力决定外交。媒体对他公司的综合品质所对应的价位已经远远超出了现行价位,至少不低于。但他们的谈判成功率却不高,甚至经常签下不平等条约。不能实现与客户的对等交流。
这位朋友意识到把工作理解为简单的谈业务是不行的,广告策划人更要学会处世,在待人上有独到方法。
你在谈广告时,是不是也这样注重待人方法呢?
如果你的谈判还是处于“偶像派”,我并不指望你立即改变,但希望你能及时向实力派转化。顺便说一句,千万重视公司的培训与考核,因为它要求你提高综合素质。
有一种人用“套”来表达“合作”,认为舍不得孩子“套”不了狼。“套”是一种小聪明,绝非大智慧。任何正常谈判的结果都是势力均衡的一种体现,从长远角度来看都是公平的。即便是城下之盟,也是弱者为寻求避免或推迟遭受毁灭性打击的策略实施。对于强者来说,签下这样看似占便宜的盟约,可能同时也放弃了最佳的进攻机会,甚至为将来的失败打下伏笔。“卧薪尝胆”的典故想必大家都熟悉。
经济活动中的合作的最佳结果是实现双赢。再以广告业来说,当客户选择了这样一份媒体:从业人数最多、分支机构最多、参加展会最多、派送力度最大,一些栏目是独一无二的鲜明,一些栏目花费庞大。面对这样一份媒体时,客户不但成功地将价格压到极低,并且形成一种施舍、帮忙的心理优势,甚至使得谈判对手沾沾自喜。
与客户的接近当然带着目的:是为了更好沟通并形成合作。这种合作当然是益于双方的,并能为自己也带来益处。
一种观点认为这种交往是不纯洁的,不值得珍惜。
于是我们看到一些人因合作不成而破口大骂,一些人在客户付款之后再没有什么服务,除非到了下一次续约的时候。
世界上的任何人做的任何事,哪一件没有目的?那些不求物质回报的,往往追求的是精神或信仰上的寄托。
即便是最无私的父母之爱、夫妻之爱,就没有目的了吗?就不追求儿女孝顺、夫妻和睦了吗?
当你收到了未婚追求者的一束鲜花时,你不能因为对方的目的是将来想和你结婚,而觉得对方送鲜花的目的不纯,甚至觉得对方在利用你是异性吧。
可以有目的的交往,但不能因此而不珍惜。
一种误解是:签订合同让对方越吃亏越好。是为“套”。一旦这种不均衡太突出,为了维持这种不均衡态势,就要付出相当的代价。比如: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时,战胜国加在德国头上条约的过分苛刻,导致了二战的很快爆发,相应的国家均遭受了很大的创伤。中央电视台挑起的标王之争,固然将广告费用提到了极致,但也造成了杀鸡取卵的效应。更何况许多标王的费用并未到位。
一份好的合作协议,应该尽可能体现了供需双方的平衡,尽可能掌握主动权,不主动害人,但不要留下吃亏的隐患。避免被“套”,最好也不要去“套”人家。增长眼界、开阔胸怀、提升素质、增强实力,从“套”向“合作”转变。由向客户“进攻”转变为对等交流,并最终用真诚而深入的服务取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