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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打倒老大哥(1)

在一个天气寒冷而晴朗的四月天里,大钟敲了十三下。温斯顿·史密斯为了要躲避寒风的侵袭,紧缩着脖子,手脚麻利地溜进了胜利大厦的玻璃门,不过他的动作还是不够迅速,在他进门的时候,刮进了一阵沙土。

门厅里有一股清煮白菜加旧地席的味道。门厅的一头,有一张彩色海报钉在墙上,悬挂在室内未免显得太大了些。画上是一张很大的脸盘,足足有一米多宽:这是一个四十五岁左右的男人的脸,留着浓密的黑胡须,长着一副粗犷而英俊的面孔。温斯顿朝楼梯走了过去。

电梯根本用不着试,即便是最顺利的时候,电梯也很少开放,何况是现在。白天又要停电,这是为了筹备举行仇恨周而搞的节约运动,也算是一个节目。温斯顿的住所在七楼。他今年三十九岁,右脚脖子还患有静脉曲张,因此他只好慢慢地往上爬,一路上休息了好几次。每上一层楼,正对着电梯门的墙上就是那幅海报--一张巨大的面孔凝视着你。这是属于那样的一种图画,你不论走到哪儿,画中的眼睛总是跟随着你看。下面还有行说明文字是:老大哥在看着你。

在他的房间里面,有一个甜美的声音在念着一串与生铁产量有关的数字。这声音来自一块像毛玻璃一样的长方形金属嵌板,金属嵌板像块模糊的镜子,镶嵌在右边的墙壁上。温斯顿调了一个旋钮,声音便轻了一些,可讲的话仍然听得清楚。这个装置叫做电幕,它可以调低声音,却没有办法彻底关上。温斯顿走到窗户前。他的身材瘦弱纤小,一身蓝色的工作服--这还是党内的制服--显得他越发的消瘦。

他满头金发,天生面色红润,他的皮肤由于长时间使用粗肥皂和钝刀片,再加上刚刚过去的寒冬,显得格外粗糙。

外面,即使通过紧闭的玻璃窗,看上去依然觉得寒冷。在楼下的街心里,一阵阵的小旋风把尘土和碎纸吹卷起来,虽然阳光灿烂,天空湛蓝,可是除了满世界张贴着的海报以外,似乎所有的东西都显得苍白无色。那张留着黑胡子的面孔从每一处关键的方向朝下凝视着你。

在对面那所房子的正面就有一幅,上面还写着:老大哥在看着你。那双黑色的眼睛目不转睛地看着温斯顿的眼睛,直盯进他的心窝子。下面的街上另有张海报,撕破了一个角,被风吹得不停地拍打,海报上唯一的一个词儿--“英社”,一会儿盖上,一会儿又露出来。在远处,有架直升机从屋顶上一掠而过,像一只绿头苍蝇似的盘旋了一会儿,又画着圈儿飞走。这是警察巡逻队在窥伺人们的窗户。然而巡逻队并不可怕,只有思想警察才真叫要命。

在温斯顿的身后,电幕上的声音仍在喋喋不休地讲生铁产量和第九个三年计划的超额完成情况。这电幕在播音的同时还能接收。不管温斯顿发出任何声音,只要比极低的耳语声音高一点,它就可以接收到;此外,只要他留在那块金属板的视野里,就不光能被人听到,也能够被人看到。当然,在某一特定的时间里,谁也没法弄清这会儿你是不是正在被人家监视。思想警察究竟按照怎样的频率,或者根据什么系统在接收哪个人的线路,回答这样的问题只能纯粹靠猜测。甚至不妨设想,他们对每个人都是从头到脚一直监视着的。甚至不论什么时候,只要愿意,他们随时都可以接通你的线路。人们只能在这样的假设下生活--从已经成为本能的习惯出发,从这个意义上说,你早已是这样生活了:你发出的每一点声音,都有人暗中窃听;你做出的每一个动作,除非在黑暗中,都有人仔细审视。

温斯顿继续背朝着电幕,这样比较安全些。不过他也很明白,即使后背也免不了会暴露出问题来。他的工作单位真理部就高耸在一公里开外肮脏不堪的市景之上,建筑巍峨,一片白色。他隐隐带着些模糊的厌恶情绪,心想:这就是伦敦,一号机场的主要城市,一号机场是大洋国人口位居第三的省份。他竭力想挤出一些有关童年时代的记忆,能够告诉他伦敦是不是一直如此。事情怎么会是这样?他满脑子记得的全是些19世纪的破房子,墙头靠木头撑着,窗户上钉着硬纸板,屋顶上盖着波浪板,坍塌的花园围墙东倒西歪;还有那漫天飞扬的尘土、破砖残瓦上杂草丛生的轰炸现场;还有那炸弹炸出的一大块空地,一批鸡笼似的肮脏的木制公寓突然间铺天盖地。可是毫无用处,他什么也记不起来了,除去一系列没有背景、模糊难辨的、灯光灿烂的画面以外,弄不清细节,他的童年什么都没有留下。

真理部

--用新话来说该叫真部--同眼前所有其他建筑相比,它的大楼显得截然不同。这是一个雄伟的金字塔式的建筑,白色的水泥墙面晶莹发亮,一层接着一层依次上升,直耸入云霄三百米。从温斯顿站着的地方,正好可以看到党的三句口号,这是用很漂亮的字体写在白色墙面上的:

战争即和平

自由即奴役

无知即力量

据人们说,真理部光是在地面以上就有三千间房屋,和地面下的格局结构相同。在伦敦别的地方,还有其他三所建筑,外表和规模都与真理部大楼差不多。在低矮的建筑丛里它们仿佛鹤立鸡群,因此你从胜利大厦的屋顶上可以将这四所建筑尽收眼底。它们是整个政府机构四部的所在地:真理部负责管理新闻、娱乐、教育和艺术;和平部负责管理战争;友爱部维持法律和秩序;富裕部负责经济事务。拿新话来说,它们分别被叫做真部、和部、爱部和富部。

着实叫人害怕的是友爱部,整座大楼连一扇窗户也没有。温斯顿从来没有进过友爱部,也从来没有走近距它半公里以内的地带。这个地方,除非公干,谁也无法进入,即便进得去,也必须要通过迷宫似的铁丝网、铁门,外加隐蔽的机枪阵地。甚至在环绕大楼外层关卡的大街上,也有穿着黑色制服、携带连枷棍的粗鲁凶恶的警卫在来回巡逻。

温斯顿突然把身子转过来,这时他已经给自己的脸部换了副安详乐观的表情,面朝电幕的时候,用这种表情是最理想的。他走过房间,进到小厨房里。在一天当中的这个时间里离开真理部,他得牺牲掉在食堂的中饭,他也知道厨房里没有什么吃的东西,只有一块黑色的面包,那得省下来当明天的早餐。他从架子上拿下一瓶清亮亮的液体,瓶子上面贴着一张白色的商标,简简单单写了一行字:胜利牌杜松子酒。它有一股难闻的油味儿,令人作呕,像极了中国的黄酒。温斯顿倒了快有一茶匙,硬着头皮,打起精神,像灌药似的咕噜一口喝了下去。他的脸马上腾地一下绯红起来,眼睛里涌出了泪水。这东西挺像硝酸,而且,吞下去的时候,你有一种感觉,好像后脑勺上挨了一记闷棍似的。不过接下来,肚子里火烧火燎的滋味减退了,世界看起来开始比较轻松愉悦了。他从一个皱巴巴的胜利牌香烟盒中拿出一支烟卷来,漫不经心地竖举着,烟丝马上掉到了地上。他拿出了第二支,总算保住了烟丝。于是,他回到了起居室,坐在电幕左边的一张小桌子面前。他从桌子的抽屉里拿出一支笔、一瓶墨水,还有一本厚厚的四开本空白日记簿,红色的书脊,大理石纹理的封皮。

不知什么缘故,起居室里的电幕安的位置很特殊。按照常规,它应该安在端墙一面,可以看到整个房间,可是如今它却被安在侧墙上,正对着窗户。在电幕的一侧,有一个浅浅的壁龛,在修建这所房子的时候,这个壁龛大概是打算用来放书架的,温斯顿现在就坐在这里边。

温斯顿坐在壁龛里,尽量躲得远一点儿,他便可以处在电幕的控制范围之外,不过这仅仅是就视野而言。当然,他的声音还是免不了被听到,可只要他留在眼下的位置上,旁人就不能看到他。部分原因就是这间屋子与众不同的布局,使他想干现在要干的事情。

但这件事也是他刚刚从抽屉中拿出来的那个日记簿使他想到要做的。这是一个精美绝伦的本子,光滑洁白的纸张因年代久远而略有些发黄,这种纸张至少有四十年没有生产过了。不过他可以猜想,眼下这个日记簿的年代还要久远得多。他是在本市一个破烂不堪的居民区的一家发霉的小旧货铺中看到的,当时它躺在橱窗里,至于是哪个区,他早已经忘记了。他一眼就把它相中了,一心想要得到。按照惯例党员是不许到普通店铺里去的(去了就是“在自由市场投机倒把”),不过这条规矩并没有严格执行,因为有许多东西,例如刀片、鞋带,通过正常途径是无法搞到的。他快速地朝街道的两头瞥了一眼,就一头钻进了小铺子,花两块五毛钱把日记簿买了下来。当时他并没有想到买来会派上什么用场。他把本子放在公文包里带回了家,心里有些惴惴不安。即使里面没有写任何东西,单是有这样一个本子也是容易引起麻烦的。

他要做的事情,是开始写日记。写日记并不违法(没有什么事情是不合法的,因为早已不存在任何法律了),但是如果一被发现,可以肯定地说,会受到死刑的惩处,少说也得在强迫劳动营里做二十五年苦役。温斯顿把笔尖插在笔杆上,用嘴吮吸了一下,把上面的油弄干净。这种蘸水笔早已成了老古董,甚至连签名的时候也难得用一下,他费了很大力气,才偷偷摸摸地搞到一支,只是因为他总是觉得这般精美光滑的纸张,唯有用真正的笔尖来书写才值得,拿墨水铅笔涂画可不行。实际上他已不习惯用手写字了。除了极简短的信笺以外,如今全是在听写器上口授,他目前要做的事,当然不能用听写器了。他用笔尖蘸了蘸墨水,又踌躇了一下,不过只是一瞬间,他的肠子里感到了一阵战栗。在纸上写标题,这是个有决定性意义的行动。他便用细小笨拙的字体写道:

一九八四年四月四日

他又坐直了身子,全然无助的感觉袭击了他。首先是,他丝毫弄不清楚,现在是不是一九八四年,还是一九八四年前后。大致是这个日期,因为他很清楚,自己今年是三十九岁,而且他也相信自己生于一九四四年,或者一九四五年。不过想要一点误差也没有地确定任何日期,在当今世界是永远办不到的。

他猛然间想到,他是在为谁记日记呀?给未来,还是给没出生的后代?他的思想在纸页上那个可疑的日期上面犹疑片刻,突然想起了新话中的一个词儿,叫做“双重思想”。他第一次清清楚楚地领悟到,自己企图做的事情竟然如此艰巨。你如何能同未来交流呢?单从其性质来讲,这样做是绝无可能的。只有两种情况:要是未来的情形同现在一样,他的话准会被置之不理的;要是未来同现在不一样,他的处境又有什么意义呢?

他呆呆地坐了半天,眼睛直盯着本子。电幕上现在换了种刺耳的军乐。很是奇怪,仿佛他不光丧失了表达自己思想的能力,而且甚至连起初想说什么话,也忘得一干二净了。已经过去了几个星期,他一直在准备着如何应对这一时刻,他从来没有意识到,除去勇气以外,他还需要什么别的东西。实际写起日记来是易如反掌的,他要做的只是把多年来一直萦绕在脑海里无休止的、无穷尽的独白付诸笔端就可以了。但是到了这一刻,甚至连独白也干涸了。此外,他的静脉曲张也开始痒得使人难忍难熬起来。他连抓一抓都不敢,生怕一抓就要红肿发炎。他只好任凭时间一秒一秒地流逝,只感觉到面前空白的纸页,脚踝上的皮肤发痒,音乐的喧嚣和杜松子酒带来的一阵醉意。

突然间,他开始慌里慌张地写起字来,只是朦朦胧胧地意识到自己写的是些什么。他的纤小而有些稚嫩的笔迹在本子上弯弯曲曲地勾画着,写着写着,先是省去了大写字母,最后连标点符号也省去了:

一九八四年四月四日。

昨晚去看了场电影。全是些战争题材的影片,有一部很不错,是关于一艘装满难民的船,在地中海某处遭到空袭。观众看到有一个大胖子企图游开去逃脱追他的直升机的镜头,感到很好笑。你起初看到他像一头海豚一样在水里翻滚,然后通过直升机的瞄准器看到他,最后他满身都是枪眼,四周的海水也被染成了红色,他突然沉了下去,好像枪眼里吸进了海水一般。下沉的时候观众们笑着欢呼。接着你看到的镜头是一艘装满了孩子的救生艇,头顶上空有一架直升机在不停地盘旋。

有一个中年妇女坐在船头上,大概是个犹太女人,怀里抱着一个三岁左右的小男孩。小男孩吓得哇哇大哭,把脑袋藏进母亲的怀里,好像要钻进她的胸口一样。那个女人用胳膊将他搂住,安慰着他,尽管她自己的脸色也吓得发青。她一度用自己的胳膊尽可能地保护住孩子,似乎她以为自己的胳膊能够为他抵挡住子弹的侵害。接着直升机在他们中间扔了一枚二十公斤的炸弹,引起骇人的爆炸,整个救生艇被炸得四分五裂,成为碎片。接着出现一个很精彩的镜头一个孩子将胳膊高高举起越举越高越举越高天空中一定有架机头装着摄影机的直升机在跟拍他的胳膊在党员座中间发出了一片喝彩但是在无产座部分却有个女人突然吵嚷了起来大喊说他们不应该在小孩子们面前放映这部电影他们在孩子们面前放映这部电影是不对的最后警察把她赶了出去我想她不至于会遇到什么不愉快的结果无产者说些什么没有人会放在心上典型的无产者反应他们绝不会--温斯顿停了笔,一半是因为他感到手指发麻。他也搞不清楚是什么叫他一泻千里地写出这些胡说八道的鬼话来。但奇怪的是,在他写日记的时候,有一种全然不同的记忆在他的思绪中明晰起来,他觉得自己有能力把它写下来。他现在意识到,这是因为有另外一件事才使他突然决定今天要回家,开始写日记。

就是今天早上发生在部里的事--如果说,如此模棱两可的事也可以叫“发生”的话。

快到十一点的时候,在温斯顿工作的记录总局,人们纷纷把椅子从办公间拉出来,摆放在大厅的中央,放在大电幕的前方,准备举行两分钟仇恨。温斯顿在中间一排的一张椅子上坐下来,有两个他只见过面却从来没有说过话的人意外地走了进来。其中有一个是他常常在走廊里碰见的一个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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