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英国,牛津和剑桥这两所大学无论如何得去看看,尤其是读书人。我不曾有福气申请到去牛津读书的资格,但总算到过牛津:没有“读过”牛津,“到过”牛津也算是见到了一种学术风范的外形。
早春的一天,大大小小男男女女读本科读硕士读博士做访问研究的各国学生组成的“多国部队”乘着一辆大巴去了牛津城。从这个学院到那个学院,从这个教堂到那个教堂,徜徉于现实与历史之间,徘徊在学术神圣与世俗的边缘,一天不知不觉便过去了。傍晚时分,我和同行的W去看创建于1458年的马达莲学院(MagdalenCollege),同时这也是唯美主义大师王尔德读过书的地方。进了学院,便被学院的自然美景吸引,便想到拍照片。就在这时,我发现我带来的相机少了一台。我带了两台“佳能”相机,一台是数码的,一台是用胶卷的。总之,我发现我的那台胶卷相机不见了。
我一下子懵了。快快乐乐地玩了一天最后发现相机丢了,没有什么比这更令人扫兴的了;拍了一天的照片,到最后却发现相机不见了,没有什么比这更晦气的了,而这不幸却又是发生在我所崇拜的牛津大学。
于是,我几乎不抱希望地回想在最近一个小时中停留过的地方,努力从脑海追索自己可能在什么地方丢了相机。这时,下起了不小的雨,我们冒着雨去寻相机。我边走边想,这么大的地方,到哪儿找去。问了几个地方,人家都说没看见。有的地方是收门票的,但人家见我是找丢失的相机的,都还“网开一面”。最后,我到了牛津的基督教堂,我记得在那里的大教堂里换过数码相机的存储卡;然而,等我去时,那里几乎没有什么人了,更不见我那相机的踪影。但我并不死心,便到入口处去问那位先生。
我说,我一个小时前在这里,但后来发现自己的一台相机不见了,不知有没有人捡到相机。那先生看了我一眼,问我丢的相机是什么牌子的;我一听:有戏!连忙说,“佳能”牌。于是,他让我跟他走,从一间里屋子里取出了我的相机。
这回真的体会到了什么叫“喜出望外”。我连忙谢他,拥抱他,并说:IloveOxford。到了外面,同行的W提出用那台相机给我拍张照片,留下对“浪子回头”的相机的纪念。细雨中,我用那台相机拍了在牛津的最后一张照片。照片现在还没有洗出来,但可以想象,我的笑容一定会像华滋华斯的水仙。
回来的路上,我对W说了两点“体会”:一是今后出门旅游千万不要带太多相机;二是,如果一定要丢失东西,最好是在教堂里。
托上帝的福,让我的相机归来;托上帝的福,让我那天的彩色的记忆又回到我身边。
初到英国时,我临时住在一个家庭里。跟房东老太太聊天时,自然要聊到自己的家人。我告诉她,我爱人是在什么地方工作,我孩子是怎样的可爱。老太太便跟我要我爱人和孩子的照片看,我这才想起,自己因为匆忙,没有把照片带上。她听说我没有带家人照片在身边,很是诧异,对我瞪大了眼睛,觉得不可思议。
在临行整理行李时,我是列了一个非常详细的清单,连小到回形针这样的东西都列了,照片自然也在其中;但不知怎的,最后竟忘了带上,所以便有了上面这尴尬的一幕。
这件“小事”同时也使我想到很多。一般我们认为,我们中国人是非常重亲情的,这是我们的美德。然而,涉及出门要带着家人照片这一点时,我们比西方人差多了。西方人出门时,行囊当中不可缺少的一样东西就是家人的照片,跟洗漱用品一样重要。他们会很自豪地把家里的成员介绍给朋友们;所带照片有大有小,最常见的是在钱包里夹放。可是我们出门时,一般不带家人照片,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在朋友面前“淡化”家庭生活;更有意思的是,我们有些活动还经常是要通知当事人“不带家属”
的。当然,我们的钱包里大多也有那种透明的夹层,但我们主要是用来放信用卡或明星照片。
记得我的一位在美国的朋友拍过一个美国家庭领养中国孩子的纪录片。那里面的一些美国人有的自己没有孩子,但他们出门时,总要把自己领养的孩子的照片带在身边,并自豪地告诉人家:“瞧,这是我女儿!”
总之,我虽然给英国老太太解释了因为自己来得“匆忙”而没有带上照片,但深知这样的解释等于没有解释,因为她到现在都不能理解。
我曾经写过一篇文章,说咖啡是英国社会,尤其是英国大学里的人际交往的好媒介。大家一高兴,便要喝咖啡去;大家想交流,便要喝咖啡去。在沃里克的第一个月里,我是在咖啡屋结识了不少朋友,学到了不少东西。
跟我一起听讲座的学生当中,有一个日本女孩;她平时很少跟人交往,独来独往,很是内向。
一天下午,听完讲座后,她怯怯地跟我说:“我请你喝咖啡。”我说:
“对不起,今天我没空,下次好吗?”她点了点头。
第二天下午,刚进图书馆,抬头又遇见了她;她用同样的口吻对我说:“我今天请你喝咖啡,有空吗?”我告诉她:“哦,对不起,我刚喝了咖啡。”她失望地走了。
又是一天下午,讲座结束后,她又叫住我:“去喝咖啡吧。”我说:“好啊,走。”
于是,我们一起走进人文大楼下面的那处咖啡屋。进去后,我找了一处看得见花园的地方落了座,美滋滋地等着日本女郎给我端来热腾腾的咖啡。
约莫两分钟过去了,她来了,端着热腾腾的咖啡,但那托盘里明明白白地放着的是“一”杯。就一杯!
我猛然醒悟了!我真是只笨驴!这是在英国呀!我还等什么呀!
好在我反应快。我说:“啊,你来啦。柜台前人还多吗?”她说:“不多,不多,你快去吧。”于是,被三番五次邀请来喝咖啡的我连忙跑到收银台前自己花钱买了杯咖啡。
我端着自己买来的咖啡坐到窗前,看着窗外的花园,边喝边跟她聊。
聊各自在英国的感受,聊汉语与日语的关系,聊高仓健。不过,在这整个过程中,我的脑子里始终被一个问题纠缠着:这个女“东洋鬼子”怎么如此之西化呢?
在英国生活了这么长时间,对于文化差异以及由此而造成的社会交往、人际关系和生活细节等方面的差异,应该说,早已了然于心。在西方社会,情归情,理归理,利归利,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决不含糊。就拿师生关系一端为例吧,中国有师道尊严,老师有错,有时也不便纠正;而亚里士多德则说:“吾爱吾师柏拉图,然吾更爱真理。”在老师和真理之间,亚里士多德要维护的是真理,不是老师。
到英国的第二天,房东谢拉带我到市中心玩。我们是乘公交车去的。
因为刚到英国,我身上还没有硬币,谢拉说:“没关系,我先替你垫着。”
到了市中心,谢拉把当地有用的去处,如商店、市场指点给我看,而且还买了些东西送给我。这半天,玩得很开心。没想到,回到家里,谢拉对我说:“义海,你欠我一英镑车费呢。”我这才恍然大悟:她买的那些东西是她送我的,那一英镑的公交车费,是她借给我的。
随着交往的圈子渐大,我跟当地的一些诗人“混”熟了,周末经常到市区的酒吧朗诵诗歌。考文垂市区的SilverSpoon街据说是中世纪就有的老街,那里的酒吧一家挨着一家;我们每次都要从一家酒吧朗诵到另一家酒吧,常常是一个晚上走三到四家。每到一处,我们都要自己掏钱买杯啤酒,然后一个一个地朗诵。
酒是好东西,是人际交往的好媒介;常常在一起喝酒的男人,自然容易成为好兄弟。于是,在不长的时间里,我便有了一批诗酒朋友,其中JonMorley是跟我最要好的一个。
一天,朗诵结束已近午夜时分,出于安全的考虑,我和JonMorley决定打的回去。他住的地方比我的住处离市中心要远一点,所以出租车可以先从我的门前经过,于是,我们合租了一辆车。中途,我先下车。就在我向他道了晚安,准备关车门的时候,Jon把我叫住:“嗨,你的钱还没给呢!”司机也奇怪地看着我。我这才明白,原来他这是严格按照西方人的“规矩”办事。这种“规矩”我不是不明白,我也想过跟他平摊车资,但想到,出租车的终点是他家,而且整个行程最多6英镑,该摊给我的车资也不过是3英镑左右,所以,我就懒得拿出身上的纸币让司机找零。更何况,哥俩都已经熟到这种程度了,还在乎这点钱?何必那么斤斤计较呢?
一时间,我很是尴尬。可是,既然已经下了车,再掏出钱来付费,反而让人家觉得自己不懂“规矩”;于是,我干脆说:“哦,对不起,我身上没零钱了。
下次我来付。”想到咱们中国人打的争着付钱,觉得这些英国佬真太不够交情。
当然啦,虽然把Jon打发走了,我心里还是感到一些不舒服,并打算找个机会“扯平”。直到我回国前一周,在一次艺术节上,我终于觅得了良机。在他喝完了一杯啤酒后,我悄悄地去给他买了第二杯啤酒。这1.75英镑一杯的啤酒令他万分感动:“义海,真不好意思,让你花钱买酒给我。”很显然,他并没有觉得我这是在还上次坐车没付费的债;也许他已经把那事给忘了。他只觉得,此刻的我很慷慨。他一高兴,便提出要在英国出版我的英文诗歌集。我说,很好啊。当天晚上,我就把稿子发给了他。
在我回国6个月后,我的英文诗歌集在英国出版了。
一月下旬了,是冬天最隆重的时候;该落的叶子全都落了,雪莱所预言的春天还没有到来。每次步行去沃里克大学总要路过一段静谧的林荫道;那里没有机动车辆,只有行人的脚步匆匆地走过,只有罗宾鸟的鸣啭,只有林间的薄雾悄悄地升起,又静静地散去。每次走过那里,我都感到步行的乐趣;在步入学术殿堂之前,总能先接受一下自然的熏陶。
一天早上,我像往常一样步行去学校。走到那林荫道时,远远地看到显目的施工标志,接着又听到机器隆隆的轰鸣声。我以为是在进行道路施工,但走近了一看,便发笑了:原来那是一群工人正开着一种粉碎机,把前些天修整下来的残枝放进机器里碾碎;一堆堆的树枝,转眼之间便被碾碎;残枝被粉碎后,随即又被均匀地撒在路边的林子里。
这样处理残枝败叶,我倒是第一次见到。通常,我们就把它们留在路边,任其腐朽;在中国的乡村,人们通常把它们当作不可多得的柴火。然而对这些英国人来说,两者都不可取:扔在路边,乱七八糟,有碍观瞻;拾回家去,没啥用场。
其实,无论是捡回家去还是经过粉碎撒在原地,我觉得都有其合理之处。捡回家去当作燃料,更显出中国作为一个传统的农耕民族的特点,体现出的是一种实用主义。而特别强调保护自然、维护生态平衡的英国人,体现出的更是一种浪漫主义精神。美国超验主义哲学家、散文家爱默生(RalphWaldoEmerson,1803-1882)认为:“从哲学层面上讲,整个宇宙世间是由自然和灵魂构成……而自然,一般说来,是指未被人类改变的那些本质性的东西(essence),如太空、天空、河流、树叶。”我非常服膺爱默生的“自然哲学”,但是,他对自然的理解也太过苛刻;按照他的理解,这些英国人修剪树枝本身是不自然的,然后,把修剪下来的枝条粉碎后撒入林间同样是不自然的。于是,每当我从这条小径上走过,我都在想:如果人类介入自然,使自然本身更加自然,这究竟是自然的(natural)还是不自然的(unnatural)呢?
算了,不去想爱默生了。圣经《旧约》中有句经文用在这里我觉得很合适:你本来自尘土,还归于尘土(Dustthouart,todustreturnest)。这些残枝败叶本是泥土的儿女,当然就应让他们还归于大地。当然,把这经文用在这里,没有任何宗教意味,只是说明一个生态平衡的道理而已。
虽然回到国内有些时候了,但在英国的种种经历似乎还历历在目,甚至有很多瞬间让我想忘记也忘不掉。我想,我们常说人生是多彩的,恐怕也是因为其中包括了很多令人永远难忘的瞬间。
刚到英国时,我对很多情况都不熟悉,尤其是头三周,整个人是生活在“文化震惊”(culturalshock)中。虽然此前也有过在国外生活的经历,但那毕竟是短期的,而且一切都有人安排得好好的。所谓“文化震惊”是指一个人初到国外(尤其是到了属于不同文明系统的国家)所特有的在文化上的不适感,虽然觉得天还是天,地还是地,但总觉得一切都不一样,觉得是颠三倒四地生活着;平时讲话时,从来不觉得语言的存在,而现在一张口,就觉得自己是在使用语言。这种异样的感觉,会令你不安、焦虑,甚至恐惧。
正是在这种不安中,我一个人摸索着开始了新的生活。大约是到英国后的第二周,我坐火车去伯明翰,到总部设在那里的西米德兰兹郡(WestMidlands)的警察总局登记,这是海外人员到英国后的一种“例行公事”。办完事后,离上火车还有些时间,我便到市中心的维多利亚广场闲逛。这广场几乎是伯明翰的象征,古典的建筑、精致的雕塑,让人流连忘返。
就在我游兴正浓的时候,一个约莫30岁光景的相貌颇为迷人的女子满脸微笑地走到我跟前,指着我的数码相机说:“先生,我帮你拍张照,好吗?”说实在的,我当时真的没有反应过来;如果说有什么反应,那便是紧张感和不安感——在伯明翰这样一个人来人往的国际大都市的市中心,忽然有个陌生女子上来,要拿你的相机给你拍照,你会有什么感觉?
换言之,作为一个中国人,你会有什么感觉?可能性一:出门在外,人生地不熟,更何况是在外国,一定要留点神,当心人家趁给你拍照的时候,把你的相机抢走,更何况,哪有人主动上来给你拍照的?可能性二:出门在外,你得当心陌生女子,尤其是长相好看的女子;可能性三……当然,还有可能性N。
不过,我稍稍迟疑了一下,还是忐忑不安地把相机递给那女子;毕竟,这是在国外,你得和国际“接轨”。她让我摆好姿势,给我拍了几张照片。然后,微笑着把相机还给我,说:“我看你没有伙伴,一个人在这里,对周围的一切又那么喜欢,我想,你一定很想拍照留念,所以,我很愿意帮助你。欢迎你经常来伯明翰。”
看着她远去的背影,我的内心好像被什么触动了,久久不能平静。而且,对此至今还耿耿于怀。我想,我当时的迟疑、怀疑,在许多国人来说,一定是可以理解的。是的,在我们的生活中,实在有太多的怀疑,怀疑别人,怀疑周围的一切,尤其是出门在外时。在你外出时,总有些“有经验”
的人提醒你:不要吃不认识的人递给你的东西,不要抽陌生人敬给你的香烟,不要让陌生人替你照看行李,上飞机时千万不要帮别人提行李,等等,等等;一些公共场合的广播里,甚至还将这几条反复地提醒顾客,让你深深地觉得,自己是生活在一个不安全的环境中,让你觉得危机四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