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对孩子的影响早为人们关注,离婚是婚姻质量差导致的结果之一,与一直在完整的家庭里长大的成年人相比,孩提时期经历过父母离婚者的教育背景较差,收入水平较低。他们对出生家庭更多地持负面态度,并对离婚更加宽容,或产生不结婚的意识。这些孩子还有更大的可能在婚外生育孩子,此外,性行为提前、有更多的性伙伴或婚前同居以及中断学业等非传统行为更多地出现在父母离婚的成年孩子身上。一项对美国孩子的全国抽样调查中,1147个1965~1970年出生或18~22岁年轻人的追踪资料证实了父母离婚的影响不是暂时的,即使到了一二十年以后,对孩子仍有消极作用,它表现为与父母之间的代际关系不佳、较高概率的行为问题、高中逃学以及有更多的人接受心理方面的帮助。婚姻质量的高低会影响婴儿的智能发育。母亲婚姻质量的高低可以预测婴儿2个月和6~8个月时的智能和心理运动发展,父亲的婚姻质量高低可以预测婴儿6~8个月时的心理运动发育。婚姻质量越高,婴儿发育越好。幼儿行为问题与家庭功能也有密切关系,当家庭功能不良时,其发生具有普遍性。国外研究认为父母离异对2~5岁的学前儿童的影响最大。
国内研究也证实,离婚家庭的儿童比和睦家庭中的儿童存在更多的心理卫生问题,男孩子主要表现在行为方面的异常,如对人冷淡、无动于衷、不愿与人交谈、易烦躁发怒等。对于小学低年级的男生,父母离婚会使他们无法专心上课,有攻击性,不愿与人接触,常有被背叛、遗弃之感。女孩则以情感障碍为主,表现为爱哭,过分胆小或焦虑,闷闷不乐,觉得低人一等。年幼者以情绪异常为主,而大龄者在行为、情绪、性格等方面均可能异常,把对父母离婚的不满和愤怒常常迁怒于同龄伙伴,易深化为攻击行为。父母离婚对孩子的认知、情感、社会发展、人格发展和未来婚姻方面都会产生负面影响。但另一方面,确实已无感情的父母离婚也可能使子女有成长的机会,子女会因此而更加独立自主,奋发图强,并学会安排自己的生活,培养自己的兴趣,常能敏于观察,善解人意,并积极追求自我成长。
要了解孩子在父母离婚中可能受到的心理冲击,采取预防措施,保护好孩子平安度过这特殊时期,双方都必须继续承担起抚养教育子女的责任和义务,训练孩子的自我照顾能力,给孩子父爱和母爱,用爱去抚慰孩子受伤的心灵,关注孩子的身心健康。
关注自己的父母和对方父母及其他家人因离婚而带来的心理冲击,尽力维护他们的身心健康,给他们多一点爱心和关心。
其实离婚当事人在做好长幼心理关爱努力减少离婚对他们的心理冲击的同时,也是他们给离婚当事人巨大心理支持的机会,亲人是离婚当事人最重要的社会心理支持系统,对改善离婚当事人的心理状态至关重要。
离婚后相关问题处理技巧
万春、黄娟办过了离婚手续,发现还有很多的事不知道怎么处理,比如分手后住什么地方,跟他(她)的家人怎么相处,想看孩子怎么办,亲戚、朋友问到相关事宜怎么回答等等。离婚后的很多相关问题该怎么处理呢?
离婚后有很多具体问题需要面对和妥善安排。关于财产分配兑现的问题,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关于子女的抚养监护,在遵照相关规定条文执行的同时,还要强化父亲和母亲的抚养教育责任的问题,共同努力减少离婚对孩子的心理冲击,保证孩子身心健康成长。
离婚后其他问题还有:
1.离婚后生活安排问题
每个人对离婚后的生活,除必须有充分的心理准备以外,还要实实在在地安排好离婚后的生活。离婚后的生活要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慎重安排。
大多数离婚者都会选择独立生活,选择独立生活要注意的就是不要太闲暇,比较忙碌一些会更好,而且每天的安排都要有一个计划,都比较充实。
假如你是一位实业家、老板,可以花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身于工作;假如你工作并不忙碌,但朋友很多,离婚后则可以经常和朋友在一起,聚会、出游,一起从事其他活动;假如你工作清闲,朋友少,你可以安排旅游,尤其是中长程的更好。
总之要把每天的时间安排得满满的,一天下来,觉得很有意思,回味无穷,即使在睡觉的时候也无暇去想象,去担心离婚后的诸多事宜。
(1)回到父母身边或至亲好友身边住一段时间:从小对父母就很依赖,感情非常好,父母身体也不错的,回父母身边住一段时间,淡化一下离婚对自己的影响。“人穷则返本”,在父母身边,自己就会像孩子一样,有充分的依靠和安全感。
若父母身边不好住,或父母与自己相距甚远或父母有其他原因不适宜与其同住,可选择与同辈至亲好友一起住一段时间,让自己觉得随时有一个伴,减少孤独感。
(2)仍住在原处:因住房困难,或因舍不得离开孩子,也有的夫妻,离婚前敌对如仇,真的离婚了,却舍不得丢下对方,甚至仍住在一起,一个房间,一张床。也有些夫妻一住就是多少年,反而不吵不闹,相安无事,相敬如宾,还亲如夫妻。孩子都不知道父母已经离婚,原来他们还确有真情,倒是离婚证书起了调解作用。
(3)旅游:可以请假或利用休假期跟团旅游,中长程,出去天数多一点,把自己融进一个团队,每天的生活都很充实,旅伴之间相互帮助,相互关照,充满着温馨和快乐。随着时光的流逝,让自己淡化婚姻死亡带来的阴影。
若因各种原因无法自由安排的话,要想到的是这种生活给自己带来的好处:无人跟你争吵,无须跟谁怄气,从未享受过的平静、安宁,自己做自己的事情,爱做什么就做什么,喜欢怎样就怎样。
2.离婚后关系相处问题
离婚后的关系相处,最好不要让别人知道,尤其是不要让孩子看出来父母已经离婚。多数夫妻离婚时都已经有了孩子,相对孩子来说有了亲情,加上许多年的同床共枕的关系,彼此一辈子都是亲人、至交、挚友,而决不是敌人、仇人,原来的关系还是亲人,有人离婚后甚至连儿子女儿都不认,实在是不可思议。
离婚后相处最难的关系是前夫或前妻,婚姻分析师的建议应该是:
双方都没有与异性交往,而双方又存在相互接纳,可继续亲密来往,哪怕就是从头再来,再谈恋爱、再结婚(复婚)。现实生活中确实有很高的复婚比例,有人做过调查,甚至认为有70%的离婚者,事后后悔,说明离婚并不代表婚姻的真正死亡。
离婚后,若一方或双方都与别的异性有交往,则要充分尊重,还要非常注意原夫妻之间的交往,原则是不伤害任何一方的新朋友。尤其是在离婚夫妻任何一方有了婚姻之后,与前夫前妻的关系就必须降格,淡于一般朋友的关系。甚至不能保持亲情关系,因为容易伤害对方的配偶,配偶会特别敏感的就是现夫(妻)与前妻(夫)的关系。
离婚后与孩子的关系应该是一直保持比较亲密的状态,孩子最担心的事情就是失去爸爸或妈妈,一定要给孩子一种安全感,让他们在爸爸妈妈共同的关爱下成长。这一点对离婚父母来说又是最难做到的一件事情,一定要根据各家的具体情况,处理好与孩子的关系,尽力帮助孩子健康成长。
离婚后同居感觉不错
媛媛离婚了,有一种解脱、舒缓、自由自在的感觉,她很想完完全全地拥有一份自由,遗憾的是她做不到,原来设想一办离婚,她第二天就搬走,可是真的办了离婚,如果搬走了,就不能再回来了。儿子判给了丈夫,巧的是孩子的爸爸第二天出差,要赴美国考察20天,孩子才8岁,小学三年级,一个人在家能行吗?谁给他做吃的,谁给他洗衣服?谁早上喊他起床上学?
她搬到自己租的房子还没有收拾,晚上儿子回来了,很快也就来了电话:妈你在哪里啊?我没有吃的,咋办啊?晚上你在哪里?我不敢一个人睡觉。
媛媛无法只能又搬了回来,继续住着。孩子爸爸回来了,她还是继续住着。
两人奇怪地发现,他们不吵架了,前夫很感激媛媛,不仅是赴美期间,她帮着照料儿子,而且回来之后,他发现前妻跟原来不一样了,尽心尽职管好这个家。两个人之间还多了一份尊重,相敬如宾,也不太去管对方的私事了。开始两个人是分床睡的,媛媛在儿子房间里搭了一张床,跟儿子睡。有一天半夜,前夫发了一个信息给媛媛说自己肚子疼得厉害,问怎么办?媛媛一着急,赶紧起身进了前夫的房间,问寒问暖,前夫说自己的右侧腹部疼痛,媛媛用手去检查前夫的腹部,前夫一把抱住了她,媛媛明白了,两人紧紧地拥抱在一起。
之后媛媛又和前夫同房而睡了,一家人恢复了以往的美好日子。他们自己也挺纳闷,离婚了还在一起好吗?
离婚后同居的事并不罕见,什么原因让他们又住到了一起,而不分开了呢?相关调查提示,办了离婚手续拿了离婚证仍然住在一起的原因,有以下数种:
(1)感情仍浓、无意分开:有些夫妻的离婚是一时冲动,颇欠考虑,双方却觉得还依赖(恋)对方,于是自然还住一起,谁也不觉得别扭,或不该,于是就在一起住着。
(2)以孩子为中心,谁也不想离开孩子:双方感情平淡,但对孩子却感情很深,谁也不想离开孩子,正好住在一起。也不需要告知孩子父母已离婚,相安无事。孩子不知道父母已离婚,夫妻也无意离开孩子,反而和和睦睦过着比以前还好的日子。
(3)无意让别人知道离婚的事:不愿让父母和其他家人,不愿让孩子,也不愿让亲友同事等知道已离婚的事实,于是就像原来一样住着,反正大家都不知道离婚。
(4)无房搬出:原来就一套房子,没处可搬,又不愿和父母一起住,将就着住着,等有房子再说。
(5)其他原因:如财产分配尚未兑现,子女监护尚未习惯,或还有具体问题需对方参与或协助;或者本该搬出的一方仍深爱另一方,暂时还不愿离去,或还想挽回婚姻,或还想纠缠,而不愿马上离去。
离婚后同居是对,是错?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不要一概论之。
(1)确有感情的离婚后同居:因一时感情冲动,没有对婚姻深入反思就离婚的,或者是未经历离婚前分居,原来的日子吵吵闹闹,嫌烦,谁知道真的离婚了,才发现其实对对方爱得很深。这些人离婚,感情基础仍然很好,住在一起谁也不想离开。对这些人的离婚同居应该支持,而且要求他们不要到处宣传自己已经离婚,让家人、邻居、同事、朋友依然把他们看成是夫妻,尤其不让孩子知道,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何时去办复婚手续,由当事人自己决定。
(2)有孩子而同居:双方都舍不得孩子,感情尚存但不深。这一类型因为感情比较淡了,只因为舍不得孩子,以孩子作为一种纽带,两人之间还有一定的凝聚力,不仅能同住,而且还能像夫妻一样,不仅有性关系,还有感情的联络。同居一段时间后,重新反思婚姻,如果觉得可以不必离婚,那么再过一段时间再说;如果觉得还是离婚更好,则可以分居一段时间,再回来,让孩子有个充分适应,再分开。
(3)感情完全破裂,为孩子牺牲自己:对这位他(她)应予劝阻,不要单纯为了孩子而牺牲自己一辈子。我们也常劝说,已经独身的父亲或母亲也不要为孩子而奉献自己的一生。一代管一代,我们对孩子仅仅是一种抚养教育的责任,给孩子的爱太多、太沉重对孩子对成人都没好处,完全没有必要为孩子而做一辈子的牺牲。
(4)感情确已破裂,双方决意离婚,但目前无分居条件:这一类离婚后同居实际上只是一种同住状态,时间长了,双方之间偶尔还会有性关系,但感情上的联络已很少,即使仍有性关系,也已无爱情可言。
对这一类离婚后同住状态,可以帮助他们探讨如何克服当前的困难,如财产分割兑现问题、无房问题等,经过努力都是可以解决的,问题解决以后以尽早搬开为宜。
(5)为纠缠报复对方而不分居:坚持以理服人,劝说该搬走的一方尽快搬走,无理取闹到一定程度,可请求法律援助。
再婚负面心理的调适
冰和雪都是离过婚的人,经人介绍,他们认识了,谈了一段时间的恋爱,感觉还不错,又准备结婚了。为了汲取第一次婚姻失败的教训,特别强调再婚前的准备工作,尤其是对再婚后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有充分的心理准备。
其中,对再婚质量影响很大的是再婚中的负面心理,这些负面心理的调适情况良好,再婚的效果就比较好。那么,再婚后有哪些主要的负面心理,又该如何去调适呢?
再婚主要有以下几种负面心理,需要认真调适。
1.怀旧心理
多见于前婚夫妻感情深厚,一方因病或意外事件而亡故的再婚者。再婚时常流露出对前婚配偶的怀念之情,尤其是当再婚配偶做得不如前婚配偶时,怀念之情更容易出现,甚至由此而引发对再婚配偶的不满。这种怀旧心理最容易引起再婚配偶的痛苦。所以,再婚者在再婚前就应该有心理准备,作为有怀旧心理的一方必须在感情上面对现实,以增强对怀旧心理的防范意识。作为再婚的新配偶,应该给有怀旧心理的一方更多关爱,各方面的表现要更加突出,更加优秀,从积极方面帮助配偶更少发生怀旧感情。再婚前可先同居一段时间,以便更好适应。
2.习惯心理
一般在第一次婚姻中可能已经形成了各自的兴趣、爱好和生活习惯。
再婚后相互之间一时不能适应,特别是性生活习惯。如果双方互相不去了解和熟悉对方的欲望、要求和技巧,很可能会导致性生活不和谐,引起双方不满。所以再婚夫妻应当主动适应对方的习惯,寻找一个能照顾到双方习惯的折中解决办法。此外双方都应有足够的宽容精神,扬长避短,互相协调,逐步建立起新的生活习惯。不要企图要求对方作出巨大的改变,而更主要是去适应对方。再婚前若能有一段适应时间(共同生活)可能更好。
3.比较心理
再婚夫妻容易犯的一个毛病,便是用原配偶的优点与现配偶的缺点相比较,事事挑剔,处处不满,挫伤对方自尊心。这些必然会影响双方感情,也使自己对重建的家庭失望。再婚夫妻必须注意比较心理可能带来的负面效应。其实人各有所长,也各有所短,应当积极全面地评价对方,了解对方,认识对方的优点,帮助其克服缺点,使对方成为自己理想中的配偶。当然我们更主张保持热恋期的晕轮效应,把新配偶的优点放大,长时间地保持一个完美形象,比较心理就不会引起负面效应。
4.嫉妒心理
许多再婚者常嫉妒或计较对方的前婚生活,不时揭其隐秘,捅其伤疤,亵渎对方人格,挫伤对方自尊,伤及对方感情,影响再婚稳定。再婚夫妻一定要注意防范,特别是性爱型嫉妒,应重视对方的心理贞操,珍惜对方爱的感情,抚慰对方饱受创伤的心灵,不讽刺、不取笑,真诚相待,才能使两颗心紧紧地结合在一起。
5.报复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