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四十七暗市刘日记
这个赌局是没有悬念的。非常无趣。
云门一直睡到了下午,才被阿k踩醒。为这事儿,他一直特纳闷,人家的狗都是舔醒主人,它娘的这个黑色傻大个儿就非得用踩的,还踩得不是一般的重,云门觉得肋骨伤的地方暗暗地疼。幸亏自己身体比以前要好太多,恢复速度如同小强。
睁眼就看见阿k的大长脸盯着他看。眼神中透着不耐烦。云门心说你它娘的怎么没学到白鸽的,至少笑一笑,跟着暗市刘时间那么短,这不耐烦的表情却学得这么到位。
“欠打是不!”云门举起手做出要打它的动作。
阿k一转身,一屁股坐在了云门身上。
云门把它推开,骂了一句。一骨碌跳下炕,就听见外面的炮竹声。
暗市刘的狗肯定赢了。
不慌不忙地穿好衣服出去,外面的刘家人都在狂欢。
他和阿k找了个角落里坐下,像是在看一场表演,暗市刘和她的获胜犬只是主角。那些羊鼻梁被装饰了一番,脖子上戴着红色花圈儿。
慢慢地,围观人群散去,留下来的,是等着分钱的。
云门想这些钱肯定不会少,只怕暗市刘拿的那一部分是她经济来源里很重要的一环,当年刘四爷就是拿这些钱建立了狗场,养活了老刘家庄的人。
他对刘四爷有些改观了,刘四爷算是个三观都很正的人,生意做得有底线,也不忘本和初心。
现在这样的人,已经很难找到了。
暗市刘跟刘四爷,又有几分相似呢?
云门像个雕塑一样默默地等待暗市刘处理完所有的事情,已经快天黑了。
最后一个堵客拿着钱走了,暗市刘才把云门的狗带出来。并且给了他一辆加满油的吉普车。
吉普车是经过改装的,只有前排两个座位—驾驶员座和副驾驶座。后面的椅子全部被撤掉,铺着软毯子,里面还立着放置着几个大背包。
把三只狗装上车。云门对暗市刘道:“不送我一程?”
暗市刘没做表示,云门笑了笑,拥抱了一下对面沉默的短发女人。
“再见。”
云门转身上了车,他从后视镜里看到暗市刘动了动嘴唇,但是天色渐渐暗了下去,他看不清楚她到底说了什么。
云门不准备开夜车,他开出村镇就用了三个小时,到达市区的时候,已经是夜里了。带着三条大狗很难找到可以过夜的宾馆或者招待所,他想了想,还是转了一圈,来到了最开始遇见刘小满的那个街道后街。
把狗留在车里是很危险的行为,云门没有去买吃的,他准备吃点干粮然后就在车里过一夜。
包里有不止一个手电筒,云门想暗市刘的意思是可劲儿用。所有他熄了火,打开手电准备读暗市刘的日记。
日记沉甸甸的,云门捧在手里,心情十分澎湃。
就好像面前的是一本武功秘籍,打开它,就能得到终极的力量。
云门深吸一口气,缓缓翻开笔记本。
云门足足愣了十秒钟。
这一刻,他内心是崩溃的。只差没一口老血喷出来。
他大骂道:“我去你二大爷!暗市刘个混蛋!”
只见整个日记本页面写得满满的,但是他一个字都看不懂。
他早该想到,暗市刘这个人,以前写纸条的时候都极度不耐烦,多写一个字都能要她老命,娘的,日记这玩意儿是写给自己看的,她能给你一个字一个字写清楚才特妈的有鬼。
那字写得潦草程度,比得上医院的医生写的病历。
不止是字,她的日记上还有很多画。翻到后面,字越来越少,画越来越多。
云门叹了一口气,给暗市刘发了一张她日记得照片。问她写得是什么。
暗市刘很快回信了,她说:往北走,先去呼市,上草原,后面画的是地图,文盲。
“草,你写成这样给鬼看!”云门暗骂一句。
云门勉强认了几个字,便开始犯困。这就好比你在晚上看英语资料,基本上撑不过十分钟。
狗的身体很温暖,它们蜷在云门身边,给了他极大的安全感。
他又做梦了。还是那个梦。
但是地点不一样,这次他的脚下没有软软的曼陀罗花海,是冰冷的土地。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脚,不是人的脚,是一双狗的爪子。
“我变成了一只狗?”云门心想。
他的鼻子里充满着各种各样的气味,火药,灰尘,很多人类的体味,还有血腥味。
他抬头看了看四周,天是黑的,四周都有倒塌的建筑,看不出年代。火光四起,浓烟滚滚,却没有一个人,整个城市像死了一样,寂静无声。
他往前走了走,街道无尽延长。四周的环境似乎没有变化,一模一样。
但是他脑子里有个目的,他要找到一个人。
他拼命地想那个人的面容,却怎么也想不起来。
是那个穿着蒙古袍和白鸽长得一样的人吗?
他记得那个人的气味,他定了定神,抽动着鼻子,在空气中寻找那个人的味道。
找到了!
云门没有闻过这种气味,但是梦里的直觉告诉他,他找到了。
他狂奔了起来,味道越来越浓,靠近了!
他好像跑出了一个高大的城门,那个人就在门外!
穿过城门,他停了下来,他看见了一个极度恐怖的景象。
他的面前是一个尸堆,百人?千人?万人?他数不清楚,那些人的眼睛都睁着,表情狰狞,身体残缺不全,他抬起头来却看不到顶,鲜红的血从顶部蔓延下来,脚下变成了一条河,一条血河。
云门使劲儿往上看,尸堆的高处,好像坐着一个人。
是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