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各级政府要正确处理好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与文物保护的关系,文物工作的首要任务是保护和保存好文物本体及其原生环境,这是文物事业得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准确地把握住这一点。当前,要加强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做好文物保护工作的研究,全面分析文物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在实践中寻求文物保护和经济发展相结合的最佳途径,努力实现文物保护和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
二是各地要充分认识文物保护面临的新形势。当前随着西部大开发的深入,随着甘肃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的加快,基本建设项目的规模和数量将逐年增大,这将给文物保护带来新的、较为复杂而艰巨的任务。我们要深刻理解“抢救第一”对保护文物的紧迫感,把抢救放在突出的位置,合理规划,统一部署,抓住重点,急事先办,动员全社会都来关心和支持文物的保护和抢救,把有限的力量集中起来,解决当前存在的迫切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
三是要注重发挥文物所具有的文化教育、鉴古知今和科学研究作用。各地要善于利用文物资源的独特优势,尽可能多地把得到有效保护的各类文物向社会推出,利用文物深邃的文化内涵,传播先进文化,推动甘肃省社会经济发展。对于不可移动文物,在确保其不受损害的前提下,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发挥作用,促进相关产业发展。对于可移动文物,也要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前提下,通过陈列展览供广大群众观赏,以展示中华民族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所形成的强大凝聚力、创造力和生命力,帮助人民群众认识中华民族的悠久历史和优良传统,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
四是要不断提高文物工作的管理水平。从当前的工作实际出发,文物部门要继续抓好文物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文物保护机构建设,明确职能设置,落实人员编制,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强化科学管理办法,这是做好文物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的根本保证,一定要落到实处,不能流于形式。
(三)强化各级政府保护文物的职能,全面落实文物保护“五纳入”
文物保护“五纳入”是文物工作方针的具体体现,是国家保护文物、发展博物馆事业的基本措施,是各级政府履行保护文物职责的主要任务。“五纳入”在甘肃省实施七年来,落实情况很不平衡,省政府在《意见》中重申了落实文物保护“五纳入”的要求。各级政府要制定本地区文物保护和事业发展的近期、中远期目标及基本任务,专门编制本地区文物事业发展计划,并将其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组织实施。文物比较丰富的地区在明确本地文物工作总体目标的同时,要分别提出文物维修项目、文物保护单位建设、博物馆建设、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等工作的具体目标,并提出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确保这些目标得以实现。各地在编制和调整城乡建设规划时,要吸收文物部门和有关文物专家参加,并充分注意对文物保护、管理和利用的特殊要求,将文物保护的具体内容和办法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各级政府要将文物保护管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为文物事业的发展提供经费保障,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增加。要根据当地文物保护工作的需要,设立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用于保护维修重点文物、征集流散文物、馆藏珍贵文物和重要文保单位的安全防护、消防设施建设等。各级政府要把文物保护纳入体制改革中,进一步明确文物行政部门的责任,理顺文物保护管理体制,充实文物保护管理机构,建立完善高效的文物工作机制。文物较多的市、州、地及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可根据需要设置专门的文物管理机构。对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管理体制不能擅自改变,特别是不能将文物保护单位交给企业去经营,已经发生这种现象的地区,必须采取措施,坚决予以纠正。各级政府要根据本地文物事业发展计划,确定任期内文物保护和事业发展的目标及任务,对文物保护实行目标管理。对出现严重损毁文物事件及发生重大文物违法犯罪案件的地区和单位,不得参加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评选,对情节严重的要实施黄牌警告。要逐步建立和落实文物保护重大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失误造成文物严重毁损的地方和单位,应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各级政府在落实文物保护“五纳入”时,要注意科学部署,使“五纳入”能够有序推进。第一,要立足当前,统筹考虑,确定落实“五纳入”的近期和远期工作目标,按照总体发展思路,确定不同阶段的具体工作目标,逐步推进,逐项落实。第二,要对七年来实施“五纳入”的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寻找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意见或方案,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责任和任务,明确落实“五纳入”的保障措施。第三,要总结经验,广泛交流,不断探索落实“五纳入”的新途径、新方法。甘肃省一些市县在实施“五纳入”中积累了不少经验,有不少好的做法值得推广。另外,湖南、福建、广东等一些兄弟省在落实“五纳入”方面也做得比较好,走在了全国前列,我们要加强交流,学习借鉴成功经验,使文物保护“五纳入”真正得到全面落实。
(四)文物部门要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工作
各级文物部门是文物工作的行政管理机构,是文物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在此,向文物部门的同志提以下几点要求。
第一,牢记使命,勤奋工作。要牢记自己保护祖国文物、传承中华文明的重大历史责任,特别是当前面对文物保护的艰巨任务,面对我们文物事业发展中困难和挑战,各级文物部门的同志要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脚踏实地,淡泊名利,埋头苦干,历史会留下你们的功绩。
第二,坚持宗旨,执政为民。要时刻牢记党和国家的文物工作方针,身体力行《文物保护法》,牢固树立文物保护工作是为人民服务的光荣工作,保护好文物就是保护了人民的利益,就能够使民族文化遗产千秋万代传承下去,做好文物工作就是代表了人民的最根本利益,就是坚持了执政为民,人民会记住你们的功勋。
第三,改进作风,求真务实。要坚持和发扬文物工作的优良作风,坚持和发扬说实话、办实事的作风,不怕困难,多干实事,敢挑重担,扎扎实实推进甘肃省文物事业的发展。
第四,加强学习,与时俱进。文物工作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必须把学习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特别要加强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文物保护法》的学习,加强对新知识的学习,并不断把学到的东西应用于实践,勇于创新,开拓前进。
(在甘肃省文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转变政府职能,促进新闻出版事业繁荣
(2004年2月12日)
近年来,在中共甘肃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广大新闻出版工作者的努力下,甘肃省的新闻出版事业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总体来说,甘肃省出版业发展的水平还不高,出版业发展的规模、速度,产品的质量和效益都跟不上新形势新阶段对新闻出版事业的新要求。出版业的根本任务是出好书、出精品,而甘肃省出版物的品种不多、数量不足,质量有待提高,出版活动的低水平重复现象严重,基本上还是粗放型、数量型的增长方式,出版单位的市场主体地位还没有建立;印刷企业的新技术普及程度也较低,高质量印刷产品的生产能力比较弱,音像制品的生产还是空白,真正意义上的现代企业制度还没有建立起来;发行行业的现代化流通渠道和基础设施建设有待进一步建立健全,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和两个市场的能力都比较弱。甘肃省出版业在长期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管理模式和经营模式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转变,政事不分、政企不分、管办不离的问题仍然存在,全行业过多依赖中小学教材的问题还很严重,从业人员的思想观念、工作思路跟不上新形势的要求,新闻出版改革的步伐有待进一步加快。这些问题如果解决不好,将严重制约甘肃省新闻出版业的繁荣和发展。
一、正确把握和判断甘肃省新闻出版业面临的形势
2004年是全国全省实现“十五”计划、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施西部大开发的关键一年,新闻出版部门宣传、发展、改革和管理的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希望全省新闻出版系统继续高举改革和发展的旗帜,正确把握好中国特色新闻出版的特点,既当先进文化的建设者和传播者,又当先进生产力的创造者和实现者,使甘肃省新闻出版事业在新的一年有更大的发展。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明确强调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这是对包括新闻出版工作在内的整个文化工作的高度重视,为我们新闻出版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标志着我国改革进入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阶段,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新闻出版经营体制和管理体制势在必行,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求对新闻出版业的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经济学家判断,21世纪文化产业将成为最有前途的产业之一,文化产业将成为21世纪中国经济的支柱产业。因此,我们必须要有忧患意识,要有责任感。“十六大”提出21世纪的头20年,是我们国家发展的重要的战略机遇期,也是新闻出版行业重要的战略机遇期,中共甘肃省委、省政府对新闻出版行业寄予厚望,我们一定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用发展的眼光研究新闻出版工作,用改革的精神推动新闻出版工作,力争经过“十五”、“十一五”的努力,使甘肃省新闻出版事业和新闻出版产业有一个比较大的发展,建立整体实力和综合竞争力比较强、结构比较合理、繁荣有序的新闻出版产业体系,使出版产业成为甘肃省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新闻出版工作在坚持“三个服务”、做到“三贴近”方面取得明显的成效,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文化产品。二、深化改革,推进新闻出版事业的繁荣和出版产业的发展近年来,甘肃省新闻出版业的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深化改革加快事业发展已成为新闻出版工作者的共识。新闻出版管理部门不断转变职能,依法行政,强化社会监管,深化内部“三项改革”,逐渐形成了良性的工作机制。但是,甘肃省新闻出版业在计划经济下形成的管理运营模式如何实现根本转变,如何确立出版单位市场主体地位,如何全面展开印刷、发行行业的改革,这些问题都是新形势下新闻出版业面临的必须解决的问题,只有这样才能与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相适应。因此,我们要以十六届三中全会和中共甘肃省委十届四次扩大会议精神为指针,加快推进新闻出版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改革与新闻出版业发展不相适应的管理模式与管理方法,把工作重点转移到加强宏观调控,对新闻出版工作进行有效指导、对出版活动和出版物市场的有力监管以及对非法出版活动的有力打击上来,努力实现新闻出版事业的繁荣和出版产业的加快发展,培育和重塑新的市场主体,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健康繁荣的市场体系。
新闻出版业是一项既有意识形态属性,又有经济属性的事业,重新认识新闻出版业的基本社会职能和行业规律,是我们做好工作的前提。新闻出版业既是党的重要思想阵地,又是先进文化的基本载体,也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长期以来,我们都比较重视从政治、文化方面看新闻出版,而对它的产业性质没有足够重视。因此,我们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注重探索新闻出版业的经济规律、政治规律和文化规律,以新的思想指导新闻出版的改革和发展。按照中共甘肃省委“发展抓项目、改革抓企业”的总体要求,2004年,新闻出版改革要迈出较大的步子。这就是要走规模化、集约化发展的路子,繁荣出版事业,做强做大出版产业,出名刊名社,实施品牌工程战略,努力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出版产业体系。
一是要借鉴外省已有的经验,研究组建“甘肃读者出版集团”,走集团化经营的路子。
关于甘肃省建立出版集团的问题,有关部门已酝酿了一段时间,2004年要进一步调研,完善方案,加快推进。集团要建立党委领导下的法人治理结构,以资产为纽带,市场运作,企业化管理。
二是要研究加快印刷企业的改组改制工作,用现代科技和信息技术改造传统印刷业,改进生产方式,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调整印刷产品的结构,大力发展高档彩印和包装装潢产品印刷。要实行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建立产权明晰、责权明确、自主经营、自我发展的现代企业制度。
三是要推进发行行业的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现代营销体系,积极推进新华书店的股份制改造。开辟融资渠道,大力吸收社会资本,在网点建设、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环节上加大工作力度。
四是要切实加强出版业薄弱环节建设,壮大出版产业实力,加强培育和发展音像电子出版业、网络出版业,使其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以适应知识经济和信息时代广大群众对文化产品的多样化需求。
三、加强法制建设,提高新闻出版管理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随着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新闻出版行业在转变政府职能、依法行政、加强社会监管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绩。新闻出版总署相继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出版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还出台了一些配套的办法,对我们规范管理、依法行政提供了法律依据,为我们行政执法提供了法律保障。但是,在我们行政执法过程中,仍然存在着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全民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随着科技的发展,非法出版活动越来越猖獗,呈现出高科技、多样化、速度快的特点;计算机软件、音像制品侵权盗版现象还比较严重;行政执法机构还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队伍有待进一步加强。因此,各级新闻出版部门要全面落实全国新闻出版法制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甘肃省新闻出版法制建设,完善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行政管理的效率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