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护法》规定,公安机关、工商部门、海关、城乡建设规划部门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应当依法认真履行所承担的保护文物的职责,维护文物管理秩序,这是法律赋予有关部门的职责。各级公安、司法、城乡建设规划、工商行政管理、园林、宗教、旅游、海关等部门都要贯彻执行,严格履行保护文物的职责,自觉维护文物管理秩序。严厉打击各类文物犯罪活动,依法严惩犯罪分子,是加强文物保护,维护文物管理秩序的重要手段。各级公安机关要在坚持严打不动摇、适时组织专项打击的同时,大力加强文物案件的侦查破案工作,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打击,及时破获文物犯罪案件,对于已经归案的文物犯罪分子,司法机关要依法严惩,杜绝以罚代刑,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依法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协作,及时沟通情况,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城建、规划、交通、水利等部门要重视并按法定程序做好基本建设和城乡建设中的文物保护工作,要求并监督工程单位把文物保护措施纳入工程规划,把文物保护经费列入工程预算,切实做到既有利于文物保护,又有利于经济建设。工商、海关、税务等部门要大力整顿和规范文物市场秩序,加强文物进出境监管,严厉查禁倒卖、走私文物活动。旅游部门要重视对文物旅游资源本体和周边环境的保护,加大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文物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各级财政要对文物安全防范设施建设、业余文物保护人员报酬等必要的文物安全经费列入预算,给予保证。人事部门要在加强文物安全防范机构、队伍建设方面给予特殊关心和支持。文物犯罪案件多发地区,还要建立有关部门参与的打击文物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文物安全情况,沟通有关信息,研究工作措施,加大打击文物犯罪的力度和成效。
三、积极宣传,广泛动员,建立以国家保护为主、动员全社会参与的文物保护新体制
群众性文物保护作为文物安全工作的必要补充,也是多年来甘肃省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重要保障。甘肃省野外文物量大、点多、线长、面广,且多分布于荒郊野外,看护难度非常大。
为此,甘肃省人民政府于1990年决定,文物较多的乡(镇)必须建立乡、行政村、自然村三级文物保护网。通过十几年的不断努力,目前设立的专门文物保护管理机构有47个,对没有条件建立专门管护机构的文物单位,也聘请了一批有一定政治觉悟和文化水平、责任心较强的村干部或群众担任业余文物保护员,组成保护小组,进行日常管护,在全省范围内初步形成了群众性业余文物保护网络和专管与群管相结合的文物保护机制。长期的实践证明,专管与群管相结合是符合甘肃省实际和行之有效的文物保护管理体制,遍布甘肃省各城镇、乡村的业余文物保护小组及保护员,是我们文物保护工作中的一支非常重要的力量。他们常年坚守在文物安全保卫工作的第一线,不计名利报酬,及时通风报信,宣传文物法规,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为保护中华民族的优秀历史文化遗产作出了积极贡献,特别是在当前文物犯罪活动有增无减的形势下,专管与群管相结合的保护机制对文物安全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各级政府和文物行政部门要继续坚持并不断完善专管与群管相结合的文物保护机制,进一步加强文物管理机构建设,提高专管水平,加强群众性业余文物保护员队伍建设,完善县、乡、村三级文物保护网络。要根据不断发展变化的形势和甘肃省文物安全保护的现状,积极研究探索新的保护手段,特别是对于那些价值高、环境条件差、保护难度大的文物点,要逐一研究落实安全措施,尽可能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这里要强调一个问题——关于落实业余文保员经费的问题,省财政从1990年就设立了“省保”单位业余文物保护专项经费,近年来还有较大幅度的增加。但大多数地区对省级以下文物保护单位业余保护员的专项补助经费至今没有落实,业余文物保护队伍难以为继,这与当前严峻的文物安全形势极不相符。希望引起各地政府的重视,把解决业余文物保护员的专项补助经费,作为加强群众保护队伍建设和完善三级保护网络的重要任务给予落实。
(在甘肃省文物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抓住机遇,勇于创新,加快甘肃省基层文化建设发展步伐
(2003年6月26日)
1995年8月,中共甘肃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农村文化工作会议,率先提出了建设甘肃省农村小康文化的奋斗目标,制定了《关于加强农村文化工作的意见》和《甘肃省小康文化建设规划》。八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在小康文化建设中,坚持“巩固、提高、充实、完善”的基本方针,按照建设发展规划,健全基层文化工作机构,加强队伍建设,加大资金投入,新建或改建了一批文化设施,使文化建设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各地文化活动丰富多彩,文化市场繁荣有序,形成了多层次、宽领域、全方位的文化创建局面,提高了人民群众的科学文化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质,弘扬了社会正气,净化了基层环境,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一、“九五”以来甘肃省基层文化建设情况和目前面临的形势
(一)制定发展规划,加强了对基层文化建设的领导
“九五”以来,各地对基层文化建设都很重视,全省近60个县(市、区)根据全省小康文化建设规划,制定了当地小康文化建设的具体发展目标,把基层文化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为政府要办的实事之一。有的地方还把基层文化建设任务列入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确定了文化建设项目,定期检查,定期考核,促进了基层文化建设任务的完成。有的地方把基层文化建设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程,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经常研究、协调解决建设中的重点问题、难点问题。有的地方党政负责同志经常深入基层文化单位,调查了解基层文化建设情况,指导基层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一些市、州的县人大、政协也经常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基层文化建设情况,提出了许多积极有益的议案和建议,促进了基层文化建设工作。
(二)加大资金投入,建成了一批基层文化设施
为了保证全省农村小康文化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1996—2000年,省上投入1000万元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扶持农村乡镇文化站建设。全省各地也加大了对基层文化建设的投入,共筹措资金2.3亿元,新建、扩建和改建了一大批基层文化设施。现在14个市、州、地现都建有群众艺术馆,8个市(州、地)建有图书馆,83个县(市、区)建有文化馆,82个县(市、区)建有图书馆,80%以上的乡(镇)和40%以上的村建立了文化站、文化室,其中有50%的乡镇文化站实现省级达标。有的地方还建设了具有浓厚文化气息、环境优美的文化广场,不仅提升了当地的文化品位,而且还为群众开展文化娱乐活动提供了场所,成为当地的标志性建筑。
(三)开展创建活动,培育了一批基层文化建设先进典型
自1996年甘肃省开展创建文化先进县活动以来,全省各地以创建文化先进县为龙头,积极实施文化长廊建设工程、“蒲公英”工程和知识工程,不断改善基层文化发展条件,丰富基层文化活动内容,努力营造基层文化发展的社会氛围,建成了7个全国文化先进县和29个省级文化先进县,2个国家级农村儿童文化园,2个省级农村儿童文化园,500户优秀读书家庭。这些先进典型在基层文化建设中起到了一定的带动和示范作用,全面提升了甘肃省基层文化工作的水平。1997年,文化部在甘肃酒泉召开了全国第五次文化先进县建设现场会,对甘肃省创建文化先进县的活动给予了充分肯定。
(四)巩固文化阵地,形成了一支稳定的专、兼结合的基层文化队伍
1995年省编委、省文化厅联合下发《关于颁发〈甘肃省乡镇、街道文化站机构编制标准〉的通知》。各地按照省上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从根本上解决了多年来农村文化阵地常建常失、人员流失严重的问题。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的要求,充分利用文化馆主阵地的作用,坚持抓培训不动摇,提高了基层文化专业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同时,积极培养基层业余文化工作队伍,为基层文化建设不断注入新的活力。
(五)丰富城乡文化活动,促进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各级文化行政部门紧紧抓住繁荣基层文化这一主题,以节庆、调演、会演、比赛、展览、艺术节为活动形式,以传统和现代节目为主要内容,以业余文艺骨干和民间文艺队伍为活动主体,在继承中创新,在繁荣中发展,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内容健康的基层文化活动,活跃了群众文化生活,宣传了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力地推动了地方精神文明建设,促进了城乡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六)繁荣基层文艺创作,文艺表演水平有了新的突破
“九五”以来,甘肃省广大基层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关注社会,普及基层文化,实施精品工程,创作出了一大批贴近生活、贴近基层、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文化艺术作品,涌现出了一批德艺双馨的艺术家。有的美术、书法、摄影和戏剧作品在国内外展览、比赛、会演中取得了好成绩,特别是自1996年以来,在国家举办的每届“群星”、“蒲公英”大奖评选中,甘肃省选送的文艺作品都能获得金、银、铜奖,产生了一批深受全国文艺界好评的艺术精品,极大地推动了甘肃省基层文化事业的普及与提高。
总结回顾甘肃省“九五”以来的基层文化建设工作,既要看到甘肃省基层文化工作蓬勃发展的好形势,同时也要清醒地分析我们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对基层文化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足。有的地方还存在着“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没有落实基层文化建设“五纳入”,或没有做到真正意义上的“五纳入”,领导不重视,政策不得力,措施不到位,影响了基层文化工作的开展。二是文化发展思路滞后,文化活动缺乏新意。一些基层文化工作人员观念陈旧,缺乏改革和创新意识,不能适应新时期基层文化工作的要求。有的地方基层文化工作形式陈旧、单一,手段落后,对群众缺乏吸引力,难以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需求。三是基层文化建设经费投入不足,欠账较多。与“九五”前相比,我们对基层文化建设的投入是增加了,但是横向比较总量偏少,比例偏低,难以满足基层文化事业发展的基本需求,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基层文化事业的发展。有的县级图书馆没有购书经费,多少年来没有订购过新书;有的县文化馆只有人员经费,缺少事业经费和活动经费;乡镇文化站没有固定的经费来源;许多城市的社区文化建设缺乏经费保障,无法保证必要的群众文化活动。从总体上说,基层文化建设多元化投入方式尚未完全建立,一方面一些地方单纯依靠政府投入的倾向尚未改变,另一方面对于鼓励社会力量投入文化事业缺乏必要的政策支持。四是基层文化设施简陋,数量少,整体落后。目前全省还有3个县(区)没有建立图书馆,4个县(区)没有文化馆,近300个乡镇没有文化站,村一级的文化设施数量更少。一些地方虽然新建扩建了乡镇文化站,站舍房屋新,面积大,但大部分内部设施及活动器材少而旧,难以开展正常的文化活动。一些文化设施建成后疏于管理,不能正常运转,造成了资源的闲置和浪费。五是基层文化队伍配备不齐,专业队伍相对不稳。有的地方在机构改革中,撤销了乡镇文化站,有的地方缩编减员,人员严重短缺,在现有人员中也存在着年龄结构不合理、业务水平和文化素质低的问题,影响了当地文化工作的开展。有的乡镇文化站专干工资拖欠严重,生活得不到保障,造成基层文化干部队伍的不稳定。这些问题,已严重阻碍着甘肃省基层文化建设的步伐,不仅影响了群众的生活质量和文化素质的提高,而且对甘肃省基层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政权建设也带来了不利的影响。因此,我们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从国家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高度来认识基层文化建设的重要性与紧迫性,加强基层文化建设,做好基层文化工作。
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以“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全国基层文化工作会议精神为主题,以落实甘肃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建设的意见》为内容,加快甘肃省基层文化建设发展步伐,使甘肃省基层文化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工作思路是:以农村乡镇、城市社区为重点,抓好文化基本阵地和基本队伍建设,创新文化基本活动内容,改进文化基本活动方式。继续推进文化先进县创建活动,建设文化长廊,实施知识工程,建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网络,保护和挖掘民间民族民俗文化艺术遗产,整体推进基层文化建设快速发展,加快甘肃特色文化大省的建设。主要任务是:加快城乡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积极发展文化产业,繁荣基层文化市场,提高城乡人民文化素质,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促进甘肃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培养一代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经过5年的建设,基本达到县县建有文化馆、图书馆,乡乡建有多功能文化站,每个社区建有文化服务中心,每个基层文化工作机构拥有一批功能完善、设备先进的文化设施,一支比较稳定的、年轻化、知识化、能适应现代文化发展需要的新型基层文化工作队伍,形成一定规模的文化产业,培育起繁荣有序的基层文化市场,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的群众文化活动广场,涌现出一批国家级和省级民间艺术之乡、特色艺术之乡,开发一批自然人文景观,评选和树立一批基层文化建设的先进典型,拥有一批优秀的社会文艺创作、艺术表演和演出团队,创作出一批有特色、代表甘肃省群众文艺最高水平的拳头作品,在国内外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和一定的知名度,使甘肃省基层文化建设城乡布局合理,设施先进,功能完善,特色浓郁,内容丰富,效益显著,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形成政治、经济、文化协调发展的格局。
二、围绕目标,突出重点,积极推进基层文化建设的发展
搞好基层文化建设,必须坚持正确的方向,按照确定的目标任务,认真实施各项重点工作。
(一)坚持正确方向,保障基层文化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