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产负债表及编制
(1)资产负债表的编制目的及依据。
资产负债表是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时期财务状况的财务报表,这是一张静态报表。它是根据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之间的相互关系,按照“资产=负债 所有者权益”这一基本会计恒等式,依照一定的分类标准和一定的顺序,把企业在一定时期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反映出来的。由此可见,资产负债表须根据编制报表日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账户的期末余额填列。
(2)资产负债表的编制方法。
资产负债表的各个项目都列有“年初余额”和“期末余额”两栏,相当于两期的比较资产负债表。该表“年初余额”栏内各项数字,应根据上年末资产负债表“期末余额”栏内所列数字填列。如果本年度资产负债表规定的各个项目的名称和内容与上年不一致,应对上年年末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照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本表“年初余额”栏内。表中的“期末余额”,指月末、季末或年末数字,它们是根据各项目有关总账科目或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直接填列或计算分析填列。
(3)资产负债表列示说明。
①本表反映企业一定日期全部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情况。
②本表“年初余额”栏内各项数字,应根据上年末资产负债表“期末余额”栏内所列数字填列。如果上年度资产负债表规定的各个项目的名称和内容同本年度不相一致,应对上年年末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照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本表“年初余额”栏内。
③本表“期末余额”栏内各项数字,应当根据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期末情况填列。
“货币资金”项目,反映企业期末持有的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等总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其他流动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固定资产清理”、“研发支出”、“商誉”、“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等项目,反映企业持有的相应资产的期末价值。其中,固定资产清理发生的净收入,以“-”号填列。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存货”、“持有至到期投资”、“投资性房地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项目,反映企业期末持有的相应资产的实际价值,应当以扣减提取的相应资产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填列。其中,“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项目,还应按减去相应的“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累计折耗”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以及库存商品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存货”项目还应按加上或减去“材料成本差异”、“商品进销差价”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代理业务资产”减去“代理业务负债”后的余额在“存货”项目反映。“长期应收款”项目,应按减去相应的“未实现融资收益”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建造承包商的“工程施工”期末余额大于“工程结算”期末余额的差额,应在“存货”项目反映。企业期末持有的公益性生物资产,应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反映。
“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预计负债”、“其他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专项应付款”、“递延所得税负债”、“其他非流动负债”等项目,一般应反映企业期末尚未偿还的短期借款、应付未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应交未交税费等。其中,“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等期末转为债权的,以“-”号填列。建造承包商的“工程施工”期末余额小于“工程结算”期末余额的差额,应在“应付账款”项目反映。“递延收益”应在“其他流动负债”项目反映。
“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库存股”等项目,一般应反映企业期末持有的接受投资者投入企业的实收资本、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余额、企业收购的尚未转让或注销的本公司股份金额等。其中,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资本公积为负数的,以“-”号填列。
企业与同一客户在购销商品结算过程中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应当单独列示,不应当相互抵销。即应收账款不能与预收账款相互抵销、预付账款不能与应付账款相互抵销、应付账款不能与应收账款相互抵销、预收账款不能与预付账款相互抵销。预期应收款中将于1年内到期的部分,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项目反映。长期待摊费用中将于1年(含1年)内摊销的部分,在“预付账款”项目反映。“长期应付款”项目,反映企业除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外的其他各种长期应付款项减去“未确认融资费用”。长期应付款中将于1年内到期的部分,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项目反映。企业期末持有的“衍生工具”、“套期工具”、“被套期项目”,应在“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流动负债”项目反映。
(4)资产负债表编制举例。
(1)利润表的编制方法。
利润表分为“本月数”和“本年累计数”两栏并分别填列。“本月数”栏反映利润表各项目的本月实际发生数;在编报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时,填列上年全年累计实际发生数。如果上年度利润表与本年度利润表的项目名称和内容不相一致,则按编报当年的口径对上年度利润表项目的名称和数字进行调整,填入本表“上年数”栏。在编报中期和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时,将“本月数”栏改成“上年数”栏。
利润表“本年累计数”栏反映各项目自年初起至报告期末止的累计实际发生数。
(2)利润表列示说明。
①本表反映企业在一定期间内利润(亏损)的实现情况。
②本表“上年金额”栏内各项数字,应根据上年度利润表“本年金额”栏内所列数字填列。如果上年度利润表规定的各个项目的名称和内容同本年度不相一致,应对上年度利润表各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本表“上年金额”栏内。
③本表“本年金额”栏内各项数字一般应当反映以下内容:
“营业收入”项目,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确认的收入总额。“营业成本”项目,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及其他业务发生的实际成本总额。
“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反映企业经营业务应负担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销售费用”项目,反映企业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包装费、广告费等费用和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的职工薪酬、业务费等经营费用。“管理费用”项目,反映企业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发生的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项目,反映企业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筹资费用。
企业发生勘探费用的,应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项目之间,增设“勘探费用”项目反映。
“资产减值损失”项目,反映企业各项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项目,反映企业按照相关准则规定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资产或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如交易性金融资产当期公允价值的变动额。如为净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项目,反映企业以各种方式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益。如为净损失,以“-”号填列。企业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处置时,处置收益部分应当自“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项目转出,列入本项目。
“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项目,反映企业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和支出。其中,处置非流动资产净损失,应当单独列示。
“利润总额”项目,反映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如为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所得税费用”项目,反映企业根据所得税准则确认的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
“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项目,应当根据每股收益准则的规定计算的金额填列。
(3)利润表编制举例。
3.现金流量表及编制
现金流量表是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内有关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和流出信息的财务报表。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内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筹资活动的变动情况及对企业现金流量的影响,以便于报表使用者了解和评价企业获取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能力,并据以预测企业未来现金流量,掌握企业的偿债能力和支付能力。
现金流量表所指的现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所指的现金等价物,包括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以及前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本期收到的现金(包括销售收入和应向购买者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和本期预收的款项,减去本期销售本期退回的商品和前期销售本期退回的商品支付的现金。企业销售材料和代购代销业务收到的现金,也在本项目反映。
②“收到的税费返还”项目,反映企业收到返还的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消费税、关税和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等各种税费。
③“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收到的罚款收入、经营租赁收到的租金等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金额较大的应当单独列示。
④“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实际支付的现金(包括增值税进项税额),以及本期支付前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未付款项和本期预付款项,减去本期发生的购货退回收到的现金。
⑤“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本期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等职工薪酬,但是应由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负担的职工薪酬以及支付的离退休人员的职工薪酬除外。
⑥“支付的各项税费”项目,反映企业本期发生并支付的、本期支付以前各期发生的以及预交的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印花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预交的营业税等税费,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实际支付的耕地占用税、本期退回的增值税、所得税等除外。
⑦“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支付的罚款支出、支付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保险费、经营租赁支付的现金等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出,金额较大的应当单独列示。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①“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出售、转让或到期收回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交易性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而收到的现金以及收回持有至到期投资本金而收到的现金,但持有至到期投资收回的利息除外。
②“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因股权性投资而分得的现金股利,从子公司、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分回利润而收到的现金以及因(持有至到期投资)债权性投资而取得的现金利息收入,但股票股利除外。
③“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项目,反映企业出售、报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取得的现金(包括因资产毁损而收到的保险赔偿收入),减去为处置这些资产而支付的有关费用后的净额,但现金净额为负数的除外。
④“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项目,反映企业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所取得的现金减去相关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⑤“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购买、建造固定资产、取得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及增值税款、支付的应由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负担的职工薪酬现金支出,但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借款利息资本化部分、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除外。
⑥“投资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取得的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权益性投资和债权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以及支付的佣金、手续费等附加费用。
⑦“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项目,反映企业购买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购买出价中以现金支付的部分,减去子公司或其他营业单位持有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后的净额。
⑧“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1)至(7)各项目外收到或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或流出,金额较大的应当单独列出。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①“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以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实际收到的款项,减去直接支付给金融企业的佣金、手续费、宣传费、咨询费、印刷费等发行费用后的净额。
②“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举借各种短期、长期借款而收到的现金。
③“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以现金偿还债务的本金。
④“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实际支付的现金股利、支付给其他投资单位的利润或用现金支付的借款利息、债券利息。
⑤“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1)至(4)项目外,收到或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或流出,包括以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而由企业直接支付的审计和咨询等费用、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借款利息资本化部分、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建固定资产以后各期支付的现金等。
(4)“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项目。
其反映下列项目的差额:
①企业外币现金流量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折算为记账本位币时,所采用的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现金流量法计算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的金额。
②“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中外币现金净增加额按期末汇率折算的金额。
(5)“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各项目。
①“资产减值准备”项目,反映企业本期计提的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油气资产减值准备等资产减值准备。
②“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项目,分别反映企业本期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③“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项目,分别反映企业本期计提的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④“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项目,反映企业本期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发生的损益。
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项目,反映企业持有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以及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⑥“财务费用”项目,反映企业利润表“财务费用”项目的金额。
⑦“投资损失”项目,反映企业利润表“投资收益”项目的金额。
⑧“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项目,反映企业资产负债表“递延所得税资产”项目的期初余额与期末余额的差额。“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项目,反映企业资产负债表“递延所得税负债”项目的期初余额与期末余额的差额。“存货的减少”项目,反映企业资产负债表“存货”项目的期初余额与期末余额的差额。“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项目,反映企业本期经营性应收项目(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长期应收款和其他应收款中与经营活动有关的部分及应收的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的期初余额与期末余额的差额。“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项目,反映企业本期经营性应付项目(包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应付股利、长期应付款、其他应付款中与经营活动有关的部分及应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的期初余额与期末余额的差额。
(6)“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项目。
其反映企业一定期间内影响资产或负债但不形成该期现金收支的所有投资和筹资活动的信息:
①“债务转为资本”项目,反映企业本期转为资本的债务金额。
②“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反映企业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息。
③“融资租入固定资产”项目,反映企业本期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应分期计入利息费用的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净额。
(7)其他。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项目的金额应当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