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句话说,一个人在表内列上多少个内驱力完全取决于他对这些内驱力进行分析的具体性程度。实际的图景并不是很多木棒依次排列,而是犹如一套木箱,一个大木箱内装3个小木箱,这3个木箱子又各自装有10个木箱,这10个箱子又分别装有50个更小的木箱,依此类推。或者可以再作一个比喻,仿佛是对一块组织的剖面进行各种倍数的放大。这样我们谈到某种要求满足或平衡的需要时,可以更明确地说是吃的需要,再具体些,填满肚子的需要直至对蛋白质的需要及某种特定蛋白质的需要等等。
我们现在掌握的一览表,大都不加区别地包括进了在不同放大倍数上的需要。由于这种混淆,造成了一些一览表可能包括3种或4种需要,另一些则包括数百种需要。如果我们愿意,我们可以有这样一种内驱力一览表,它包括从1至100万的任何一个数量的内驱力,其多少完全取决于分析的具体程度。我们应该了解到,如果我们试图讨论基本的欲望,就应该将它们清楚地理解为分属不同系列,不同的基本类型或者基本范畴。也就是说,这样一种基本目标的列举应是抽象的分类而不是编成目录的一览表。
并且,互不相融的关系似乎已非常明显地展现在已经公布的内驱力的一览表之间。然而事实上,它们之间不但没有相互的排斥,而且它们的相互重叠甚至使我们几乎不可能完全清楚和严格地把某一内驱力同其他内驱力分开。在对内驱力理论的任何评论中也应指出,内驱力概念本身多半出自对生理需要的过分关注。在对待这些需要时,区别刺激物、有动机的行为、目的物是非常容易的。但是,当我们谈到爱的欲望时,要区分内驱力和目的物却不会那么简单,在这里,内驱力、欲望、目的、主动性似乎都是另外一回事。内省地出现在意识中的内驱力、动机行为,甚至被明确追求的目的物或结果,它们没有一个可作为人类动机生活的动力分类的坚实基础。
人类动机生活分类的基础
可利用的证据的重要性似乎向我表明,任何动机生活分类所依据的唯一坚固的根本的基础是基本的目标或需要,而不是任何一般的刺激物意义上的内驱力一览表(是“吸引”而不是“推动”)。在心理学的理论建设中,强调不断变化,在这种不断变化中只有基本的目的保持不变。我们早已讨论过的考虑就支持这一论点,不必进一步证明。既然我们已经看到有动机的行为可以表示很多东西,它自然就不是一个分类的良好的基础,同样,特殊的目的物也不是分类的良好基础。
一个对食物有欲望的人,以适当方式获取食物,然后吃和咀嚼食物,实际上这可能是在寻求安全而不是食物;一个正在经历性欲、求爱、完全性行为的全部过程的人,也许实际上是在寻求尊重,而不是性欲的满足。
内省地出现在意识中的内驱力、动机行为,甚至被明确追求的目的物或结果,它们没有一个可作为人类动机生活的动力分类的坚实基础,但愿仅仅靠逻辑的排除过程,最后给我们留下主要为无意识的基本的目的或需要,以作为动机理论分类的坚实基础。如果我们仔细观察人类的性生活,就可以发现,纯粹的内驱力本身是由遗传决定的,但是,对象的选择以及行为的选择却一定是在生活的历史过程中获得或通过学习取得的。
动机需要的核心问题
依赖于以动物做实验的是行为派心理学家动机领域的特点。不言而喻,白鼠不是人,但是,之所以将此再强调一遍,因为动物实验的结果经常被作为我们对于人性的理论研究所必须依据的基本材料。当然,动物资料对于研究心理学很有助益,但使用时必须谨慎和明智。
在我看来,动机理论必须以人为中心,而不是以动物为中心。进一步的一些考虑与这个论点相关联。首先让我们讨论本能的概念。本能的定义就是一个动机单位,在这个动机单位里,内驱力,有动机的行为,以及目的物或者目标效果,都明显地由遗传所决定。沿种系阶梯上升,我们所解释的本能就有一种逐步消失的倾向。例如,对于白鼠,按照我们的定义,可以公正地说,它们有饥饿的本能、性本能、母性本能。当然猴子性本能已肯定存在。
对于人类,按照我们的定义,这种本能都已消失,在它们的位置上只留下遗传反射、遗传内驱力、自发学习、有目的行为中的文化学习以及目的物选择中的文化学习等的混合物。因此,如果我们仔细观察人类的性生活,就可以发现,纯粹的内驱力本身是由遗传决定的,但是,对象的选择以及行为的选择却一定是在生活的历史过程中获得或通过学习取得的。
如果我们追随种系阶梯不断上升,那么,我们将愈加重视口味而忽略饥饿。例如,对于食物的选择,在白鼠那里,变易性少得多,而在猴子那里又比在人那里更少有变易性。
最后,当我们沿种系的阶梯上升,本能逐渐减退,以作为适应文化的工具的依赖将越来越大。为了认清这些事实,我们不得不使用动物资料。举例而言,仅仅由于我们人类远远更像猴子而不是白鼠因此我们宁愿选择猴子而不是白鼠作为动机实验的对象。不能以任何低级的、甚至更简单的动物为出发点看待这个理论,而必须以高级动物特别是人类为出发点。在动物身上所获得的很大一部分发现被证明只适于动物而不适于人。
研究人的动机要先从研究动物开始是毫无根据的。对于隐藏在这种貌似简单、普遍的谬误后面的逻辑,或更确切地说,对逻辑的背离、哲学家、逻辑学家,以及科学家在各自的多种领域内都已给予了足够的证据,就像研究地质学、心理学或者生理学不必先研究数学一样,研究人也不必先研究动物。如果我们接受科夫卡对地理和心理环境所做的区别,那么理解一个地理环境怎样变成一个心理环境的唯一令人满意的方法就是:理解这个心理环境的组织原则,是处于这个特殊环境中的机体的现有目标。
影响有机体动机的因素
我们讨论一下有机体所处的情境或环境是很有必要的。我们必须立即承认,如果不与环境和他人发生联系,人类动机几乎不会在行为中得以实现。任何动机理论都必须重视这一事实,也就是说,它不仅包括有机体本身,而且还包括环境,包括文化的决定作用。
一旦承认了这一点,也应继续告诫理论家,要防备过分注重外部、文化、环境或情景的倾向产生。我们的中心研究对象毕竟是有机体或整体性结构。情境理论很容易走这样的极端,使有机体成为情境中的一个附加物体——大概等同于一个障碍物,或这个同体试图获得的某个对象。我们必须记住,在一定程度上而言,个人在创造了有价值的对象的同时也创造了他的障碍物,这些障碍物和对象必须部分地由情境有机体所规定。
我不曾领略过任何一种方法,可以在泛泛地确定或者描述一个情境时抛开在其中活动的特定的机体。事实上,当一个孩子试图得到对他有价值的对象时,却受到某种阻力,他不仅决定了这个对象有价值,而且决定了这个障碍成其为障碍。在心理学中没有障碍这种东西,却有试图达到某种目的的具体人的障碍。
在我的印象里,当以不充足的动机理论为基础时,极端的或者排他的情境理论得到长足的发展。比如,任何纯行为理论都完全依靠情境理论来赋予意义。一个以现有的内驱力而不是以目标或者需要为基础的动机理论,为了防止不攻自破,也需要一个强有力的情境理论来支持。然而,一个强调恒定的基本需要的理论证明,这些需要是相对长久的,并且对于有机体实现自身时所处的特殊情境是比较独立的。因为,以最有效的并且带有极大的变动性的可行方式,需要不仅组织自己的活动前景,而且组织甚至创造外界现实。
换句话说,如果我们接受科夫卡对地理和心理环境所做的区别,那么理解一个地理环境怎样变成一个心理环境的唯一令人满意的方法就是:理解这个心理环境的组织原则,是处于这个特殊环境中的机体的现有目标。
因此,合理的动机理论必须考虑情境,但绝不可成为纯粹的情境理论。除非我们明确愿意放弃探索机体恒常的性质,以便理解机体所生活的世界。
我要强调一点,也是我们关心的,是动机理论,而不是行为理论。行为由几种因素决定,动机是其中一种,环境力量也是其中的一种。动机的研究并不取消或否定情境决定因素的研究,相反,动机是对情境的补充。在一个更大的结构中,它们各有自己的位置。我们眼中的表面的非整合作用,除了表明我们的无知之外,再没有其他的意义了。不过,我们现在已经掌握了足够的知识以肯定孤立、局部、分裂的反应在一定的情况下是可能的。
人生存所需的特殊能力
任何动机理论都必须考虑到,机体通常表现为一个整体,但有时则不然。究其原因,是因为还有一些值得重视的、特殊的、孤立的条件作用和习惯,以及各种局部的反应、我们所了解的分裂和非整合现象。在日常生活中,正如我们有时同时做好几件事情,机体甚至也可能以非一元化的方式做出反应。
显而易见,当有机体面临一次极大的欢乐,一个创造性的时刻或一个重大的问题,一个威胁或一个紧急情况时,它在整合方面步调最为一致,但是当威胁具有压倒优势而机体太虚弱或孤立无助、不能控制这个威胁时,机体便趋于分裂。总而言之,当生活轻松顺利时,机体可以同时做许多事情,可以同时向很多方向发展。
我觉得一部分现象看起来非常特殊、孤立,但实际上并非如此,这些现象在整个结构中占据一个有意义的位置,例如转变性歇斯底里症。我们眼中的表面的非整合作用,除了表明我们的无知之外,再没有其他的意义了。不过,我们已经掌握了足够的知识以肯定孤立、局部、分裂的反应在一定的情况下是可能的,并且,这类现象不一定是虚弱、病态或者不好的,相反,它们经常被看作是机体的一个最重要的能力。几乎所有机体都以不完整的、独特的或分散的方式对付局部的、熟悉的事情或易于解决的问题,而机体的主要能力用来解决更重要或更具挑战性的问题。这些冲动不知因何缘故,或受到阻碍,或找错了出口,或用错了手段,或与其他需要混淆。其他的症状则相反,它们不再寻求满足,而仅仅是保护性的或防御性的。
如何理解超动机的表现性行为
尽管心理学家们都接受一个反对命题,但我仍认为这一点很清楚:并非所有行为和反应都是有动机的,至少并非都是一般意义上的对需要的满足的追求——寻求需要的或匮乏的东西。成熟、表现、成长以及自我实现等现象都违背了普遍的动机理论的法则。最好将这些现象看成是表现性的而不是应对性的。
此外,大多数神经病症或倾向都是基本需要满足的扭曲。弗洛伊德派经常提及这个差别,但从未能使其清晰明白。这些冲动不知因何缘故,或受到阻碍,或找错了出口,或用错了手段,或与其他需要混淆。其他的症状则相反,它们不再寻求满足,而仅仅是保护性的或防御性的。它们的目的就是防止下一步的伤害、威胁或者挫折。两类症状的区别犹如两个斗士,其中一个仍旧希望获得最后胜利,另一个不抱丝毫获胜的希望,只是尽可能使自己不至于败得太惨。
认输和绝望肯定与治疗中的预后,与学习的前景,甚至可能与长寿有相当的联系,任何明确的动机理论都必须讨论摩尔的区分,以及克里对这种区分的解释。总体来说,我们有意识地渴望一切实际可能获得的东西。换个方式说,关于愿望,我们比心理分析学家可能允许的要现实得多,他们总是专注于无意识的欲望。
关注动机达到目的的可能性
杜威和桑戴克强调了动机的一个重要方面——可能性,大多数心理学家完全忽视了这个方面。总体来说,我们有意识地渴望一切实际可能获得的东西。换个方式说,关于愿望,我们比心理分析学家可能允许的要现实得多,他们总是专注于无意识的欲望。
一个人的收入增加后,他自己的希望也相应地活跃起来,并且积极地为获得几年前连做梦都不敢想的东西奋斗。一般人希望有小汽车、冰箱、电视机,因为获得这些东西确是一件可能的事情,他们没有获得快艇或飞机的奢望,因为这些东西实际上距普通人太遥远了,而且他们很可能在无意识中也不存有这样的希望。
重视达到目的的可能性这个因素,对于理解我们的文化中各个阶级之间的动机差别,理解我们的文化与其他贫困地区的文化在动机上的不同是至关重要的。这些幻想冲动究竟是疾病或退化的证据,还是健康人最内在的精髓的展现?在生命的历史中,初期的幻想究竟是从何时由于对现实的感知而开始减弱的……
现实对本我冲动的影响
与达到目的的可能性相关联的,是现实对于无意识冲动的影响。弗洛伊德认为,一个本我冲动是一个分离的存在,与世界上任何其他事物都没有内在的联系,甚至与其他本我冲动也没有联系。正如弗洛伊德在《新精神分析引论》中所述:
我们可以用比喻来近似的说明本我,我们称它为一种混乱,一锅沸腾的骚动……此本能给本我以能量,但本我没有组织,没有统一的意志,只有与快乐原则相一致的追求本能需要满足的冲动。逻辑规律——首先是矛盾规律——不适合本我的进程。
相互矛盾的冲动并列存在,并不相互抵消或者分离,最多它们只是在强大的经济压力下折衷地联合起来,释放它们的能量。绝不能将本我比作虚无,并且我们惊异地发现,本我还违背了哲学家们的断言——时间和空间是我们心理活动的必要形式……很显然,本我不懂得价值,不懂得善恶,不懂得道德。与快乐原则非常紧密相连的经济或数量的因素控制了本我的全部进程。本能的精力投入寻求发泄,按我们的观点,这就是本我的全部内涵。
只要现实条件控制、减弱了这些冲动,或者阻止了它们的发泄,它们就成为自我而不是本我的一部分了。弗洛伊德在《新精神分析引论》中所持的观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