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委的偏好,我的缺席,这几个月的辛苦毫无疑问白费了。并非第二名没有任何奖励,只是相比我们的目标,不是冠军就算失败。
第二天,金到宿舍来找我。他一定是带着整个组的怨恨来的,我打着哈欠,扔给他一罐啤酒,给自己倒上黑麦威士忌。
他没有开罐,撇撇嘴,盯着我的酒瓶子,晃晃手中的易拉罐:“作为你中学以来的同学和朋友,你对我表达友情的方式还真令人感动。”
本来啤酒就是给来拜访的人准备的,而黑麦威士忌是我血液中必须的元素,除了它不爱喝别的。高昂的价格凭我现在的水平,还不足以可以免费提供给客人。
我替他拉开了罐子,道:“我有没有被人下追杀令?”
金伸手过来跟我碰了一下杯:“想杀你的一大堆,能打得过的没有。再说事情已成定局,他们总要往前看。不过明年的比赛,我想整个麻省你都找不到人组队参加了。”
这个结局正常,我早料到:“要是纽曼教授那边还有别的项目,记得介绍。”
金叹了一口气:“整个小组的人都是求名,只有你是求财。那么缺钱还过得无比随意,你的大脑构造太好了!”
我打住了他:“不要提一些老掉牙的话,羡慕不来!”
他站起来,哈哈笑了一番,从背包里拿出几页纸扔到我脸上:“我没时间跟你多说,来就是为了把这些给你。虽然我总是对你失望,不过你这家伙运气好,我猜这才是你想要的结果。”他还附赠了一个神秘的笑。
我一看,有一张支票,是纽曼教授承诺过的奖励,还有第二名的证书和奖金,最后是一个人的档案。照片上的眼睛,就像是深邃的大海,笼罩住我的心。
他轻描淡写道:“约瑟夫一生气本来想烧掉,我从火堆里给你抢下来了。”
果然,本应白色的纸张,一角被烟熏的有些发黄。那上面一行一行的文字,都可以解开藏在我心底的一个美丽的秘密,我不想粗略的浏览,一定要静下心好好去研究。
“老兄,非常感谢你!”
金离开了,我拉开窗帘,听着树上小鸟欢快地叫,一边吹着口哨一边打开手机。准备把乱糟糟的房间好好收拾一番,再舒舒服服靠在沙发上去了解昨晚那个女孩。
但是一开机,就接到一个电话,来自我的好朋友秦镜月。她的一家十年前移民到美国,做了我的邻居,又是好几年同班同学,她的哥哥后来成了我表姐的男朋友。这么多关系加起来,我不想被她打扰都不行。
“现在有空吗?”
我听她声音呼哧呼哧的,周围的环境还有点嘈杂,便问道:“你是不是在搬东西?”
“嗯!我要搬家,你过来帮我一下。”
这件事在我看来是两年前就应该发生的,那时她被哈佛大学录取。十八岁,大部分人都会选择离家,可小月却宁愿每天和上班族们挤地铁上学。如果要帮她就得回到家附近,要是那样还不回家又会被人唠叨,所以只能期望不要被家里任何人看到。
但是赶回去,还是被人逮到了。
我的妈妈是个摄影师,生平不知道消耗了多少胶卷、相机和镜头,就连小月要搬家这种小事,她也举着镜头在那里捕捉精彩瞬间。除此以外,还有爷爷奶奶闲着没事,在一旁看热闹。
他们看到我的时候,如同遇到失散多年的亲人,激动不已:“瑞恩啊!你终于回来了,我们都两个月没见你了!”
我不耐烦的跟他们寒暄了几句,眼睛却看着正在往我车里放箱子的小月。她的行李并不算多,还请了搬家公司,根本就不用我多余的跑一趟,那脸上偷偷的暗笑让我明白自己被他们耍了。
等我被爷爷奶奶折磨的快失去耐心,她才过来推着我上车。
我一边开车一边抱怨:“你又骗我一次!”
她还在暗笑:“谁让你每次都上当!”
还得怪我对朋友太好,我懒得继续纠缠在自己像个傻瓜的问题上,便道:“怎么突然想着搬家?”
“我找到一个人跟我合租,在一个很不错的公寓里哦!”她的神情可以用眉飞色舞来形容,开心的不得了。
我一激动:“男的?”
“女的!”她对我的猜测表现出极大的不满,微撅着嘴,不再理我。
到了剑桥城,七弯八拐,在一个公园附近找到小月的新家。从环境看是个好地方,很安静,她住在四楼,旁边最高的树也差不多快长到窗口了。
我们等在下面,看着搬家公司的员工一趟趟把东西送上去,最后我才抱着她放在我车里的一箱不知道是什么的玩意儿上了楼,分量不轻。
“你的室友也不来接你。”
“乔迁新居,怎么也要庆祝一下。她正忙着做饭呢!”
我气喘吁吁的把东西抱上了楼,看到一个系着围裙的背影正在重新放置那堆行李。不知怎么搞的,一瞬间我就认定那个人是昨晚的女孩。我把东西放下来,她也转过身,证明了我刚才的判断非常准确。
她叫什么名字?很糟糕我没来得及看,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照片上。而且档案上写的是英语,她肯定有个汉语名字,我待会儿也得跟她用她的语言说话,就像和小月一样。
“白先生,你好!”她倒是先说话了,不论是否友好,再糟也不会糟过昨晚。
小月跳过来:“你们认识?”
我回答:“见过一面,印象深刻。”
女孩也不甘示弱:“彼此彼此。到现在不知多少个五分钟过去了。”
我又只能尴尬的笑一下,心想这件事影响力还不知道要延续到什么时候。既然我注定要认识她,不如昨晚没有出现。
小月蹲下身,打开了我搬上来的箱子,对着女孩说:“快过来看看,这些都是跟你有关的东西。你送我的书、生日礼物、所有的信,还有相册和画册,还有这个!”她居然在那堆东西中翻出了一个铅球,怪不得箱子有这么重的分量。
女孩接过铅球,感慨的说:“你居然还留着。”
“当然,我那时候实心球不及格,你逼着我练习,我到现在都记得。不管怎么样,虽然分别了十年,现在能够重逢,我太开心了!”小月激动地拥抱女孩,“你永远是我最好的朋友,没有一天改变过。”
听她说这么感性的话,和平时那个整天待在童话中乐呵呵的人差别很大。原来她和这个女孩早就认识了,十年以前,还在中国的时候就是好朋友。既然是最好的朋友,她曾经说过吗?她哥哥说过吗?我在记忆中搜寻着,期盼可以找到女孩的信息,却没有,只怪我对他们以前的故事太不上心了。
我看了一眼打开的箱子,道:“里面好像还有什么?”
小月赶忙把我推开,慌慌张张将箱子挪进自己的卧室,出来的时候还很细心地把门锁上了。
女孩笑了笑:“先吃饭吧!”
餐厅里面四菜一汤,已经等候在那里。闻起来味道很不错,吃起来更是美味可口,就连饭后甜点也不逊色名厨。
尽管我还没有机会问女孩的名字,却也已经对她有了很清楚的印象。两个字,完美!不仅仅是相貌身材,不仅仅是悦耳的声音,不仅仅是礼貌而不屈服的态度,不仅仅是用本科的身份去领导研究生小组,也不仅仅是优秀的厨艺。这些加起来,她无懈可击。我还没有遇到过这样完美的人,她让人佩服,同时也暗示了两个字——无聊。
越是优秀到没有弱点的人,在别人眼中越是无聊,她处处都是吸引力,也多的让人找不到着手点。就像一本没有谜的书,不用思考,不用探索,答案从第一页到最后一页都一样。
有这样的人做朋友,和锦上添花的性质差不多。
回到宿舍,书桌上放着的那张纸,已经不如当初有那么大的魅力,只有那张照片值得珍藏,虽然是打印机的作品。我拿起来,看了一下她的姓名,很糟糕不知道该用哪些汉字去对应,写作“ZhenxiAi”。再回想一下,小月似乎叫她过几声。
莫非是那两个字?——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