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书云:战争中,“攻心为上”。当年刘邦的“四面楚歌”,唱得项羽军心动摇,一败涂地。审讯中审问者与犯罪嫌疑人两军对垒。将兵法中的“攻心”术适用于此,屡试不爽。本章将为您介绍审讯中的“攻心”策略和战术。
§§§第一节 审讯人员要善于攻心
获取口供的方法多种多样,概括起来不外四种:一是通过审讯,侦查人员从心理上征服对方,使对方心悦诚服,主动、自觉地交待犯罪事实;二是运用证据,使犯罪嫌疑人在事实面前不得不作出交待;三是许以承诺,诱其招供;四是“武力压迫”,使犯罪嫌疑人在极不情愿的情况下被迫作出供述。
这四种方法都能达到获取口供的目的,但其实际效果却大有不同:先说第二种方法。犯罪嫌疑人在证据和事实的作用下,确实能开口交待,但这时犯罪嫌疑人心里是不情愿的,交待之后,往往会想方设法找理由狡辩,而且,由于证据底细已经暴露,犯罪嫌疑人狡辩起来会更加得心应手、头头是道。这不是最好的方法。第三种方法,如果承诺兑现犹可(如交待了就取保候审等),万一不能兑现承诺,后果不堪设想:犯罪嫌疑 人会立即醒悟,认为受骗上当,立刻翻供不必说,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甚至整个司法机关的信任感更会荡然无存,继而对立、敌视,今后再想其交待,这是很蹩脚的方法。第四种方法,犯罪嫌疑人只是迫于武力作出交待,他与侦查人员是完全对立的,口服心不服,其口供是绝对不稳固的,而且不能保证其内容 的真实性,一有机会,犯罪嫌疑人就会全盘翻供,所谓口供也就付诸东流了。这是一种再糟糕不过的方法。同时,第三、第四种方法是法律所禁止的,用这两种方法获取口供,不但不能达到侦查的最终目的,搞不好侦查人员会授人以柄,落得后患无穷。
一般认为“攻心术”为上策,原因如下:
(1)由于犯罪嫌疑人心理被征服,他会十分自觉地交待问题,而且会毫无保留,不存在狡辩,他的供述,将极大地方便案件侦查工作的快速进行;
(2)由于犯罪嫌疑人是自愿交待的,真诚悔罪的,他甚至 会交待出我们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使案件得以扩大;
(3)由于犯罪嫌疑人在毫无引导、干扰、逼迫的情况下作出交待,其供述的真实程度是最高的;
(4)由于犯罪 嫌疑人的心理完全被征服,他将在各方面俯首贴耳地配合我们工作,或积极退赃、或检举揭发,总之,可以完全为我所用;
(5)在攻心术下犯罪嫌疑人的交待,几乎没有翻供的。
§§§第二节 营造氛围,施以高压
正如一群小孩,其中的头领“征服“其他小孩,靠的就是自身的”强大“或身高力健,或计谋多端,或挟有其他小孩的切身利益。
1.营造一种大兵压境的气氛
犯罪嫌疑人无论如何奸滑和成熟,都是作贼心虚的。第一次见面审讯,我们就要先发制人,给他一个东窗事发、法网难逃的感受。这时,必须十分注意自身的形象和语言艺术。首先,审讯场所要与外界隔绝,干净整洁,审讯席比被审席略高,其次,面对犯罪嫌疑 人,我们要着装整洁,神情严肃,目光炯炯,动作利落。再次,两名或两名以上审讯人员要确定一名主审,以主审为核心,一切行动听主审指挥,表现出主审的权威。第三,审讯时,所有人员都专注于审讯,不要谈其他无关话题,更不应嬉笑。第四,在审讯语言方面,要注意表现出我方绝对的信心。例如,可以这样表达××,根据我们长时间的调查,你有贪污受贿的犯罪行为,请你如实将问题讲清楚……意思很明确:你有问题,你必须讲清楚。如果用另一种说我们找你来,是要向你了解你有没有贪污受贿的情况。如果你有,就把它讲清楚,听了这样的话,犯罪嫌疑人百分之一百不会给你交待问题。
2.向犯罪嫌疑人介绍办案成绩,令其知道审讯部门的厉害
这是树立强大形象的重要方面。可以分宏观方面和微观方面来讲。宏观方面,可以讲党和国家反腐 败的坚定决心,讲最近发生的大要案,如胡长清、成克杰等等,如何坚决查处,如何成功侦查等等,让犯罪嫌疑人感觉到:这么大的官都处理了,自己恐怕也跑不了。微观方面,可以讲我们如何专业,讲我们办过的有影响和有特殊意义的(如从重处理和从轻处理甚至免予处理的)案例,最好讲犯罪嫌疑人知道的案例或者其熟悉的人(包括同单位的人)的案例。在这方面,又可以分二种情形讲,一是讲我们侦查疑难案件的经过,表现出我们善于办案,十分难查的案,我们都能查出来;二 是讲从轻从重的典型,引导犯罪嫌疑人学从轻的典型。在介绍办案成绩的时候,也要十分注意方式,要娓娓道来,不要夸夸其谈:要言之有据,不要凭空捏造(最好能给他看有关的法律条文、法律文书或其他书面材料以印证我们的讲法,例如坦白从轻的案例,可以拿判决书给他看);要合其身份,不要对牛弹琴(如对当出纳员的贪污犯罪嫌疑人讲一个社会人员行贿的案例,恐怕难奏效,如果对其讲另一个单位的出纳员贪污了多少钱,坦白交待从轻处理了,效果就大不一样了)。以上几点尤其要注意的是言之有据,千万不能给犯罪嫌疑人以“吹牛”或欺骗他的印象,否则犯罪嫌疑人会不相信我们,使得整个攻心计划甚至因此流产。
此外,可以根据我们秘密摸查得到的可靠信息,如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关系、近期行踪等情况,不经意地透露一点给犯罪嫌疑人,使犯罪嫌疑人产生他已被我们监控、掌握的感觉,进一步印证审讯部门的厉害。
通过以上手段,树立起我们的强大形象,令犯罪嫌疑人又服又怕。之后,就可进行攻心战术的下一个环节了。
§§§第三节 给予恩惠,为嫌疑人“指路”
树立强大形象的同时也是向犯罪嫌疑人施以高压的过程。在此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形成了这么一种突出的心理状态,就是:我的罪行已经暴露;我落入了厉害的检察机关和侦查人员的手,我将受到严厉的处罚,搞不好会性命不保,人财两空;党和国家不会放过我,我可能像其他人一样成为犯罪的典型,可能会身败名裂。因此,犯罪嫌疑人会感觉到强烈的恐惧、孤立、无助。这时,是进一步摧垮其心理防线的大好时机,所采用的手段,就是在其极端惶恐的时候,及时地、恰当地施以恩惠。这就是运用了鲁迅先生在《灯下漫笔》一文中所揭示“奴隶原理”:人是很容易成为奴隶的,“假如有一种暴力,将人不当人,不但不当人,还不及牛马,不算什么东西,待到人们羡慕牛马,发生"乱离人,不及太平犬"的叹息的时候, 然后给与他略等于牛马的价格……则人们便要心悦诚服……”施以恩惠,又可从这两方面入手:
1.尊重对方,关心其生活
在犯罪嫌疑人彷徨无助的时候,表现出对其人格的尊重,对其生活的关心,将犹如在其心中注入一股温泉,使犯罪嫌疑人与侦查人员间的距离骤然拉近,对立感大大消减。同时,犯罪嫌疑人还会对侦查人员进一步产生可靠感,可信感,认为侦查人员是帮助他的,是他的救命稻草。
在具体做法上,可以在指出其犯罪问题的基础上,肯定他以前在工作岗位上取得的成绩,对党和国家的作出贡献,同时给他讲当前的社会现实环境(贪污贿赂犯罪不只你一人,是有客观原因的等等);以减轻其过分畏罪和自卑的心理;可以给他通报他的与案件无关的妻儿的生活状况(比如你家人都很好,生活上的困难我们检察机关会尽力帮忙解决,你不要担心太多,好好考虑你的问题就可以了等等)可以给他带他爱吃的食物,(给一个在看守所里的人吃一顿盒饭,他往往会十分感激,)提供他必需的生活用品;将他调到一个较宽松的监狱等等。
2.为嫌疑人指出出路
在前面所实施的“高压政策”之下,犯罪嫌疑人将意识到其犯罪的严重后果,并感到命运掌握在检察机关手中,对于其今后的何去何从感到迷茫。这时候,可以如向井中沉浮之间的人伸出一条竹竿,及时向犯罪嫌疑人指明其出路——坦白从宽。刚才的“尊重其人格、关心其生活”,只能使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产生良好印象,缩短彼此间的距离,并未解决其根本问题——处理轻重问题——这才是犯罪嫌疑人的心病。
现在,要为犯罪嫌疑人解决“实际问题”,这是最大的恩惠。审问者要将刑法规定的有关犯罪的最低刑告诉犯罪嫌疑人,并向他宣传从轻、减轻、免除处罚的酌定 条件和法定条件(出示法律条文给犯罪嫌疑人),更重要的是,要告诉犯罪嫌疑人,怎样才能获得最轻的处理,那就是与检察机关合作,交待清楚问题,乃至争取立功。为让犯罪嫌疑人确信审问者的话,有必要在进行上述谈话过程中向犯罪嫌疑人介绍以往的免予起诉、不起诉、缓刑等处理极轻的真实案例,或者向他对比讲述认罪态度好坏的不同后果的真实案例,最好能将判决书、起诉书等有关法律文书给犯罪嫌疑人看。
在运用施以恩惠的谋略的过程中,必须坚持二个原则,一是恩惠是建立在“高压政策”的基础上的,所谓恩威并济,否则算不上什么恩惠。二是兑现恩惠必须以对方予以合作(即交待犯罪事实)为前提条件,如果发现犯罪嫌疑人并不“领情”,仍然拒绝合作,则应果断撤销“优惠政策”,另行施行其他谋略。此外,还应注意,施以恩惠要把握时机,最好是在我们施予的“高压”将达犯罪嫌疑人可能承受的极限之时;还要把握恰当的度,即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合作程度,给予相应的恩惠,恩惠过少则达不到应有的效果,恩惠过多,犯罪嫌疑人则会忘乎所以。
§§§第四节 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通过上面的恩威并施的作用,我们可以达到从心理上控制犯罪嫌疑人的目的,这是突破犯罪嫌疑人的基础,但还不是充分条件。要使犯罪嫌疑人交待问题,还需要激起他的情感因素,也就是 “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做到这一点,我们需要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年龄、阅历、文化水平、家庭状况、经济状况、社会背景等的不同特点,把握其心理特征,选准他的情感因素的敏感区域,集中火力进攻。
1.对于怕死的嫌疑人讲述死的可怕
可以承接上面的讲法律威严的环节,严肃告诉嫌疑人,他的行为按照法律规定最高刑是死刑。然后,向他描述死刑的执行过程,包括如何宣判,如何押赴刑场,如何实施枪决,如何注射死刑药物等等,要做到真实形象,达到震撼性效果。
2.对于爱财的嫌疑人讲述追缴赃款赃物的严厉
这类爱财的犯罪嫌疑人,拒不交待的主要原因是怕交待之后要他退赃。对于这种人我们要向其明确指出,不管你交待与否,检察机关都会依法追赃,不愿主动退赃的,检察机关同样会采用法律手段查封、冻结、扣押其财物,还要从重处理,“人财两空”。如此,彻底打消其拒供保财的侥幸心理。在此同时,反过来,利用他的爱财心理,我们还可以向他讲明,交待问题得到从轻处理,经济上也可以减少损失的利害关系。
3.对于恋家的嫌疑人介绍处理轻重,对其家庭的影响
一个恋家的犯罪嫌疑人,在自责的同时,往往为自己的家人产生很强的负疚感。这时,他的家庭就成为我们攻击其情感的敏感区域的有力武器。
4.对于讲义气的嫌疑人,向其挑拨离间
一些犯罪嫌疑人,不愿交待是由于讲义气,不想“连累朋友”。同时,他也在七上八下地揣测,他 那些“朋友”是不是也讲义气,不“出卖”他。因此,犯罪嫌疑人的平时恪守的“义气”,到这个时候,虽然仍在坚持,但已经发生动摇。“义气”的根基,只剩下一个:“朋友”对自己的义气。如果摧毁了这个根基,犯罪嫌疑人所竭力维持的“义气”大厦,就会顷刻崩塌,化为“你不仁,我不义”的一堆废墟。我们就要用挑拨离间的话,去蚕食他的“义气大厦”的根基。我们可以用愤世疾俗的语调,向他慨叹时下的“朋友”是多么的不可靠。我们可以用同情某人的模样,叹息他被“朋友”的出卖。
审问者可以若隐若现地表达,嫌疑人的“朋友”就是那样的,而你还蒙在鼓里,一厢情愿地讲什么义气。我们还可将他的“朋友”指证他的笔录,在他眼前晃动几下,叫他亲眼看到,他的“朋友”已经把他出卖。到犯罪嫌疑人对“义气”丧失信心之时,他会感到大势已去,开始“出卖”那些“出卖”过他的朋友,甚至也“出卖”别的还没有“出卖”过他的人。
以上几种心理特征,犯罪嫌疑人可能兼而有之,可混合使用几种相应的策略和审讯技术。此外,犯罪嫌疑人还可能有别的心理特征,可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使用我们的情感因素激化战术。
如此这般,恩威并济,攻其情感敏区,犯罪嫌疑人心理防线一定会崩溃,审讯便能胜券在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