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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我要飞得更高飞得更高(2)

像当年的乐迷一样穿着时髦而充满音乐风格象征的行头,T恤衫印着喜欢的乐队的图案,五颜六色的头发仍然可以分出金属,朋克和黑炮来。我们两个站在舞台一侧,每人手里端着一杯马提尼站在五颜六色的摇滚青年中间;我的西装革履和他的水桶一样的破夹克衫显得我们那么苍老;我们和周围打扮时髦的年轻人已不能协调,和天堂酒吧格格不入了。我逐渐在人群中找到了几个熟悉的人影。我先是看见了王哥。在舞台后面的阴影里王哥在和乐手们一起搬器材。王哥明显发了福,却不像发了财,还是蹩脚西服,肮脏的衬衫领子。他和我对了一眼便默然移开了,他已不能认出西装革履的我。包厢里高哥挺直腰板坐着,一个非常漂亮的年轻姑娘抱着一堆白色花朵,把其中一支别在肃穆的高哥胸前。然后我看到了很多年前常来的那只鸡,就是那个大胸的女人,她曾经给我开价五百。也许是我看错了那并不是她,因为所有的鸡画了浓妆之后看起来都差不多。我身边站着当年几乎要了自己命的那个朋克,我的拖把确实在他的额头上留下了不能磨灭的记号。他和我一样的满脸伧然。当年的摇滚更像是一场令年轻人兴奋的运动,当时代变迁,当你不再年轻,热情如流水一般逝去。当年的回忆便成了一段烂掉的肢体。无论你是否怀念,都确确实实地离开了你。四一个传说中的长发的男人终于出现,灯光打在他的脸上,他曾经英俊的脸已经苍老,这是也个著名的金属乐手,老泡生前乐队的吉他手,贴在地下室的四人海报中的一员。老泡生前这四个人不断地争吵,以至于在老泡最后的几年光阴里,这支曾经那么著名的乐队名存实亡。令人惊讶的,他也拿着一把箱琴。天堂酒吧里从来没出现过这么多的箱琴。长发老男人把手里的啤酒瓶放在舞台上,凑近麦克风吼道:“我翻唱一首大哥的歌”。所有人都知道这个“大哥”就是老泡。然后他唱了一首所有人都熟悉的著名摇滚歌曲,这首歌曾经为老泡带来过辉煌的声名。大家静静地听着。唱完后长发中年男人发了几秒钟的愣,轻轻拨了两下弦,所有人都以为他要继续唱了,然而他临时改变了主意。“再见”他站起来喝了一口啤酒就下了。“别走啊别走啊”,舞台底下的人们纷纷开始起哄,就有个熟悉的声音骂道“别他妈在这起哄!”

我敏感地抓住了这少见熟悉的雄性嗓音。向那个混乱的方向看过去,却只看到许多被烛光照得昏暗的脸颊。还有一些因感动而泪光闪闪的女孩的眼睛。长发的中年男人最后还是晕头转向地跑上了台,迎着一片掌声,老男人大声地喊:“大哥生前最喜欢《天国》,我唱给他听!”琴声响起的时候,掌声雷动!舞池中一片片的人们都席地而坐,情深处,老男人的鼻水闪闪发光,朋克的音乐令你躁动,听者被激情鼓舞非要做点什么,跳或者啸叫或者打砸抢,民谣则让你陷入忧伤或者沉静,而金属是这样的音乐,让你轻松地烧个精光。这时候没有人在乎什么风格,也没有人在乎信仰着不同风格的人们的纷争。一段绝美的solo,老男人空洞地瞪视着地板上那只完结的啤酒瓶。完美地演奏出来了,那声声琴响好像雨后隆隆的雷声。先是一个人,然后是两个人,一阵嗡嗡的合唱跟上来,声音越来越大,无论是暴躁危险的朋克,还是热血沸腾的金属,无论是清纯而傻气的女大学生,还是浓妆大胸的妓女。所有人都用他们温柔的嗓子,温柔的眼神,和那些摇曳的蜡烛一起,和大屏幕那个年轻而狂暴的老泡一起,一起合唱着这首著名的歌。老泡的人品那么差,整个网络上都是对他生前劣迹的揭发。但是这里所有人都在怀念他,他的音乐感人,是这里所有人心声,代表着象他一样追求着摇滚梦想的人的心声。那些年少轻狂的争端,那些富有和贫穷人生的大起大落,那些恩怨情仇潇洒美丑,不再重要。大家都一样,大家发出一个声音。

我心潮起伏,开始大口大口的喘气,酒杯已经忘记放到了哪里。我听见自己没有假声区的歌声在胸腔里共鸣,想起自己曾经的疯狂和热情。什么时候我的音乐也能万众颂唱,哪怕在我死后?身边的老朋克也是如此,他苍白的嘴唇张翕着,在和我,和大家一起歌唱。他身后抱着肩膀的大个子巍然不动,我的视线上移,确凿无疑地,大个子长发的阴影里,亚飞火一般燃烧的双眼眨也不眨地盯着我。这简直太可笑了。那个朋克仍然悲伤和不自在地目视前方,既没有发现身边的亚飞,也没有看到我们越过他头顶相互对视的惊心动魄的目光。五舞台上王哥指挥着乐队助理们把七八张椅子排成一排。为每把椅子设置它的话筒和乐器,看来即将到来的下一个演出会是次很浩大的原声吉他合奏。我和亚飞肩并肩,看着王哥他们装台。我们之间那种尴尬的力场还没有消失,我感觉在挨着他的地方,我的世界崩塌了。“最近怎么样?”亚飞问道。“还好吧,我要结婚了。”我说。亚飞点点头:“祝贺你,小航,你家里人一定很高兴”。“是的,我爸爸非常非常高兴。”我笑笑说。是的我有了前途似锦的工作,有个贤惠的女朋友。“对方是不是原来你总念叨的家乡的那个……”亚飞问。“漫漫……”我喃喃地说。“啊!对!叫漫漫。”“不是她……当然不是!”“哈!我以为……漫漫就是你今生命里注定的唯一女孩!”亚飞哈地笑了,还是当年那么一脸不正经:“和你在一起的时候就觉得,不管你在北京变成什么样,始终只有漫漫是你心中最爱。”我没有说话。漫漫,我最爱的女孩,最崇高的女孩,我已经没有勇气去面对她了,我才是一个失贞的少女,一个残疾废人。我已经认了命了,我已经弯了腰了,这样的我怎么有脸去找她呢?那时我是用多么自卑的心理抽了她一记耳光啊。“我也打算结婚”亚飞说“但是尹依不同意,她一定要出国读完研究生才考虑。”我这一惊非同小可。“你们在一起!?”我愕然地盯着亚飞清矍的脸。“是呀,我们一直在一起。我早就知道,她是我今生唯一的女孩。”亚飞神色肃穆,他的眼睛像当年一样有着两团火焰,当年是无畏,现在是坚定。咋一看,亚飞几乎一点变化也没有,还是那么纷乱的长发,还是那么倔强的肩膀。还是那么挺的腰身,还是那么结实的长腿,甚至还是那一件黑色的短皮夹克。

但是那件皮夹克的拉链已经磨白了,有些部位的皮革已经龟裂和老化了,他那张杀伤少女的脸,已经爬上了细细的皱纹,已经沧桑了。他的衣着表明他这些年依然如故地清贫。“你也打算结婚了呀……你也找工作了么?”我问道。亚飞笑了“还是在做乐队!”让我又吃了一惊。当年被我鄙视的亚飞居然坚持到了今天。他指指舞台一侧的几个乐手,他们很年轻,衣着落魄神色惶恐。黑色长发金属打扮,和当时第一次在天堂演出的我们一般无二。他们守着背来的大堆的器材围成胆战心惊的一小圈。“这几年过去,我的乐队已经不知道重组了多少次了。这回的乐队又是刚刚组织起来不久,今天又是我们的乐队第一次演出,可惜那个鼓手不及你!”过好半天我都不知道该说什么,我的心空洞极了,最后小声问:“乐队叫什么名字?”“曾经很有点名气的,”亚飞笑笑:“森林乐队!”“这么多年了还在做森林乐队…,亚飞你不是小孩了。如果不能成功的话,你不怕人生最后没有任何意义么?”我冷笑着说,心想:你年近三十了,贫困很快会让你垮掉了。也许是没有发现我的讥讽,也许是不在乎,“如果不能成功,起码我有足够壮烈的死法,人不能活两次,我不想像他一样。”亚飞严肃地说。他看着大屏幕上老泡那张年轻的脸说:“你看,他原本是个多天才的乐手阿!最后几年却只是帮那些流行歌曲配乐器来赚钱!如果他能预知自己的死期,一定会把剩下的所有时间用来创作哪怕只有一首歌,一定会去表白哪怕不被接受的爱情。我了解老泡,他一定希望死在搏杀中的战场上,不会再为迷茫浪费一颗时光……他死得多不甘心啊!”然而老泡的今生只能这样了,他披散着长发,行走在去往天国的路上,无论悔恨,无论惋惜,无论渴望,无论伤心……都只能这样消失。“森林乐队”的演出太棒了,和以前不同的是,这次小航是站在台下看着森林乐队的演出,我从没站在台下看过自己的乐队的演出。所以当我看到亚飞跃起,啸叫,歌唱。我是那么吃惊和惊艳。我第一次发现我们的乐队在台上是这么帅,亚飞这么气派,这么令我激动。亚飞跳得比以前更高,他比少年时代更加强壮了。新的乐手们好像当初的我一样怯生生的紧张。他们出了不少错。全仗着演出经验丰富的亚飞的气势逼人。亚飞的音乐成熟了,好象劈头盖脸的耳光抽晕了我,我得说,我开始怀疑了,怀疑自己在唱片公司会议室里振振有词的讲演根本一派胡言,我开始妒嫉了,妒嫉如此棒的音乐居然没有我的份!舞台的一侧有人大声笑闹,成心破坏演出的气氛,那是一些小甜甜式的女人和几个新火起来的几个地下乐手,按照亚飞以前的脾气早把矿泉水瓶子飞过去了,然而今天他没有。亚飞成熟了。最后一个女人抱着一束花上台说:“代表XX乐队为老泡献上一束花。”舞台底下嗡的一声,大家为这个大牌的乐队不来演出而议论纷纷了。

我知道这个乐队一直同老泡不合。气氛不对于是有人鼓掌缓和气氛,响起了稀稀拉拉的掌声。亚飞收拾了琴已经准备下了,听到女人的话突然转身对话筒说了点什么,话筒被调音师关掉了,他等了一下,话筒随即被王哥打开,亚飞大吼一声:“让虚伪去死吧!音乐胜过鲜花!”是的,只有亚飞是没有被岁月改变的,是的,只有亚飞是不能做到智慧地生存的。台下轰然,掌声雷动。我知道亚飞这回又得罪人了,我想起老泡生前的寂寞,他也没有朋友,甚至无数的女人在身边纷纷路过却永远只能空守着一枚前女友留下来的戒指,在酒后空自悲伤。我第一次想到亚飞到底是什么人?原来是我太平凡了啊,那些伟大的人格我根本看不明白。六我连睡了一天半,醒来的时候又是黑夜,我不想起来,赖在那里体会这种舒服的感觉,黑暗中看着隐隐约约的墙脚和窗外零星灯光。好像闻到了亚飞身上熟悉的劣质烟草味一样的感觉。一切都是黑暗的,这种感觉很温馨。很舒服。这一年的上班生活状态都没有让我找到这种舒服的感觉。每天早上起来我总是被太阳晃得心浮气躁,好像被剥皮般的痛苦。虽然我住着宽敞的房子精良的装修,却总是休息不好感到莫名的不安全。我在黑暗中起来洗脸,刷牙,一看表,半夜3点。再过两个小时,北京就要天亮了。我看见天边楼宇的缝隙里,一点红色正在浮起,扩散。机械车扫大街的声音。楼下卖早点的河南夫妇开始摆摊了,北京马上就要天亮了。为什么这种感觉那么温馨那么舒服呢?我好像身处在母亲的怀抱中一样安宁。我突然明白了,是地下室,这种黑暗就是在地下室中醒来的感觉,无论你什么时候醒来,永远都是深处在黑暗中。地下室的那段时光是我人生中最艰苦的岁月。然而,现在的我无时无刻不在怀念那段时光。那艰苦的黑暗中的实在感,无论在任何环境下,我再也不曾找到。我们的地下室,我的最高音,最怀念的天堂。“李总叫你。”女孩说,她睁大眼睛担心地询问我:“你跟他说什么了?李总好像不太高兴。”我没有正面回答她,我轻轻地说了一声:“对不起。”径直去了总经理办公室。“坐吧!小航。”李总从那厚厚的大眼镜片后便望向我。开始我还稳定心神,想跟他对望。

后来,我就低了眼睛看着他西装上的第一粒扣子了。“小航,要是你对薪水不满意的话,可以跟我商量,之前给你的薪水只是个起步,公司没有让你像一般同事那样要经历半薪试用期。而是一开始就让你拿正式员工的薪水。这是对你的照顾,你明白么?”“我明白的,李总。”“你贡献这么大,公司已经决定对你的工资进行调整了,如果是因为薪水太少的原因的话,你可以提出你心里的价钱。犯不上辞职。”“李总,我知道你对我的好”我喃喃地说“我并不是因为钱,我很清楚只要好好跟着你干,一定会有前途。坦白讲,我作出这个决定的时候最不安心的,就是愧对你。”“你和她商量过么?你们不是要结婚么?”李总还是那么纹丝不乱地,锐利地审视我。我抬起头,我原以为我和女孩的婚事是个秘密的。但是李总这种一手遮天的人物,公司里只有他不想知道的事情,没有他不知道的事情。“我也对不起她……”我低声说。七想不到女孩唯一的一次发飚居然如此可怕,她几乎把我撕烂。我知道自己伤她太深太深,我是个罪人!现在我又站在公车站上,我不想打车了,因为我不再有固定收入了。太阳晒得我头脑发昏。我的手和心却都是冷冰冰的颤抖的。我不能相信自己又一次自由了。我哆哆嗦嗦戴上耳机。

抛开一切走进天堂,抛开一切走进天堂……顶着太阳走在大街上,脸上是女孩的掌掴的痛,衣服上是女孩的泪痕。袖子的根部在和她撕扯的时候裂开一个大口子,所以前心后背都是凉风。我背着巨大的帆布背囊,手拎着尘封多年的镲片和踩锤箱。手腕上戴着有漫漫字迹的护腕。在多年以后,我再次站在地下室前,摸索着斑斓的墙壁,沿着楼梯走了下去,在一个黑暗的拐角,我停住了,知道这里将会有一个缺损的台阶。这里的灯亮一天熄一天,今天不巧,灯是熄的,也许,灯不是熄的,只是某些东西随着日月的变迁而不存在了。现在我要去找回来那些东西。我看着黑洞洞的前方,那里有着熟悉的气味和人类的声音。但是我不敢走进去,走进去了,就会接触到一个活的可怕的世界。那个收发室的老头也许已经吊死在桌子上了。也许那里还会有鸽子扑打翅膀的声音,会有琴声和男孩们放肆的笑声,也许昏黄的灯光下会有一个亚飞赴案在为乐队的生存而彻夜地绘画着。也许那里会有一个纯真的自己,和一位陌生的丑女人并肩刷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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