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雷克就起来了。昨晚心满意足地坑了他那混账老爸一回后,他现在开始准备应付来找他老爸麻烦的打手了。
一直等到中午,一个人影才出现在雷克家门口,来者却是雷克认识的老熟人。
“莫德?”雷克叫道,“什么风把你吹来了。”
雷克九岁就认识莫德了,是从小玩到大的死党。莫德出生在豪门之家,祖上是世袭的小贵族,算是镇上最有名的名望家族了。但莫德并不以此自傲,反而跟雷克这些富人眼中的“地痞流氓”混在一块。打架切磋,去丛林打猎,一起对付上雷克家讨债的打手,莫德和雷克就是在这些事中变成了最铁的兄弟。镇上人不敢对雷克老爸太过份,很大程度就是因为莫德和雷克的关系。
然而莫德最惊世骇俗的并不是这一点。在雷克他们所在的卓越国,一般贵族都是在家**养侍卫,顶多学点中看不中用的剑术在其他贵族女孩耍下帅,莫德却选择了成为一名辛苦修行的魔法师。
不仅如此,莫德的魔法天赋曾经在镇上轰动一时,甚至惊动了主管诺伊镇分会的暴风城魔法师工会。
在裂空大陆里面,魔法师公会算是最强的势力之一了。他们义务培养有天赋的法师,同时成长后的法师也会在公会需要的时候回报公会,千百年来法师公会越来越壮大。
裂空大陆的元素之力十分充沛,一般人只要精神力稍强都能感应到魔法元素,再稍加训练就能控制这些元素。不要以为因为这样法师就会满街泛滥了,事实上能够稍微控制元素之力的虽然多,但绝大多数人都停留在憋了老命释放精神力也只能生个火,吹点小风这种地步。所以很多人都选择当剑士或弓箭手,将那一丁点控制元素的能力配合武技来使用。
鉴于这种情况,法师公会不可能派太多的人去训练能够感应元素之力的人。所以如果不是天赋特别好,法师公会顶多让驻守小镇分会的低级法师教你两句口诀和精神力训练方法。
当年年仅十一岁的莫德,就是因为精神力的异常出色,让暴风城大分会的高阶法师亲自来到伊诺镇视察。当时那位高级法师让莫德集中注意力在水晶球上面之后,说了一句话:“此子天赋之高,若能勤加训练,有生之年必能成为大魔导。”
那位高级法师收莫德为徒,本来就要马上带回暴风城指导。但碍于莫德的贵族父母不同意,说莫德尚且年幼,于是约定好先在镇上自己练习基本功。
从那以后,镇上的人看莫德家的人更是敬仰三分,很多官阶比莫德家高的贵族也来示好。毕竟一位大魔导不仅能够在魔法师公会占一席之位,对军队的战斗力也是极大的提升,是王室供奉结交的对象。
只是世上的事谁能料到呢。一开始练习魔法的时候莫德的确表现出了极大的天赋,学会口诀后莫德很快就能自如地释放最低级的火球术。然而无论莫德怎么努力,都无法使出比火球术更高阶的魔法。只要莫德一用意念将火焰提升,不久火焰就会慢慢地消散,变弱成一个拳头大的火球大小。
莫德的师傅也来镇上看了几次,每次都无法判断是什么原因。他劝莫德修习其他元素的魔法,莫德只说了一句:
“除却火系,其他任何元素都不值得我修炼。”
莫德的师傅可惜他的天赋,又拿他的倔强没办法。试验了众多办法无果之后,一来二去,也渐渐不来看莫德了。
莫德只能放出火球术这件事很快就传了开去。即使只是待在莫德身边,年幼的雷克也多多少少能够体会到了世态炎凉。从一开始听闻暴风城法师光临之后的门庭若市,前来送礼的人挤爆了门槛,到现在人们都懒得提起莫德,拜访的人寥寥无几,可真是应了变幻无常这句话。
然而这出闹剧却从始至终都没能影响过莫德。无论得到的关注多或少,莫德一样地潜心修炼。五年来雷克亲眼见证着莫德的努力,虽然莫德依然只能使用火球术,但他对火球术的使用已经变得出神入化。
“莫德,你来找我?来得正好,帮我应付一下花店老板找来的打手。”
“抱歉,雷克”莫德笑得很诡异,“这次我可不是来帮你的。我找令尊。”
“找我老爸?”雷克一下明白了,“难道你就是花店老板找来的打手?”
莫德点了点头:“拔剑吧!今天我受人之托,非要好好教训下你们父子俩不可。”
雷克道:“你不会来真的吧?你家这么有钱,不会要你混这种没有前途的职业吧。
莫德没有说话,手中已经祭起了一个火球。几乎在火球成形的同时,雷克就已经向旁边飞扑开去。只听“嘭”地一下,雷克原先所站的位置便已经爆出一团火光。雷克在平时已经于莫德切磋的时候就吃过他火球的不少亏,他深知莫德的火球飞行速度极快,平常人若以为是普通法师一个慢悠悠的火球术的话就要倒霉了。
“靠,你给老子来玩真的?”雷克也气了,拔出佩剑向莫德冲去。莫德开始露出认真的神色,脚下急点,向后退去,同时右手祭起火球,左手向前一甩。雷克立马反手把剑挡在身前:“御式·壁。”剑身发出淡淡的乳白色光芒,一块石块就在剑身面前碎裂开来。
飞石块是莫德的拿手绝活,在莫德开始接触魔法之前就已经常常能靠扔石块将树上的小鸟打下来。而且莫德的臂力奇大,扔出的石块常常能在坚硬的橡树上砸出一个不小的坑。如果雷克不用剑技直接用剑硬接的话,虎口都会被震得发抖。
这时,莫德右手聚起的火球已经向着雷克飞去。雷克的嘴角露出一丝微笑:
“旋式·弹。”雷克的手中的剑向前指,身体原地飞快地转了一圈,借着回转的力量,剑打在了飞来的火球上。顿时,火球被反打了回去,莫德被杀个措手不及,火球就这样砸在了他的身上。
“哈哈,哈哈”看着衣服起火的狼狈的莫德,雷克哈哈大笑,“这下可报了你上次烧烂我最喜欢的衣服的仇了!怎么样,吃自己的火球爽吧?新学的旋式这么快就派上了用场。”
莫德一边扑灭身上的火,一边说:“精妙的剑技,居然能够击中火球而不让它溃散,虽然反打回来的威力小了不少,不过也算是神奇的剑法了。”
“哪里哪里,不过你说的也是,我太强了”无赖的剑师得到一向压他一头的莫德肯定,得意的尾巴都要翘起来了。
“不过,”莫德笑笑“我也新创了一招,你也来领教一下吧。”说着,莫德捡起一块石头,就在拿着石头的手上使出了火球术。
雷克看得呆了:“就这么拿着烧过的石头,你就不怕烫?”
“火焰是我的仆人——大魔导甘道夫说过的”莫德说,“我发现就算不能提升火焰燃烧的范围,一样可以提升它的威力。那就是提升火焰的温度。”说着,莫德手中被火焰覆盖的石块竟然从黑色变得有些发红,开始有融化的迹象。
“我靠!这也太变态了……等等,你不会想用那东西扔我吧?”
几秒之后,镇上的人都同时听见了雷克凄惨的叫声。
半小时后,雷克和莫德都躺倒在了地上。一个头发和衣服被烧得焦黑,身上都有各种烧伤;而另一个血迹斑斑,身上被划了好几道口子。对于雷克和莫德来说,这些都是家常便饭了,几乎每次一等身上的伤好了,他们就要再打一场,又落得此下场。
“喂,莫德,其实说真的,你为什么要死咬着火系魔法不放?要是你去修炼其他魔法,说不定现在早就考过了三级四级法师称号,现在都能在魔法师公会混个职位当了。”
“只有脚下踏着火焰修行才能成为最强——剑圣罗德说过……”
“人家只是形容修行要刻苦而已,谁要你真的去踩火!”
“嘿嘿。其实我很小的时候就喜欢火了。火焰可以带来温暖,也可以带来毁灭。你不觉得火焰很神奇吗,一切都会在火焰里终结,一切又在火焰里重新诞生……”
“比这个更难懂的就只有你们法师的咒文了!”雷克叫道,“莫德,你真的应该去当诗人的……”
“好了,其实我这次来是找你告辞的。”莫德站起身,拍拍身上的尘土。
“告辞,你要去哪?”
“我决定去法尔国,寻找我只能使用火球术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