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明虽然知道自己每个月能拿多少钱,但这些钱都包括了哪些部分,他就有点搞不清楚了。现在人们往往把自己在工作单位通过各种形式获得的货币统称为收入。那么像刘明这样一名普通员工的收入都会包括哪些部分呢?
专家提示
TIP1工资的六大组成部分
1990年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明确指出,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现实中,员工的收入基本都在上述的范围内,只是在执行中的名目不同。如在内部结构工资的基础上,附加一些特定的津贴、补贴等福利性收入。
TIP2明确各项收入性待遇
员工需要注意的是,单位与员工约定工资标准时,往往只约定正常情况下该岗位的原则工资,而奖金、提成、分红、津贴(岗位津贴、工龄工资等)、补贴(交通、通讯、伙食、住房等)、差旅补助等没有明确针对具体员工约定,而是以其他制度或口头说明的形式告知。事实上,约定的工资标准加上告知的其他收入性待遇,构成了员工的收入。有些单位的员工,工资标准以外的收入远远高于工资标准,如一些经常出差的业务人员,其差旅补助与奖金提成等,是正常工资标准的若干倍。所以,针对其他收入性待遇,员工也应让单位以书面的形式明确下来,或自行管理好有关的单位依据与凭证,从而保护好自己的权益。
TIP3注意各个项目的计量方式
员工应注意收入中的各个项目,哪些是固定不变的,哪些是变动的,变动的依据原则与计算方式又是什么?比如基本工资、岗位工资与岗位津贴等,是否与考勤挂钩,是否会因缺勤而减少?
绩效工资是只减不加吗,能足额发放吗?奖金和提成怎么计算,多长时间给予兑现,与工资一并发放吗?
TIP4留意不规范的变相所得
有些企业,出于某些考虑,会让员工以发票报销的方式兑现部分收入,这是员工的一种不规范的变相所得。此时,员工应认识到,这种方式的收入不是正常的收入,其形式是员工为单位垫付了一定的经营管理费用后获得的等额报销款,不在国家规定的工资范围内。一旦发生劳动争议,这部分无法列入员工的工资构成,从而无法保障员工权益。